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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树厚老人写给王建中先生的第一封信
[楼主] 作者:曹树厚  发表时间:2003/09/26 07:56
点击:539次


王建中先生:你好!
    全国报纸和各家网站对你与刘晓庆女士的官司,报道很多了,人们都非常关心这件官司的胜负,这关心,成了全国一大新闻。我作为一个74岁老人,读了你写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读了五遍。在这本书有关介绍你自己的篇章里,我知道你是一位有大理想而又有大能力的中壮年人,你40多岁是中壮年段。假设按照人能活到150岁来计算年段,我74岁仅能算为中年,你48岁仅能算为青年。是不是这样?我看是这样。当然这是一个幽默。然而像你这样一位40多岁的人,向大理想不懈奋斗去,你未来事业的发展是不可限量,我是相信你的大理想一定能实现,你的大能力一定能展现人们面前!
    可惜,我办的一个公司小了,如果我办的公司是一个国际型公司,我一定要聘请你为总经理,聘请你为总裁,聘请你为最高执行官,我为董事长就行了。当然这又是一个幽默,因为你本人已经是你自己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你不可能当别人公司的总经理了。        
    我向你写的这第一封公开信,可说是“一见如故”,能够极轻松谈些话题,成了真诚的忘年交的朋友了。我在全国名人中有许多朋友,赵忠祥先生是全国名人,他是同我见过多次面互相交换著作的朋友;刘晓庆女士是全国名人,她是我未见过面要读我的著作的朋友;你是全国名人,经过这封信后,你也成了我的朋友,成了我未见过面的也想读我著作的朋友。所以,我敢说在全国名人中,我有许多朋友。
    最近一段时间,我在网上向刘晓庆女士写了几封公开信,全国许多人许多人看了这几封信,相信你也看到了这几封信。从今天起,我也准备在网上向你写几封公开信。已向刘晓庆写的几封信,中心旨意是朋友感情至上,只有褒意,没有贬意。向你即将写的几封信,中心旨意也是朋友感情至上,也是只有褒意,没有贬意。我这个老人要多交朋友,我要多褒我的朋友。假若是我要贬的人,那我就不把他她当做朋友了。在我著作的《好梦成真记》中,我写了几个我痛贬的人,那几个我痛贬的人,在现实中皆是实实在在的人,我痛贬了他们,他们就不会是我的朋友。
    你在同刘晓庆女士打官司,相信你不会反对我褒她,因为你是一位很公平的人,记得你在《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中,你对她有褒处,在起诉她的时候,对她一些方面推崇备至。我也是很公平的人,看到了她刘晓庆女士应褒之处,也看到了你王建中先生应褒之处。我看人是看人的优处,我这个老人便是看人优处的老人,因而人们愿意与我交朋友。即使我对某些朋友有过批评,也是与人为善,是从帮助朋友出发的。
    你读我这封信到这儿,一定要问我:“您老先生写了这么多,到底真意是什么?”我回答说:当你读完我即将给你的几封信,就会体会我的真意了。这里,我想先打个招呼,在必要的时候,我邀赵忠祥先生在你与刘晓庆女士中间做朋友。在你两人中间做朋友为什么?国兴当头,和为贵!


曹树厚写于2003年9月25日凌晨
网址:www.hmczj.com.cn
电子邮箱:hmczj@21cn.net夜晚住宅电话:0719——8229588
住宅地址:湖北十堰市汉江路21号爱心鲜花公司,邮编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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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阳光世界  发表时间: 2003/09/26 08:08 

早晨好!先抛个鱼饵?
愿者上钩?呵呵,给你加把火:)

※※※※※※
>
 [3楼]  作者:老歌同志  发表时间: 2003/09/26 09:39 

您老这么喜欢刘晓庆,为什么?

  我以前发过的一篇点评刘晓庆女士的文章现发给你,请你过目并扔砖。

  

   你看你看她那厚厚的脸


 

         ——评刘晓庆


 

            文/老歌同志


 

    说实在的,我对刘庆,还是颇有点好感的。
虽说她个性十分张扬,经常目中无人,口出狂言,演成功了几部电影、电视剧什么的,便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把谁都不放在眼里。但她毕竟只是把丑丢在“家”里!


 

    不象人家陈冲,在国内演火了一部电影,“小荷才露尖尖顶”,刚混了个脸熟,便好象生怕人家不知道她有家人在美国似的,迫不及待地就跑到美国什么“好莱坞”去了。


 


    也不想想自己是个什么鸟,就想在大林子里歇脚,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幸好她还算有个好身段,那开放的美国人把陈冲可真给惹急了,她也顾不得许多,又脱衣服又脱裤,做了些令国人脸红的事。也总算在人家的大林子里的矮树丛中,找了一棵歪脖子树,做了一个自已十分满意的“窝”,安顿了下来。你说她图个什么呀?!


 

    刘晓庆也不象人家韦唯,刚刚唱红了一首“亚洲雄风”,便突然觉得不仅中国小了,连亚洲也小了。这不,为了走向世界,把自己的爱“奉献”出去,逮住个老外就想嫁。


 


    据说,刚开始是想把自己的爱“奉献”给花花公子胡里奥什么的。原因是,胡里奥先生有一次到中国“献眼”,在与韦唯同台演出时居然当众亲了她一下,让她有“恋爱的感觉”。后来知道这是一场误会,原来这是人家胡先生潇洒的台风使然——与感情无关!


 

    讨了个没趣的韦唯,后来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自己“糊涂的爱”给了一个糟老头,不过幸运的是总算是个老外!这不,她整天介幸福兮兮地搂着那个干老头炫耀来炫耀去,还真生怕有国人误会那是个假冒的老外哩!


 

    比起她们,这刘晓庆还真让人觉得有点骨气!虽说脸皮也不比她们薄。


 

    很早前就听说,刘晓庆被抓起来了,原因是偷税漏税。


 


    又听说她在逮起来后,当众向媒体宣布了一个狱中“三年(或者五年)规划”,准备在狱中大干一番,学学英语、充充电什么的。


 

    要说名人就是名人,比咱老百姓强多啦!你看,都快下狱的人了,还硬是这么牛气!真让咱小老百姓羡慕得口水狂流。


 

    不过最初听说这个消息,我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意外。诸如毛阿敏、赵微、刘晓庆之流,犯个啥样的错都是必然的,不令人诧异。如果是李雪健、斯琴高娃、潘虹这样的人,出了这样的事,那才真叫人大跌眼镜呢。


 

    你想咱小老百姓一个,平时也没有太多发言的机会,更不敢指着人家明星的鼻子说三道四的。这会趁刘晓庆掉井里,还没机会爬上来的当口,咱为何不当一回“墙倒众人推”的众人,顺手给她扔几块石头呢?反正人家刘晓庆脸皮厚,肯定不会挂花她的脸,没准她还能顺着石头爬出井口,到时候重谢咱一把。当然,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据说被送进看守所之前,刘晓庆表现出一脸的无奈与无辜样,说是着了她“妹夫”的道,自己只管公司的“艺术指导”之类的大事,关于“经济方面的小事”,从不过问,对于公司偷、漏税方面的事,自然一无所知。听了她的话,我突发联想:幸好她写的那本自传没出事,要不然,她保谁会说:那是某某替我写的,与我无关。你们想,就凭我能说出“做名女人难上加难”这样的混帐话来吗?不过,不知道归不知道,但她却能预知自己将会“被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当然,现在看来,她是把人家警察当傻瓜了,以为她那点事人家查不出来。)所以事先就定了个“三至五年规划”。当然这也是她的自由,咱也不去说它。


 

    依我说,刘晓庆还真是个演戏的料!要说她演戏可真是“什么都敢演”,还真有些看头。至于她做其它的事,实在不敢恭维!当然,咱这也属于“马后炮”了。


 

   要说刘晓庆出这样的事,那还真只是时间上迟早的问题。为什么?我不是说过嘛:名与利都是个好东西。但如果谁把名与利看得重了,谁就不会是个好东西!刘晓庆就是。


 

    因为,她把自己的名与利真是看得太重了!


 

    那时候,人家潘虹、斯琴高娃还真是只顾着自己拍戏,也没人跟她非要来个“华山论剑”,决出个“谁是天下第一”来不可。再者说了,谁的演技好,自该由观众来评,也不是自个说说就算数了的。(其实咱老百姓也够可怜的了,也就这么点权力。)可刘晓庆不干!非要让全国人民都承认她的演技是“全国第一”。(这点,颇有当年欧阳锋的风范。其结果自然也如欧阳锋一样。)刘晓庆重名利如斯,可见一斑!


 

    这还不算,光演技“老子天下第一”,还觉不够份量。后来为了证实她自己说的“无论做什么事,她都是天下第一”不是虚言,她又下了海。


 

    而她也果然不负重望,在众多媒体的吹捧下,不费吹灰之力,便很快又赚得了一个中国第一女富婆——“亿万富姐”的头衔!真可谓:名利双收,红遍中国!至于她的经商能力到底如何,没人管、也没时间管了。不过我知道一件事,不妨说出来大家听听:我们浙江有名的常山胡柚,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有幸被刘晓庆同志看中,与她的什么什么公司联营,挂上她的头衔。本指望大发一把,没想后来居然卖不出去了。原来她压根就没管过管理、加工、经销等等方面的事,她以为天下老百姓都是傻瓜,只要挂上她的名字,什么都会自然而然地值钱。这又让我想起一件事,记得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刘晓庆走穴到我们家乡小城演出,门票好象是十块钱一张。后来凡是去看过的她人都十分后悔,原因是她只是简单地粗唱了一首歌,就开溜了。气得全城的老百姓都骂:“花十块钱看个大骚bi,不如买只大烧鸡!”其实,咱老百姓也不傻。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上当受骗的。


 

    这时候的刘晓庆,还真象她演的《武则天》一样,自我感觉是个当皇帝的料了!


 

    嘿!你还真别说,她那张四、五十岁的老脸,让毛戈平一整,确实是看不出“徐娘半老”的样子,活脱脱一个大美人!连她自己都搞晕了,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被王母娘娘派驻到人间来的、哪座山上的神了。


 

    只是细心的观众,会从她脖子上微微露出的一丝与脸上肤色不和谐的底色上,看出一些让人担心的东西来。


 

    再后来,她要争做的天下第一越来越多!她已经乐得不知道哪边是北了。


 

    没想到,刘晓庆挂上了“演技、经商、办学、出书”等等天下第一后,居然出事了!她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肥皂泡吹大了,自然得破。因为它的里面是空的,尽是气。咱老百姓天天洗衣服,懂这个理。可人家刘晓庆不懂!


 

    话说回来,咱还真不用替她担什么心。虽说她的案子现在已经基本定性,她偷漏税款达一千四百多万,判个长期或者无期徒刑什么的应该不会成问题。不过,说不定刘晓庆自个儿现在正得意呢:“嘿,嘿,别看我被抓了,可老子我又得了个天下第一。”你们知道是什么第一吗?现在还没有完全定,可这是铁板钉钉的事,由不着你不信。说来有点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因偷税漏税罪被判处有期或者无期徒刑的、天下演技第一、经商能力第一、办学成功率第一、书写的最好的著名演员——刘晓庆!


 

    哇噻!还真够长的。不过,这也只有象她这样重名利的人才能想得出!换你,行吗?


 

 


 



※※※※※※
 [4楼]  作者:*蓝玫瑰*  发表时间: 2003/09/26 11:19 

老歌似乎也很喜欢刘晓庆的。。
一般情况下,做为男人,大肆评论一个女人往往是喜欢这个女人的开始,至少,已经是关注很久了,并在心中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尽管在语言上有些刻薄,往往是口是心非。这叫做逆反心理。

※※※※※※
http://ddhx2002.xilubbs.com/ 欢迎光临蓝枚瑰的梦!
 [5楼]  作者:雁儿在蓝天  发表时间: 2003/09/26 11:22 

有道理


※※※※※※
雁过无声
 [6楼]  作者:老歌同志  发表时间: 2003/09/26 12:51 

不会吧?
  我自己都不知道,天啊,太厉害了,我居然喜欢上了名人。离出名可能不会太远了。哈哈。多谢提醒,我得好好珍惜才是。呵呵。

※※※※※※
 [7楼]  作者:cclsddhx  发表时间: 2003/09/26 13:30 

是的好好珍惜!

 

“说实在的,我对刘晓庆,还是颇有点好感的”。

喜欢就是喜欢不要遮遮盖盖爱上就不要彷徨。

你看那不是厚厚的脸是深深吸引你的脸庞。

想写情书就写呀不必似褒似贬费尽心肠。

名人出狱窥测机会为何还把别人猜想?


 



※※※※※※
让距离成为距离的遐想, 让彼此成为彼此的风景。
[楼主]  [8楼]  作者:曹树厚  发表时间: 2003/09/27 08:52 

我与赵忠祥先生如果出面来调解

西陆网站的情感四十抓住了有关刘晓庆的新闻,老歌同志写了好长一篇的评论,我通读了。发现没有写完,只写到入狱为止,其实刘晓庆已经取保候审,回家了。我请老歌同志继续把这篇评论写下去。
我写的《曹树厚老人写给王建中先生的第一封信》,也应该包括在老歌同志写的《评刘晓庆》里。为什么?因为我要邀请我的朋友赵忠祥同我一起来调解刘与王的不和。本来刘与王的官司是另外一场官司,可是刘的精力陷入了与王的这场官司,而王也不想与刘打官司,眼下刘与王都想有人出来调解,假设他们两人真有这种想法,那真是太聪明了,我想,他们两人也会是聪明人。刘晓庆写过一篇叫做《从追逐名利的战场上解脱出来》的文章,我建议刘对名利还是应该要,谁都要名利,我的想法是刘应该从与王的官司中解脱出来。至于王建中原来就是推崇刘的,只是因为一口气要与刘打官司。所以我与赵忠祥先生如果出面来调解,相信他们两人是会欢迎的。因此,老歌同志便可以将我们的调解,写入他的《评刘晓庆》了。


曹树厚   200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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