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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叛逆、玩世不恭,入学第一个学期都会好好读书~~?(或者说是熟悉熟悉环境!)~起码会按时上下课(说句实在的,也就这个学期有人来上课,之后情况每况愈下)。 在吵嚷的教室里,最先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小雷。确切的说他吸引的是可可的目光。原因?那又是一个故事,先留个悬念,让大家猜好了。反正小雷就是成功的虏获了可可的目光。无巧不成书,小雷和旺仔是好朋友,他们两人和一个叫小天的可说是男孩三人组,天天形影不离,跟我、可可、小舞三人有一比。上回有记述,旺仔和我有过接触,可可又想接近小雷,又放不下女孩的矜持,于是央求我为她制造机会。 哎,可是我真的觉得旺仔是个小孩子,没事还要哄骗小孩子,这算是在提前培养我伟大的母爱情操吗?不过,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别说一小孩子,就算是龙潭虎穴也要闯啊!再说了,为什么我就一定要当个有母爱的女人,难道我不可以是一比小孩子还孩子的孩子啊。从垃圾堆里找了八百个理由原谅自己,然后大跨步走向旺仔,顶着一张笑皱了的假脸,强忍着一榔头敲晕他的冲动,邀约他们三个人一起出去玩。他们三个到也爽快,没有费什么口舌就答应了。(阿弥陀佛,还好还好,伟大的历史使命完成了。) 自此之后,我们三男三女开始了六个人的集体活动生涯,不过据我回忆一定没有坚持多久。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这三个男人的所作所为。单单是口没遮拦也就算了,物以类聚嘛;单单是小气也就算了,是我们喜欢叫他们出来嘛;单单是爱迟到也就算了,人谁无过嘛。气愤的是他们样样具备,而且明明知道迟到了还老神在在,不紧不慢,看了就叫人生气。还有还有,唱歌的时候一定改歌词,改的歌词一定不堪入耳,最最经典的就是“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永远唱成“为什么你背着我去偷人”,还是用麦克风放声出去的,唱的那个“一本正经”、那个“底气十足”、那个“字正腔圆”、那个……不说也罢! 在几次的聚会之后,我对可可和小舞说:我们不要总是找他们玩了,他们根本不上心,我们何必热脸贴别人的冷屁股?我的话果然奏效,可说立竿见影啊!晚上可可和小舞就对我说:我们约了小雷他们一起去吃晚饭,你不喜欢他们,你就不用去了,再见。她们的话不异于青天霹雳,要死的男人比友情还重要?!一个人游走在校园的我,在天黑之后彻底崩溃,一个人跑到球场上狂哭。当时形象一定非常的恶劣,一屁股坐在跑道上,张开血盆大口,放声大哭,还是扬天长啸的姿势。身边路过的人都以为我失恋了,也没差,和失恋的感觉差不多。反正当时的感觉就是失去了一种感情! 之后好象我这次非常失常的举动让可可和小舞知道了,之后它们和小雷他们的约会还是带着我去了。最最经典的一次是深夜游荡完了去了旺仔家休息。旺仔家有两套房子,旺仔当天带我们去了他家空着的房子,小舞累得睡觉了,可可陪他们三个在客厅打牌,而一天24小时都肚子饿的我在泡方便面,等了足足五分钟,终于ok了,一脸满足的端着方便面到客厅去观战。 “你拿食物来引诱我们啊?”“你也是的,大家都饿了你怎么不考虑我们啊?”“食物的味道最讨厌了,你还不走开?”“你也是的,不知道在厨房吃完了再出来啊?” 一时之间我成了众矢之的,最最伤心的是连可可也不帮我说话,还加入声讨的行列。新仇旧恨一时之间全部涌上心头,好!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你们不高兴,我走就是了。我拿了包,连泡好的方便面也没有顾及,(想想挺可惜的,应该一起带了出去吃的,饿啊!)直冲冲跑了出去,一个人在株洲街头游荡到天亮(在大桥上坐着的时候还有人当我是想不开要跳河的),充分体验了乞丐的生活。 第二天回到学校,可可和小舞好象并没有把昨天的事情放在心上,我不知道该是庆幸还是悲哀,不过算了,我并不是想要生她们的气。拿了书本和她们一起去了教室——睡觉。(现在大家都还没有逃课的勇气,就算昨天晚上当了通宵的苦力,也要坚持去教室睡觉) 一直到下午,我才知道我走之后小雷和可可之间发生了很有意思的事情,小雷答应当可可的男朋友了。好家伙,原来女追男,隔层纱不是无稽之谈。这样也可以?还有就是我非常佩服可可的聋哑工夫,天知道小雷他们根本就是逗着我们在玩,偏偏可可任由他们耍,最蠢的是我,还陪着可可疯!唉~~~~~~ 果不其然,可可和小雷的交往还没有度过一个星期就告吹了。其中的原因我知之不详,反正是可可想通了,对于我来说只要她通了,什么都好了,还管他那么多做什么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