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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心情 文/杳然 圣诞节的前夕,家中的那盆不知名的花突然盛开了。 郁郁葱葱的一大捧绿叶子,中间挺出两只细细直直的花茎来,每只花茎各自盛开着几支纯白色的花朵,蕊是浅浅的黄色。花的模样象极了百合,散发着淡淡的生姜味道的清香。 那一大捧叶子总是生机勃勃的油绿油绿的颜色,就那么蓬蓬勃勃地,恣意地向花盆外面伸展着。那些来过我家做客的朋友,常常会惊叹道:这叶子绿得简直就象假的一样!J。 我曾细数过那些叶子,足足能有五十片之多。抱起它去浇水的时候,能拥满两个怀。那绿叶子的柄本来是象花茎一样,是细长的,可是到了前面,就舒展成了线条优美的橄榄的形状,细看那比手掌还要大好多的长橄榄,还能清晰地辨认上面那些梳子一样的纹路。 我百合一样美的花朵绽放了,它是用自己的方式给我祝福呢,我美美地想。 突然就很想走出蜗居,逛逛街去。 漫步街头时,看到那些是昨日熟悉的街景,早已更换成另外一副面孔。那些个崭新的,更加鲜艳的,更加生动的面孔一张张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有多久没有逛街了?或者说,有多久没有这种散淡悠闲的逛街心情了?看着那些美丽的橱窗们,我轻声问着自己。 从前我是有事没事都喜欢到街上逛一逛的。就象爱乡野山村式的寡淡质朴那样,我也喜欢把自己置身于浓浓的都市气息之中,感受着它的繁华和俗艳。我是那凡俗中的女人呵,抵不住那些华美服饰、精巧物品对自己的诱惑。 有一段日子了没有这样的心情,逛街成了一种纯粹的买东西的需要。 逛街的时候,我喜欢看美女。 我恐怕是个十足的女色鬼。这个色字,不仅仅表现在对美女的喜欢上。一切美丽的事物,我几乎都会喜欢,风光旖旎的自然景色,轻柔如水的文字,美丽的图画和照片,稀奇古怪的壁饰挂件,漂亮的服装和配饰,灵魂或面貌美丽的人。 因为总是想把美好的事物和回忆收藏在自己的身边,二十五岁以前我甚至在选择朋友的时候,多少是怀有一些偏心的倾向的,我的那些女朋友里面美女是要更多一些的。而我上了网之后惊奇地发现,象我这样的女色鬼何止我一个嘿。:) 我喜欢看那些年轻女孩的穿着打扮。年轻,怎么穿怎么戴都有理。记得从前,自己也曾是喜欢另类打扮的一族,喜欢标新立异和与众不同,喜欢穿奇形怪状的自以为是有艺术气息的服装,佩戴着古香古色的藏饰和小挂件。参加了工作之后,也就“入乡随俗”,穿循规蹈矩的职业装,穿长及脚踝的裙子。记得一次写了一篇关于逛街的小文发在晚报上,自己平时并没有时间看报纸,有朋友打来电话,说,我一看这文章就象是你写的,一看果然就是。近两天的晚报发了那篇《岁月有痕》的小文,一个并不十分熟稔的领导朋友打来电话相告,说,一看就是你的风格。呵呵,我的朋友,真神了您了。 同事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个被我叫做“宛如姐”的女子。用才貌双全这个词语来概括她有过之而无不及。她写着一手既有女性的柔美又有男性的苍劲有力的漂亮的钢笔字,有一副美妙动听的嗓音和接近专业唱歌水平的歌喉,有极好的文笔,有驾轻就熟主持大型晚会的才华横溢。除此之外,她人很美,皮肤保养得极好,快四十岁的女人,可是用吹弹可破来形容她白皙细致的皮肤一点儿却也不为过。她气质幽雅,在服装的选择和欣赏方面有着绝对一流的品味,她一直就保持着自己特有的一种风格和气质,不完全职业化,又艺术气息浓厚个性突出,每一组服装和服饰的搭配都是那么精心和恰如其分。她总是,总是在我心中那么地美。难得的是,她也象我喜欢她一样喜欢我,曾给矛我的一些帮助让我难以忘怀,自己也终于能在一个合适的贴子里为她写上一小段文字,了却了一个美丽心愿。 万利达鞋行的橱窗上面,是任泉做“男主角”皮鞋广告的巨幅照片。任泉,现在已与陆毅等人挤入影视圈亚洲四小天王行列,实际上他本人是要比电视和照片上要漂亮的,我这样认为。小时候,任泉的家就住在我家的前面,隔着几幢楼,他家开了一个叫做“佳佳乐”的小卖店。还记得每一次看见任泉,是一个酷热难当的夏季的午后,他就坐在“佳佳乐”小卖店前面的石椅上,穿着一件颜色非常艳的粉色T恤,明眸浩齿,越发显得头发的黝黑,面色如玉了。简直美若女子呵。 那时母亲常去“佳佳乐”小卖店买东西,去一回若碰上一回任泉,就夸一回那个小伙子总是彬彬有礼好仁义。那时他还只是小城话剧团的一个普通演员,名不见经传。可我相信只要有机会,他有一个好的人品和父母给他的天生的财富,他会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果然,我在电视上看着他从蹩脚的小角色演起,到一步步努力有了今天的成就。只可惜,他的母亲在他离开这座小城开始出去闯天下的时候就去世了,没能看到儿子今天的辉煌。 欣赏世间美好的一切,包括一个人的才华,美好的人品和美丽的面容,会让我的心情常常感到美丽。 那个从前我常光顾的爱心礼品店,早已经是一片浓浓的圣诞节的气息了。橱窗上胡乱涂抹着的快乐的字迹,店门口摆放着缀满彩色小灯泡的圣诞树,连店里的员工们都已经戴上一走一颠的圣诞老人的帽子,在店里面忙着应付来往的顾客了。这里一些纯粹应该是年轻女孩子喜欢的一些小礼物,二十八岁的我居然还喜欢看它们。精美纤巧的各式各样的小摆设,可爱的绒毛熊,风格各异的壁饰,璀璨的头饰和胸针,它们总是让我爱不释手,留连忘返。犹记得从前曾多次到这里精心地挑选圣诞节礼物,送给我的朋友们。那精美包装纸下面那份精挑细选和真诚祝福的心情真的好美丽。 和那时还是男朋友的先生第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去的是一家叫做南洋食街的餐馆,里面很干净,很漫馨,那天饭店的老板还特别地,为所有来这里订餐的客人准备了那种装在高脚杯里的蜡烛。 忽明忽暗的红色烛光之下,对着他那张诚挚的脸,仿佛恍如隔世。那顿饭点了四道菜,只记得一道菜的名字,叫做南洋小炒,很好看也很好吃。忘记了都说了些什么情话,只记得他笨拙地送了我两件礼物,一条丝巾和一盒巧克力。于是,在我十几条配衣服的丝巾之中,就多了他送的那条又屯又土的丝巾,那颜色是说不上来的那种半粉半黄,我一直没有忍心告诉他我的感受。后来有一次他问过我怎么不戴他送的丝巾,我善意地说,宝贝我舍不得戴它呵,J。 看着那盒诱人的巧克力让我觉得他有点儿学会浪漫了,可他告诉我说,那是他从批发市场买来的。真的是大煞风景。 从南洋食街出来的时候,我故意靠向他的身边。后来他说他努力了好几回,也没敢伸手去揽住我的腰。有卖玫瑰花的小女孩走过来,我虎视眈眈地盯着那些玫瑰花,他说,然然,我给你买旺旺仙贝好吗? 我一直就“耿耿于怀”的是,结婚之前他就从未送过我一朵玫瑰花,从没有写过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玫瑰花开在结婚之后。婚后我的第一个生日,没见他有动静,我以为他给彻底忘掉了,一天都在郁闷中。 晚上我们回到自己的小家,打开房门,我惊喜了,房厅的餐台上被他铺好了素色的台布,桌子上面盛开了一捧鲜红欲滴的玫瑰花,中间是一朵美丽的纯白色的百合花。旁边放着一大盒透明盒子里装着的德芙巧克力。哦!J。他说,宝贝我还有一样生日礼物要送给你,你猜猜是什么?嗯,我猜到是什么了,J。可我说什么也没猜到,他竟然在他那宝贝上用一只浅紫色的绸缎打了一只漂亮的蝴蝶结,我我我,我晕死,我笑得背了气过去,笑得我肚子好痛半天没站起来。 收到他手写的情书的愿望恐怕是这辈子再不能实现了。有了EMAL,OICQ,手机短信,用哪种方式都能以最快的速度传送迅息。 可那天他过生日的时候,我还是给他写了一封信邮过去,不是用的上学时常给朋友写信用的缤纷的香气迷人的彩色信纸,甚至用的是一张有红色文件头的发文文件纸。我在上面画了一个梳麻花辫子的害羞的小女孩,弯嘴笑着,长长的睫毛上翘着偷偷地从眼角瞅着他的表情,中间是一只淌着奶油的蛋糕,上面燃着一只红色的生日蜡烛,噼噼啵波地闪着心形的小火花儿,对面的那个头发微微卷曲的男孩嘴馋似地惊喜地盯着那只可爱的蛋糕。 我在信中写道:你仿佛就是那藏在深巷子里的酒,愈沉愈香呵,我早就已经醉了。接到信后,我从他打来的电话里面能听得到他的激动,他说,宝贝这封信我一定要珍藏一辈子,就象珍惜你一样。J。 正在四处闲逛,思绪飘飞的时候,手机短信的声音响起,按键阅读: 宝贝,这是我给你两天后的信息。 空格。 两天后再看。 两行空格。 偷看? 三行空格。 叫你别看嘛! 四行空格。 随便你吧:) 空格。 宝贝,圣诞节快乐! 美丽心情至此,复又何求? 应该完稿于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