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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出来说——也是一种权利
[楼主] 作者:开山鼻祖  发表时间:2003/11/23 12:57
点击:1372次

 

以下XXX 是何含义,各位一看就明白,偶实在是不想写出来,实际上也从未以XXX之名写过主题贴,因为真是不值得,太不值得了。可想想总有些混沌不清的观念,于是就澄清一下,不针对具体的人,而是对事。

一、XXX有这种权利

当然,任何人都有这种权利,自己的私事自己决断,天赋人权,天经地义。

其实,XXX的做法不是她的发明创造,暴与名人的私事,这个社会层出不穷,但XXX暴的更细、更露骨,超过了前人,也令后来者感到了压力,今后再走这条道,不超过XXX是不行的。XXX如果不是吸取了“先辈”的经验和做法,也不会有今天如此出色的表现,这叫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旧人。

和XXX 有过关系的男人,估计也都是些只讲权利没有义务的男人,这些男人是苍蝇,可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得你情我愿才行。如果其中哪个男人表现一般,那就罢了,因为把你写出来不值得,有辱“文学”之名。不幸的就是那些“表现较好”的男人,他们当然有值得写的地方,因为通过在XXX面前的各种表现,完全可以给他们打出个印象分来,于是就成了XXX "作品"中的人物,“文学”需要生活,情色“文学”需要情色的生活体验。

可这些男人就没想到自己会进“作品”,否则怎么会留下自己的大名,要知道偷吃免费餐也不犯法,留下名也许是为了情意长久吧,说明XXX还是有吸引男人之处,不然怎么会有如此多裙下之“军”。

那么XXX有没有这种权利呢,有,当然有。要知道,她若是征得与之有关系男人的同意,是决不可能发表其“作品”的,于是只能自暴了出来,“管你呢,你都干了,我还不能写吗,你们都不是好东西,我冤,为什么不写?”。在这种心态驱使下,王磊们呜呼哀哉了,XXX也就可以炫耀了,这就是写作的源泉,不是为谁,只为自己,谁还能指望XXX有什么更高的理想抱负,期望她能成为“行业”带头人的那些人,估计只能最终失望。

自己的权利的使用是以不侵害他人为限制,其实XXX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那些被暴光者没意见,这事也就罢了。个人名誉受到侵犯要求惩罚的案件,法律上叫告诉才处理案件,被侵害者不去告诉,也就没事。XXX当然知道这些男人不会去告诉她,因为第一报道权在她这,其他谁要是来个不同说法,也得经“原创”证实。于是,她就滥用自己的权利了。

二、XXX到底脏不脏?

XXX自然不是一般卖色者,是属于比较高层次的出卖自身“权利”者。

有种说法是,她不收费,一点也不肮脏,她的行为是人性的回归,是人的进步。

这怎么说呢,说她脏,谁都干这脏事。说她不脏,可怎么又有那么多的口水骂她。偶觉得,脏与不脏的尺度把握也正好就在看你怎么说了。说跟一个男人有这种事,那肯定不脏,那是美好的,是有情和爱的。说跟二个男人有这种事,那也无可非议,毕竟情是容易转移的,没有激情形同僵尸。三个呢,也不多,说明你需要更多激情体验。可是,如果几个体验还不够,要几十个,那就有点不可思议了。说明你的欲望比别人超强?还是说明你比别人超有引力?不得而知,但这个数目已经远远超出正常人的需要,当然也包括很多正常男人。

另外,XXX每天除了性爱就是性爱的行为也令人反感,既然你是搞“文学”的,怎么就不能谈的别的。采访居然要搬到床上进行,这不是不是BT?

人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就是根据你的言谈举止观察你这个人。不幸的是,XXX的嘴里出来的东西,实在是不敢恭维,大家知道她最多的也是跟60多个男人有过关系,那除了联想到脏还有什么别的?

三、XXX不会对大众有影响

在有些人看来,每个人都是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会辨别美丑善恶。

要知道,人虽然有此能力,但能力大小不一样,自我控制能力也不一样,如果凡事都要个人自己去把握,也就没有必要搞什么这个那个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性教育。

可以想象,XXX的东西如果拿来做”教材“,内容不可谓不吸引人,讲解的不可谓不全面,但这是应该有的”教材“吗?

青少年处在成长期,接受东西新而快,可吃快了容易造成不消化,容易囫囵吞枣,对于一些懵懂不懂的事物,社会有责任去导引他们正确认识。网络在青少年成长中的负面作用业已得到社会的一致认识,网络上的垃圾也是很多青少年长期沉湎其中的原因所在。

实际上,很多人在生活中是受众,就是接受的东西多,没有自己的一些思想,对XXX的行为,容易学习模仿或是赞同有加,不能小看XXX造成的“名人效应”。

网络媒体如今也是以暴光为卖点来吸引网民,对一些人的写作根本不作分析就采用和发表。由于传播速度快,很能吸引眼球,于是网站的知名度就增加了,可责任二字早已经扔到九霄云外。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选择生活,可生活中总有烦心事令你生活不愉快,XXX就是不愉快才走上不归路的,难道我们希望所有人都这样吗,如果不希望那就该站出来说,这也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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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故乡风云  发表时间: 2003/11/23 13:03 

回复:此文写得好!
她敢做伤风败俗的事,就会有人站出来指责,没有人出来指责才怪了。

※※※※※※
踏踏实实做人
 [3楼]  作者:古古古  发表时间: 2003/11/23 13:17 

回复:建议你用mmm
站出来说——也是一种权利
 [4楼]  作者:紫竹翁  发表时间: 2003/11/23 15:16 

站出来骂人就不对了。。

中国的吐沫能淹死人的,这也是中国的特色。我们应该学会甚用吐沫。

有些人的观念非常可笑,说,XXX敢做,我们就不能出来骂?

我就问:你!骂的着人家吗?

她究竟影响了你生活中的哪一面?

哦!为了下一代的健康你去行骂?

这。。太莫须有了吧!管好自己的孩子就是了,还是不要去骂人的好。

至于未来小学教科书和中学教科书是否会范文XXX的文选,这。。这。。这。。谁这么想来着?自杀吧!



※※※※※※
我是老头我怕谁?我是新人我又怕谁?哈 我是新人我怕谁
[楼主]  [5楼]  作者:开山鼻祖  发表时间: 2003/11/23 15:40 

文中哪句骂人呢
从开始到现在也没骂过谁,骂它做甚?
 [6楼]  作者:月霜影里  发表时间: 2003/11/23 15:40 

她有写的权利
你就有评的权利。不允许木子美说话不对,不让读者批判同样错误。

※※※※※※
准风月谈
[楼主]  [7楼]  作者:开山鼻祖  发表时间: 2003/11/23 15:46 

就是这个意思
不然我们开坛子干什么,难道只是为好玩
[楼主]  [8楼]  作者:开山鼻祖  发表时间: 2003/11/23 15:54 

大家有评判权
不能一味当受众
 [9楼]  作者:为伊消得  发表时间: 2003/11/23 17:35 

回复:投一票~
赞同你的观点。评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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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作者:紫竹翁  发表时间: 2003/11/23 18:26 

是借题发挥
您是客观分析,但有义愤填膺,想用吐沫淹死人的,我来劝他们息事宁人,毕竟,声讨的时代好象已经过去了。

※※※※※※
我是老头我怕谁?我是新人我又怕谁?哈 我是新人我怕谁
 [11楼]  作者:卧草听蝉  发表时间: 2003/11/23 20:07 

回复:知道吗?
那人实在是无聊呀,没人理,也没人看,走在路上一般般,为了出名才这样...没意思..你不理,管它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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