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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的早晨,推开窗户,呼吸新鲜的空气,温暖直射进来,这种生活令人向往,不可否认,那是阳光的效果,所以,我们喜欢阳光。而黑暗,是一种虚无,一种未知,见证了人类的恐惧。 人类天生有一种好奇心,从孩提时那双明眸善睐的大眼睛,直到七十古稀的老花眼,我们一直在有意无意间追寻某些新奇的东西。遗憾的是,在阳光下,看到的,最后都不免成为一种习惯,渐渐被我们忽略。人类的眼睛为光明而生,多彩的世界为了人类的关注而存在,否则,一切都将毫无意义——在生物界,只有动态的和静态的巧妙地联系起来,彼此愉悦,成为和谐,才会有意义。 美的东西,需要美丽的心灵才能发现,眼睛代表了存在,那是肤浅的,而心灵感受了真诚,那是震撼的。所以,有的人失明了,但他并没丧失对美的发现,甚至比正常人多了份对美的领悟而感动不已。有的人耳聪目明,可对身边的美却视若无睹,甚至对美缺乏敏感,他们表情严肃,行色匆忙,美就在身后自娱自乐,或者嘲笑他们! 阳光可以同好,当我们无法回避黑暗时,黑暗却最好独享。我们因为缺乏认知,独享于是意味着安全,难以想象,在黑暗的胡同里有老鼠潜行,或者蟑螂,或者蹿出一条狼狗,那是什么情形,哪怕是远处的狗吠,我们宁可吹着口哨为自己壮行。 黑暗,其实什么都没有,我们被黑暗包裹却抓不住他的衣脚。阳光是我们的工具,而黑暗却成了我们防范的对象,在黑暗中,我们是安静的,在安静中保持着对黑暗的戒心。贼人喜欢黑暗,那是邪恶最好的伪装,也最能搅乱人类的心理,令我们惧怕,于是我们更沉默了——我们已经在黑暗的魔爪里了,却又怕弄出动静惊醒了他。 其实,黑暗下面没什么别的,都是我们熟知的东西,阳光下曾给我们带来过欢乐。若是说服自己,消除了对黑暗本身的恐惧,他依然能带来安全,成为我们自己的屏障。或者,我们该知道,阳光下没有黑暗,黑暗却可以容忍被他刺穿,接纳他。所以,夜里,黑暗笼罩下那窗前柔和的灯光同样会带给我们温暖。 黑暗与光明相克相生,我们需要快乐,需要光明,同样得接受他隔壁的黑暗。※※※※※※ 我的文集●我的音乐●我的日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