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全部】【精华】【热门分类:【社会】【娱乐】【女性】【猎奇】【美图】【视频】【奥运】【我想推荐
上一主题:中国人该不该过“洋节”C 下一主题:中国人该不该过“洋节”B
假离婚为买经济适用房?此怪现象应予注意[收藏本帖]
[楼主] 作者:等剑的人 发表时间:2008/03/01 11:28
点击:576次

一方离婚后要为另一方提供超过18万元的购买经济适用房购房款,这样的条件出现在一张离婚协议书上。昨天,大连一位从事婚姻登记的人士称,跟随相关政策的出台而出现的离婚现象,并不少见。

  这两位进行离婚登记的人士在离婚协议书上体现:现住的超过120平方米的房子和汽车归女方所有,男方净身出户。但协议书还写明:“女方需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款项。”该人士称,当时大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刚刚出台,这份离婚协议涉及到了当时的问题。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达到目的后就应该复婚了。”

  业内人士称,政策性离婚复婚增多,一些离婚者对自己的目的毫不隐瞒,有的说是为了保住工作,有的说是为拿到采暖等各种补贴,有的是要享受低保。工作人员说,像这种情况,等当事人需要的利益一到手,双方就会再来复婚。“真正意义上的破镜重圆者,大约只占到10%。”

  根据大连市民政局统计,去年(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大连市协议离婚共10141对。

  2003年颁布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专家评价说最重要的是体现人性,体现自由。结婚登记的工本费9元,离婚不过几十元,这并不成为当事人的门槛。也不再需要各种证明材料,结婚、离婚真正成为两个人的“私事”了,当事者的顾忌少了很多。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派生出来的新现象就有了市场。

  “一部分人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投机取巧的做法,暴露了一些政策的不完善。这种现象如果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带来不良的后果,同时,为了骗经济适用房等假离婚,对夫妻婚姻关系的稳定也会造成一定的威胁。”有关人士指出,这一奇怪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
时间有限,精彩无限! 西陆社会频道http://shehui.xilu.com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xrjd/msgview-958474-16.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中国人该不该过“洋节”C 下一主题:中国人该不该过“洋节”B
 [2楼]  作者:开开伈伈 发表时间: 2008/03/03 12:40

都是为了利益,现在都这样!
 [3楼]  作者:60.26.195.* 发表时间: 2008/03/13 21:25


加大离婚成本!!!!!!!!!!

对假离婚的判刑!!!!!!!

征收离婚税!!!!!!!!!!!!!!!!
分页1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关闭

每日精彩

综合
游戏
艺术
房产
健康

0.0933458805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