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今日说法》片头
主持人撒贝宁:各位好!这里是《今日说法》演播室,欢迎您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赵教授您好!
中央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您好!
主持人撒贝宁:前不久,在江苏有一位老人的过世引发了一场关于他的遗产继承的纠纷。那么,这个遗产继承纠纷和我们《今日说法》以前关注过的这个遗产继承纠纷不太一样,因为这个老人呢,他是一个五保户。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片名:五保户的遗产风波》
(画面)江苏省**市**村的管明松老人,已经50多岁了,无儿无女。几年前,村里把他定为五保户,管吃管住。1999年,管明松忽然得了重病,他可能知道自己不行了,就把自己的两张存折,交给了他的大侄子。<大侄子管玉祥:我六叔已经把钱交我了,一共交给我多少呢?当时我看了一下,交给我22000元的存折。>看着两万多元的存折,大侄子惊呆了,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六叔会有这么多钱。不过还来不及多想,老人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大侄子马上去找村干部,帮忙送老人去医院。可是村干部柏其洲刚到,老人就咽了气。
<**村原村民小组长柏其洲:在他(老人)这种省吃俭用的情况下,我们就感觉到,他死了肯定一笔钱在这里。>
除了村干部柏其洲,死者的几个侄子也都到齐了。老人刚刚咽了气,就有人开始动手四处翻找。
<柏其洲:他有几个侄子在这里呢,我不敢走,我一走东西就被翻光了。钱就被拿走了,我就说,我在这里翻,你们在那里找.>
<大侄子管玉祥:组长柏其洲就说了,把六叔的家抄一下,我说不要抄,六叔的钱已经交给我了。>
后来他们又在老人屋里翻出了6000块钱,大家都知道老人管明松身体硬朗的时候还做点小生意,可是有28000块钱的积蓄,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他是个五保户,连住的这间小破屋都是属于村委会的,平时用的柴米油盐,也由村里负责。看着老人总共有28000块钱,大家都动了心。
<大侄子管玉祥:村民组长说,你一个人不好拿这么多钱,应该和弟兄们分一分。>
在柏其洲的主持下,老人的丧事还没有办完,钱就被分光了。自始至终都在场的大侄子和三侄子,每人都分到了四千多,主持分钱的小组长柏其洲,也理所当然地拿到了3000元钱,剩下的钱一部分分给了在场的其他两个亲戚,另一部分用于给老人办丧事,其他的亲戚每人1000元。
丧事办完之后,得到好处的几个人一起约定不把分钱的事讲出去。然而纸包不住火,没几天,全村都在谈论这件事。第一个将此事说出去的人,是死者的哥哥管明其。<哥哥管明其:弟弟死时我夜里爬起来,马上就到弟弟那儿,那儿翻得一踏糊涂,全部拽光了,全把东西搬出来了,床上都检查过了,把死人就这样拖在地上。>
(配音)看到屋里被翻的情形,管明其也清楚钱被别人分了.虽然不知道弟弟死时留下多少钱,而自己在弟弟的丧事上出了不少力,于是他就向村干部柏其洲要钱。
<哥哥管明其:他开始答应给我钱了,可是后来又不给了,这是他自己讲的吗!>
管明其认为弟弟死时没有立下遗瞩,按照顺序,自己最有权利拿这笔钱。可管玉祥认为,老人临死前把存折交给自己,就是老人的遗愿,自己就有权利继承这笔遗产。他把钱拿出来分给兄弟们,只是出于人情;分到钱的三侄子也认为,自己拿这笔钱拿得理直气壮.<三侄子管玉国:六叔死前想家里人的话,我就去倒茶倒水给他,烧点饭给他,他就吃,他想上街,我就扶他上街。>三侄子认为自己也尽了一些赡养义务,而且在老人死后,还将他的牌位摆在家里。因此继承自己叔叔一部分遗产也是理所当然。
老人的侄子们和哥哥为这笔遗产争执不休,没几天就传遍了全村。村里人提出的观点,更让他们吃惊不小。很多人都认为无论是谁,都没有权利分老人的钱<村民:五保户本身就是大家抚养的,你没抚养他,是集体养的他。><村民:钱应该还给集体,这个是应该的。>
村民们认为当年正是没有人赡养老人,村里才把他定为五保户,老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村里照顾,而且当年还签订了《五保户供养协议》,上面清楚地写着:生前村里负责老人的一切生活,死后老人所有的遗产归村里所有。
大多数村民都有同样的看法,为了表示不满,有的人还采取了极端的做法,这下就惊动了村委会。村委会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第一个就找到了拿了3000块钱的村民组长柏其洲。<**村村委会主任:夏季收上缴款的时候,大多数群众都不愿意缴,因为供养五保户的钱,是每家每户分摊的.侄子们把他的钱分了,村民们都不服.村里已经撤了柏其洲的职>柏其洲也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有问题,很快就将钱退给了村委会。然而想要从死者的侄子手里拿回分掉的钱,可就没那么痛快了。按照五保户供养协议,遗产该归村里。钱该归谁只好让法院去断了,于是村委会就到法院起诉几个侄子,要求他们返还老人的遗产。
主持人撒贝宁:真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本来几个人以 为在老人过世以后,偷偷摸摸把钱分了,大家谁也不会张扬出去,就这么着了。一个五保户老人在他身后还能留下二万多块钱,五保户这个概念,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到底是个什么样概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通常呢,所谓五保户主要是对于被保的某一个人在吃饭、穿衣、住房、医疗和死后的丧葬这方面给予一种特殊的保障。
主持人撒贝宁:那么想要取得这样的待遇,应该有什么样的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享受五保户待遇通常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没有经济来源的人,还有就是没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
主持人撒贝宁:在这个案件当中,因为这个老人是五保户,一直是由村委会出钱在赡养他的。那么,这几个侄子,包括那个村干部,他们能有这方面的继承权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没有.应该说一个公民如果去世之后,在没有别的情况的前提下,他的遗产当然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那么应该按照遗嘱来执行,也就是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在这个案件当中,有一个《五保户供养协议》也是一种特殊的遗赠扶养协议。过世后应按协议来处理。你只有在生前履行合同约定的扶养义务,在他身后才有权取得这个遗产。五保户去世之后他的遗产应该归集体经济组织。
主持人撒贝宁:大侄子所谓的老人在生前把存折交到自己手上,因此这种行为属于一种遗赠行为,所以自己拿得是理直气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这个遗赠在这个案件中是无效的.因为在这之前,老人已经和他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签定了《五保户供养协议》,这份协议已规定把他的全部财产在死后给村委会,你再做另外的遗赠,等于把一次遗产做了两次处理,按照一般法律原理,后面的协议无效.至于死者的哥哥,按法律顺序是遗产第一继承人,但这是在没有《五保户供养协议》的前提下,只能发生在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的前提下.他的遗产已经处分给集体了,他的法定继承人就无权继承了.
主持人撒贝宁:那么最后这件案子打到法院以后,法院当着这么多的村民会怎么判决,我们来看一下。
(画面)2000年9月,**市人民法院临泽法庭审理了此案,村里很多人都来旁听。审理过程中,侄子们坚持自己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不接受调解,法院最终做出如下判决:一、被告管玉祥应返还原告**村村民委员会人民币4720元;二、被告管玉国共返回原告**村村民委员会4200元。
除了治病及办丧事所用的费用,法院要求侄子们将老人的剩余遗产返还给村委会。至此一场遗产风波结束了,村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过世的老人一定没有想到,生前的日子过得冷冷清清,身后却有这么多人在关注自己。
主持人撒贝宁:我觉得看完这个案子以后,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就象我们记者最后一句话说的一样:老人生前的日子过得冷冷清清,可能就是村委会还在管着他的生活。平时,自己的侄子、哥哥,很少过来问寒问暖,但是死后一下子闹得这么沸沸扬扬。所有的人都在关注他这笔钱到底怎么分。老人如果突然有钱了,觉得自己可以不用再做五保户,想自由支配这笔钱,有什么办法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按法律原理和一般法律精神,公民有选择的机会,但村委会已经支付几年抚养费用时,要想解除协议,必须给供养人补偿。
主持人撒贝宁:解除可以解除,但这几年村委会扶养你,赡养你支付出的费用财产应该在解除这个协议时返还。
好,非常感谢各位关注本期《今日说法》,也感谢您(赵教授)到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节目。明天《今日说法》同一时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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