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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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言
我叫林枫。今年二十八岁。
现在,我在某一个城市的某一家精神医院里养病。
每天,八点钟的太阳总是会很准时的落在我的床头。然后我起床,刷牙,洗脸,去医院的花园里散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我的生活过的很是安静。就像花园里飞舞的蜜蜂一样,简单而又快乐。
这个可爱的小东西总是会在我向它伸出怜悯的手时不经意的蛰我一下。但这不会让我感觉到痛。我对痛已经有点麻木。
医院的医生对我很友好,经常会过来陪我聊天。
他们告诉我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这样才能够更快的好起来。
我也经常在回忆自己怎么会到这里来。
对于过去,我现在的脑海里只有零碎的记忆,就像是电影的片段。
午后的阳光温暖如流水。
我常常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草丛里闻着泥土的芬芳。
那是一种很清新的味道。
偶尔,我也会对这种味道产生一种熟悉的错觉。就好象在哪里和谁一起闻过。
但究竟是在哪里呢?我又是和谁呢?
我的病时好时坏。
清醒的时候我也会和医生聊聊我的过去。
而回忆,对于现在的我简直就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只要想起那些往事我就不会原谅自己。
……
第一卷 林枫的回忆 (1) (1)
那年,我23岁。大学刚毕业。
我依稀记得我毕业的时候正好美国在阿富汗地区打仗。战争的原因是一个叫本拉登的家伙把人家的两幢高楼给轰掉了。
那时候,全世界的日子仿佛都不好过。
我也很惨。
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件事,我的毕业论文没有通过。
第二件事,女朋友和我分手去了法国。
第三件事,工作没有着落,身上的钱只剩下最后的一百块。
我不知道老天爷是不是在跟我作对。
爱情飞走了,论文被判死刑,工作没有着落。
这样的日子我不知道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我像一个要饭的乞丐一样整天窝在学校的宿舍里。
当时,我住的寝室是在学校最南侧最底层的104房间。
房间很小,大概不到十个平方。里面摆着两张床,上下铺,总共睡着四个人。
寝室的门口就是一堵围墙。上面乱七八糟的写满了字。
内容无非就是“某某某I LOVE YOU”,“某某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印象中最深刻的内容是一首打油诗:
“天涯何处无芳草,美女何必本班找,本班美女少又少,况且质量也不好。我班美女一回头,吓倒对面一幢楼;我班美女二回头,吓倒西藏百牦牛;我班美女三回头,哈雷慧星撞地球;我班美女四回头,铁树开花水倒流。我班美女五回头,国足出线不用愁;我班美女六回头,罗纳尔多不进球;我班美女七回头,全国人民用空调;我班美女八回头,和尚洗头用飘柔,我班美女九回头,打死也要住月球;我班美女十回头,宁愿做鬼也风流。”
说句实话,能写出这样内容的天才我打心里是很佩服的。谁说只有老外才有幽默感呢。
寝室里其他什么都还可以,就是一年出头照不到一丝的阳光,所以价钱也是所有房间中最便宜的。
但就是这么个最便宜的房间一年也要2000块。
那时候我日子过的比较拮据。所有的生活费都是自己打工赚的。
我做过家教,做过促销,甚至帮人家搬货做苦力。在别人都在图书馆看书或者在学校的草坪上谈恋爱的时候,我要学会养活自己。
从小我就知道了这个社会的现实。
因为家庭的原因我很早就学会了自立,所以这点苦算不了什么。
我和初恋女朋友的认识也很偶然。
与其说是偶然我倒更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命运安排好的。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
我做家教回家。天有点黑。我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回学校寝室。
顺便说一下自行车是我花了五十块钱买来的二手车。一来为了能省下公交车钱,二来也可以自由控制途中的时间。对于我这样的穷孩子什么都得算着点花吧。
我的自行车基本上是属于铃铛不响以外什么都响的那种烂车。
就在我骑车到中山北路的小路口时忽然听到有人在喊“救命”。
那晚,天已经很黑了,这段路又不怎么亮。
我心里在想,会不会是抢劫杀人。自己孤身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
那种情况下,任谁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吧。
我于是调转车头准备走路。
忽然又听到很凄惨的求救声。
这一次我终于听清楚了,是一个女孩的声音。
出于一种怜香惜玉之心我壮着胆过去看了看。
当时,我只看到一男一女两个人纠缠在一起。
住手。干什么。
我大吼一声。
以为是这男的在耍流氓。我心里最痛恨这样的人。
管你屁事。
男的凶巴巴的对我吼道。
我看到男的这个样子很不爽,一拳下去就和他打了起来。
……
后来我才知道我打的是他的前任男朋友。
我和她就是这么相识的。
至于后来是怎么开始恋爱的,这其中的过程比较曲折。反正那是我的第一次恋爱。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概只有半年吧。
毕业前夕,她说要去法国学习时装设计。
她只给我留了一封信。
她说她对不起我。
我的世界是从那一刻开始崩溃。
同寝室的兄弟们早就在吃了散伙饭后各自回家。
只有我像狗一样蜷缩着,每天喝着低劣的烧酒,过着醉生梦死般的生活。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还有什么能够比得上真心的付出到最后无情的分手那般另人痛苦。
酒是一种好东西,片刻就能够让你忘记世间的烦恼。我的酒量就是在那个时候喝出来的。
可是再怎么喝再怎么逃避也终究会醒过来。
就像落叶再怎么努力也逃不过秋风的萧瑟。
那些日子我老想着一个问题: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静静的时候,也会有几只老鼠爬上床头陪我,也许它们在想这么大块人肉该怎么吃才好。
一百块钱没过几天就花完了。我整整让自己饿了三天。如果不是查房的阿姨发现我还活着的话,我想我就会这么静静的死去。
爱情,事业。
终于一切都成了狗屁。
而我又该何去何从?
(2) (2)
常常都是这样
开头的时候璀璨
结束的时候
却难以辉煌
长的流水灌溉了那么多的
无奈和忧伤
男儿总是心碎
女儿总是流泪
留在心底的遗憾或爱
总比恨要长
过去的那一段情
成了掉在地上的画框”
每个人的心其实都有脆弱的一面。
而我当时的心就像画框里的玻璃掉在了地上。碎成无数。
至从那个曾经说过要爱我一辈子的女孩离开我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感情的残酷。
什么天长地久,什么海枯石烂,统统都是美丽的谎言。
我开始像刺猬一样把自己包裹起来。
故事真正的开始也许应该从我失恋后说起。
记得过完国庆节后不久,我就从学校的宿舍里搬了出来,因为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房子我就暂时住在朋友阿建家里。
在上海这座繁华的都市,人情淡漠,我和阿建如此深厚的友情很是难能可贵。
说到这里,我想好好的介绍一下:
阿建,我的大学同学,喜欢泡妞,上海人,从小在江西长大,由于父亲是上海知青所以他能够把户口迁回到上海来并且在这里买了房子。
我一直在心里不是很喜欢上海人,比较小气,势力眼,做作。总是拿自己当城里人而其他人都是乡下人一样,那个一听到外地口音而不屑的样子我就想吐。但是阿建例外。
阿建有个女朋友,标准的上海女孩。何谓标准,就是喜欢发嗲,我们都叫她“面包小妹”。 这个昵称得来还是有个原因的。
那天小妹早餐想吃面包,阿建冒着生命危险穿过马路上众多的车子好不容易买了个很大的奶油夹心面包给她,谁知道她嘴巴一瞥,眼睛一横,一边撒娇一边发嗲的说:“我要吃小面包嘛,我就要吃那个小小的小面包嘛……”
一看到那架势,我汗毛都竖了起来。
最受不了女孩子这样。
也许因为这个原因我对上海女孩也就没有了什么好感。
2001年的秋天似乎来得比较早,就在我为工作而四处奔波,转战在一个又一个的招聘会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街头的法国泡桐开始飘零起落叶。起初是一片两片,后来就纷纷扬扬的凋落,像是无数的梦想一下子破灭,又像是我的心被一双双脚无情的践踏。我在衡山路上94路公交车里伤感了好久。
我是什么时候找到工作的,现在已经是无从想起。
我以为我会很深刻的记住那些落魄的日子,而现在脑海里却什么也没有剩下来。
记忆总是深藏在心灵深处。
要一层一层的剥离它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情。而谁又曾那样的经历过。
这么多年来,我只要一闭上眼睛,那两个女子就会在我眼前飘忽,我无法忘记,又怎能忘记那为我消逝的灵魂 ……
回忆中。那天晚上和一个小饭馆有关。
小饭馆不是很大,里面有几张四四方方看上去有点油腻的桌子,桌子上面插着一排看上去洗不大干净的筷子,桌子下面是几条也有点油腻的凳子。还有一只小猫咪躲在角落里津津有味的啃着鱼骨头。
小饭馆四周的墙壁上还贴着美女明星的图片,可惜被油烟给熏黄了。惟一奢侈的是橱柜上摆着一台闪着雪花点的21寸彩电。
我现在想起来找到工作的那天晚上是我打电话给阿建请他出去啜一顿。
后来我们就去了学校附近的江西小饭馆。
老板娘还是和以前一样满脸的笑容,热情的招呼我们里边坐。
她把桌子擦了又擦后,我拿着纸巾又擦了一遍。
这里曾经是我们寝室的食堂根据地。
环境虽然不怎么样,但价格便宜,菜烧的也还是挺不错的。
毕竟在这里吃了三年了,感情也不一样。
我们点了几个小菜,然后我问阿建喝点什么酒。
白酒吧。
行,白酒就白酒,兄弟今天找到工作开心。
老板娘,来两瓶红星二锅头。今晚咱们是不醉不归。
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我究竟喝了几瓶二锅头,只是后来觉得心里空空荡荡的。
我告诉阿建说带我去嫖女人。
阿建有点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在他眼里我好像是不可能说这样的话的。
他摸了摸我的头:
林枫,你,没发烧吧。
没,没有发烧,我,我晚上需要女人。
那兄弟带你去,可别说是我带坏了你噢。
他妈的,我们是谁跟谁啊。
我知道阿建对这个最清楚了。
而我也想明白了,人活着不就是这个样。
那晚是我堕落的开始。
(3) (3)
如果不是那天晚上去找小姐,我想我也不会认识她。
如果不是因为认识了她,我想也不会发生后来那么多的故事。
那晚,我不知道阿建把我带到哪一家休闲中心。
我有点醉了。
我只看暧昧的灯光下,那一个个性感暴露的女人,在不断的朝我搔首弄姿,撩人欲望。
说句实话,那是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以前我是很不屑这种女人,但此刻酒壮了我的胆,也让我忘了什么是羞耻之心。
阿建很快就挑了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他说带回家过夜。
我说那我们不是爽呆拉。
你丫的醉得这个样子还行不行啊。
我扯着脖子就要证明给他看,吓坏了这小子。
在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只有钱是万能的。
而我也受到那么一种刺激。
越堕落越快乐。
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过那样的经历。
我也不否认男人的本性是好色的。只不过碍于种种道德观念而自我约束罢了。
而对于我,那晚是一个错误的开始。
我很清晰的记得回到家我和阿建洗完澡一人一个房间就开始疯狂的做爱。
那是我生命中第二个女人。
在大学里我除了女朋友外一直没有碰过其他女人。
不是没有机会而是我爱她。我一直把她当成我生命中的唯一。
可是现在生命的唯一也没有了,我还清高什么呢?说不定此刻她躺在谁的怀里亲热着。一想到这些我就狠命的抽下面这个女人,我甚至咬她的乳房,在一种近乎变态的心理下报复女人。
……
第二天早上醒来已经是十点半。
隔壁房间又传来哼哼哈哈的声音,我知道阿建又在做床上运动。
我看了看身边的这个女孩。像是邻家小妹一样。
这么年轻就步入风尘,真觉得有点可惜。
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我居然傻傻的问她叫什么名字。
其实更本就不用问,做这一行很少有人会告诉你真名的。
叫我倩倩吧。
女孩的声音很是甜美。
我又问她你多大了。
18岁。
那时候我真不敢相信,这么漂亮而又年轻的女孩会是做小姐的。
如果不是此刻躺在我床上,谁又能从她外表看得出来呢。
当时我想起了一句话:存在就是合理。
自古已来皇帝还要去青楼逛逛呢。
要是没有做小姐的我们又上哪玩去。
这么一想也就心安理得了。
自从失恋后,我对生活的态度改变了很多。
如果说我现在还有追求的话,那就是希望能多赚点钱多泡点妞。
我所在的公司是做通讯产品,也就是手机。
那时候手机还算是奢侈品,一台都要卖好几千。不像现在连骑黄包车卖破烂的人都腰里挺着一台。
我的工作内容就是销售,简单点说就是跑业务,把公司的产品下到大卖场、零售店里去。这个工作很对我的胃口,整天不用坐在办公室里可以四处走走逛逛,顺便和零售店里的营业员MM建立深厚的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公司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大发通讯,我猜想莫非是想大大发财的意思吧。
由于公司是新成立的,人也不是很多,就一个总经理,一个销售经理,一个文员,一个财务,外加我们三个业务员。
在公司仅有的女性同胞中,一个已婚一个超级恐龙所以我们三个业务员包括那个销售经理都不愿意呆在办公室里。也许这正是老总招人的妙招所在,怕我们偷懒不下去跑。
那个长的像恐龙的文员一天到晚在办公室里梳妆打扮着。下班后一会去见这个网友一会去见那个网友,生怕全世界的人都不认识她似的。
我也真替那些人感到担心,万一见了吓出心脏病来可怎么办才好。
有一次她问我她哪里长的比较漂亮。
我说头发比较黑。
还有呢。
还有眼睛比较亮。
还有呢。
我实在想不出她哪里长得还比较过得去。就说跟你在一起减肥效果肯定特好。
她问我为什么。
我笑着说都可以不用吃饭了。吃下去也得吐出来。
……
至从和阿建一起嫖女人以后我们的感情又增进了一步。
具体表现在这家伙每天会给我发一些带颜色的笑话。比如有这么一条:“公共汽车上,某男士掏东西时,不小心从口袋里带出避孕套,身后的妙龄女郎提醒说:先生,你弟弟的工作服掉了!”
我真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没事做只好上网收集这些东西。
那时候感觉日子过的特别快。
每天上班下班仿佛一会儿工夫就是一天。
平淡的日子里我总是期待着一些不平淡的事的发生。
有时候也幻想着天上什么时候能掉些钞票下来,当然最好是能再掉下点黄金元宝来。就算砸死也心甘。那样的话第二天还能上《新民晚报》:
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某地方,某男子因拣钱而被天上掉下来的黄金砸死。
也许谁也不会明白那段日子里,我充满笑容的外表下内心深刻的孤独。
我经常在无聊的时候趴在电脑边找人聊天。甚至梦想着什么时候能找个网络情人。
我QQ里好友很多,经常是一上线就此起彼伏的闪烁着。但遗憾的是没有一个聊的很好很知心。
有一天下午我发疯似的把里面好友全部给删掉。然后又发疯似的从QQ在线查找里,一个又一个加陌生人进去。这其中也加了一只兔子。
那个下午我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快感。
人总是会在寂寞的时候做出一些无聊的事情来以此证明自己还活着。
就像那段时间,我的手机里也经常会有陌生的短信息发进来:
“知道我是谁吗?我好想你噢。”
鬼才知道这个139的号码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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