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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吧,总比死了强》小说第一章
[楼主] 作者:不识西家柳  发表时间:2003/12/15 18:48
点击:341次

文/叶依青



   活着吧,总比死了强。活着总有希望,尽管希望也许并不能在此生实现,但可以支撑着你走完今生。而死了呢?除了冷冷的坟茔,谁还会记得这世上是不是存在过你。。。。。。



                                        ——题记



(一)阳萎的难忘一夜



   风凄利的叫着,在都市丛林中发出特有的怪异的啸鸣,就如同阳萎压抑在喉腔的想大叫而没叫出来的颤音一般,让人心悸,让人窒息。此刻的阳萎就有种窒息的感觉,因为那灯光。离他五十米处那低矮的有着百年历史的老木混结构的小屋里透出的昏黄灯光。



   这里没有路灯,那灯光就如小屋般孤零的坐落在这城市的边缘,漆黑的夜孕育着罪恶,灯光无疑会抹淡些许恐惧。阳萎之所以还站在这里,当然是因为那灯光。灯光是阳萎的期盼,他等着这灯光的熄灭,因为只有这灯光熄灭了他的人生才有希望。就象身边那老树的叶,只有在秋风中死去,才能在明年得以重生,阳萎又何尝不如是。



   可灯光一直亮着,15W的灯泡并没有在风中飘摇反而倔强的发出更亮了的光阳萎不懂时近子夜工业用电减少而使电流变强而使灯泡负荷增加导致灯泡更亮的道理他只觉得小窗里透出的灯光越来越刺眼了刺得他有些眼酸对眼酸因为他的眼中已有了泪



   他想这灯光死去,灯光如果死去,他明天也就有了工作。他不想这灯光死去,因为灯光一旦死去,芳草,意味着芳草就将被日,被那个白白胖胖的满脸油珠子的管委会主任日了。



   阳萎徘徊着,像脚下的草般东倒西歪的不知向何处去,那是他的家,那是他的床,当然还有芳草,他的婆娘,本都是他享用的东西。可他来了,那个叫狗日的王朗来了,他就只有出来了。为了那份工作,那份社区联保的工作与每月五百元的工资,他像一只被人逐出来的夹着腚的狗,灰溜溜的出来了,留下了本就属于他的家他的婆娘。



   深秋的夜怎能不冷,犹其是海边的城市。那海风狂暴的击打着阳萎,就象父母在教训着不争气的儿女。阳萎尽管缩着头,把身子卷成了一团,可这又有什么用呢?风还是像藤条般无孔不入的抽打着阳萎,那种痛,从皮肤直到心里,无一处能有所躲避。阳萎拼命的跺着脚,直将脚下的野草跺得稀巴烂。他仿使还不解气,又用脚上的破皮鞋使劲的来回搓踏。深坑,是的,不知不觉中他的脚已在地上搓出了一个深坑,因为那白白的草根也已清晰入目。



   那是草根吗?笑意不自然的漫上了阳萎的脸庞。痛快,阳萎在心里暗自为自已叫好。这应该是狗日的那个王朗的那玩意儿吧,白白的,好象永不见光似的。其实阳萎忘了,那玩意儿本就是每个人都很少见光的,它只在没有阳光的黑夜里才显出它的狰雄,可在此刻,又怎能叫阳萎想起呢?如果说一定能想起,那也就是细细的,对,细细的,想着王朗那玩意儿也跟脚下的草根那般的细细,阳萎有说不出的解气。何况他现在还踩着呢,踩着他的那细细的玩意儿呢。



   咋回事呀,阳萎嘟哝了句。他实在不明白,干那事还需要那么长的前奏吗?他只记得他跟芳草干那事的时候,都是三下二除二,衣服一脱,往那被窝里一钻,就开始行云布雨了,那还费那么大劲在那干耗呀。春宵苦短,阳萎不懂,可干那事的爽意阳萎当年是绝不会错过的。王朗那小白脸不懂这事儿吗?他可是此中老手呀。这个社区,那个不知呀。难道是这小子良心发现?好象也不可能。要是这小子良心能发现,咋也不会跟他提出这要求了。那是为什么呢?阳萎这时候倒没了主意。。。。。。



   狗,二条狗,二条野狗不知从那儿钻了出来,在阳萎身旁一忽溜儿就过去了。前面的是条母狗,好象还怀着身孕,明显的跑不快。而后面呢,却是一条公狗,健壮有力。转眼之间,也就是刚跑过阳萎身边不远处,公狗就扑到了母狗身上。可以想见,母狗挣扎着,撕咬着,拚命的维护着自已的尊严。可公狗呢?发情的公狗那能轻易的让到手的猎物逃掉吗?它不能,所以它用它壮硕的躯体紧紧压在了母狗的身上。那玩意儿,那红红的长长的玩意儿,就捅了过去。母狗呜咽着,卷缩着,无奈的准接受这外来的压力。。。。。。



   畜牲;阳萎恨恨的骂了句。也不知那来的勇气,捡起地上的半块断砖,狠狠的向那公狗咂了过去。呀呜——公狗凄利的惨叫着,狠狠的瞪了阳萎一眼,就夹着尾巴一头窜进了黑黑的夜幕。让你横。。阳萎狠狠的骂着,当砖如长着眼睛般咂在公狗的屁股上时,阳萎有说不出的快意。该死的东西,你什么玩意儿呀,也敢霸王硬上弓。骂完了,阳萎才发觉那母狗已低着脑袋走过了他的身旁。



   就在阳萎转头看的一瞬,他发现那母狗也正好转过头来,那目光交接的瞬间,阳萎看到了母狗眼中的哀怨与无奈,那淡淡的迷离的眼神,让阳萎看到了死的光芒。



   芳草呢?阳萎也不知为什么,看到那母狗就想起了芳草。她还好吗?她会不会也象这母狗,正被王朗这条野性的公狗霸王硬上弓呢?怪不得那灯光不熄呀,莫非芳草也在挣扎,也在拼命的抗拒?想到这里,阳萎就最也想不下去了,因为他已经开始冲。



   五十米不算远可也不算近,起码阳萎冲得再快也快不过开关的速度,就在阳萎发力的瞬间,灯光已熄。仿使冥冥中的安排,命运又一次无情的嘲笑了阳萎。风怪叫着,在阳萎的耳边呼啸,一声声如泣如诉,阳萎已虚脱。全身的力在灯光熄的瞬间,都已化为空气,在夜空里浮动。没有力的支撑,躯体不过是漏了气的气球,除了耷拉下来,还会有别的方式吗?



   阳萎的头顶着地,人如果头不能顶着天而是顶着地的话,那就说明这个人已离黄泉不远。灵魂已溶入大地,躯体已溶入了夜色,阳萎还是阳萎吗?阳萎还活着吗?你不知道,我当然也不知道,也许知道的就只有阳萎自已。



   但阳萎自已能说的清吗?起码在这一刻,他不知道自已是死了还是活着。他宁愿相信自已是死的,因为他看不见了任何的东西。老人们都说除了瞎子要是正常人看不到一点东西的话,那这个人就是死人,从这一点上来说,阳萎无疑是个死人。



   可偏偏阳萎又不是个死人,因为他还能听,而且听得特别的清楚。腻死人的呻吟,爽性的哮喘,在呼啸的风中他甚至还能辩别出那细微的吱吱声,正是他家的老床才能发出的特有声响。从严丝合缝的小窗缝里,从那能透视室内的老木门隙中,他听到了他不想听到的一切,而且还看到了。



   心是一扇窗,窗打开就可以见到风景。阳萎同样也有一扇心窗,只是不该在这样的夜里打开。可有什么办法呢?眼睛已失去功效,心窗又怎能不自动打开呢?是的,心窗已开,可风景却不是阳萎想见到的风景。



   古老的木床,洁白的床单,如果没记错,这还是阳萎亲手铺上的。这好象是阳萎第一次做家务吧。而且这床单阳萎也只是第二次拿出来,第一次用这床单的时候,阳萎绝对记忆犹新。那是他第一次跟芳草上床时用的,还有二根红蜡烛呢。城里不缺电,但新婚之夜毕竟需要点气氛,无论是阳萎还是芳草,都没有反对这种浪漫的存在。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用这白床单吗?阳萎温柔的问芳草。我想记录下你的童贞,看到你烙在它上面的梅花。阳萎是个大老粗,可大老粗也有文雅的时候,新婚之夜阳萎为自已能说出如此文雅的话而开心不已。是的,咋能不开心呢?二十六年的积蓄的能量,不就是为了在这一夜得到释放吗?



   只是阳萎的开心没维持多久,因为芳草已不是处女。不是处女当然也就不会有鲜红的梅花,也当然不会在白床单上留下什么童贞的纪念,所以阳萎很失望,失望的甚至抽了芳草一耳光。



   但阳萎毕竟是男人,男人当然也就有肚量,所以过了那夜,阳萎就最也没有打过芳草,反而还对芳草百般呵护。只是对于那条床单,二人像有默契,被深深的藏在衣柜深处,最也没有拿出来过。就象那夜的事,谁也不再提起。



   十年了,当阳萎又将它拿出来的时候,他看到了芳草苍白的脸,比白纸还白,就象那夜他说要留下童贞纪念时芳草的脸色一模一样。你。。你。。为。。什么非。。要用这。。床单呢,芳草语音颤颤的,两眼泪光盈盈。阳萎一昂头,太妈的,我就让这狗日的王朗也尝一尝失望的滋味。



   其实阳萎没有忘,这辈子他都不能忘,那晚深深的失望。他好象听过有人说过,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阳萎就如是。那晚的失望刻骨铭心,纵使十年的时光能磨掉很多的记忆,但对于那一夜的痛,阳萎实在没有办法让自已忘却。



   我也要让王朗这个王八蛋尝尝这个滋味,阳萎狠狠的诅咒着。只是他忘了王朗不是他阳萎,他不可能会有他的感受。所以在阳萎的心窗里,阳萎只看到了芳草白晰的肉体在另一具白晰的肉体压迫下发出不知是痛苦还是快乐的呻吟。不过芳草的脸色是欢愉的,间或着一丝笑意,在上一具肉体的抽动中,猛烈的抽动中,芳草娇小的躯体就如一枝嫩柳,紧紧的缠着迎合着,浑不觉还有他阳萎的存在。



   贱女人,贱王朗,阳萎狠狠的骂着。他想关上这扇心窗,可是怎么也关不上。他的眉在收紧,一如他心中的火,正在悄悄的聚结。也不知怎么的,他体下忽然动了一下,怎么有反应了,阳萎很奇怪。有四五年了吧,那玩意儿就象冰箱里的冻鱼,怎么也不能动弹一下,这下怎么忽然有了反应呢?真的,真的是有反应了,阳萎甚至还能感觉到那玩意儿正跟土地爷斗气呢。



   我行了,我行了,阳萎莫名的兴奋。也不知那来的勇气,他一下子站起身来。他摸着裤裆里那硬硬的玩意儿,简直有说不出的自豪。我是个男人,我是个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人就需要发泄,我怎么能让自已的婆娘让别人日呢?我不行别人可以日,我行了就不能让别人日呀。阳萎觉得自已的理由很充分,所以他也就理直气壮的向小屋走去。。。。。。



   没有理由,只因为他想日他的婆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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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3/12/17 21:54 

别具风情

从粗粝的人生中寻找它有意义的部分。支持写下去,亦希望见到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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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风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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