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小报》> 何力,资深财经媒体人 现任《第一财经周刊》总编辑
市场制度使人类生存的动机被获利的动机取代 一切交易都成为金钱交易 一切收入必须来自某种东西的出售 商业社会里生产的机械化实际意味着 把社会的自然本性和人的本质转化为商品
上个月我第一次去英国。在伦敦的日子里脑海中涌现最多的字眼就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有如十几年前第一次去美国,去拉斯维加斯,那时满脑子晃来晃去都是成语: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穷奢极欲。 西方的文明说来说去就是去极端宗教化与人欲的释放,释放到最后发现人欲无边,幸好还有所顾忌,宗教的底线对社会常众还算有效,但能守多久,恐怕谁也不知道。 在人欲的膨胀中,技术和制度使人成为螺丝钉,人们懒得再思考善与恶,只唯欲,于是成为丛林,成为“平庸的恶”。慑于外间世界的强大,我等云云俗众大多自然地俯首听命,迷真不返。如常如顺渐平庸。庸是“渐”的果实。 丰子恺先生言: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渐”的作用是使时间变得隐蔽,使人误认为恒久不变,使人履恶而不觉、不知。但是我想,阿伦特提出“平庸的恶”的概念,并非是要代替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提出的“绝对的恶”的概念,我们这些必有可恨之处的可怜之人,因庸常而被“绝对的恶”支配与操控,时间久了,“渐”了,跟随与顺从成了习惯。但毕竟,“平庸的恶”是施恶者,也是受害者,与“绝对的恶”本质不同。 “平庸的恶”的背后还是欲。对人欲—经济的人与市场制度最深刻的批判,当属卡尔•波兰尼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他说,市场制度使人类生存的动机被获利的动机取代。一切交易都成为金钱交易,一切收入必须来自某种东西的出售。商业社会里生产的机械化实际意味着把社会的自然本性和人的本质转化为商品。 的确,回到现实,我们已经前所未有的一切都是商品,一切可以交易、结算。人命自然也不例外。 上月法航坠机,200余生命转瞬西归。同为人,悲欢离合感同身受,亦感人生的无常。生命无价,是说依常情,出多少钱都不卖;但总有天灾人祸,故后赔偿,终将量化到钱上。媒体报道说,此次赔偿将按照“蒙特利尔公约”进行。《蒙特利尔公约》是1999年生效的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公约。该条约规定,国际航空旅客伤亡赔偿限额在航空公司免责的情况下最高为10万特别提款权(约合13.5万美元)。如能证明航空公司有责,那赔多少就看具体情况了,原则一般按照“余生收入计算法”,简言之就是,如你不死,有生之年还能挣多少钱。这也是《蒙特利尔公约》有别于之前条约的创新之处—双梯度责任。 世界上最早规范国际航运的公约是1933年生效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条约”),华沙条约最初的死亡赔偿标准约为1万美元。之后70年,就是根据全球通胀趋势,不断提升死亡赔偿标准。1955年提至2万美元、1966年增加到7.5万美元,直到1999年达到10万特别提款权。 人命价值几何?很多人都读过曼昆的《经济学原理》,这位老兄说,评价人的生命价值的一种较好方法是,观察要给一个人多少钱他才愿意从事有生命危险的工作。比如兄弟二人,工作性质差不多,只是老二的工作比其兄多出1%的死亡机会,老大年薪4万,老二年薪4.2万。那这多出的2000美元便是老二多冒生命危险的补偿。老二在“统计学上的人命价格”就是20万美元($2000x(1÷0.01)=200,000)。 美国研究医疗保险制度的经济学家戴维 .德兰诺夫(David Dranove),在他的《你的生命价值几何?》一书中就是用上述公式计算命价的。换个角度,一个人愿意付多少钱减少生命的冒险也是一种评估生命价值的方法,比如如果你预期寿命是80岁,当前你死于中风的概率是10%,你愿意花多少钱通过锻炼或吃药把这个概率降到5%,那样你就可以活到81岁。事实上,不同年龄的人对一年生命的购买意向差距很大,年轻人觉得反正早着呢,多一年少一年无所谓;而一个70多岁的老人可能很愿意为多活一年花钱。但愿意买的人又不一定有钱,很多人因为没钱为自己买命而过早夭折,比如那些因为看不起病而逝去的人。 人们挂在嘴边的生命无价看来有虚伪的一面。在经济上,人们不愿或不能“不惜任何代价”。在医院里,亲人病危,医生很有可能问你,是自费、医保还是公费医疗?用进口药还是国产的?至少在国内,这几样情形的“命”,大约都是不等价的。当然也有另外的情形,那就是浪费、不差钱。常识是,几十万元治不好的病,几百万也没戏。所以医病也要适度,但轮到自己,总是百分之一希望,尽百分之百努力,那也是常情。过度医疗在中国不鲜见,一方面是人均享有的医疗资源太少,另一方面是,少数人占的太多。 更可悲的是,很多人为多挣一点钱,愿意冒更大的生命危险。国人研究此事,最令我震撼的是吴思先生,他的方法和曼昆一样。据中国统计年鉴和劳动年鉴,2003年中国煤矿工人死亡概率是3.98‰;而在建筑工地当小工,劳动时间和强度差不多,但死亡率低得多,大概0.08‰,与下井挖煤死亡概率相差3.9‰。当然下井挖煤工资也高,年薪约高出2578元。大体上,这2578元就是对多出的3.9‰死亡概率的补偿。 吴先生说:跳出自我估量的视角,进入历史和社会实践的领域,生命价格便显出巨大的差异。命价体现着人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两者余缺相对,变化纷呈。 命价几何?除了交易协商价,还有各种“官价”。眼下空难、铁路出轨、交通事故,包括人们关注的矿难,死亡赔偿的原则、法理依据各不相同。国内国外不一样,农村城里户口不一样,做什么交通工具不一样,做一样的交通工具,飞国内和飞国外也不一样,比如乘中国民航,境内航线失事,原来标准是赔7万人民币,2006年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提升到40万元;但如飞国际航线则也能享受《蒙特利尔公约》的待遇—13.5万美元—90多万人民币—因为中国已于2005年批准加入了这个公约。相较之下,乘火车遇难可能是最倒霉的,因为《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至今未改,最高是4万元人民币。 同样死于交通事故,您是农村户口和城里户口也不一样。根据《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城镇户口最高赔101万元,农村户口最高赔付18万。 生命无价,人命有值。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如果简单说就是,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事情都有成本,而公共政策的好与坏,比出发点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不同的选择中利弊权衡。 生在哪里选不得,死在何处亦未可知。生命的有价与无价,有如实境与虚幻,实境彷佛沙漠,真实、理性、冷酷;幻境就是绿洲,生命无价是美好的愿望,无非是希冀沙漠不要把绿洲全部遮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