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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一个严肃的地方,“庆幸”我也有这个机会进来瞧瞧,看看。经过漫长的等待,我们等来了通知。作为原告,一早就来到了法院的门口。等待他们的传唤。
几排以前电影院用的凳子就装在地上,有几张还烂了,墙壁的上的电线祼露着,真怕会漏电,电着人。天花那肮脏的风扇无力的转着。最现代的,就只有审判台上的电脑。因为是民事案件,就只有一个法官和一个书记员。在两方律师的陈述下,那个所谓的“法官”也开了腔,不开则已,一开,就看出了这个人的为人。一副懒洋洋的腔调,对案件的关注度全然不顾,有的,只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懒人状态。旁边的书记员,每次记录都要等好久,还要问那个法官的正确性。事实上,就凭他们的第一印象,我就知道我的官司肯定输了。后来,真的成了事实,表面赢了官司,事实输了大钱。
就在你反我正的辩论中结束了第一次的上庭。后来,就因为第一次的感觉,我推辞了再次出庭听审的必要,全权交给律师。在七月份,我收到了法庭的判决书,一份词不达意,错误百出的判决书。那种感觉,真的对人民法院这几个字失去了信心。失去了那份尊敬感。有的,只是想用一口痰来呸一下,然后说上一句“法庭原来不过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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