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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强奸案都告诉了我们什么?
[楼主]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2005/05/03 14:48
点击:5467次

 

厕所强奸案都告诉了我们什么?

文:白马非马

 

燕赵都市报报道,418日下午4时许,位于衡水闹市街头的一公共厕所内,一女孩在如厕时被尾随而来的拾荒男子强奸。更令人痛心的是,女孩受害时间长达20余分钟,现场围观市民40余人,却没有一人出手制止。

看了这篇报道,让我想起了不久前网络上流传的一篇文章,内容是长途客车女司机被三个歹徒轮奸,只有一位瘦弱的知识分子出面试图制止,结果无济于事,被女司机赶下汽车,然后是汽车翻下悬崖导致全车人员同归于尽。记得当时,女司机做法是否合适曾经引起过激烈的讨论,本人关注过大量的有关文章,当时对一些朋友站在法律角度所进行的理性分析感到由衷的佩服,基本立论是女司机不能因为自己的受难而剥夺一车人的生命。在讨论的过程中,也有朋友指出,文章并不是真实报道,内容是虚构的。现在看来,或许女司机的报复是虚构的,反映了作者疾恶如仇的思想感情,而前面的被强奸和大多数乘客的漠视却是完全可以相信的,至少是完全可能发生的。

 其实,类似的案例早已比比皆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列举许多。这从一个侧面毫无疑问地证实了社会治安已经非常成问题,构成了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压力之一,从而也说明了,政府一再强调的稳定发展的重要性。生活安定,治安秩序良好,实际也是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必须得到保障,也是所谓和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我们不能要求马上就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理想社会状况,但是,最起码,阳光之下,不该充满罪恶,否则,人们又怎么可能安居乐业呢?不久前,本市多个路段出现成规模的某特征明显的少数民族人员成帮结伙拦路抢劫上下班行人的提包,甚至打伤抗拒者,事态相当严重。那段时间,我就只好用一个难看的塑料袋把手包伪装起来才敢带出家门,有几次因为不敢随身携带移动硬盘,只好把文件提前发入信箱。幸好事态的发展终于引起了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视,加大了打击力度,犯罪分子才不再那么猖獗,我紧绷的神经也逐渐得以松弛。

 另外,从这样的案例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的是,与“拾金不昧”一样,“见义勇为”也变得物以稀为贵起来。事件发生后,我们可以听到一片谴责声,评论文章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似乎真有歹徒出现在我们面前,每一位都会表现神勇。很多文章都引用到了鲁迅当年描写国人劣根性时提到的抻长了脖子看杀头,显得义愤填膺。我当然毫不怀疑写文章的朋友们都是志士仁人,不会仅仅是笔头漂亮,关键时刻绝对不可能掉链子,而是毫不踌躇挺身而出。即便如此,可惜,中国有十三亿多的人口,仅仅靠着这些能写出大作的人们,要扭转社会风气还是远远不够的。鼓与呼的作用可能比真的去救人更明显罢,正像当年鲁迅先生,从治病改行为治思想,也算一个飞跃,所以,对那些文章,我一直很关注,也一直是站在欣赏的角度上看的,更期待看到的则是这些文章可以唤醒多少处于麻木状态下的民众。

写出文章当然有一定的作用,虽然未必在近期显现出来。不过,在我看来,建立和谐社会,仅仅靠呼吁和教育是很难实现的,还是需要法律作为保障。这法律保障,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个方面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提供一个相对太平一些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则是必须通过立法手段,对见义勇为给以肯定和奖励,对于因见义勇为受到伤害者给以一定的物质的和精神的补偿,别让我们的英雄“流汗流血也流泪”。物质文明极大发展的今天,拿出点钱作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当然不再是什么负担,总比让腐败分子挥霍掉要强许多。可以说,弘扬正气,你怎么做都不过分。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样的说法对于见义勇为的英雄们可能是一种亵渎,英雄们都是不求回报的。其实不然,法律制订后,你境界高,完全可以把政府和受救助者给你的报偿的部分甚至全部捐给最需要帮助的孩子。

奖励与惩罚总是相辅相成的。还拿共厕强奸案来说,现场的40多位看客,如今受到的仅仅是舆论方面的道德谴责,而且有些人或许根本就听不到这些正义的声音,遇有这样的“热闹”他们就还会袖手旁观,继续作为文艺节目加以欣赏。所以,仅仅是谴责就显得苍白无力,而必须加以更有力的约束。这一点,也同样可以通过立法达成。当然,我们不能要求普通市民一定要冒着生命危险去与歹徒进行殊死搏斗,毕竟关键时刻有公安干警和武警战士为人民冲锋陷阵。不过,在公安和武警一时照顾不到的时候,普通市民在遭遇歹徒作恶的情况下,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也应该有适当的作为,比方说40人同声呐喊,光凭声势就可能足以吓退歹徒,或者及时报警,当前很多城市的110都可以在两到三分钟赶到事发地点,而这个案例中歹徒施暴竟然超过20分钟。这样的情况,就可以判断为能有所作为而故意不作为,可以视同纵容犯罪,事后要领受一定的处罚,比如罚款、通报单位、登报甚至拘役。本人对法律没有深入的研究,但认为现行条文没有并不等于不合理,因为,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记得当年在古巴,见到那里的人民饿着肚子,但是真的可以做到夜不闭户,车不上锁;而本人进驻到这个生活小区的时候,物业部门规定不可以私自加装阳台护栏,后来由于入户盗窃频发,物业无奈,不再制止,于是大家就纷纷把自己关进了监狱,与古巴相比,我甚至羡慕他们。可见,精神文明滞后于物质文明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仅仅通过教育无法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采用立法手段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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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塞外闲人  发表时间: 2005/05/03 15:50 

回复:这篇报道俺也看过!?
真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心头久久不散去,市民已经麻木不仁,警察已经形同虚设,或强奸犯就是警察…… 我们不是要以德治国吗?那就让道德去治理、管理国家吧!我们不是要创建和谐社会吗?那也让道德去创建吧!法律在罪犯面前已经苍白无力了!只有金钱在法律面前有威力!没看到用钱可以把死刑犯变成无期、无期的可以变有期、有期的可以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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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塞外闲人  发表时间: 2005/05/03 16:00 

回复:因不能多发,接着来

由此可以想象我们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准已经到了什么程度。现在的严打也是走过场、走形式,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国民不知道的时候,罪犯却先知道了,顷刻间都逃之夭夭,打谁去啊!我感觉,这种状态还会很长很长,且有俞演俞烈,长此以往,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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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寒墨儿  发表时间: 2005/05/03 19:05 

回复:这是一个沉重的命题!

     读过坛主的几篇对于某些社会问题的思考,冷静、犀利而有质感!

     如果对一些社会弊端大家都来关注思考自省,也许有些悲剧是可以免除的。

钦佩坛主关注现实的冷峻目光和睿智的思想!

 [5楼]  作者:风之铃声  发表时间: 2005/05/03 20:39 

回复:是啊

国民的素质每况愈下,令我们担心.思考起来相当沉重啊!

[楼主]  [6楼]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 2005/05/04 00:43 

回复:多谢
素儿的鼓励是俺前进的动力,虽然实际没你说的那么好,哈哈,谢谢你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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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楼]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 2005/05/04 00:45 

回复:谢谢闲人老弟对拙作的关注
非常感激你不余遗力的支持。你说的比俺更直接,也更透彻,说明你老弟比俺更男人,因为,有些话俺也知道,就是没勇气说,虽然是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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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楼]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 2005/05/04 00:48 

回复:是的

戾气积攒过剩,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我辈也不能实在做点什么,发点议论而已,很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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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清秋月影  发表时间: 2005/05/04 07:40 

回复:人们不愁吃喝了

人漠然了!真的是经济越发达人情越淡薄?在这里,曾经有一少女跳进河中,围观者上百人看着少女在水中挣扎无一报警。。。。

哎~~人是怎么了,越来越把自己以外的事当做闲事!似乎人们都在:少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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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作者:星雨无痕  发表时间: 2005/05/04 09:55 

沉重的话题

欣赏文笔之后,心理又多了些许沉重,对于社会的阴暗面有时真的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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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作者:55zzh55  发表时间: 2005/05/04 13:03 

回复:性行为趋于快餐化,像上厕所一样随便……
厕所强奸案都告诉了我们什么?
 [12楼]  作者:风之铃声  发表时间: 2005/05/04 13:39 

回复:很喜欢...

这样的议论文章,可惜俺只会想而写不出,所以欣赏先生文章的同时总能引起强烈的共鸣.

辛苦了,请抽支烟

 [13楼]  作者:僧达先生  发表时间: 2005/05/04 14:47 

厕所强奸案告诉我们什么……

昨天几个人曾经聊到这个话题,有一人说:呵呵,就当免费看了场毛片。如果这个人在现场我想他一定也是一个看客,也许还会沾沾自喜,好象拣了多大的便宜。这不是个别现象。我就追问自己如果我在现场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出面,这不会有问题。我会阻止他们,对他们说不要在这里做这样的事情,要做也得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这是我的方法。我想我是善意的,效果却殊途同归。我没有要把那个拾荒人怎么着的想法。虽然此时他在做一件坏事,但他不一定就是坏人。在我国目前政治经济环境下,坏人绝对不会去拾荒。拾荒的人一般是没有背景没有文化没有能力的人。这个道理很浅显,有背景有文化有能力的人是不会在厕所里施暴的,也不会不介意身边有近40人在围观。这是一个社会现象,真实而又典型。它告诉我们什么呢?我的理解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良知泯灭人性渐失。我国随着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人们从自给自足到定量供应再到现在物质的极度繁荣,深藏在我们身体里的贫穷基因、饥饿基因被激活了。我们拼命的吃,吃的减肥药厂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遍地开花;我们不择手段的为自己赚取财富,为官者贪贪得无厌,买官卖官、贪污受贿,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巧取豪夺、欲壑难填;为民者十亿人民九亿商,赚钱才是硬道理;假烟假酒假药假种子假化肥黑心棉地沟油毒奶粉应有尽有无所不用其极。有了钱就可以人前显贵傲里拔尊,不仅可以“鬼推磨”还可以“磨推鬼”。不仅能极大的改善物质生活还能从根本上改变精神生活。因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互换的。钱可以在民主选举中过程中改变民意或者说强奸民意可以买来诸如“政协委员”、“人民代表”等金字招牌,使奸商转眼间成为官商。官商结合是当今我国经济环境下最好的经济模式。因为国家有着最优质最雄厚最庞大的经济资源,而这些资源的占有者或者说拥有者大都是“临时抱佛脚”,这是国家体制决定的。国家二字对于执政者就是他自己,而对于普通老百姓不过是一个概念。所以说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如果不能得到根本上的变革贪污腐败就是老生常谈在所难免。思想决定意识,意识指导行动。如果整个民族都一头钻进钱眼里,那已经不是悲哀不悲哀的问题了,这足当引起人们更深刻的思考。诸如厕所强奸案这样的典型示例只是给我们一个小小的警示。

其二、政治思想教育形同虚设。记得计划经济时期不论是在学校还是企业机关部队,起码的思想教育还是有的。白求恩张思德邱少云董存瑞雷王进喜张海迪乃至引起全国上下关于"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大讨论的"潘晓"……每一个人都有着一种不朽的精神,这是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灵魂,是一种需要极力推广效尤的模式。提起党员干部我们自然联想到的两句话就是“共产党员跟我上”还有“党的干部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党员干部是广大群众的一面旗帜和镜子。让我们扪心自问:这是怎样的一面旗帜和镜子?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个责任应该有谁来负?毫无疑问是我们的执政党和我们的国家。党责无旁贷的有管理党员的责任;国家责无旁贷的有管理干部的责任。党应该首先先管理好党员国家应该首先管理好干部,事实上呢?党和国家都在一心一意的想法设法的殚精竭虑的管理着广大人民。我有一个朋友是一个县的税务局长,任职四年业绩显赫,光是完成税收任务得到的提成奖励就超过百万元,这还不算高不可估的“灰色”、“黑色”收入。我们时常拿他开玩笑:你一个小小的税务局长不仅不能为国家创造一分钱的财富,你凭什么每年车载斗量的进帐?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国家的税务局长,虽然他自己并不能产生一丝一毫的经济效益,但他在为国家聚敛财富。我们有时心理不平衡的时候就会鼓动他自己去创业,我们说就凭你老人家的能力要是自己打江山还不一年就冲进世界500强呀?!朋友就很慷慨的请我们吃大餐,每次“都尽管挑喜欢的点”,我们也就不客气,因为朋友是国家干部,当然国家要给他买单,而我们也是通过朋友沾了点国家的光。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见多不怪,人们变的越来越麻木了。而就在这万般无奈的麻木过程中,人们逐渐变的狡诈奸猾,遇事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良知泯灭人性渐失。

动物世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竞争法则早已经在商界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如果再复制到我们人类生活中那应该是怎么样的一种状态?是耶?非耶?善耶?恶耶?留待慢慢的体会思考吧!

 [14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5/05/04 19:04 

回复:咱们的Z头又火了!

为什么当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主持呐喊呢?也没有人打电话报警呢?难道世风日下,人情冷漠到如此寒心的地步了?

难以置信.并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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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碧水秀峰  发表时间: 2005/05/05 09:00 

放在这里让大家看:公交车抢劫案让我们想到了什么?

一件真实的令人气愤的事

文/碧水秀峰


今天早上我去文印室打印备课,文印员小王说起了一件她星期天亲身经历的事。她和她的亲戚一起到乡镇去,她的亲戚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抱着孩子。三个人乘公交车上。在公交车上,一伙强盗假装赌博,想搞糊涂老妇人,让老妇人上当。可是这个老妇人坚决不上当,不参与赌博也不要他们的钱。


一个匪徒假装说:“钱呢?都在这位阿姨身上!“另一个匪徒试探着说:“阿姨自己也有许多钱,怎么会要你的钱呢?”那个阿姨很识趣,说:“我哪有什么钱?我身上一百元都不到,是路费。”


这是一个匪徒看上了阿姨手上的金手链,说:“阿姨,你的手链倒不错,给我看看。”然后就握住阿姨的手腕,把她的手腕使劲一转,捋下了她的金手链。阿姨急喊:“我的手链我的手链!”一车子人,没有一个站出来打抱不平的,都冷冷地坐着看。


强盗对驾驶员说:“给我们在路边停一下,我们要下。”小王连忙对驾驶员喊:“不能停,我们的手链被他抢走了。”可是驾驶员还是停了,让他们安然离去,说是怕强盗报复。


小王对他亲戚说:“他们明知道这伙人是强盗,而且我们也发现了,叫他们停车,可是他们还是要放他们走,那不是同伙犯罪吗?”


下车后他们抄好了车牌号准备报110或者投诉。可是回去后阿姨的老公不许报,相反还怪阿姨为什么不打计程车,否则没这件麻烦事。他们自己家很富有,光汽车就有三辆,说一根手链只有三千元,丢了就丢了,不要惹麻烦,被这伙强盗盯上了麻烦就更大。


这个社会,人都是这样懦弱,受人欺负还害怕。不但不报110,连汽车站都不去反映。起码乘客不让停应该不停啊。满车的人,看着光天化日的抢劫,漠不关心。正是人们的软弱、漠不关心,让犯罪分子更加猖獗。正气不扬,感觉这个社会病入膏肓。只有我们还在教孩子们要见义勇为,要弘扬正义。可是长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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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作者:财财82  发表时间: 2005/05/05 11:09 

确实令人难以置信,那些旁观的人简直是没人性,如果我在旁边路过 我虽然不会很神勇的站上前去制止 (因为我比较弱小势力不够强大)但是一定会马上拨打110  如果手机没电了我会跑到公用电话亭去打!一定的!这些人太残忍了!
 [17楼]  作者:庄周_82  发表时间: 2005/05/06 10:54 

回复:好人难做
厕所强奸案都告诉了我们什么?
 [18楼]  作者:阿飞看天下  发表时间: 2005/05/06 14:46 

回复:国民素质有待提高
厕所强奸案都告诉了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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