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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过自行车的老板与自行车外史
[楼主] 作者:卧夫  发表时间:2004/12/10 13:05
点击:228次

 

偷过自行车的老板与自行车外史

 

不知情者根本想象不到,你这个出门乘坐别克专车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有偷过不止一辆自行车的历史,而且从没失手。你的劣迹起源于自行车作为你当年的主要交通工具不慎丢失,而且前前后后丢失数辆。累计起来,你也先后偷过数辆。从你丢失第二辆自行车的时候开始,你就下定决心坚决不买自行车了,而是采取偷的方式满足你的需要。你第一次偷自行车,是在一个月高风黑的夜晚,你骑着一辆借来的自行车,大摇大摆地走进一个小区。你在无人看守的存车棚里先锁好自己的自行车,然后选择目标。你中意的对象也并不是都能让你如愿以偿,而取决于车锁。你只会撬那种最普通的车锁。当你隐于暗处笨手笨脚地把锁撬开,你便把车骑走,不慌不忙的样子似乎骑的本来就是自己的车。记得你把第一次偷来的自行车骑回单位,你并没敢招摇过市,那辆棕色的斜梁女车新得过于显眼,你一直也不敢把那辆车骑到北京的大街上。于此之前你只偷过自行车的座套,是在你新买的座套丢过几次之后,一气之下你在一个公共的存车处索性偷了有十多个。事后,你还写过一首与贼有关的诗。以前你可从没想过偷什么自行车,也没想到甚至偷出瘾来。有天傍晚经过一家餐馆,你一眼就看见窗前停着一辆黑色的山地车,最主要是车没上锁。你的手忽然开始痒痒。屋内,两个青年男女临窗而坐边吃边喝边说,而那辆自行车就在他们眼皮底下。你见周围无人识破你的动机,猫腰把车悄悄推离那对狗男女的视野,扬长而去。那辆崭新的山地车实在让你爱不释手,每天美滋滋地骑着上班下班,一不小心就能乐出声来。那是你第一次骑上有点档次的自行车。

你骑自行车向来以快著称。“快”到什么程度没实测过,但有两个例子可以证明你的速度:一是在不堵车的情况下,公共汽车肯定追不上你。二是有次你和几个朋友在菜市口赶往你位于定慧寺的住所,你骑着自行车,他们坐出租车,同时启程。当你到达之际,他们的车刚停,人还没来得及下车。你的速度让你的朋友们包括出租车的司机大吃一惊,连你自己也没想到。通常,你骑自行车时很少减速,总是在车流中飞快地穿来穿去。你特贪恋那种超越时的感觉。每当前往某地之前,一般你都做出超车指标,提前完成定额就再加码,而且决不允许别人超越自己。一但发现有谁“越轨”不把对方甩到脑后誓不罢休。如果对方故意抗争(这正是你所企盼的现象),马上就能把你激发得斗志昂扬。你在阜内大街就遇到过一个好战份子,你们像是两匹脱缰的烈马,一路上你追我赶各不相让,直至分道扬镳,也没比出高下。还有一次在西三环中路,一个妙龄女郎忽然把你超越,你蔑视地哼了一声,顷刻追上了她。而她不甘落后,自是快马加鞭。你忍不住生出怜香惜玉之心,故意让她赶到你的前面。你却紧随其后,饱览她的飒爽英姿,享受一种快感。她回过头一脸妩媚地撩你一眼,对你的谦让似不领情,还呈露出几分得意。好男不跟女斗,你第一次没在乎与对手争夺名次,也是你第一次在马路上遇到如此欢快的马路天使。当时你只是想,如果对方愿意,你有可能会爱上她。后来你又联想别的事情,直至你们各奔前程。你没改变自己的行军路线对她舍身追随,是因为你知道,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从相爱到相守,是个很漫长很漫长的过程,你已深受其害。你有点怕。

你骑着自行车在北京的街市以超人的速度见缝插针,横冲直撞,车技大有长进。比如你练就了不用手扶车把,就能行进自如。也正是你喜欢在马路上穿梭般的一意孤行,先后闹出两起有惊无险的事故。一次是你飞速行驶之际,途经位于西三环的花园村公交车站,忽见一个你们相互都有好感的女同志在此候车,她也看见了你。你便紧急刹车,岂料你身后的一位车速应该不亚于你的男性公民躲闪不及,他的自行车重重撞到你的自行车上,而他人车分离,狼狈地摔出去有好几米。他爬起来出言不逊,并且怒冲冲地当胸推你一下。你不甘示弱,尤其你在让你有点心怀鬼胎的女性面前,逐与对方大打出手。到这时候你才发现,对方是个看起来比你还男子汉的男子汉,一拳就打飞了你的眼镜,随即脸上血迹斑斑。你拾起玻璃已经破碎的眼镜让对方赔,或者上派出所解决。对方同意上派出所,后来又改变了主意,经过几番讨价还价,赔你几十块钱了事。另外一起发生在五道口。当你横穿马路,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把你撞得连续滚了几滚,到底滚了几滚你没数清,你只记得双脚曾腾起到了空中。你还没等惊恐失色的司机走近,独自爬了起来大声质问司机:“你是怎么开的车?幸亏是我。撞的要是别人你怎么交代?”当时你称“幸亏是我”不知出于什么用意,是想说明你是一个宽洪大量的人还是你想说明你是一个铁打的人不怕车撞?看到那个可怜的司机还在唯唯诺诺,你不耐烦地把手一挥,“行了,你走吧!”司机如获大赦,客客气气地驾车而去。旁观者提醒你:“你怎么不让他把你送到医院检查一下身体?”你自信地说道:“我的身体没事儿。”其实,你隐隐感觉到你的身上就有什么地方不是很舒服了。你想骑上车子,发现车子已被撞得无法使用,你只好推着走。你挺懊悔:没让那个该死的司机检修你的身体,也该让他帮你修自行车,哪怕承担一点费用。

 

你的交通工具通过你不择手段地不断更换,要求越来越高,最后你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那种弯把儿的赛车上了。那种车你先后偷到三辆。其中,一辆不幸丢失,一辆被你送人,一辆因无牌照被交通警察扣留。让你最婉惜的当属那辆被扣留的乳白色赛车。那是你在一个大雨之夜,在马路边发现的猎物。那辆举架要比普通的自行车稍微高一点的赛车,以你所偏爱的款式,醒目的色泽,在那个自行车家族里亭亭玉立。你察看了一下那辆车的锁头,发现不是你能轻易弄开的那种,而你对其却又不肯忍痛割爱,索性把那辆车平放在你的自行车上,用绳索固定好,冒雨运到你的住处。你向房东借来一把钢锯,连夜锯掉车锁,把车擦拭一新。你把磨损的部件陆续进行更换,配上一些饰物,你的白龙马顿时威风凛凛,一股英气油然而生。你骑着它在大街上如虎添翼,心情好得经常忘了自己姓什么了。心情虽好,可惜好景不长,那次你闯红灯,被值勤的警察顺势拦住,并以没有车牌为由,予以扣留,等你拿来车证或者购车发票才能把车取回。你当然很清楚你根本不具备取车条件,其后你赶到执法站,怎奈你把世上的好话说尽,人民警察铁面无私。于是,你心爱的白龙马从此一去不返,至今怀念起来仍禁不住嗟叹不已。

由于“白龙马”的失落,导致你对自行车的热情骤减下来。否则继续执迷不悟,没准犯出什么事儿来,就不可能还像今天这般逍遥法外了。同时也是因为你在单位业绩可观,老板为你配备一辆专车——尽管是普通的小面包车。你曾经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市场部的经理,上任之初,你身先士卒,骑着单车几乎转遍北京的主要街道,一边进行市场调查一边推销你们经营的系列产品。由此,你对北京城的各个百货商场的地理位置、企业性质和经营状况等等了然于胸,若说你的业绩可观,应有一半要归功于你用过的自行车们。

你在天津没偷过自行车,而是买过两辆新车,虽然后来也丢过自行车。天津市区的街道不如北京那么横平竖直,你就是怀揣一份地图,仅靠自行车的两个轮子丈量天津市的大街小巷。你在天津已经是为自己做事情了,锐气自是不减当年。你又开始骑着单车打天下了,而且你打下的天下将是你自己的天下。自行车,让你百感交集的自行车,承载着你一程一程探寻憧憬中的新天新地。你的车速仍然快于其它行人,但你不再争强好胜,而是集中精力思考一些问题。想出一点什么,你就把车停下,写在你挂在车把的纸箱子上。纸箱里放着一些准备介绍给客户的样品。很早以前你就有了做记录的习惯,以前你仅仅是随身带着一个本子,每次都得先掏本子,写完再放回去,相对来说显得有点麻烦。以下数行文字,就是你在纸箱上即时做过的记录:

 

你没有在街上找知音的意思

也无信件投进能见到的信箱

没有你想打的电话

经过你帮警察站过岗的路口

险些又闯红灯

天上无云

右转  热辣辣的日头迎面扑来

诗情呀画意呀包括幽默

一直不见踪影

 

刚才右转之后还得调头

现在你想接着走了

四周的人

灰暗得与你非常相似

你还没弄清楚天津怎样骂人

上次那个发脾气的先生

声称他在派出所里有人

可惜没敢当面骂你

于是你没学到天津骂法

 

你一边走一边在纸箱上写字

日头不知什么时候爬到你的背上

你没回避可以不经过的高处

本来有条躲不开的河道

一不小心就错过了

谁也没提醒你应该走哪条路

也能遇到好人

无论什么程度

你都特别满足

 

再次经过你经过的高处

日头已经从你背上滑落

溜到楼的后面读起艳情小说

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好人

再过那条河的时候忘了看水

日头慢慢闭上眼睛

天就开始冷了

你有点饿

买了最便宜的水果回家

 

19991206.于天津马路上

 

你和自行车差不多一般高的时候就学会了骑自行车。那时候的自行车还都是千篇一律的样式,你的腿不够长,右脚只好从车梁下探过去才能踩住右侧的脚蹬,当时你们统称“跨裆式”。当你的腿又长长了一点,可以骑上车梁,却够不着车座,骑车的时候只能在车梁上把你整个身子一左一右地上下错动,那种骑法叫“骑大梁”。虽然会自行车了,却又上车容易下车难,每次当你把车刹住,想从车上下来,几乎都要摔个跟斗。而你学车期间总共摔过多少跟斗实在数不清了,你掉过牙,鼻子摔得也出过血。后来再下车的时候,终于学会了把车一歪,先让左脚着地,再让右脚下来。若是一不留神歪到右边就是从右侧下来。你小时候骑自行车,就是一个“快”字当头,快得能快什么程度就快什么程度。

星移斗转,你已好久没骑自行车了,真想找个机会再骑一骑,甚至你想骑一整天,像你以前那样能骑多快就骑多快。

 

需要一提的是,你最后一次偷自行车,发生于数年前自从你所在的公司给你配备那辆小面车之后。有次闲聊,公司的女同事说她去商场买东西,出门一看,自行车转眼之间就失踪了。她寻问周围的人,卖报者说有个面包车装走了一辆自行车。她质问卖报者为什么不阻拦,卖报者说他还以为他们拉走的是自己的自行车。你受到了启发:用面包车偷自行车真是一大创举,而且可以利用旁观者的误解,哪怕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也能采取行动。但你一直也没效仿,因为你骑自行车的历史差不多该结束了。你靠那种不经同车主同意,只“借”不还的借法借自行车,一向不为从中获利,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况且,你也被人“借”过数辆,你的不良行为仅仅属于“以欺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直到有个朋友请你帮他的女友弄一辆自行车,他女友的车子被人偷了。有一天你经过某个驾校的门口,看到门旁停放的自行车中,有辆湖兰色的女式单车特别耀眼。一见行人无几,你把那辆车子放进你的面包车里。当时你想,自行车的主人既然开始学汽车了,想必已经有车可开,这辆漂亮的自行车早晚将被淘汰,经你之手提供给更需要的人使用,也没什么不应该的。真的,那是你最后一次偷自行车,以后再没那样做过,你也不想那么做了,无论什么理由。

 

                            

     2004年10月16日完稿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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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止有定 知非即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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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风中百灵  发表时间: 2004/12/10 15:35 

回复:老板和打工的差别

同样是丢了十多辆自行车的我,因为没有学会体内损失体外补,结果现在还是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羡慕你呀老板。哈哈~

说到小时候学自行车的历史,还真有同感。个子小时骑过“掏腿”“大梁”,刚刚够着座时就练大撒把,稍稳当些后就开练车技。哈哈,谁见了都说这哪像个女孩子,为此也没少挨摔。

看了你的文字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很多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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