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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多事?
常兴和普愿两个人,一个说“自己没事”,一个别一个“多事”。按逻辑来判断,两个人中必定有一个是对的,一个是错的。如果说“自己没事”的普愿说的是实话,那么常兴说他多事肯定错了,如果常兴坚持自己的感觉是对的,那么普愿说“自己没事”就肯定错了。也就是说普愿是真的“多事”。 如果从事情的表面现象来看,应该说常兴的感觉是对的。因为一个人面壁打坐时最怕人打扰,同为出家人的普愿当然明白此理,他在这时候去拍他一掌,实属是反常行为。多数情况下,支配反常行为的必然是反常的心理,这就说明普愿心里确实有事。而当常兴问他“有什么事”时,他又不肯说出打扰他的真实动机,而是有所掩饰地说“平平常常”。那么平平常常地拍人一巴掌就是“没事找事,就是多事。” 在生活中也会遇到类似的事情。就说说前段时间搞得沸沸扬扬的木子美事件吧,木子美没犯法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她木子美爱怎么生活是她个人的选择,我想没人有这个权利干预她。至于有人对她的责难,大多是基于她失去了“道德”。且不论她是不是道德,单看事件的结果,木子美还是过她自己选择的想要的生活方式,她没有因为别人的声讨而改变。从对社会的影响来看:如果不出现这样一场大规模的争论,木子美的行为不管有没有道德对社会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毕竟个人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不是太大(当然这不包括一些社会影响恶劣的恶性事件),一旦当人们把她的行为提高到“道德”的高度,转化成了一场罕见的“道德事件”,可以说这时候对社会的影响比木子美个人对社会的影响力大了何止千万倍。所以,我以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没事找事”。 这个故事还我联想到在网络论坛经常无端而起的拍砖事件,很多也是“没事找事,就是多事”的典型。论坛的人各异,论坛人的观点也呈多元化。赞同也好,反对也罢,大可以说,可以论,只要不干涉他人应有的权利,这样也该可以相安无事。不过,经常有一些人,跳将出来,对持不同观点的人横加指责,好象别人犯了哪条网络戒条,而非要惩之以一棍子打死不可。虽说其目的动机未必不好,却似乎干涉了别人的权利。当然,这些人也可以说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既然大家都是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不必“多事”,不如“无事”,心平气和,就观点论观点,岂不更好。
※※※※※※ 望江南 斜斜细细密密 风儿雨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