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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转载自《扬州昆曲》社讯第17期、18期)
[楼主] 作者:端正好  发表时间:2007/04/13 13:56
点击:2684次
西陆强荐:乙肝转阴-不打针不吃药-可自愈   

在这次虎丘曲会上,我拿到了南京29中语文教师唐建光先生所散发的《兰》刊第十四、十五期合订本。粗粗一翻,几乎全是看过的东西。且不说它自己于文末注明是“原载”和“摘自”的文章,就拿第124页《<牡丹亭>观后,向白先勇、汪世瑜二位进言》(总第26期)。只不过将《扬州昆曲》题目中的“9月14日《牡丹亭》观后”,移到了文章最后作为落款。
据洛地先生说,他从未向《兰》刊投过稿。洛地先生是《扬州昆曲》的顾问,专门向《扬州昆曲》写稿是可以理解的。《扬州昆曲》发了他不少文章,我查了一下,单去年就有总第18期、19期、24、25、26期,今年还有总第33 期、37期。总第38期虽然没有署他的名字,恐怕也是洛地先生发给《扬州昆曲》。

《兰》刊这样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去年虎丘曲会上,南京29 中的语文教师唐建光所散发的2003年3/4合刊的《兰》刊中,第11页就剽窃了上海国际昆曲联谊会会刊上陆宝来先生的文章,第35 页上,剽窃了《扬州昆曲》2003年9月寄给我的文章(只要与《津昆通讯》比较一下,就可以知道是剽窃了)。

孟瑶是报社的编辑,唐建光是当中学语文教员的,转载别人的文章,岂有不知道需要说明出处的?开头八篇不是都在文末注明是“原载”“摘自”吗?这不是明知故犯吗?在他们认为,我中国昆剧研究会的《兰》刊,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的(这一次在《兰》刊封面上不敢再这样吹了),我就剽窃你们的文章,你能奈我何?其实,无论是中国昆剧研究会和它的《兰》刊。或者是什么“振兴昆剧指导委员会”,在文化部没有这样的科室机构,都和我们一样,是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他们这样自吹自擂,把自己凌驾于我们之上,是在“拉大旗做虎皮”,借以吓唬别人而已!是公然违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 !这就怪不得在2003年虎丘曲会上,王正来先生揪住唐建光的胸襟,质问唐为什么要动他的文章!要不是龚之钧和黄雪鉴两位老先生分开他们,恐怕王正来先生还要拖住孟瑶一起跳楼呢!亏她好意思事后还在网上发文章,把自己打扮成王正来先生的得意门生,把责任推到王正来先生和大会组委会身上:“正来老师在苏州艺术节期间,从一开始他的状态就不很好,并且在那几天里,情况是一点点加重。可惜的是,正来先生没有家人陪同,外人很难细致体察他的精神状态;而我们,又因为已经十多年没有跟他直接交往,并不知道他平时的情形,因此也无法判断他苏州期间的情形和举动是否合理、是否他平日就是如此,还是处于发病状态。假如早在苏州时,就有人敏感到他的变化,及时送他去医院,也许就可以避免后来的惨剧!”这次请正来先生参加艺术节的活动本身就不甚妥当,这种好戏连台、名家荟萃、全国曲友纷至的场景,即使一般人,也易激动和兴奋,何况病况再审的正来老师?!
用他们俩做编辑,丛肇桓是有责任的。早在台湾《戏曲研究通讯》创刊号上,丛肇桓就想把昆剧的“专业演出剧场,它的历史博物馆,它的研究和培训中心” ,都建到北京去!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恰巧唐建光他们也想利用昆曲称霸全国,于是一拍即合,丛肇桓不仅将编辑《兰》刊的大权交给唐建光和孟瑶,而且公然违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让他们打着中国昆剧研究会的旗帜,到处插手、招摇撞骗,挑拨离间,制造混乱,制造矛盾,制造分裂,在全国发展下属组织,与当地党委、当地政府、当地文化局、当地文联、当地民政局对抗!

在这次虎丘曲会期间,苏州文广局老局长钱璎,不无感慨地说了一句话:“自从昆曲被联合国宣布为世界遗产后,现在昆曲时髦了,许多不知昆曲为何物的人都冒充专家,打击我们这些老的。我只好退后了。”我以为,现在中国昆剧研究会《兰》刊的两位责任编辑,就属于这一类赶时髦的年轻人。他们本末倒置,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却在全国各地穿梭。回顾他们近几年来的所作所为,真是坏事做绝。他们除了篡改和剽窃别人的作品,逼死王正来以外,在扬州,他们分裂并颠覆了朱详生先生的广陵昆曲学社,在南京,他们分裂并企图颠覆杨立祥的金陵昆曲学社;在上海,他们打着纪念俞振飞的旗号,妄想做各曲社的太上皇;在苏州,他们先是蒙蔽苏州文联,抵制扬州市文联昆曲研究组,操纵虎丘曲会的领导权,后是在苏州论坛上,大肆散发他们的《兰》刊,与《中国昆曲论坛》分庭抗礼!就是在今年的这次虎丘曲会上,唐建光仍然违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打着中国昆剧研究会的旗帜继续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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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書斋尋畫  发表时间: 2007/04/13 20:43 

回复:原来是这样的人!
一直以为是个昆曲专家呢!
 [3楼]  作者:黑色笔记本  发表时间: 2007/04/14 08:16 




居然与政府、文联等等国家机构搞对抗,
这样的作为,是在厉害。
实在让人想象不出来!

多行不义必自毙!

时间是最好的证明!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嗯,听说还有很多这样的文章,期待中……
 [4楼]  作者:三月三刘郎到  发表时间: 2007/04/14 10:17 

黑色笔记本不就是唐建光吗!西陆上的青松树也是唐建光
怎么还说出如此的话语?这个才实在难以理解。

 [5楼]  作者:任由我翱翔蓝天  发表时间: 2007/04/14 10:34 

回复:原来还有唐这样的人啊
原来还有唐这样的人啊
 [6楼]  作者:黑色笔记本  发表时间: 2007/04/14 14:57 

一直听说有这样的文章,可惜一直无缘得见啊。
而且,某位曲友因为曾经提供第一、二、三期的《扬州曲讯》给我看过,遭到了电话质询和责骂。可以说,《扬州曲讯》之与我和兰刊,都是无缘得见的“稀罕之物”啊。
今天能看到,岂不是很有幸!
又因为文章中的“我”,有如此的能量、如此多的传奇故事,成了超级能量的人物,岂不要谢谢某人的神奇想象力?岂不是“绝妙好辞”?
出于想象力的贫乏,所以很期待一睹相同主题的作品,你说奇怪不奇怪呢?可不可以理解呢?
 [7楼]  作者:書斋尋畫  发表时间: 2007/04/14 20:08 

回复:请问“黑色笔记本或青松树兼唐建光先生”

      看您的口气,这篇文章是某人凭借“神奇想象力凭空捏造”的?
      那么文中所写——“这就怪不得在2003年虎丘曲会上,王正来先生揪住唐建光的胸襟,质问唐为什么要动他的文章!”

这句话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王正来先生为什么会揪住你的胸襟?为什么会问你动他的文章?

 [8楼]  作者:黑色笔记本  发表时间: 2007/04/15 07:42 

多谢提醒,通篇还有一句有点影子——就像一根针丢在一堆垃圾里面那样的显眼。可是跟后一句放在一起,不是想象的拼凑又是什么?虎丘曲会除了文中的5个人外,不是仅剩林鑫一人在哪儿。跟“逼死王正来”这种结论放在一起,一个头脑正常的人,能够论证得出来吗?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会相信吗?是不是说谎、泼脏水的智商也太低了些呢?
一个有一把年纪的假冒伪劣的“扬州大学教授”兼子虚乌有的“扬昆主任”,竟然做出如此下作的言行,不笑死人才奇怪呢!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是事实呢?

大约只有一条,昆曲成为遗产后跟着起来的“时髦”人士,不仅仅是某些年轻人呢,还包括其他所有年龄阶段的、昆曲界里里外外的、上上下下的各阶层人士呢!遗憾的是像林鑫这样的人一直没办法时髦起来——时髦也是有条件的,结果在扬州“挑拨离间、制造分裂、从中渔利”、差一点当上扬昆主任(这一点有心人尽可以找02年秋天在扬州市文化局负责社团的人士查证),不幸功败垂成,在最后一刻,所有伎俩都被戳穿了。从此林鑫成了过街老鼠、孤家寡人。因为以为我这局外人是有份的,或者仅仅因为我和孟瑶走得比较紧,所以不幸成了孟瑶的陪衬,就像几年之后,被别有用心的在这里,孟瑶反过来成了我的陪衬一样。 我在这里坦言,扬州昆指委的消失,我是有份的,因为我是局外人,那段时间频繁讨论扬州的情形,是我作为半个局外人,忽然警觉起来,提醒孟瑶直接找曹华核对林鑫所讲的言行,不要应了“从中渔利”的老话。扬州昆指委也因为孟、曹的直接对话的重大发现而化为泡影。 此后,林鑫不惜抖鬣张羽,向着扬州以外不了解它的所有地方冲去、钻去、叫去——
然而谎言永远是谎言,不因为它被说了多少遍。时间是最好的证明。本来是不值得一辩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头脑去判断。昆曲界认识我们的人可以说很多,相处甚好的也不少。是是非非,不是听别人怎么说的。看一个人如何,“察其言,观其行”才是最好的方法。一时的谎言,只能给人以一时的假象。
所以,不论来自哪方的骂声、赞声,都不必心动。 事实已经证明,你做了什么,自会有人看见。不抱成见、人格独立的人,即使一时被蒙蔽的人,等到看见本人,了解了本人,也会有自己的判断。当然,不排除确实存在一些僵化教条、先入为主的人。但是,对这种人而言,即使没有那些谎言、诬蔑之词,他们心底本来就是有成见的,永远不值得我去辩白。

但是,既然幽兰雅韵的斑竹能够让这样的帖子存在如此之久,想来必定有些人乐意见到有人在这里骂街——骂我唐建光(孟瑶、丛老不上网,自然只是陪衬)。
“青松树”才是我个人的网名,可惜在这里属于黑名单,所以我个人是不乐意到这里来讲话的。现在,我只得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这个“黑色笔记本,不嫌麻烦,一而再的在大家面前作出回应。尤其是在这个开始“讲事实”的面具前面,还是忍不住要多说几句。假若单是较量骂人,我只有甘拜下风。
 [9楼]  作者:書斋尋畫  发表时间: 2007/04/15 12:46 

回复:您和别人的矛盾我们是没有任何兴趣滴
大家只是想知道,王正来先生为什么要揪住你的衣襟?为什么要责问你篡改他先生的文章?

 [10楼]  作者:独乐了  发表时间: 2007/04/15 21:36 

闻过则喜,真的不容易啊 作者:黑色笔记本
闻过则喜,真的不容易啊
作者:黑色笔记本 发表时间: 2007/04/04 10:57 点击:56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
但是,喜也罢,不喜也罢。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一种理智、一种心胸,能够让别人真实的说出自己的看法。因为,你捂起耳朵不听也好、蒙上眼睛不看也好,那意见也不会消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坦然地面对、积极的应对。


我们当然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要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弄得自己无所适从。但是也不能走另一个极端,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一意孤行。


尤其对于一个团队的领头羊来说,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从中吸取有益的智慧,为我所用,为艺术、为团队所用。这不仅是一种胸怀、一种做人的技巧,这更是一种不不可缺少的领导素质。


当所有的不同声音渐渐消失,耳朵边只有一片赞扬声时,那就是我们的情形走向危险的时候。


尽管我不一定完全赞同好明叔的看法,但我同ru.hang一样尊重他对昆剧的一片关爱之心,一片言无不尽的赤诚之心。


正如中学课文《邹忌讽齐王纳谏》说的道理一样,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从善如流,工作质量、管理效益、艺术水准才会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得以提高,实力才会逐渐增强,影响才会日益深广,事业、团队才会有发展、有建树。
这个浅显的道理恐怕没有人不懂。但是要做到,还需要不断的修炼才行哪。


※※※※※※
独乐了不如众乐了! 欢迎您来到这里!!! 幽兰雅韵--昆曲 [youlanya.xilubbs.com]
 [11楼]  作者:黑色笔记本  发表时间: 2007/04/16 00:37 

真是一出好戏!
如果说先前我只是有所猜疑的话,这里就是真相大白!
如果说,把小字报的人身攻击和艺术评论、学术批评当作一回事,也要被中伤者“闻过则喜”,那真是天下奇闻!
 [12楼]  作者:红色圆珠笔  发表时间: 2007/04/16 10:10 

回复:唐建光先生啊,你说话怎么不说完整?

我来帮你把想说的话贴出来吧:——————————————————

 青松树

2007-04-16 00:45:58
果然绝妙!高!实在是高!
作者:黑色笔记本 发表时间: 2007/04/16 00:37 点击:2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
真是一出好戏!

如果说先前我只是有所猜疑的话,这里就是真相大白!

如果说,把小字报的人身攻击和艺术评论、学术批评当作一回事,也要被中伤者“闻过则喜”,那真是天下奇闻!

原来这些“偶然”被翻检出来的东西,有幸做了《桃花扇》的《余韵》!

唐建光何其幸哉!

遇斯人,夫复何言哉!

只是不知道这场戏,究竟是以个人假团体名义操办的,还是以团体假个人名义操办的呢?
总之,它的上演,于省昆可谓“争光焕彩”至极矣!
我将把它作为一则好戏,载入拙作之中,公开发行,大约不会有人反对吧?

最后,再次感谢斑竹至今保留“黑色笔记本”的登陆权利和说话权利。
圣人曰:危邦莫入。
此戏上演结束后,“黑色笔记本”可以歇业矣。

附注:

今日下午,好明叔来电45分钟,说明三件事:

一,他很久之前就无法在这里发帖(自然也是黑名单),所以只得委托我转贴。不是“黑色笔记本”自动转贴来的。

二,这种恶劣的表现,不值得理睬。

三、《评青春昆曲桃花扇》近日已经在香港报刊原文连载,因为文章太长。 
 
 

青松树
2007-04-16 01:13:28
补充了几句:
几年来,斑竹大约一直在想,怎么总是不能让这个人“如我所愿”的呢?唐建光的反应怎么总是让人不能理解呢?
人生的滋味可谓多矣。既不能躲避,自然要积极面对。这一招大约可以叫做:“闻骂不怒。”以欣赏的姿态审视那些叫骂的人,才能享有“挨骂”的乐趣——也就是张允和先生说的“不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这是一种境界,我正在修炼之中。实话说,还是有一点点生气的。不能染斑竹如愿,做得还不很够,斑竹务必包涵哪!
同时对斑竹及其同类表示感谢:正因为有了你们的鞭策和激励,唐建光才会致力于昆曲、奋力前行到今天以至于将来。不然,或许早就优哉优哉,不知到哪边玩去了。
 
 青松树
2007-04-16 01:51:55
给孟瑶去电话,收拾批评我,做得不对。怎么到人家去骂人呢?
中国人总是要面子的。干吗惹人家不高兴呢?
杨明的文章火气太大。我不欣赏。所以从来不回帖。
人家脸面丢光,怎么吃饭?这要人家的命的。
我们做文字的,要知道措辞多么微妙啊。语言是危险的事情,一说就错。我不到网上去。
不要书生意气。
不然他不会恶心你。
做自己的事情,低调一些。小心一些。
还嫌得罪的人不够多呀?太可笑了。太奇怪了,没脑子。一点都不对。
他不善于写作的人,意气用事。要与人为善的说话。那么刻薄,我都受不了。
不要理王斌了。
你做这个事情很愚蠢。


 

 [13楼]  作者:红色圆珠笔  发表时间: 2007/04/16 10:13 

回复:孟瑶的指点太重要了
青松树
2007-04-16 02:28:01
 
 
一直以为自己怎样怎样,似乎还不错。
及至到孟瑶面前一提,立马被点出无数破绽,不得不服。
第一,幽兰雅韵的事情,我是引火烧身,还牵扯了她进来。帮助别人把批评的帖子转到幽兰雅韵,相当于做了“抱红砖”的人。人家不恨你恨谁?跟你自己骂人家一样的。
他贴不上去是他自己的事。你不能转贴。因为这不是人家欢迎的帖子。人家这么大一个团体,也要给人家留点面子啊。
回顾我的行为,人家没有删除,已经够给面子了,压下去你又翻上来干什么呢?而且还加了批评的话,多么不恰当。你这是在砸人家饭碗呢!
你太书生意气了。
要知道,说话写文章意思要表达,还要不让人家不舒服。多难啊。
 
第二,兰刊的事情,中国昆剧研究会有钱给你就出,没钱给你就搁那儿。千万不要说“把兰刊调整一下”的话,这个出发点就是错的。
人家的东西你花钱买书号、出钱印刷干什么?
那些东西有什么价值?
人家投给兰刊的稿件,你怎么能用?
就出自己整理的东西,是干的,硬的,有价值的。
对。这句话提醒了我。
就把姚继荪老师的东西弄出来,就把宋衡之的东西弄出来,不是比什么都要好?是我们自己的成果,谁也没有异议。也不涉及著作权的问题。
为自己作舞台,展示自我,多好!
我要把这个跟孙建昌商量一下。
<大章>这两个字也不要提了。不是杂志了。就是专著。比如姚老师的就是《昆曲传统表演记述》,李老师的就是《行走在京剧盖派表演艺术和昆剧风格之间》(代拟),再如宋衡之先生的《宋衡之先生与江苏的昆剧》等等。再如钟山昆曲社《某某年纪事》。
 
 [14楼]  作者:有日月朝暮悬  发表时间: 2007/04/16 17:38 

事件总结——请看唐某的伎俩

唐某脸皮之厚,真不是盖的,居然把自己发的帖子都吞回去了,还装腔。对他的演技实在不敢恭维,就拿他转述好明叔的电话来说说事儿,大家一起认清楚这次的事情。

 

以下黑体字为转载“红色圆珠笔”发署名为“青松树”的胡言乱语)

 

 

今日下午,好明叔来电45分钟,说明三件事:

——请注意,所有的东西都是黑色笔记本也就是唐某人转述,好像好明叔的口气,但是未必!

 

一,       他很久之前就无法在这里发帖(自然也是黑名单),所以只得委托我转贴。不是“黑色笔记本”自动转贴来的。

——这个“自然”很奇怪。唐某转的桃花扇评论,版友们也有回应,版主不但没有删贴还加了“精”,幽兰版的态度谁看不见啊?虽然好明叔的言辞激烈些,但幽兰版对这样的批评文章一向是抱宽容态度而且是欢迎的,好明叔发帖的障碍也许是技术性问题,应该用其他方式求助一下,或许就解决了。所谓“只得”委托唐某人转贴,好明叔真是“遇人不淑”。

 

二,这种恶劣的表现,不值得理睬。

——很想知道唐怎么在好明叔面前转述这件事情,大概也就是添油加醋,颠倒黑白罢。回顾帖子,版友的质疑针对唐本人的剽窃,而唐没有作任何有效应答——如果应答有理,他不至于删自己的贴。

 

三、《评青春昆曲桃花扇》近日已经在香港报刊原文连载,因为文章太长。 
 ——唐某常常写什么好明叔电话里跟他如何如何,无非要证明他跟好明叔交情好,好明叔看得起他等等,借好明叔来证明自己抬高自己。可这件事情里面,唐某是怎么对好明叔的呢?

 

 

虽然唐已经删贴,意图毁尸灭迹,但是相信很多版友都看过帖子了,在此总结一下,整件事情到目前为止就是:

 

版友转贴,唐装腔回帖;

版友质疑并点破其身份,唐恼羞成怒;

版友提问关键性事件,唐开始骂人;

版主转唐旧贴,提示其应态度宽容,闻过则喜,唐再次骂人;

唐突然变聪明,删贴;

唐抬孟瑶抬好明叔挡箭,意图转移矛头;

唐自我标榜;

……

后面不知道还有什么好戏,拭目以待!

 

 

请注意:

版友问的始终是唐某剽窃的诸多事情,唐某人恼羞成怒,又无法说清(要说清楚很简单,只要把几个文本拿出来对照,这么简单的事情不去做,却一味骂人,是不是有问题?)

 

在第一个装无辜帖被人揭穿之后,唐某陆续骂了社讯文章的作者,然后骂了版主,再后来干脆骂了幽兰版,然后,他终于发现骂来骂去除了间接证明他的剽窃是事实以及揭露他卑劣的人格以外并不能解脱自己(从他贴的文字来看,是由于孟瑶的指点),于是唐某改变策略,开始很“聪明”地把事情伪装成好像幽兰版忌惮好明叔的桃花扇评论所以集体策划对付唐——这样不过是为了给唐自己挽回面子,把注意力引走,却把好明叔搬出来做挡箭牌!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整件事情跟好明叔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就是唐某对待那些信任他的人的方式!大家不要像好明叔一样,被他蒙蔽了。

 

唐同时把孟瑶也搬出来说话,写的东西都是断章取义,也不知道唐之前说了些什么,就贴了几个字,无非借孟的口捧自己,说什么“书生意气”,说什么“我们做文字的”,一方面间接诋毁版主的名誉,一方面也把孟瑶拉进来骂人兼挨骂。

 

从删帖开始,唐某自己就一直躲在后面,装学术装高深装宽容,说什么“闻骂不怒”,说什么要“奋力前行”,要“干的”“硬的”……然后拎出一堆书名号来证明自己的水平。

 

司马昭之心!

 

 

 

鉴于唐某断章取义、颠倒黑白以及删贴的本事,把他目前的帖子列出来供版友参考。至于他之前的那些东西,则只有唐本人有备份了。大家根据此人说话颠三倒四和无耻胡吹的风格推断吧。

 

 

青松树

2007-04-16 00:45:58
果然绝妙!高!实在是高!
作者:黑色笔记本 发表时间: 2007/04/16 00:37 点击:2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
真是一出好戏!

如果说先前我只是有所猜疑的话,这里就是真相大白!

如果说,把小字报的人身攻击和艺术评论、学术批评当作一回事,也要被中伤者“闻过则喜”,那真是天下奇闻!

原来这些“偶然”被翻检出来的东西,有幸做了《桃花扇》的《余韵》!

唐建光何其幸哉!

遇斯人,夫复何言哉!

只是不知道这场戏,究竟是以个人假团体名义操办的,还是以团体假个人名义操办的呢?
总之,它的上演,于省昆可谓“争光焕彩”至极矣!
我将把它作为一则好戏,载入拙作之中,公开发行,大约不会有人反对吧?

最后,再次感谢斑竹至今保留“黑色笔记本”的登陆权利和说话权利。
圣人曰:危邦莫入。
此戏上演结束后,“黑色笔记本”可以歇业矣。

附注:

今日下午,好明叔来电45分钟,说明三件事:

一,他很久之前就无法在这里发帖(自然也是黑名单),所以只得委托我转贴。不是“黑色笔记本”自动转贴来的。

二,这种恶劣的表现,不值得理睬。

三、《评青春昆曲桃花扇》近日已经在香港报刊原文连载,因为文章太长。

 

 

青松树

2007-04-16 01:13:28

补充了几句:
几年来,斑竹大约一直在想,怎么总是不能让这个人“如我所愿”的呢?唐建光的反应怎么总是让人不能理解呢?

人生的滋味可谓多矣。既不能躲避,自然要积极面对。这一招大约可以叫做:“闻骂不怒。”以欣赏的姿态审视那些叫骂的人,才能享有“挨骂”的乐趣——也就是张允和先生说的“不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这是一种境界,我正在修炼之中。实话说,还是有一点点生气的。不能染斑竹如愿,做得还不很够,斑竹务必包涵哪!
同时对斑竹及其同类表示感谢:正因为有了你们的鞭策和激励,唐建光才会致力于昆曲、奋力前行到今天以至于将来。不然,或许早就优哉优哉,不知到哪边玩去了。

 

 

青松树

2007-04-16 01:51:55

给孟瑶去电话,收拾批评我,做得不对。怎么到人家去骂人呢?
中国人总是要面子的。干吗惹人家不高兴呢?
杨明的文章火气太大。我不欣赏。所以从来不回帖。
人家脸面丢光,怎么吃饭?这要人家的命的。
我们做文字的,要知道措辞多么微妙啊。语言是危险的事情,一说就错。我不到网上去。
不要书生意气。
不然他不会恶心你。
做自己的事情,低调一些。小心一些。
还嫌得罪的人不够多呀?太可笑了。太奇怪了,没脑子。一点都不对。
他不善于写作的人,意气用事。要与人为善的说话。那么刻薄,我都受不了。
不要理王斌了。
你做这个事情很愚蠢。

 

 

 

青松树
2007-04-16
 02:28:01
一直以为自己怎样怎样,似乎还不错。
及至到孟瑶面前一提,立马被点出无数破绽,不得不服。
第一,幽兰雅韵的事情,我是引火烧身,还牵扯了她进来。帮助别人把批评的帖子转到幽兰雅韵,相当于做了“抱红砖”的人。人家不恨你恨谁?跟你自己骂人家一样的。
他贴不上去是他自己的事。你不能转贴。因为这不是人家欢迎的帖子。人家这么大一个团体,也要给人家留点面子啊。
回顾我的行为,人家没有删除,已经够给面子了,压下去你又翻上来干什么呢?而且还加了批评的话,多么不恰当。你这是在砸人家饭碗呢!
你太书生意气了。
要知道,说话写文章意思要表达,还要不让人家不舒服。多难啊。
 
第二,兰刊的事情,中国昆剧研究会有钱给你就出,没钱给你就搁那儿。千万不要说“把兰刊调整一下”的话,这个出发点就是错的。
人家的东西你花钱买书号、出钱印刷干什么?
那些东西有什么价值?
人家投给兰刊的稿件,你怎么能用?
就出自己整理的东西,是干的,硬的,有价值的。
对。这句话提醒了我。
就把姚继荪老师的东西弄出来,就把宋衡之的东西弄出来,不是比什么都要好?是我们自己的成果,谁也没有异议。也不涉及著作权的问题。
为自己作舞台,展示自我,多好!
我要把这个跟孙建昌商量一下。
<
大章>这两个字也不要提了。不是杂志了。就是专著。比如老师的就是《昆曲传统表演记述》,老师的就是《行走在京剧盖派表演艺术和昆剧风格之间》(代拟),再如宋衡之先生的《宋衡之先生与江苏的昆剧》等等。再如钟山昆曲社《某某年纪事》。
 

 

 [15楼]  作者:红色圆珠笔  发表时间: 2007/04/16 19:49 

不要脸的见过,这么不要脸没见过!

唐某人还准备今年发昆剧的财呢!

今天我的决定
 青松树
2007-04-16 11:49:58
 

夜里的电话打完了。正好是45分钟。我就赶紧回头,把“黑色笔记本”在幽兰雅韵所写的一切,除了好明叔的四篇,都修改为标题、正文都为零。
随他们表演去吧。
我将继续作自己的事情。
尽管已经遇到了阻力。
比如姚继荪,我想大约有院部的要求和恶意的中伤,不然不至于此。还有李继平老师问我,能不能就这样结束?最近心脏不好,在医院呢。我说可以就这样结束的,但是,最好完整。等您身体修养好些了,我们再完成他吧。
也好,所有的活动都停止,顺其自然,今年是我的发财年。我还是集中心思挣钱吧。
不行,就在5、6月把宋衡之先生的东西弄完整,出来就算了。
以后要做,就整理妈妈的那些戏。有空,自己再学学,提高提高。昆剧,又不是仅仅是继字辈和昆剧院的。

 [16楼]  作者:红色圆珠笔  发表时间: 2007/04/17 15:24 

呼吁大家提供证据!!!!!!!

我在此呼吁:请能提供03年《兰》责任编辑唐建光、孟瑶删节篡改著名曲家王正来先生学术文章的证据的曲友曲家,为了还王正来先生一个公道,同时也为了揭露一些借昆曲牟取个人名利的伪君子、假曲友的真实面目,积极提供证据!
 [17楼]  作者:有日月朝暮悬  发表时间: 2007/04/20 22:41 

试剖析唐建光咬人的心态
唐建光这个小人,借杨明栽赃王斌,为自己开脱的伎俩不成,居然在版友贴出的两篇对比文章面前,无视铁证,妄想继续开脱自己,又故技重施,在外散风说南京昆曲社嫉恨他拿走高老师送给“江苏曲会”的书而在网上攻击他。可是,能想出“为了一本书,痛打落水狗” 这种做法来的人,只有唐建光本人。
千万不要以为唐建光只是“小人之心”,他的真正目的,还是为了显出“他人小人,而唐建光君子”,在不知情的曲友面前,通过败坏他人名誉,规避对自己的指责。他闭口不谈自己早已铁证如山的斑斑劣迹,而以诬蔑别人为能事,把自己的变态心理所想到的种种龌龊手段,安到别人身上,令自己成为一个可怜的“受害者”——其实这些手段只有他那种阴暗的心理才能够滋生出来!
这种混淆视听,害人抬己的“闻骂不怒”法倒是独出心裁,但是唐天天用这一招,真是贫乏。正是由于自身的贫乏和对名利的变态的渴求,唐大胆篡改曲家的文字,以及四处招摇撞骗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时间一长,对于唐建光来说,这些行为变得自然而合理了,剽窃就是修改,偷窃就是转载,总之登你的文章就是给你面子,不要罗里八嗦的。天下曲友是一家,你的就是唐建光的(当然唐建光的还是唐建光的),拿你的东西就是拿他自己的,再合理不过了!
更要命的是,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拿这些家常便饭的小事情来指责他——那毫无疑问是嫉恨他了,嫉恨他唐建光的才干学识、辉煌成功、对昆曲的热情痴心、在昆曲圈子无可撼动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嫉恨他的小人们在行动,唐建光在受苦,受“无端”的指责,他愤怒了,他要揭露真相,他要把他觉得嫉恨他的人都揪出来!他大概会觉得天下人都在嫉恨他——除了他身边跟他一样的人,还有那些不明真相一时被他蒙骗的人——你们一旦醒悟过来,也就进入唐建光的对立面了,为了不要被他咬,你们最好还是继续被他骗吧!

在唐建光的眼里,每个人都不喜欢他,因为每个人都不能理解他,因为他们脑子都有问题:
在唐建光眼里,王正来一定不喜欢他,因为王正来不理解他“修改”他文章的苦心——经过唐建光的手改过的文章难道不是更好更精华更有可读性了吗?竟然不感恩戴德吗?——可恨那个什么《艺术百家》也发,他们发原版而不发唐建光版的,真是恨死了。不然的话,这将是一件死无对证的事,那唐建光该多么称心如意啊!唐建光对于不得不写一些东西来撇清自己在王正来事件中的尴尬地位,大概也觉得很浪费时间吧。
在唐建光眼里,王斌一定也不喜欢他,因为王斌不能理解唐建光这样的声名显赫的为昆曲奋斗终身的大人物,完全是为了给王斌面子,才借他的名头去胡忌家“接收”遗作。而这些资料拿来,也无非就是按照唐建光的想法“修改”之后在唐建光(也许还有胡忌)的名下发表——但是好歹能发表不是?甚至可能发表在《兰》刊上,这对于逝者来说,不是无上荣光的好事吗?而被抬出来的王斌,也应该感激涕零地跟唐建光共同享受胡忌家人的“感恩”才对。王斌如此地不识抬举,居然曾经在幽兰版上澄清这一事件,并阻止了唐建光的“接收行为”,这是唐建光所不能忍受的,所以即使幽兰雅韵一直以极大的容忍度对待唐建光,唐建光也还是对王斌持“必欲除之而后快”的态度。
在唐建光眼里,姚继荪和李继平大概也不喜欢他,因为有唐建光臆想中的“院部的要求和恶意的中伤”,他们居然不愿意享受和唐建光合作,由唐建光为自己整理艺术生涯的文稿的荣幸,无非就是怕被唐建光坑骗、剽窃,也遭受如其他人一般一样有冤无处诉,还要被唐建光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的待遇。其实若唐建光咬你们,也是给你们机会,给你们面子,一般人,跟昆曲不沾边的,没有利用价值的,你让唐建光去咬,唐建光还不见得肯哩!至于宋衡之先生的东西,经过唐建光的整理改编,现在也已经带有明显的“唐氏”风格或者已经干脆是唐建光自己的了,胆子大一些,王正来一事的大风大浪都过来了,难道小宋老师竟然会从坟墓里爬出来告唐建光剽窃么?
象唐建光这样唯物的先进人物,早已经知道鬼神的不存在,对于“天理昭彰”之类的字眼是不放在心里的,甚或可以拿来武装他自己,靠“和唐建光作对的人都是无耻小人,都要遭雷劈”这样的阿Q经典来支持自己的无耻行径——只是因为雷一时间还没有下来,唐建光等得不耐烦,就亲自出马“劈”他们,他不是上帝,没有雷,他只好用他造的谣言,象毒液一样喷向他愤恨的人。所有他认为不喜欢他的人,他当然都不喜欢,既然他不喜欢,那么就咬一口吧!
在唐建光眼里,南京昆曲社一定也不喜欢他,因为这些人同样是笨蛋,不能理解唐建光这样的声名显赫的为昆曲奋斗终身的大人物,完全是为了给南京昆曲社面子,才打着他们的名头去组织江苏曲会——否则以他唐建光的声望,组织一个“宇宙昆歌会”之类的,还不是小菜一碟?至于高慰伯,跟民工似的的吃盒饭怎么啦,有盒饭吃就不错啦!老怎么啦,老了不起啊,不能因为他88岁就搞特殊待遇吧。曲家,曲家怎么啦,唐建光想利用你的时候你才有价值!叫陆麟璜出笛师的钱,是看得起他!孙希豪是钟山的笛师怎么了?一码归一码,亲兄弟明算帐,当然帐么就要算到外人头上了。至于每人收200来块钱还声称亏本这件事,就是唐建光等人自己的帐了,难道竟然要跟你们交代么?笑死人了。
在唐建光眼里,作为南京昆曲社的社长,汪小丹太不识抬举,居然从深圳赶回来参加,还声明事先不知情,这简直就是拿唐建光的“好心”当作驴肝肺啊!据说还有外地曲友后来抱怨“如果知道不是汪小丹组织的,我们就不来了。这次又听昆歌,又颠公交,又吃盒饭,住得又差,简直受罪啊。”听听!居然有人对唐建光组织的曲会不满意?!!居然有人把汪小丹抬得比唐建光高?!!——唐建光的内心受到了伤害,那么汪小丹真是该死了!

王正来已经死了,要诬蔑他来撇清自己是难度最大的——唐建光也不傻。
照现在的情形,攀污王斌很不成功,而且网上也有些知道真相的人,想再踩王斌也已经不可能。杨明已经不出现了,如果他有跟唐建光通电话支持他,唐建光是一定要说出来的,由此推断,杨明这个挡箭牌也不好使了,孟瑶么也是自顾不暇,唐建光要想个什么法子——以他的智商,还是只有那个法子:咬人呗,把别人咬坏了咬死了,一群人跟着乱哄哄的时候,唐建光就逃之夭夭甚至可以道貌岸然出来主持大局了。
那么牺牲品呢?放眼望去,身边的人简直用无可用,咬无可咬了。正好有人把唐建光组织江苏曲会的丑事抖出来,唐建光恼羞成怒之余两眼放光,汪小丹这个不上网的老太太,连昆歌是什么也不懂,居然也是南京昆曲的一面大旗,把她砍倒该是多么风光而又惬意的事情——在那些不明真相又不上网(不会看到唐建光剽窃证据)的曲友里面散布一下谣言,培植一下对南京昆曲社的恶感,树立一下自己“人善被人欺”的形象,引人同情,也许人家就会把剽窃那档子事忘了吧。别的不行,唐建光动动嘴皮造谣来欺负一个老太太还是绰绰有余的。
——唐建光确实是有脑子,于是他就这么做了。

当然,唐建光想要“做”的恐怕不止是昆曲昆剧昆歌和带“昆”字的文章和种种名堂,为了他的“事业”和“钱途”,那些挡道的人,他又怎么会放过,他想要“做掉”的恐怕不止是王斌或者汪小丹等。可是,知道他真面目的难道只有这几个人吗?唐建光也未免太幼稚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有目共睹,不被人揭穿,已经应该谢天谢地了,不赶紧地改邪归正,难道真的以为凭着说上几句胡话,急切地吹牛表白一通就能颠倒黑白吗?
唐建光在曲界混迹这么多年,确实蒙蔽欺骗也欺负了很多人。大家吃了他的亏之后,无不以敬鬼神而远之的心态远离他,谁知这个给脸不要脸的东西,竟以为大家都是傻子,开始当道狂吠逮谁咬谁了!
好吧,唐建光,继续表演,让更多的人认清楚你吧!


 [18楼]  作者:218.91.148.*  发表时间: 2008/12/11 11:54 

我是一个新手,第一次上网,偶尔看到这么多有趣的文章,真好玩。据我所知,青松树叫唐建明,不是唐建光;林鑫是扬昆工作室的副主任,朱祥生是正主任;林鑫从来没有冒充“扬州大学教授”,他写的文章,网上都查得到,特别是《扬昆简论》,各个网上都有转载,《扬大学报》对作者有介绍。他是研究扬州昆曲的,出版专著《扬昆探微录》、《扬州曲话》,在扬州颇有影响,经常参加中国昆曲国际研讨会。不但国内学者和他有交往,美国教授也多次和他学术交流。这一些,都有照片为证——发在他的《扬州曲话》上。
 [20楼]  作者:北川薰  发表时间: 2008/12/13 15:31 

第一次上網,就知道“他写的文章,网上都查得到,特别是《扬昆简论》,各个网上都有转载”
……
現在的新手都是牛人啊,PFPF

※※※※※※
【红绣鞋】趁江乡落霞孤鹜,弄潇湘云影苍梧。残暮雨,响菰蒲。晴岚山市语,烟水捕鱼图。把世人心闲看取。
 [21楼]  作者:121.229.180.*  发表时间: 2009/04/27 10:55 

看来唐某人又开始兴风作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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