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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模范无用。 先讲个小故事,那可是大概15年前的事了,之所以记忆深刻只因为心中一直不平,尽管事情现在看来太小不过了。 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那时学生们都会以组来安排值日。一日轮到我们组值日了,组长安排了我该干的事,我很快干完了,于是就坐回椅子上看看书去了,而这时其他的同学还在打扫卫生;没想到这时班主任进了教师,一眼看到全组就我一人坐在椅子上,于是就责怪我我为什么不帮助其他同学。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以此事他竟然写进了我的记分册里,那可是要拿给家长看的,如是写到:",,,,,该生欠缺雷峰的"傻子"精神......." 现在想起来所气不过的与当初却大有不同了,我认为于社会说模范其实无用;而我们的当 正 者却一直以为模范的作用是无敌的,几乎每年都能推陈出新的捧出新模范来。首先以以上小事为例说,如果大家要一起干一起歇,试问工作还需要分配吗?可以以力气大小来分配工作,却不能任何事大家一起做;我认为如此地鼓励扶助他人,就等于鼓励被扶助者要求被扶助,其实往大处说也就等于漠视责任。 或许有人认为我的观点过激了,但说实话,我认为一切事物皆可以以小见大。我们的模范们出自各行各业,可能是一位清洁工人,也可能是位县 长或区 长。若是位清洁工人除了作好本职工作以外又加班加点地弥补了本职工作之外的遗漏,那对他本人来说或许值得嘉奖,但这工作之遗漏的管理者的过失能否得到追究呢?若此模范是位 "父母官"呢?或许象说的那样,此模范父母官确实一心为民地作了让我们称赞的事情,那是否其他的父母官的失职就会被默许呢? 我认为鼓励模范等于漠视责任,或对漠视责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力。 所以说我们必须重视责任,而不可认为模范真可以起带头作用,其实他也并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我理想中的社会是人人各尽其责,而不需要那么多的模范。尽责者在其位,未尽责者究其过。有模范先进者就有邋遢落后者,鼓励了模范就等于告诉落后者:下次注意喽,要学习模范啊! 于另一个层面看,模范更是无用。 我们常常谈起模范来,几乎所有的模范都是以牺牲个人利益来扶助他人和社会,我想说的这另一个层面就是人性。 人本身是自私的,也不可能通过教育等等达到人人都大公无私的地步,甚至可以说所谓无私者的真实目的也是值得推敲的,我并非认为所有奉献的人都有不可告人的企图,但有企图的人也不在少数;而更多的人既没有企图也不会无私。慈善家可以捐出自己的钱财,但你却不能要求所有公 民都捐出钱来,这是不现实的。我的这一想法是基于自己对人性的理解。例如搞个企业,工人工作热情不高,怎么办?一个,你去搞个为公司无私奉献的模范,让大家学习,就算给模范法一定的奖金;一个是规定责任,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丰得。大家想想那个办法更是长久之计? 其实如今的企业早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可我们的社会在这方面却实实在在的落伍了。 模范无用,乃人性本自私;责任最大,亦人性本自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