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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纪念卧夫 下一主题:送行(给狼)
诗人之死
[楼主] 作者:红泪  发表时间:2014/05/12 18:18
点击:145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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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14/05/12 20:11 

姐姐,原来是对俺阴违
姐姐小心,你也洒脱自我得够另类的。
俺不赞同。
 [3楼]  作者:maryuan  发表时间: 2014/05/12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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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青青岸边草  发表时间: 2014/05/1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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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楼]  作者:红泪  发表时间: 2014/05/12 23:28 

对【3楼】说:

萍儿,我没有歌颂他的不负责任,我始终认为,人既生于天地之间,就不是为自己活着的了。唯一可以让我们放弃生命的,就是生命没有了尊严。这个我也始终坚持——倘若有一日,我得了绝症,我不会苟延残喘,我会自行了断。这不是不负责,相反,是对生命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亲人负责。

至于我赞赏的卧夫,是他的勇气与决绝,还有如此浪漫的方式。



※※※※※※
<IMG alt="" src="http://www.icustoms.net/users/photo/20050629/20050629185935332465.jpg">
[楼主]  [6楼]  作者:红泪  发表时间: 2014/05/1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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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楼]  作者:红泪  发表时间: 2014/05/12 23:31 

对【3楼】说:
我把你这段文字搬到我的空间去。

※※※※※※
<IMG alt="" src="http://www.icustoms.net/users/photo/20050629/20050629185935332465.jpg">
 [8楼]  作者:maryuan  发表时间: 2014/05/1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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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maryuan  发表时间: 2014/05/1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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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 2014/06/07 22:59 

呵,原来西陆早已有悼念卧夫的文章,自己知道的太迟了!
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拿生命做筹码来赢得自己想要的,无论是什么,都该受人尊敬,不是吗?
我相信卧夫这么做必有他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我们常人无法理解,不必多言!
牢记西陆曾有过卧夫,这就够了。
卧夫,一路走好!
 [11楼]  作者:阿兴阿兴  发表时间: 2014/06/13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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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作者:阿兴阿兴  发表时间: 2014/06/13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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