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决 愤怒群众砸烂区法院
日前,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法院审理一起企业劳动协议纠纷案,该案马拉松审理裁决近一年时间,在这场企业职工状告企业的官司中,浔阳区法院枉法裁决,愤怒的协解职工自发起来砸烂区法院审判厅,一百多公安以及法警组织人墙,不让法院里面职工出来;也不让外面职工进去,在外职工冲击法院正门干警人墙,愤怒地砸破门窗玻璃花盆。混乱中有一名干警重伤。
中石化九江石化总厂在2001年上半年协解过程中,在具体操作上严重侵害了职工切身利益,采取了欺骗诱导手法协议解除在职职工近一千人,在企业改制重组中严重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迫使为企业创造财富的国有企业职工不情愿离开了工作岗位,他们流落社会生活无着落。当时,企业采取许愿以及种种虚假宣传,没有通过国有企业重大决议要经过职代会法定的程序,无视企业职工是企业主人公,国有企业是每一个职工创造的财富,他们享有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而该企业采取给协解职工协议接解除劳动合同样本后,在正式签定协解劳动合同正本擅自更改有关条款,偷梁换柱蒙蔽广大协解职工。违背了中石化总公司双职工只能协解一个职工,单职工以及工伤职工不能协解的有关精神。有关企业领导为了完成任务,不择手段下达指标,没有经过考核竞争上岗的程序。迫使最年轻的协解职工不到三十岁,一半职工在四十左右离开工作岗位,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的建厂创业者,其中不少具有大中专学历的职工。他们流落社会找不到工作,在生意场上亏损累累,很多人处在生活的边缘。当该企业违背协议承若三金(社保、医保、房屋公积金)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时,协解职工才发现被企业欺骗了。他们从2003年5月开始与厂方进行协商解决,在得不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进行长达半年的上访,并经过江西省劳动仲裁委员调解,企业无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协解职工在万般无奈情况下,逼迫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于2003年12月底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迟迟不予受理。他们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在今年8、9月份分两次开庭审理协解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一直拖到今年的10月11日下午裁决,该法院裁决如下:企业在协解没有经过职代会是不合法的,在协解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但企业协解是新生事物,没有法律依据进行判决,该法院不予受理。当裁决宣读完毕,协解职工发现被法律愚弄了,他们希望法律还一个公道梦想破灭后,几百名职工愤怒砸烂了审判厅。九江市有关领导及时赶到现场,愤怒群众才稳定了情绪,双方僵持了到晚上八时左右。有关市领导在九江石化召开现场会,协解职工提出撤消原裁决,对浔阳区法院院长进行处分条件。九江市有关领导同意第二天给予答复,该区法院院长当场提出引咎辞职,愤怒协解职工才解散回家。
依法治国,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基本方针,在提高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今天,对于严重违反国家《劳动法》和《工会法》的企业,法院竟然没有法律依据进行枉法裁决,是权大于法,金钱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老百姓心中有杆天平。如果一个地区没有公理法律,谁来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一切执政者都应该牢记这句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