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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电脑和女儿 照例,一丢下饭碗便直奔到电脑旁,像守财奴看见金子一般地抓住鼠标,女儿蹦蹦跳跳过来,拽着我的衣往外扯:“爸爸,走,带我到外边玩去。”当然,不拉上三四次我是不会动身的。我以前并不是一个电脑迷,电脑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消遣的工具,打打游戏,听听歌,更多的时候是查找资料。自从听了牛妹妹的介绍,认识了情感四十以后,我发现我的生活习惯全变了,我像着了魔似的迷上了她,别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就是一会儿不见,那也像丢了魂。我发现我已经彻底地变成了一个网虫。我只有手能动了,隔虫还远吗?记得以前在《读者》上看到一则言论:“网虫们惟一的‘体育运动’就是在互联网上冲浪。”看来,女儿邀我玩玩去,也是为了我好。 女儿今年四岁,正上幼儿园中班。我们夫妻是两地分居的,只在每周双休日才能呆在一起,被人笑为“每周一歌。”女儿自然随母亲住,因此,我没有很好地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以前每周来,我都会带女儿到处走走,上上我最不喜欢去的超市,告诉她怎样购物;或者带她到大自然中散步,让她享受自然的温馨;抑或去工会听听琴,让她接受艺术的熏陶。而这一切,现在是明显地少了。 我放下心爱的鼠标,和女儿下了楼。外面的天气不是太好,刚刚下过的一场大雨,虽说把空气洗得还算清新,可四周雾蒙蒙的,使得这个本来就很小的小城显得更加压抑。可女儿不管这些,一下楼,她那活泼的天性就展现出来了,她不再走,她蹦起来了,她跳起来了,她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飞起来了。她是鸟,我是虫,而虫是斗不过鸟的,我这样想着。 女儿和所有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样,天真烂漫,活泼机灵。一路上,她总是对什么都感兴趣,常常闹出很多笑话来。和她一起上街,也是一种享受。一会,来到天品超市前,这是我每次带她出来都要玩的地方。天品超市前有许多动物玩具车,坐一次约五分钟,一元钱。女儿最喜欢到这里玩,坐了小狗又坐兔子,坐了大象又坐老虎,每次坐两三元钱还不满足,而我只得耐着头皮等着。今天又坐了两元钱,女儿还要坐,我有些不耐烦了:“还坐?还要买币呢?你知不知道?币就是钱呢,要节约用钱!”女儿发脾气:“那你跟我买钱啦!”我被她缠得没法,又给她换了一个币:“只准坐这一次。”女儿上了老鼠跷跷板,笑着对我说:“爸爸,你看,老鼠它坐我的跷跷板哟。”我被她逗乐了:“好好,你和老鼠好好玩。” 下了跷跷板,女儿一眼又望见一个卖粑粑的,又嚷着要买粑粑。说实话,我对女儿的要求是很严的,尤其是吃零食。以前同女儿上街,看见羊肉摊、烤饼摊,女儿都自己摇摇手说:“我不吃零食的。”而我也常常表扬她:“真乖。”我说:“粑粑是零食呢?”女儿说:“我要吃粑粑零食啦!”我不作声,女儿又嚷:“我要吃零食粑粑啦。”看来今天这招不管用,说不定女儿坐车真的饿了。我同她谈起了条件:“我给你买一个粑粑,那我们也不到外面玩了,我回去打电脑去。”还是马克思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一切。”女儿点头同意了。她那么仁,我不能不义,为示大度,我给她买了两个粑粑,随即招来一辆的,奔回家里,拿起鼠标,打开了情感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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