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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失败
[楼主] 作者:温柔稻草人  发表时间:2009/06/04 10:34
点击:275次

二00九年六月三日
周三,雨。
    伤在惭惭恢复之中,可以骑自行车啦!
    上午出去开庭,要拄着拐杖去开庭。呵呵,样子肯定是很搞笑的,笑嘛,开心才是科学发展的硬道理。
    开庭案由:增加抚养费,接受案件代理时,明确的告诉俺们亲爱的客户"诉讼是有风险"!律师是要针对客户提供的材料分析进行必要告知。
    今日的案件是由离婚派生出来的,男和女离了婚,分了手,必然涉及到是财产与他们子女的纠纷。没钱财产相对的来说也简单,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判决是:该案件的女儿六岁判决给男方抚养,女方一次性支付给女儿抚养费N万元。
     男和女分手后,男方生意亏空得一塌糊涂,男方就避债在外,把其抚养的女儿就此一扔,当然这扔也扔给他的家人抚养,就忘记了女儿的抚养费。这一忘记在法律上就意味着放弃女儿N万元抚养费。
     如今抚养个孩子也不容易,什么都贵。没有义务抚养的人便此就想出了另一招,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
     俺们认为:增加抚养费《婚姻法》明确规定要在新的情况,新的条件出现时法院会支持,而这案件却没有新情况,难啊,要法院的支持可能有点难。但既于母女之间的纠纷,被告是原告的母亲,人非无情,凭着这点亲情起诉,只要被告会来,协调完全是有可能的。
    早上出去潜意识里也跟自己说:抚养费、赡养费法院一般会支持着的,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可结果很意料:被告不出庭。法官说:被告接到传票后,还打电话告诉法庭,说自己不出庭。法官就随即点评与俺们先前的观点是相同,俺们的诉讼很没道理。要么被驳回要么撤诉,这样是非题让俺们来做。
     题目暂且放在边上;法律就是很残忍的。法律它不会用道德的方式评价别人的对与错。 
     俺很失败,没有为这孩子争取到她应当有的权利。原告这孩子至今还没有见过,只知道原告只是七岁的儿童,刚刚的过了她的儿童节。不知前天的儿童节里她有没有快乐,没爸与没妈的儿童节?不知她的爸与她的妈没在她的身边是否为她想过?她的七岁儿童节需要的是什么?如果她母亲支付了她的抚养费,这小女孩是否就会快乐?
    生儿却不养,罪过啊?不知这些做父母想的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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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论)行动;注意你的(言论)行动,它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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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oldmanno1  发表时间: 2009/06/04 13:00 

祝贺草人康复。

为了孩子,父母应该维系家庭。
分看了,孩子就惨了。
 [3楼]  作者:竹林雅士  发表时间: 2009/06/04 15:55 

祝贺你己康复!
 [4楼]  作者:清秋月影  发表时间: 2009/06/04 16:25 

唉~~可怜的孩子。结婚就要为婚姻负责,更要为孩子负责。年轻人啊,要结婚,你准备好了吗?
草人妹妹辛苦,带病工作,拥抱一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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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作者:九阳谷人发言  发表时间: 2009/06/04 20:20 

哼,此为违反天道的大罪过,,国家为何不罚????
我也亲眼见过,也可说正在见着有人不养自己的孩子,也是父母都不养,,此为大罪!!!
应该公诉他们。
真是可怜的孩子。
 [6楼]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 2009/06/05 08:54 

免费法律讲座哈,谢谢草人,恭喜凤体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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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随缘楼
 [7楼]  作者:骄阳如炽  发表时间: 2009/06/05 18:17 

你又不是救世主,呵呵.
唉,救世主都不能救人.
 [8楼]  作者:松海诗韵  发表时间: 2009/06/05 23:03 

草人,尽力而为就是了,很多事情,不是我们能力范围内的,你自己注意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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