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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谩骂,我还能说什么 ——关注国耻日珠海来了日本买春团事件 文/把酒询天 近两天,网媒上传播最广、讨论最热的话题,莫过于在“9.18”国耻日珠海来了日本买春团事件了。 这一事件率先由《中国青年报》披露,国内各门户网站纷纷在第一时间转载,并在论坛上开辟论题进行热评。此事一经披露,可以说舆论哗然、群情激愤,各网站论坛中谩骂、斥责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口诛笔伐声中,指向最密的无外乎骂买春的日本人和卖春的中国小姐,以及容留日本人淫乱的珠海酒店。作为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听闻此类令人发指之事,都不会无动于衷,血往头上涌时,痛快地骂上一回也不为过。但“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除了谩骂、斥责一逞口舌之快,我们还能做什么,痛骂之余,有没有值得我们深入反思的地方? 来中国买春玩姑娘的日本人该不该骂?当然该骂!其用心险恶昭然若揭,他们单单选取“9.18”这个特殊的日子来中国集体买春玩中国姑娘,不是蓄意往我们的伤口上撒盐是什么?我可以妄言:卑劣的日本人此举,是一次服务于打击我们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之险恶目的的心理侵略!可是,在这场丑剧当中,相对于日本人的丑恶嘴脸,我觉得我们国内某些人的表现更加无耻。是谁把豺狼引来的?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是珠海这家酒店。报道称:“酒店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刘小姐告诉记者,这个旅游团是她从日本组织来的,因为她懂日语,负责开拓日本市场。他们提出要找小姐,她就帮他们联系,价格好像是每人1200元。她还笑着说,其实日本人来玩就是找小姐。”你瞧她说得多轻巧,明知日本人是来买春的,这样的市场竟然也去开发,见利就可以忘义?把豺狼引进来玩自己的骨肉同胞,她竟然也笑得出来。也亏这家酒店的一位副总还能对向记者揭露此事、有着强烈爱国心和民族正义感的赵广泉说:“我们都是做生意的,来的都是客,我们能怎么办?”做正当生意,谋取合理利润当然无可厚非,但对公然地辱我民族尊严的丑恶行径视若无睹,甚至置国家民族大义于不顾,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助纣为虐,则不得不令人发指。如此行径,不是汉奸是什么?所以,痛骂之余,还得提醒善良的人们除对日本人要提高警惕外,更要警惕国内某些人的极力媚外的汉奸心态。 对那些不顾人格、国格,为了钱甘心卖笑、卖身给日本人,助其淫威的“小姐”该不该骂?当然该骂!可是,能要求她们去爱国吗?这些人放弃自尊、自爱,出道就是做皮肉生意的,有人出钱她就可以卖,你能要求她在卖淫时选择一下哪国人(或只有中国人)才可以卖吗?更何况这一次碰到的是可以出大价钱的日本人呢。为了钱从事卖肉生计的妓女,还有人格可言吗?对已辱没自己人格的人,还能去和她们谈国格吗?在卖身的同时,还考虑国家民族大义的妓女有吗?有,但也只是听说过在尚未禁娼的旧社会有,助蔡锷逃回云南发动讨袁护国战争的小凤仙能算一个。旧社会女人为生活所迫,在笑贫不笑娼,卖淫又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情况下去卖淫,有她特殊的社会背景。现如今这些人为什么去卖淫,还能归结为被生活所迫吗? 在斥责这些“小姐”同时,我们思考过为什么在日本买春团到来时,此地为什么会有如此充足的“货源”吗?卖淫嫖娼是为我国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当这一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之时,就一直是各级公安机关整顿社会治安重点打击的对象,一次次的专项整治,力度不可谓不大。可为什么在珠海这个地方,一个酒店的夜总会里就能容留200多个“小姐”呢,而当有以买春为目的的日本团队需要时,一个“妈咪”风一呼,雨一唤,又能有数百“小姐”云集,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当地的公安机关平时干什么去了,是打击不力还是听之任之甚至有放纵其发展的因素?难道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经济特区,可以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吗?就此问题举一反三,试问在我国的其他地方的娱乐场所,还有多少没藏污纳垢的净土? 据报道,这一丑剧被揭露出来后,引起了广东省委和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已责令上演丑剧的酒店停业整顿,一些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控制。行动之快,令人欣喜,相信通过调查,涉案人员最终能得到应有的惩处。但依据责任追究制,是不是也要对当地失职部门、失职官员进行责任追究,给国人一个合理的交待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