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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兰从小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读书,不喜欢与人交往,所以朋友很少,她信奉人生得一知已足矣。她性格文静,不但学习成绩好,又会写一手好字和好文,上学时难免令人嘱目,喜欢她的男孩子也不少,她一点儿也不动心,同学们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冷玫瑰"。 其实芷兰也并不是冷血动物,只是看书看多了,觉得爱情离她太遥远,跟在她影子后面的男孩子没有书里的浪漫,她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一定要会写情诗,那长长的诗行,没有标点。另外,她的白马王子一定要最帅最帅的那种,有一天他会从广阔的草原上骑着一匹白马急驰而来,在她身边一闪而过的刹那,飘给一条红红的丝巾。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芷兰的梦想,生活是实实在的,在她身边陪她三年的男孩子,也只是苦苦地追随着她的影子,分手的时候,芷兰第一次感到有些恋恋不舍,回到家,她大哭了一场,然后把他所有的情书付之以炬。自此以后,一个人时总爱发呆,也许现实中的爱情就是这么平平淡淡的吧,默默的守候与关心,也是爱情的一种。 转眼之间,芷兰大学毕业了,她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了自已男朋友,她和她在一起依然是平平淡淡的日子,他象她的影子一样跟随着她,照顾着她,芷兰和他在一起,感觉很安全。 芷兰越来越现实,几乎很少想起以前的爱情梦,当她躺在这个男人怀中的瞬间,一些失落感从她眼中一晃而过,他无从察觉。 芷兰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很幸福,下班后两个人都不急着做饭,先亲热一会儿,然后老公开始忙,芷兰的任务就是等着吃饭。可是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一年以后,单位安排老公出去学习一年,征求芷兰的意见时,芷兰没有做更多的考虑就同意了,她觉得男人应志在四方。 一年的时间过得很快,芷兰一个人没有感到寂寞,她把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业余时间学着织毛衣,就在那一年,芷兰成功地为老公织了第一件衣服,厚厚的暖暖的,她想象着自已终于可以为老公做点儿事,别提心里多高兴了。 芷兰结婚后一直没有看过文学方面的书,她觉得文学就是一个陷井,走在那里很危险,她害怕自已以前不切实际的梦想重新复活,毁了这个安定平静的小家。偶尔她也会拿出毕业留言册看一看,那里有她中学时同学的留言,这是她唯一的纪念了,以前所有的日记结婚前都烧掉了。 只有一个习惯芷兰一直没有改掉,就是喜欢对着窗口坐着,有的时候呆呆的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她什么都不去想,目光游移不定,时而会有两只麻雀,落在窗前的柳枝上,说着芷兰听不懂的方言,欢快地笑着闹着嬉戏,她觉得这就是幸福了,抬起翅膀,带动双脚,阳光铺满它们周围,还奢侈什么呢? 芷兰的生活,如果没有另外一个男人的出现,也许真的会象《我只在乎你》歌词唱的一样: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 2001年八月份,一个男孩子闯入了她的生命,他叫安然。这次恋爱无异于把她推向了深渊,芷兰是个很传统的女孩子,她不想背叛自已曾经同甘共苦的老公,却也无法不爱面前这个给她完美感觉的男孩子,她年少时无数次梦想中的白马王子,恍若就是安然这个样子的,第一次见到他, 就觉得他是那么亲切而善良,却又固执得让芷兰心疼。 安然,是个喜欢读书的男孩子,诗词歌赋样样拿得出来,2001年他刚刚大学毕业,身边花季女孩很多,可他一个都入不上眼,偏偏喜欢上芷兰,他的理论是爱情可以超越一切,而芷兰不同意他这种说法,她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亲情,友情和责任,其实,人长大后 ,就是为了这个责任而活着的,不单单为自已。 芷兰拒绝安然的爱情,却没有拒绝安然的友情,他们与很多网友一样在网络里存活着。对于网恋,芷兰的态度很明朗,网只是一种交流工具而已,真正的恋爱一定要在现实中。对那些在网络里恋爱,没有见过一次面的男女,她只表示深深的理解与同情。 安然毕竟还年轻,他对芷兰的感情与日俱增,他一定要见芷兰一面,爱与不爱都要在现实中做个了断,芷兰答应了,这是芷兰有生以来第一次约见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她很怕伤害安然,芷兰觉得安然还是作梦的年龄,她不想让他太伤心。 这次见面对于芷兰来说,无疑是个错误的决定。她事先只是考虑见面后,可以了却安然的一个心事,放下一份不切实际的相思,然后她和安然可以还是朋友,最坏的结果就是再也不是朋友,而唯一没有料到,她见到安然后会一见钟情,远远地望着他的身影,她居然会心慌意乱,当她默默地走近安然,又要路过安然身边时,他一声低低的呼唤,兰儿,让她魂不守舍。 也许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吧。芷兰和安然相处的日子很快乐,安然不停地给她讲故事,她笑啊笑啊,芷兰似乎把所有的笑声都积攒起来,只为笑给安然听。小的时候,芷兰的老师曾形容过她的笑声,象银玲一串串,她问他象吗?他说比银玲声好听多了,更象动听的音乐。 安然比芷兰小,可是他处处让着芷兰,疼爱着芷兰,小心地呵护着芷兰。芷兰晕车,5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他就一直抱着芷兰,没说一声累,在车上为了让芷兰分分神,他给她讲了一个故事,说是有一对恋人在冰天雪地里迷了路,男的为了让女人活下去,生生把自已的胳膊砍下来,让女人喝了他的血。 安然讲完这个故事,芷兰久久没有说话,看着面前这个痴情的男孩子,她觉得自已与他相比竟无地自容。 她不知道自已能给他什么,爱情吗?她心中还有完完整整的爱情吗?也许她心中的责任大于任何一种感情,即使心中有爱,也无法给予。安然问:兰儿,我想让你喝我的血,你愿意吗?芷兰用手急忙捂住他的嘴:不准胡说,干吗好好的说血啊,不吉利。 芷兰真的爱上了安然,她无数次地问自已,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每次考虑的结果都一样,和安然分手。芷兰太现实了,她无法说服自已为了爱情而放弃一切生活中的责任。她更是无法想象她和安然的路将来怎么走,安然还小,他应该有更美好的爱情和生活,她不想太自私,为了爱情,而毁了他的前程。 芷兰很爱安然,真的很爱很爱,她愿意为这份爱情付出任何代价,包括分手,哪怕用她的下半生来守候这份爱,她也愿意,只要安然能忘记她,过上幸福的生活。对于相爱的人来说,说分手谈何容易,芷兰不断地寻找与安然提出分手的借口。 终于,芷兰和安然说了那句话:我不爱你了,她不知道在网络那端的安然是怎样的表情,她想象中的安然一定会说点儿什么,可她坐在电脑前呆呆地守了一个晚上,也没等到安然的只字片语,芷兰准备了很多条与安然分手的理由,一条也没用上,一次荡气回肠的恋爱,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夜风一阵阵袭来,芷兰突然意识到,时值秋末了。 一曲《我只在乎你》临近尾声。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已,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梦里,芷兰常常会看到安然,一边深情地唱着歌,一边向她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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