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看女人,和女人看女人、女人看男人,和男人看男人是绝对不同的。 睡之书
好象有个电影,名字叫《与敌人同眠》,噱头极了的名字,仿佛《与狼共舞》。 不过大部分人可能不会有这么刺激的事情好做,平头百姓,睡觉只图安稳,不要其他。有点文化的,可能会睡前一小阅,这一阅的目的,除了寻点空档看点书,也有借书安神催眠的功效。 据说,禅家讲究自我反照,认为什么都有佛性,不提倡看书。觉得看书会让人失去内心的灵性,会让人迷失,苏东坡对这个感受最深,曾经希望后代子孙不识字,平平安安过一生。还有人说过,识字是糊涂的开始。 不说别的,单说读书会让人失去内心的灵性或者是糊涂的开始——枕边书的催眠作用,不正是此功效的开始?所以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至少枕边读书,还是有其作用的。 最近出了一套枕边书,我在书店看到过。不厚,正适宜躺着举起来读。都是关于春天的一些轻松美文,有诗有画,古典浪漫。我是翻了翻,没有再往下看,因为感觉上这样的东西三十岁以下的人看比较好,看完后心中还有能保留点点所思所想,点点春日幻想。对吾等已到中年、只希望一觉睡到天亮的人来说,此书并不合适。 书之催眠,古今中外的例子着实不少。梁元帝《金楼子》里有:“有人读书,握卷而辄睡者。”孟得斯鸠给一巴黎医生的信里,也谈到过一个朋友失眠,想让医生给开药方。医生药方开来,药味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原文三页。美国早已有教授写《催眠诗论》,提出音节平和,多重复词句的,适宜催眠。毛主席常年半边卧榻半边书,是否也是因为失眠太久,需要时不时换换药方呢? 欧阳修曾经说过读书最佳处有三上:枕上、马上、厕上。现代人车马上读书的估计都不多了,路上行色匆匆翻阅漫画报纸的,也多是赶时间上学或上班的学生、公务员。至于厕上读书,法国人劳特累克早就说过,他希望把自己的作品挂到男厕所去,因为他认为男人解手时最能聚敛心神,因而也能最大限度地进入鉴赏状态。可惜没有诗人去身体力行。 枕上读书,和马上厕上消磨时间的性质不同,因为它的结果是睡觉,自然显出一种幸福与乐趣。 不过,我自己认为,借读书入睡,并不一定非要在枕边进行。一盘卤肉,二两花生,一把懒椅,一棵大树,清风徐来,花落满身。吃一口小菜,翻一页闲书(那书还得不怕油腻),然后浑然睡去,书落腿伸,不知今昔何处,方才是人生最大的快事也 恐惧带来进步
看小说爱看侦探鬼怪,看电影爱看恐怖片。凤凰电影台每周有一天晚上专门是恐怖片,其实也就是很低劣的香港鬼片,在没有好东西看的情况下,忍不住也要去看。而且最好是家人都睡了,把灯关掉,黑暗里看。最近发现华娱台每周日晚上有外国的恐怖片,就更来劲了,比看佳片有约还准时。人一个一个的都死掉了,就剩一个主角了,可凶手谁也看不见,只知道是一把砍鱼的刀;还有鬼魂,附在了洋娃娃的身上,对着你笑着,可晚上就出来杀了你;一条大蟒蛇,在河水里,突然蹿出来,把人活活吞进去,被吞的人腿脚都已经进了蟒蛇的肚子,嘴里还喊着,然后头皮突然全红了……天哪,让我即刻死掉算了。 所有的侦探小说里,最喜欢看的是阿加莎的作品。和电影画面那样的刺激感不同,她的作品充满了田园风光和家常情调,然后就在这样的宁静里里发生着各种谋杀案件。会写侦破小说的人全都是会编故事的高手,而且因为种种罪恶与情爱的纠缠,他们又是极好的人性大师。《福尔摩斯探案集》小时候看过,再大一点就看不下去了,不是因为故事不好看,而是受不了英国男人的乏味和装腔作势,要是绅士都是这样做出来的,那我宁可喜欢一个罪犯。还买过一套希区柯克的,都是很短的短篇,而且他的人物多是精神比较紧张,性格极为内向,言谈举止中会让读者遗憾得看不到比较和生活接近的那一面。阿加莎作品里有很多家庭谋杀的故事,妻子和丈夫,丈夫和妻子,一方被杀死的时候,另一方肯定是不在现场的。但大侦探波罗和老小姐却有一句共同的名言:谋杀,往往发生在最亲的亲人之间。所以案件破掉的时候,做案者不是妻子就是丈夫。 谜底揭晓,回肠荡气。从书里回过神来,忍不住就要把故事讲给老公听听,边被他训斥无聊,边观察他的反应。 以前好象看过什么分析大师说的话,说喜欢暴行、恐怖镜头的人心理安全感比较小,而且容易犯罪。这让人不由自卑,以为自己的此番爱好颇为畸形。不过最近又看到一则消息,是美国新科学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随笔,它总结出一句话说:“恐惧带来人类进步。” 原来不是科学使人进步,而是恐惧! 比方怕死,士兵要当将军;比方怕野兽晚上袭击,所以枕头边上有了爱情。跳舞是为了吓跑坏人;唱歌是为了壮胆,好比信天游…… 如此一说,豁然开朗。原来爱看恐怖片,不过是追求进步的表现。 当然,这都是笑谈,要我自己说出最真实的心理,其实也很简单:人在消遣的作品中寻找的,无非是两个极端:比自己更惨的用来引起同情;比自己更快活的用来获取轻松。唯一不想要看到的,就是和自己一模一样的。 恐怖片、侦探书里可以保证这样的人一个都不会有 养小之乐 到了这个年龄,越来越明白所谓孔孟之道对中国人的摧残。孔孟可能是中国最早是用文字呼口号,大帽子压人的家伙,动不动就理想政治、修身治国,看上去一本正经,甚至让人猜猜他们是否也吃喝拉撒都是亵渎。 孔子还吃吃干肉,有时也跟孩子似的哭两声。相比起来,孟子特别的假大空,比方说什么“天降大任于斯人”、“养浩然之气”等。这倒算了,最可气的是,他还说过一句不得民心,尤其是很不得梦子梦局之心的话:“饮食之人,则人之贱也!为其养小以失大也”(《孟子·告子章句》)。这话意思是,追求吃吃喝喝的人,是被人所轻视的家伙,因为他只顾口腹之欲,而丧失了人生之修养也。吃喝是养小,追求理想才是养大。 可是事实上,国人听他话的也并不多,自古到今,吃吃喝喝虽然面子上不好意思大张旗鼓,但私下里却一直讲究甚深,甚至讲究出了一个饮食大国出来。 清高的文人表现如何?李白将进酒,喝个烂醉,杜甫最后是撑死的,李渔还有一个“饮撰部”,袁枚这个老餮,搞了个《随园食单》,流芳百世,最有反骨精神的是清代初年的文人顾仲,干脆写了一本《养小录》,公然以吃喝来对抗孔孟之道。好! 其实,养小,往往才能看出一个人率真的性情。明末有个散文大家叫做张岱,他有句名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痴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此乃是说性情中人,而且大癖大痴的人,多是爱好所谓不上台面,颇有纨绔之气的味道。比方张岱自己就说自己:“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好灯,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当然这家伙还好娈童,这一点很是讨厌,一分为二,批判之。 就算哲学大师康德也曾因为几个饿坏了的水手吃了他“几枚心爱的法国蜜饯”而勃然大怒。毛主席语录也说土豆加牛肉,如烧不烂,则易放P。 事实上,人多是在养小中体会到生活的乐趣。撒一次小谎、做一次错事、吃一顿美餐、泡一次小妞、和朋友红一次脸、到外面撒一次野、坛子上来一次胡言乱语……人生不雅之举并非多多,但如果少了这些,又有什么意思? 一个朋友在对一个老人喋喋不休自己的抱负和理想后,老人感慨曰:“你还年轻,还不懂得平凡生活的可贵。”此话一出,令人动容。 平凡中的深情,平凡中的真气,养小之乐,也是生活。 (另注:本人有一大不解,聊天室里转悠到吃饭时间,常有大量地主和地主婆不下去做饭。难道他们也是在养大不成?反正我失衡!哪里有人哪里就有不公平,因为我必须做饭,所以我对长空的不死鸟非常爱戴,常能看见他在聊天的间隙,说要去洗碗。我认为,我们都是性情中人,不怕养小,只怕养大!再另,这养小和养小老婆不是一回事,但也有一定的联系,以后再论!) 嗜肉者“美” 书香和饭香,我会选择饭香,饭香和肉香,肯定选肉香。 做女人难,做个好吃的女人更难,做尤其爱吃肉的女人就难上加难了。现在流行的段子都说,城里人不吃肉都吃菜了,可我没办法。不仅要吃,还要找点之所以要吃的根据来。 在我看来,好肉者都是很有个性的人,有豪气、有才气、有洋气。所谓三气也!!! 说到吃肉的豪气,不得不说水浒,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之所以爱看水浒,和其中的这些细节也是不可分割的,想想我们小时候,大块吃肉的日子并不多,对肉,一直怀着节日及偶像般的崇敬。水浒里的英雄好汉,个个能吃能喝,身板健壮,性格豪迈,说一不二,就算那例外瘦小的石迁,也不爱吃蔬菜,否则半夜何必去偷鸡? 至于才气,当推苏东坡。东坡肘子、东坡肉,那都是何等吸油解馋的东西。肉要做到最大块,不做分解动作,不做漏油之举,满满一口下去,最少管它三日。这可能和东坡常年流放有关,肉食不很丰富,孩子又多,所以要做到一块肉顶三天。发明流芳百世的菜谱,没有才气的人又怎么能够做到? 洋气,要说林语堂。林老也爱吃肉,而且是洋人眼中的国学大师。会生活,懂情趣,最爱吃的也是大块的烤牛肉。而且他身体不好生病的时候,夫人命令其清心寡欲,林大师不满,说道:“我只要用多吃肉的方法,病就会好。” 肉这个东西,其实就是美食。因为“美”这个字,就是大羊的意思。大羊,不是小羊,足以证明肉要大块吃解馋了吃才是美事!顺便说一句,炖羊肉放点橘子皮,味道更鲜美! 其实关于吃肉的心得体会,也有不少:举例炖羊肉,就适宜在西北,海拔最少两三千米,冬季,切成条状,五位以上人,其中两位女性。火盆、椒盐、适宜的话题,黑夜,风在外面。 切记:吃肉不宜独食。 能坐到一起活蹦乱跳吃肉者,关系一定坦荡。比如要是网友见面,吃饭时可观察是否抢肉,如抢,则不是网恋。 关于肉的另外一件罗嗦事,是前两天看到一个心理测试,问你去超市,最想先买的是什么:甜点、菜、饮料和肉。我毫不犹豫选择了肉,结果答案是:有强烈的想外遇的心理,此人危险!我赶紧合书。 顺便测测大家,你们会选择什么? 家
每一个人对家的理解都不一样,想到家,立刻想到的画面,那其实就是你对家的感觉。一个朋友说他觉得家就是菜下油锅的那一声吱啦,脆脆的,烟雾漫着,那个锅台边的身影,就是家的召唤。 还有人说家是雨天里可以关住的窗户,外面雨水横肆,可人却可以站在房间里感受着那样的侥幸和温暖。没有经历过台风的人可能对这样的说法感受不深,但见识了台风,就会觉得这话说得太有道理。 家的含义到底是什么?难道仅仅是婚姻吗?似乎并不尽然。婚姻是爱情的归宿,通过家来实现归宿的意义。而家,在婚姻这个概念的后面,似乎只是个物理概念,所谓港湾,所谓鸟巢。当人们用深情而神圣的目光注视它时,它的精神含义又远远大过了婚姻的内涵。 我想我是爱家的,因为我长多大,家就陪伴我多少年,离开父母的家,就有了自己的家。对家的感情,我是从女儿的身上看到的。那时她还很小,不会说话,寄托在一个老奶奶家里,每天晚上下班我去接她,抱在我的怀里,她竟然会一直伸着胳膊,直直地指着家的方向。 如果用单纯的爱来解释这种执着,我觉得是浅薄的——尽管爱在其中的确是很重要的。那么家的引力究竟是什么呢? 除了是一个社会组织,它还是一种美好激情的梦想,天天浸染其中,我仍然觉得也许有一天,我可以剥开它真正的壳,发现其中闪亮的内质。有梦,有信任的感情,有坚持的人性——有的时候,它更像是你追求终极意义的一个重要部分,通过它,更能看清楚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东西,你又是怎样的一个人。一个收敛你羽毛的地方,却用更为明晰的对比让你看到外面的天空。 家的概念,迄今让我最感动的是沈从文给张兆和信里的一句话:“我倒什么都不怕,遇什么都受得了,只是想念及你和孩子,好象胆子也小了,心也弱了。” 潸然泪下。 西班牙苍蝇(上个周末的作业) 春药和壮阳药其实是一回事,都是用物理原因引起生理反映的东西。但是春药听起来似乎好听一些,而且更有女人味。看报纸一般只看市民和副刊两个版的我,隔段时间就能看到有关春药的消息,比方某个小女生,在火车上喝了陌生人的可乐,结果神智不清,糊里糊涂跟人下了车,不仅醒来身无分文,而且还衣不遮体,这就是中了春药的招。 春药还普遍运用在娱乐场所里,比方报纸上又说了,小姐也被灌了春药,一样无可奈何,甚至还被偷拍,成了黄色录象带里的女主角。关于小姐吃春药,背后有着一个让人很能有些揣摩的心理:因为小姐是职业做爱者,只要给钱,并不存在愿意不愿意的事情。也许嫖客正是厌烦于这样的职业嘴脸吧,灌点春药,尽管依然客观性比较强,但形式上看起来,却是主观能动的。 从这点来看,做爱这个词,无论男女,可能都觉得“爱”要比“做”更值钱点,春药是“爱”的催化剂,但最后却是满足了“做”的欲望。在药物的强化下,“爱”成了形式,“做”才是内容。 数字的积累是一件比较可怕的事情,比方壮阳药“伟锅”,过去的四年里,全球已经有2000万男士服用了它,全球每秒要消耗9颗伟锅,男人如此频繁地服用这样的药物,表明了“做”的意义也是非同寻常的重要。 男性用药当然和女性有关,因为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女人得了高潮强迫症,否则就认为自己有什么毛病。事实上很多学者指出,自然的、符合人体生理机能的快感才是正常的反应。男人大可不必靠伟锅来强迫自己做女生指导,而女性,被灌了春药来不能自已更是做爱的悲中之悲,所谓异化是也。 有一种甲虫,被叫做西班牙苍蝇。很毒,0·03克就可以足以致人于死命,但也可以做解毒的东西。传说中它开始被当做药物时,病人会突然感到一种生理的强烈冲动,但快感过后却是死亡的威胁。尽管多年来,人们知道这种毒虫的危害,但因为其独特的春药效果,还是有大胆的人会将它运用在迷幻剂里,或者拿去迷惑女同事——1954年,英格兰一位药品批发商,想迷奸自己的女部下,偷了一些西班牙蝇提炼的毒素,放在糖果里。但最后计划出了差错,毒死了另外两个女同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吃糖不仅对牙齿不好,还会引起生命之忧;二、男同事拿着糖果进办公室,是一种不正常的举止;三、爱情和糖果有关,但却与苍蝇无关。 女人好色 现在的女人好色已经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了,那种干净柔弱的男孩子,气味芳香的男小资,韩国电视剧里前额总耷拉着一绺头发的男生,还有舞台上眼睛里羞羞的小男人,女人们在台下疯狂地叫着,借着送花,跑上去公然拥抱求吻。有女孩子写文章,题目就叫《将好莱坞性感男人一网打尽》。 事实是,当女人纷纷以做妖精为荣的时候,人们才发现,正像女人抽烟喝酒一样,女人的好色也是如此:不做便不做,一做就要做到最好。 所以现在有了男色这个词,是专门为女人而准备的。对男色津津乐道的,多是一些白领女性,单身、漂亮,不乏性伴侣,但不要婚姻。和男人的纠缠床上床下点到为止,大多时候,还是要和女伴们在一起。女人和女人的爱情,女人和女人的较量,也许一点点微妙的争执就会打碎一切,也许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也会带来伤害,但妖精们终归还是在一起品男人的,从老爹品到少年,从银幕品到办公室。以前的女孩子接受的是母亲的老派教育:“嫁个丑男人是福,顾家顾你不花心。”现在这一套肯定行不通了,因为自己首先就是花心的,花心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对方是不是个帅哥。 我是个记性很差的人,看完书常常连书名都不记得,但却不会忘记一些莫名其妙的无聊东西。比方《世说新语》写潘安,就是一个男美人,每次他的马车当街经过,女人们就会向他的车上抛鲜花,有妙龄少女,也有不死心的老妇人。 不过女人好色没有什么太多的硬性指标,高仓健也好,唐国强也好,都是随心而变的东西。而且女人好色,所谓想上床的想法并不多,更多的只是情绪中渲染出来的对自己的感动。很美妙、很暧昧、很猜测,做不做情人无关紧要,重要是要对男人永远怀有的一种爱情的癖好。 这个准则其实可以铺就很广,不仅仅是对美男的推崇,还有其他的好色行为——保持那么一点不正经的想法,对女人来说是保持美好欲望的推助器。其实有的时候,仔细想想,女人根本不是在好色,而是在进行一项复杂的癔想,正好象杜拉丝说的那样:“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我爱的是你,其实我爱的仅仅是爱情。” 我爱绯闻
中国人习惯隐私的时间并不长,这是一个大家族的社会,每个人的生活状态基本都被暴露在同事、朋友、上司的视野里。情感背后的秘密,才算是真正的隐私,本该仔细藏好的,但小人物一样有着倾诉和释放的要求,这是心灵的求助,也是强化了的告慰。明星绯闻和小人物故事的不同在于,小人物且不管自己的生活如何琐碎,都从能明星的绯闻中获取一些间接经验。如此一来,媒体中所谓的绯闻,不由自主地丰富了大家的秘密激情,替代了关于情感的所有想象。狂轰乱炸的娱乐新闻所营造出的明艳、戏剧性的效果,几乎成了现代人情感走向的模式。 绯闻,同样是大众文化货架上的商品,好看的外包装,情感的流通渠道。只是因为任何事物都有其双向影响的效果,于是绯闻同样会影响到普通人的生命质量,大众文化所带来的恶果是:大众的生活趣味也正在被模式化和机械化。 电视里一个医生在讲述她和一个小她十岁的男人的爱情故事,他们的悲伤和悲伤背后的无奈,当讲到他们关系结束的时候,她对主持人说: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不是霆峰离开了王菲,而是王菲远离了霆峰,那是成熟女人处理情感的方式。 这个故事真正说明了普通大众的一种心理:生活本身已经支离破碎,总得在艺术人士和电影画报中鼓励自己吧。 哲学家加缪有句名言:现代人有两大癖好——读报和通奸。对他人隐私的窥视,是人类根本的天性,谁也阻挡不了。报纸让窥视变成了名目张胆、耳熟能详的事情,而通奸,却使真相蜕变为隐私。这就好象一个迷失的花园,开放的花朵是为了展示自身的魅力,而花的味道却总是抵挡不住,要飘出墙外。读报和通奸,窥探别人隐私的同时,为自己制造出绯闻的排场,其实都是一种秘密的追寻。 每个人,也许或多或少都在公众人物的形象中扮演着自己的内心角色吧。 泡妞、泡网、泡菜及其他 “泡”这个词,在汉语里做动词的时候,大多带有一些戏噱、休闲、把玩或者不那么正经的成分,比方泡马子、泡泡澡,现在又有了泡吧、泡网、泡论坛,泡菜泡茶属于比较文明的,但也没逃开吃吃喝喝的框架。泡影、泡汤则有了心情故事,那该属于没泡成功或者把“泡”这个东西太当回事后所造成的非典型性恶果。 凡事沾上了泡,立刻就不那么严肃了。轻则调侃,重则色情。尤其是放到男女之事上,很容易就泡成了排挡上的浑浊乌龙。暧昧着,纠缠着,都知道喝下去就会伤到喉咙,却只图那一份方便和解渴。 但是也有上好的龙井,透明、澄清,明丽的茶叶,清澈的水,还要有合适的情境。但一样悲哀,因为好茶更不经泡,女人的心情,男人的温暖,在等待中已经软塌冰凉,来不及酝酿,更来不及说透。 至于泡网,其实和泡澡是最有可比性的。先说泡澡,历史上典故也不少,始作俑者是古罗马的皇帝,那个时候宫廷里大臣和皇帝说事,就一起滚在热气腾腾的浴池里,手里还举着盛了红葡萄酒的酒杯,表面上看亲密无间,胸怀坦荡,其实肚里黑水横流,勾心斗角。国产的杨贵妃本一民间女子,如果没有华清池那“梨花一枝春带雨”,历史将会重新演过。到了浴池普及到民间,就成了一种生活的休闲,搞不好,且是文化又一分支——所谓澡堂文化。 泡澡和泡网在精神上相通的地方有三点:一曰平等。网上的人和澡堂里的人一样,没名没身份,没官阶没地位。脱了衣服,谁也不能因为谁肉多点就欺压别人; 二曰客气。去澡堂,都是因为不干净,大伙都不干净,谁就也不好意思再多说谁一点,所以礼貌。来网上,也有目的,无论泡哥哥还是泡妹妹,也都有共同的心虚感。因为心虚,所以客气; 三曰自由。泡澡和泡网都图个轻松,聊着,搓着,哲学点的搓起来费劲点,傻点的上手就快点。但不管怎么着,一身轻松地走了,就算达到了目的。 总之,泡这个词,是有境界的。可高可俗,它的节奏舒缓,比较有闲情雅趣在其中,比方就算泡妞,如无趣,则不可用“泡”,定要用“强”。泡,套用阿基米德定律,就是一半沉一半浮,半凡人半神仙。等最后泡影泡汤泡泡了,也是命里注定了的,不必伤心,起来走人便是了。 女人抽吧抽吧不是错 一日带孩子出去散步,迎面碰到一个女人,很白领的样子,一边和身边的男士说话,一边吸着手里叼的一根烟。 孩子很是奇怪,连问我们为什么女人也抽烟,是不是坏人啊。 我一方面告诫自己不要做小市民,去偷看别人在干什么;另一方面仍然忍不住要回过头看那么一眼。这一看,才发现该女子不仅吸烟优雅,而且面相也非常可爱。心里不由对女人抽烟有了更加全新的认识。 说更加,是因为身边女朋友吸烟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办公室里男人在交流戒烟的诀窍,女人却在互相介绍哪个牌子的烟不仅外形好看,而且味道清凉。恍惚中,仿佛回到了十八世纪的俄国社交界,有名望的女子手里都会拿一根长长的烟斗——可不是烟锅袋子,哪个土老冒在发言? 即使不会吸烟的女人在参加纯粹女人的聚会时,也会被发上那么一两枝来尝一尝。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现不会抽烟的女人,很多都是第一次吸烟,却从没有像电影上那样出现咳喘不停的镜头,都是很从容地便让烟燃了起来,然后,徐徐吐出,很老道的样子。 看来,女人吸烟和喝酒一样,不做便不做,一做就够酷。以前的女人鲜见抽烟喝酒,只是出于人类繁衍后代的本能,古书上就曾有女人怀孕时要远离烟酒一说。 但时下女人吸烟的风气却越来越盛,想一想,并不是因为对婚育没了概念,而是因为时代告诉女人,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能做。相反,女人能做的事情,男人又何尝不能去做?白领女性精神压力普遍偏大,结婚生育的年龄已经越推越迟,而且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凭什么非要女人去生孩子? 阿薇就对她的丈夫说:“你抽烟我也会抽烟,可我会生孩子,凭什么你就不会。可见你不如我能干!” 关于女人抽烟的好处还有一个说法是:能从空难中死里逃生。两个美国妇女在飞机上坐在后面的吸烟区里,飞机落入水中后,后半段被折,她们才侥幸出逃。 壮阳药 壮阳药,和安全套一样,伊始也是奢侈品。因为这毕竟是吃饱了撑的事情,寻常百姓,白天活儿都干不完,晚上举与不举,似乎也不很重要。何况对付的不过是一黄脸婆,意见再大,毕竟势单力薄,也闹不成气候。而宫廷里就不同了,三千妃子,光数头都能数一个月,闹事是一方面,就算不闹事皇上那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呀——整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痔疮呀? 如此一来,术士骗子就特别的多,那些炼丹的,多是给皇上做这个事情去的人。大约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十六世纪,中外各国都先后兴起过金丹术,在我国,则要追溯到最早的秦始皇时期,派人去海上求先人不死之药。这个不死,其实就是欲望不死,到了汉代,宫廷里炼丹的术士就成群结伙了,借着给皇上强身健体,顺便完成自己爱好化学的科学实验。当时有种说法,水银为雌性,硫磺为雄性,雌雄相配就能得到灵丹妙药,所以硫化汞又叫丹砂。 把矿石当作内服药,扁鹊时就有记载:“阴石以治阴病,阳石以治阳病”。淳以于也有“不热不溲,不可服五石。”。屈原也写过:“登昆仓兮食玉英,与天地兮比寿,与日月兮齐光”,看来服石多不是为了治病,而是为了精气神儿. 魏晋时期,在仲景方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五石更生散”、“五石护命散”、“三石肾气丸”、”“五石肾气丸”、“三石肾气丸”等多种方剂,这些方剂虽然都曾被当作“大药”、“上药”服用,但其中最著名的却是“五石更生散”和“五石护命散”,所以“寒食散’,和“五石散”几乎成了完全等同的概念。 孙思邈曾说:“有贪饵五石,以求房中之乐”(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一第2页,影印本,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由此可知,“寒食散”确曾被当作房中药。 当然后来中毒者也不少,到了唐代,人们对这玩意就已经理性多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毕竟化学实验也不是那么好做的。不吃石头了,就开始琢磨其他的药物,现在市面不少壮阳的东西就用宫廷秘方来做宣传,其实这又是民间的一种骗术,因为故宫博物馆里陈列了那么多皇宫里的医案,可有效的壮阳的药方并不多见,可见这玩意自古到今都是保一时不能保一世的东西。 关于伟哥的宣传曾经很是轰动过一时,这不过是商业社会的另一种营销方式。其实壮阳的微妙也就在这里,它包含了太多的生理和心理以及社会性甚至人品的遐想,大张旗鼓地做宣传的时候,不免会让人想起那出著名的话剧《推销员之死》:在梦想与乏味的现实当中,只剩了一张自我鼓舞的嘴! 安全套 最早的安全套是十七世纪在英国发明的,查理二世是一个花花公子,到处寻花问柳,以至留种颇多。宫廷御医康斗木处理鱼内脏时受到膨胀鱼鳔的启发,与妻子的实验效果很好,于是送给查理二世用以避孕。康医生因此挣到一项爵士头衔。在橡胶避孕套出现之前,这玩意一直是用小羊的盲肠做的。好多年来,英国一直是避孕套最大的贸易国家,以至现在的安全套展览也会在英国举行。有趣的是,多情的法国人用的比较多,于是又被英国人讽刺为“法国如意袋”,法国人表示不满,回复曰:“英国雨披”。 其实无论古今中外,人们对待性事上总是会采取一种表现上的戏噱态度。古希腊著名的女诗人萨福创作过一首情歌,“木匠们,请把屋梁抬高点,因为新郎就要进洞房了。”屋梁抬高,并不是对新郎欢迎的仪式,而是讽刺迫不及待的新郎欲火焚身,男根要直抵房顶了——难道牛气冲天的典故就是出自这里? 在古希腊,人们赤身裸体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所以不会有人对性器产生什么藏掖的念头。基督教文明带来了变化,认为赤裸是种羞耻和不开化,反映在安全套上,就是一个例子。比方,安全套就安全套,却偏偏不好好说,用了好多的暗语,什么“法国人的信”“甲胄”“英国美人”“头巾”“小夜衣”“山岚”“维纳斯衫衣”或“丘比特外套”等等。显得那么的有学问和曲里拐弯。 现代人精益求精的特质也表现在对安全套的打造上,广告上已经提到过新型巧克力味道的,这意思是说安全套除了实用以外,还开始向味觉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为了讨好人们对性技巧的一些新的尝试。只是好吃的中国人可能会有更加丰富的联想,除了巧克力,估计还要炮制出麻辣、海鲜以及孜然等等新口味来,到那个时候一定会非常好玩。 安全套的联想也被用在互联网上,安全套接层就是使客户和服务器应用之间的通信不被攻击者窃听。取这么个名字通俗易懂,且很是符合网络所展现的轻松文化的形象。让人不由不佩服得紧。 至于非典时期的安全套也有好玩的段子,说:“京城四处瘟疫闹,人头窜动心烦躁,男女之间禁拥抱,做爱可以不带套,但是必须带口罩!”这话说的,让人不由想起古罗马一位讽刺家的著名警句:“如果运气没有了,阴茎多长也没有用。” 呵呵…… 从老婆看老公 人们常说好女人是男人的学校,成功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个好女人。其实,婚姻中的夫妻根本就是不可能分开的,一个女人怎么表现,身后的男人也是能看出来的。 久未见面的大学同学聚会,当年的风流才女也到场应景,虽然姗姗来迟,但丝毫没愧疚之意,这不,刚一进门,鼻子立刻一抽,做危言耸听状:“什么味道?” 大家正纷纷站起,举杯要罚酒三杯,听到此言,不由感到有些紧张。忙有人环顾左右,帮着呼吸,说没有什么呀。才女终于凑到了桌边,指着桌上的鸡汁茄子,说:“这茄子是拿剩油煎的,且过了头,难怪味道有些哈了。” 一时桌边的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当年大学校园里的一个才女,整日沉浸在诗情画意之中,十年功夫,竟然练就了如此精细的生活本领——究竟是什么让她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原来是背后的男人,才女找了一个很会生活的人,听说能从鸭掌上便分辨得出此鸭子适合做红烧还是做清炖——他天天去菜场,菜场里卖菜卖肉的大婶一见他就忍不住要哭,说跟他做生意,不赔钱就是幸福,往往为快点打发他走,恨不得给他筐里多塞二两肉。 这样的男人自然非常自信,能干嘛。从菜篮到自家的拖鞋,没有一样不是世界上最好的,有自信其实没有什么不好,但过了头就显得刚愎自用,才女耳濡目染,谈话中难免也变得不可理喻。刚有人说到谁谁从国外带了一套厨房刀具回来,她立刻接口说那也没什么特别的,外国的刀具不是一样会生锈,还不如她自己家里的那一套,有老公细心照料,用多少年还跟新的一样;另一个人又说某某同学混得不错,已经做了处长,才女一听,忙做不屑一顾状,说处级算什么,她的叔叔这个年龄都已经是正教授了——相当于副厅。 难得她脑子里还有教授这么个字眼。几个回合下来,大家纷纷摇头,说男人真是厉害,竟然能将这么一个如水的女人调和成泥。 婚后的女人基本种类分为幸福的和不幸福的,幸福的女人多将丈夫高高捧起,轻轻放下,多少有点个人崇拜,这样的男人你不用看,也能知道个大概齐,他是个一定要在精神上占上风的人,最典型的作风是表面宽宏大量,背后则严密监控——有了权威的人大抵如此;不幸福的女人则多是对丈夫有了失望,她们平静的外表下掩藏汹涌的波涛。后面的男人,要么心理阴沉要么简单无知——因为他已经无法控制住她。 女人如果琐碎操心,她背后的男人一定懒散自大;女人总是心烦意乱,男人一定责任心不强;女人谈吐粗俗,男人十有八九文化不高;女人自视清高,男人不是大而无当便是自卑的角儿…… 女人一辈子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为男人而改变,结了婚的女人,丈夫几乎就成了她生活中的镜子,她不由自主地会去照着他的样子做,不管他是在纵容她还是在教化她,到最后,别人总是能因为看着她,而自然地想到她身后的那个男人。 有句话说透过现象看本质,换个说法,那就是透过女人看男人——男人不可小看你身边的女人,她的智商、态度和仪表,应该叫做男人的“三个代表”。 男人谈恋爱时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便是开发对方的智力,要是他看到她什么事情不懂心中便好开心,女人情迷之际也往往是最傻的时候,再精明的女人见到了爱的男人,也成了无知少女。等结了婚,过起了日子,男人的耐心渐渐没有,女人的精明又回到身上,两个人不再想一同进步,只要能服从即天下太平。服从男人的女人从此照猫画虎,学着丈夫的样子为人处世,可这个过程却往往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而男人并不觉得不好,妻子把他当做一面不到的红旗,他没有理由不骄傲。只是不知道,这样的女人在外面会被人叫做没脑子, 夫妻之间,有时男人也会为少一事不如多一事而让着女人,女人事事逼近,最后成了无良之妇,其实这个过程一样要百炼成钢,男人不知道的是,自己以为在做善事,但却让人看出了骨子里的懦弱和自私,眼看着老婆都成了悍妇,还是撒手不管,但凡有点责任心,怎么会忍心让她一路下去——而他还以为被叫做“气管炎”是一大荣誉称号呢。 说来说去,究竟要透过什么样的女人才能看出一个好男人呢?真是没有标准答案,这就好象下雨天,有人打着伞,有的人没有。没有伞的人会挤到有伞的人伞下面去。心里想着,这多少可能会遮蔽一些,但没有想到伞的边缘还有不绝流下的雨水,反而比起外面的雨来得更凶,更集中。 讲这个没边没际的故事,我是想说明,其实蹭伞和婚姻也有点相象。当女人挨着男人时,男人往往会出于性别角色,把伞顶到女人的头上,女人进到了伞里,肆意表演也没人会说什么,而男人则肯定会被淋得透湿——谁让他是男人,而且又在外面呢。 上半截和下半截 洪晃出的新书里说男人分上下两截,女人多爱看男人的上半截,什么思想抱负,举止谈吐,觉得那才能看出男人的真性情,但她说要看男人,一定要先看人家的下半截。因为男人就是这么两截子动物,而且上半截什么都不算,多是装出来,下半截才是真的。她说她一个朋友,总要求谈恋爱的时候女孩子就跟他上床,他说你不跟我上床怎么能确定我是否是好人、健全人,又怎么能说是全面了解了我而且可以做出结婚的决定呢?洪晃说这样的男人才是负责任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洪晃是章含之的女儿,章士钊的外孙女,乔冠华的继女。应该说是出身名门了,却有着很多惊世骇俗的举止。对婚姻看得很开,结婚离婚好象吃糖丸。长相不敢恭维,但穿着却一定要达到能吓人的目的。这样的女人事业上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定是能干的。否则自己会心虚地被口水淹死——哪个女人敢没本事就随便解放的?她12岁被送到纽约去读书,在美国度过了少年时光。也许是强烈的观念反差构造了她对既成过去的强烈叛逆,她的生活,力求一种风头浪尖的刺激,对平静充满了厌恶和鄙视。 从心底里,对这样的人尤其是女人我是深深地景仰的,尽管自己没有学人家一根寒毛的胆量。尤其她所提出的男人上下两截的看法,让我突然感到对男女关系豁然开朗,原来所有的情都是因性而起,难怪人们常说“性情中人”这样的话——其实这个道理早就懂,不过没见人说得这么直接透彻过,所以再敷衍两句,以示赞同,绝对没有矫情的意思。另外联想到民间常用谁跟谁有一腿来形容男女关系——再次证明,男女男女,说穿了无非就是如此! 女人对性的态度,往往会出现非常极端的两面性——我只是说在男人面前的姿态:要么做圣女,要么就做豪放女。用洪晃的话说,就是要么只看见上半截,要么只看见下半截。为什么呢? 在我想,尽管性爱使男女双方都体会到了愉快,但是女人却要独自承担生理周期和生育阶段的痛苦,容易产生肉体上不洁的感觉,以及神对性欲施加惩罚的联想。在性别上,女人具有更强的悲剧色彩。不平静带来了极端的情绪,无论女人在做什么,她总是忍不住要将灵与肉掰开来琢磨了又琢磨。 琢磨不清楚的时候,她可能会放弃痛苦,而转向直接的情欲。有时候甚至想,也许女人的成熟过程就是一种对肉体认识的过程,经历着排斥、对峙、思辩、体认和享受的过程,也是一种重获自由与救赎的过程。 这样一想,也就更加理解了洪晃一层,因为我相信,除了她的开放外,如此公然说出上下两截却也是一种特立独行的习惯在作祟,或者干脆就是完全失望的表白——激情是仇恨的种子,火焰是黑暗的种子。明亮的那个瞬间,也一定会泯灭掉激情的火种。 其实男女,又有几个能经得起激情的折腾,三次过后就一定迟钝,到时候别说上半截如何,就是下半截,也一样麻木。做一根木头的滋味是不会好受的,尤其性如果没有了相爱的成分,那就不是在享受,而是在受刑了。 但尽管三番五次,无论激情如何,洪晃依然值得让人、尤其是女人喝彩,因为情欲,不管以何种面目出现,它都会在灵魂深处得到公证的陈述与评价。 混解黛玉 前回书说到,本人一贯不好红楼,四大名著里只偏心水浒,由此可以看出早晚都要爆发的反叛之心——小D叫革命不去,只是因为许诺的红烧肉烧得不够烂,托词找个借口而已。何况阿Q之流的革命动机本人也早知道,无非是想去地主小姐的牙床上滚一滚。不屑为伍并不代表不爱革命。比方虽然不喜看红楼,但对地主小姐们还是忍不住要琢磨琢磨——了解敌人是为了更好的打击敌人嘛,尤其黛玉,这迎风出汗,见花落泪的人物,常常把人看得目瞪口呆,觉得怜惜加惊诧,更觉得她的婚姻大事与未来幸福,着实是革命运动中的一大难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至于有才没才的,到是其次。反正本人不懂古体诗词,正所谓三八式革命干部的嘴脸,一见三言五拍七律的,通通归到“几只苍蝇碰壁,嗡嗡叫”之流,指头口水一过,早翻了十万八千里。除非焦大、刘老老来了,才戛然打住,总算一派迷茫中找到了光明和自然。 黛玉的婚事,非包办不可。而且为了她的幸福,还必须得许给焦大。焦大是否真的不爱林妹妹,我们不能听鲁迅先生的一家之言,鲁迅说那话时正在跟女学生闹师生恋,当然要呼吁精神上的交流云云,对了,突然想起鲁迅还把广平叫兄弟?嘿!可笑啊可笑。哈哈哈哈…… 焦大能不爱黛玉?俺不苟同。单不说地主小姐有牙床陪嫁,就说那闭月羞花之貌,就足以让焦大难以抗拒。有了黛玉的嫁妆,焦大摇身一变就能做薛蟠,做焦大爷。早上不用倒马桶,下午不用啃大饼。贾家二爷想扇他耳光,那还得先想上一想。至于喝酒,月黑风高,踉跄独行,竟然因着自由也能体悟到点人生境界之类。所以,娶了林黛玉,焦大也大觉。等于帮着社会解决了一个愤青,没准焦大从此发奋,要赶超黛玉,学那鲁迅和广平,做思想的挚友,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然这是后话,以后有时间再做一篇《焦大读书》。 依我看,宝玉才真的不会爱林妹妹的。宝玉那性格,孩子气十足,又娇又惯,他怎么可能找林黛玉这样的女人做老婆?爱玲姐姐说了,男人是要被人崇拜才快乐的,红楼中安排的宝玉为情而痴,其实不过是“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的真实写照。他呀,也就配娶袭人。宝钗都看不上他。要是有做贵妃的机会,立马就活动去了。宝钗的本事放在大观园里太大材小用,去后宫或妓院才是正好。 至于黛玉,她怎么说? 新婚之前,她把焦大和宝玉叫到了跟前,想最后考考他们,把终身大事也就定了。
2、何以最美?黛玉又问。宝玉说:“化蝶。”焦大云:“良宵。” 黛玉点点头,眼睛看着宝玉,缓缓说道:“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就这样,黛玉嫁给了焦大。 love and over 在英文里,情人是LOVER,这似乎是两个词的合写:LOVE和OVER,注定了爱的结束和短暂。可话如此,却依然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一次次试验着自己的情感,好象锻造,火花一闪又一闪的,终于百炼成钢。 要说这是因为人在情感的需求上贪得无厌,似乎不妥。事实上,经历过OVER的情感,对人的伤害是终身难愈的。这就好象膝盖处的疤痕,每活动一次,它就会重新流出血来。如果让LOVE悄悄蛰伏,可能还会渐渐平复,可是执意撕拉,在习惯的痛楚的时候,也会同时麻木了神经。 不过要是把爱当做游戏来做的话,就不会感到痛楚了。拉扯膝盖,该是一种强身健体吧? 应该说,游戏是给乐观主义者准备的。因为游戏的规则就是进退有度、拿捏得当。悲观主义者大多脆弱,而且容易被游戏中表面的欢愉而蒙蔽。一旦察觉到这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的话,就很容易颓废且反思,从此一蹶不振,变成一个哲学家。 所以婚姻是悲观者的最好归宿和堡垒,它有漫长无边的要求和这个要求带来的安全性。即使它是一贴中药,但也有爱情糖块支持着你喝下去。 不过进入婚姻,意味着享受鱼的美味的同时,也要忍受被鱼刺所卡的苦恼。人在苦恼的时候是很容易亲近游戏的快感的,尽管稍纵即失,但也会有片刻沉醉相忘的境界。 所以只要是婚外情,无论有多大的借口,不追求结局,就都是游戏。里柯里说过:婚姻的不幸是因为你仅仅爱上了一个酒窝,却娶回了整个姑娘。而情人所以没有这么不幸的感觉,就是因为他只要这个酒窝就可以了。 这也是网上那么多人要找“思想情人”的原因吧。在这里,思想就是酒窝,而且因为遵循了游戏规则,自然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过悲观者就不行了,一想到就是酒窝,也有GAME OVER的一天,顿时会疼痛难忍,无从下口。这和拿走一个孩子的玩具,就要闹到寻死觅活同样的道理。要是凑巧,乐观者碰到了悲观者,游戏当然做不了。 还没开始,已经结束—— 顺便一道测试题:你是乐观者还是悲观者? 偷的快感 《围城》里几个人在去做教授的路上,被钱所困,银票一时无法从银行里取出,便实行节约之法,早上用烤白薯来替代。方鸿渐和赵辛楣出去采买,就看见李梅亭躲在烤白薯的炉子旁偷偷摸摸地吞咽着。因是偷藏了私房钱满足口欲,二是吃的时候又是偷着人吃的,所以格外的紧张。那一段描写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以至每次见到烤白薯的炉子,就忍不住会想起李梅亭吃得太快,又烫喉咙又烫手的那一幕来。 可李梅亭为什么要吃得那么火急火燎呢?这里面就有个快感的问题。其实仔细观察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人做事一快,就意味着里面有激动人心的因素。偷吃到嘴的东西,用快感来形容,应该是不为过吧? 偷当然能够带来快感,一个朋友和我聊天,用大段的文字形容夜里在楼顶放炮的愉快。因是偷着放的,记忆似乎也变得格外鲜明。点燃一个,就赶紧退到砖墙后面躲藏起来。捂着耳朵,嘴还要张着。等炮突然飞上天空,人也顿时浑水摸鱼、滥竽充数地乱声响起。嗓子都喊哑了,她如是说。 高兴啊,还要余兴未消地继续总结:你说为什么就那么高兴呢?是因为偷着放的吗?可是亲爱的,你告诉我,为什么偷就那么高兴呢?那种激动啊、胆怯啊、兴奋啊、回味啊、心惊啊、热情啊、盼望啊、……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我也笑。当然这已经不是在讨论放炮了。偷的概念是什么,字典上说是把不是自己的东西拿过来享用的过程。事实上,字典的意思未免流于白话。落实到偷情上面,让人不由想到在什么地方看到那句话:最好的爱情,是最不能实现但又必须隐含在实现的魅力之中。 “最不能实现”,是说时间和空间的不可能;“必须隐含实现的魅力”,说的是如果冒险一偷,也许还会有戏。作家菲利普·索勒斯也说过类似的话:“真正的现实和爱情一样,属于不可能的范畴,我们的想象力都无法企及。但很多人和我一样从不停止朝那边张望。”这也是偷,偷窥而已,偷的快感又有何不同! 不过还是钱钟书说的好,谈到李梅亭的偷吃,他说,烤白薯这个东西,和人偷情是很象的,闻起来香,吃起来不过如此。所以偷着还不如偷不着呢。 咳咳咳,算是我白忙一通。是不是又黄了若干人的眼啊?我呢,只希望大家别跟鲁迅说的那块肥皂似的,咯吱咯吱好一会,可谁都没洗干净。 七荤八素和无性之爱 这个无厘头时代,可以玩的东西真的是越来越多了。现在更新的玩法是无性之爱。想要爱情吗?那么一定不要有任何性的关系! 因为做爱对男女来说,既是最容易的一招,也是很关键的一步,如果相爱的两个人,一旦上床,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步。而且事实似乎也的确是这样——不是进入婚姻,就是进入僵持。而婚姻,则和纯粹的爱情是两回事了,连三岁孩子都知道,那是爱的坟墓。当然,坟墓上也能长出树来,也会有新鲜的生命在萌动。可和纯粹的爱情的确是有了距离的啊。 又看一篇文章,观点似乎也有相近之处。是说男人的性高潮的——说男人不说女人的,只是因为女人大多可遇不可求——那个瞬间的快乐只有几秒钟,尽管也是一种璀璨,但欲比起爱来,却只能用寸进来计算了。 现代人的做爱已经越来越技术化、程序化了,大街上随便一个成年人,要真问到一些具体问题,几乎都可以一二三四五的说个荤七八素,完全没有意思的感觉。这个时候,反过头来再看爱,竟然有了复古的优美。 爱是多么奢侈的字眼啊,完全的牺牲、伤害和无性。性意味着欲望,一旦有了欲望,就会有欺骗——不是骗别人,就是骗自己!有人立刻会说,无性之爱,其实只是现代人逃避责任的表现,那又怎么样?人类逃避责任本身就是原罪,深深烙印在内核之中。当年伊甸园里少了苹果,上帝问亚当,亚当赶紧推给夏娃,再问夏娃,则推给毒蛇。我们每个人,但凡要能逃避,谁会不逃? 胡思乱想中随手翻开一本杂志,突然看到介绍美国《大西洋月刊》的一篇内容,说越来越多的美国夫妻都承认他们已经不再过性生活了。专家认为这种潮流也没什么问题,只要他们乐意,一样能过上和谐美满的生活!简直是给我写这篇文章送来的蛋糕——管他怎么着,这可是婚内的人说的话!再过一百年,估计做爱就只限于合成生命的时候了。大家都用精神做爱,用脑子和心做爱。 最好的爱情故事,正象传说里讲的那种,思慕成疾,终被埋进坟墓,却听轰隆一声,平地里又长出两棵树来。长、长、长,胳膊碰到了胳膊,哗啦——长在一起啦! 咦?自己打自己嘴巴,怎么又抱在了一起? 黝黑和下垂 齐秦老了,走起来路来背都有了驼的趋势。同样老态的还有苏芮,这似乎是齐秦为了掩饰自己的老而刻意搞的一个阴谋,苏芮是他演唱会上的佳宾,明显胖了。有了中老年妇女的感觉。偶像变老是件残忍的事情,十多年前,齐秦的《花祭》能让人落泪,一个人,坐在风起云涌的高山顶上,那样的泪水,呵呵,简直就是背后送来的冷拳! 不过这坛老酒开封后还是醇香依旧的。由不得会在意看他鼻梁处的沟纹,沟纹代表寂寞,似乎在什么地方看到这样说,当然这样的人总是寂寞的,繁华背后的寂寞,比平淡中的寂寞更伤人心,比方张国荣。飞身向下的那个瞬间,也许仅仅是厌倦了再向前走的那一步——都是相似的微笑,和微笑后面的不辩真假。有什么意思呢? 高处不胜寒的人是如此,对小老百姓来说,也未尝没有如此的寂寞。人前的笑脸,背后的苦楚,尤其是要做符合形象的人——谁没有形象?王小波《黄金时代》里不是已经定义:结了婚的女人,首先要符合的形象就是面色黝黑和乳房下垂。不符合条件者,就是破鞋。 演员的形象是不能老的,或者老,也要有光彩夺目的老法。正如黝黑和下垂,是良家妇女的下场。两种形象,两个极端,却同样是身份的界定和做人成功与否的证明。 当然现在的良家妇女大多不黝黑和下垂了,正如齐秦可以放纵自己的驼背一样。而且他是真的黝黑了的,还有下垂。他是累了吗?不喜欢他的头发了,尽管短了,但实在沧桑。背后的冷拳也没有感觉了,反而开始惦记歌声中那前世的情书。世事交错,实至名归的名,有了多少变化?一段歌声带来的感慨,很平静地就那样不动声色、水到渠成地流到了光阴的背后。原来总有一天,谁都会黝黑和下垂的。不是报复,而是岁月的宽容。否则,如何感知人间的可爱和生活的沉重? 齐秦老矣!可生活还是那么令人咂摸。 秘密书写 山洞中发现了远古的文字,埋藏多年的东西见了天日。人们不由扑上去研究。为什么要把文字写在山洞里?难道那个时候,人们竟然可以这么没有功利心吗? 对我来说,无法想象写出的东西没有人阅读是什么样子。在书写的过程中,字斟句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想象阅读的眼睛了。就算厕所里那些粉笔的脏话不是也为了吸引人的目光吗?我想这个世界上其实很少有人做到能为自己一个人而写作,平静地写,不要求阅读,也不要求倾听。年轻的时候有封闭的情书和日记,那也是给想象中变了心的情人写的。写东西的人,总会情不自禁地想到有人在读你,并会为这样的想象而激动。可是,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从一开始写下文字就是为了别人,那么你下笔的时候是尊重的自己的内心,还是在迎合别人的眼睛? 世界上有人写过完全尊从自己内心的东西吗? 我是说完全的、绝对的东西。卡夫卡似乎是个例子,至少在他活着的时候,他没有什么读者。他有勇气拒绝被阅读。但最后,他的东西还是那么多人看了。被看了就不算了,就好象山洞中的文字,至少他写的时候,想到了会有那么被看的一天。 事情似乎进入了诡辩,要不被看,那就别写。只要是文字,而且留存下来,开始写作的那个时候就是想让人看的,否则留下干什么?卡夫卡也免不了要回答这个问题,在他的想象中,他已经给读者留下了座位。 即使只有一个读者,在你写的时候,文字也不会完全把你的真实东西表现出来。文字总是矫情的,组成词语、句子或者还想弄得更漂亮一点后,就显得更加做作了。书写者对读者的渴慕,很像一场任性少年的暗恋,其实更多是充满了自恋。尽管不能做到完全、自由地表达出自己,但文字的喃喃自语,却能让孤独和胆怯暂时地离开。想象中的交流,可以让书写者感到没有那么疼痛和寒冷。 我想起看过的一幅漫画,一个原始的书写者在山洞中画着打猎的场景,旁边站着他穿兽皮的妻子,她不满地冲他说道:“你有本事到山洞外面去打猎啊!别在这里画呀画的!” 哈哈。她不知道,他的画会是多么大的财富——他想象中的读者是能欣赏他绘画的那个人,而不是只想吃野牛肉的庸俗老婆。 当众出恭 单独吃饭 这话是说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国国王。 在十九世纪抽水马桶发明之前,西方世界的大街小巷并不是现在人们所看到的那个样子。虽然也是石板路,也有古老的房子,但路上却脏物横行,难以下脚。现在我们看电视,那些穿宽袍大袖的所谓绅士,戴着假发,裹着绑腿,提着文明棍儿,一步一逍遥,两步一哲学的,可谁知道他们所走过的道路,并非铺满鲜花,而是臭气熏天。曾经有个朋友去法国参观,回来给我看在卢浮宫前照的相,我恶毒地把“另类文明史”搬出来臭他,我说你知道吗?当初,那宫外的城墙下可到处都是不雅之物。他“呕”地一声,再不说话了。 谁能想象,在厕所发明前,柏拉图们开思想研讨会的时候都要自带便壶,这并不是讽刺其思想臭不可闻,而实在是有其无奈之举。不过让人最想不通的是,那么多聪明的人,那么长时间的辉煌文明都诞生了——数学的、哲学的、文学的、军事的(如果也能算文明一种的话),如此众多的聪明人来来往往,为什么就没人为“出恭”想出一个好招呢? 概因为国内外的古人都差不多,认为人体是物质,是臭皮囊,而思想才是精神,是高尚的产物。可是细想,文化何不也是一种消化行为?将思想倾倒出来,诉诸文字,早已经是回肠荡气,千回百转,不过精神的排泄物而已。 每到灌肠日,路易十四都要举行一个长达几个小时的召见活动,而且还必须是有特殊地位的人才能被叫进去看皇上出恭。那是一个要命的闻臭的过程,也是一项不可多得的荣誉。老百姓自己的事情只能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但国王当众出恭却被赋予了精神的象征意义。和他的单独吃饭一样,都是级别的事情儿,透着说不出的权威感。 还是理查德·扎克斯说得好:“人人都需要放松。”对一个精神贫困而庸俗的人来说,每一天可能都是一样的,即便是衣食无忧、卫生良好,不过如果你不小心理解了放松的含义,事情就可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你所做的“当众思想,单独学习”,都会让你感到有如国王般的自由和精神气儿。 那样的自在与从容,路易十四又怎能比得? 光屁股兮?红桃六兮? “洋”这个字,好多年被人批判为媚俗和盲目崇拜外国而臭名昭著,不过要是有人夸你洋气,可能还是要比土气好。 前几天看杂志,一篇文章豁然列出三十条不可饶恕的“老土”之举。比方照相时举手做“V”字、约会时频频用手机聊天、流行什么穿什么、以为在职场努力耕耘就有收获……等等,总之一句话,以前我们反对什么,现在我们就要拥护什么;反之亦然。 土和洋,是一对矛盾,不过按照如今的眼光,自然也有其互相转化的功能。比如,前几年做对假胸还很洋气,中国怎么样,不好说,国外的演艺圈里,没有在胸上做过手术的女艺员寥寥可数,但突然时代变了,流行起了“太平公主”,铅笔美人大行其道,美容院里突然也有了新的整形项目:缩胸。不信去看! 还有,男人在关键时刻不肯用安全套,也是有罪的“老土”行为。现在的时尚是要做好男人,好男人是什么样的?除了阳光、健康,还有重要两条:负责和自爱。不用安全套,或者不会用安全套,更或者大而哗之地觉得用安全套影响质量者,则是不够文明的具体表现。 关于老土,还有一条,女性在公共场合,比如酒吧、电影院、沙龙等地方,手里拿烟,做虚无缥缈状,也是老土。原因是这很可能已经意味着你年过30,且不太会玩。抽烟的女人是要展示沧桑的,前几年作为时尚并不妨碍众多文人骚客追捧细品,但谁知道,如此洋气的招式竟然沦为让人不屑的“土老冒”。 看来,这“土洋”之间,真的是道理多多,不由人要仔细回味。你今天还在为赚钱而工作吗?你认为良家妇女就不需要卖弄风情吗?你还用全黑的套服当职业装吗?你真以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 统统错啦!且不可饶恕! 不过奇怪的是,也有所谓时尚的东西几十年都没有改变,而且还是语言这个最能随着时代而进步的东西。 还是好多年前,在《新民晚报》上看到黄佐临老先生写的一篇他二三十年代时在上海上大学的故事,说当时大家很流行将自己的名字改成英文名来念。姓放在后面,名字放在前面。有个叫顾光壁的同学,见了人,洋洋得意地这样介绍自己:“我叫光壁·顾!” 最近竟然又听到一个类似的笑话,说上外语课,刘洪涛同学被老师叫起做自我介绍,于是他说:“我叫洪涛·刘!”外教看他片刻,突然说道:“我还方片七呢!” 女色 不知道为什么而发懒,守着一大摊事情不做,打开电脑,先去聊天室里溜达,看见好玩的面孔,忍不住就停下来。两眼冒光,要做语不惊人死不休。三十多岁,为春天而感触,为是否能爱两个人而哐哐哐。等到七上八下的时候,就拿波伏娃的话出来安慰自己:“我厌倦了贞洁而又郁闷的日子,又没有勇气过堕落的生活。” 波伏娃是谁?女人里的红杏大王,思想斗士。她这样说,说的是多么的深入人心。其实女人骨子里也都是“色”的,“色”不是男人的专利产品。棉棉说自己希望有四个情人:一个专门打电话,一个专门写邮件,一个当精神偶像,一个当身边说话的那个。精神偶像能激励自己向前,一年最多见两次面,否则偶像地位会不保。而写邮件和打电话的,是情谊和希望,带着爱情而来,让你生活在希望和幸福之中。杜拉丝七十多岁写《情人》,女人的汹涌一样娇媚与激情,她是个脾气大王,动不动就摔平底锅玩。比她小40岁的情人最后陪着她过完了一生,那个男人,在我的想象里,被杜揉在怀里时,该是什么样的神情? 我不由会想得出迷。 她说,情人微不足道,但爱情是永恒的,哪怕没有情人,也要有对这种爱情的癖好。其实这些女人是女人中的总结者,她们一方面充当着女人,一方面又充当着女色的代言人。 以前觉得女人是一个自律的集体,当然现在女人们自律的还是多。比方我就很自律。小说要做连载的时候,我再三声明要给他们一个删洁本,去掉性的描写。可编辑说不行,删掉就没意思了,不仅不能删,还要增加。增添更多的趣味性和故事性。我说哦?他说钱啊,钱啊,你不想要钱啊?他是东北人,说起话来又快又狠,每个字都象一颗子弹一样打进我的心脏,性和爱情,我想我到底想写什么,或者想让读者看到什么。最后不得不失望地承认,我其实的确只是写了“女色”而已。那么就钱吧钱吧,有什么了不起的? 女人总希望在色中被人看出爱情来,其实根本就是女人在做作。色也是个抽象名词,和等待、希望、追求、甚至伟大的爱情完全可以一样高尚无瑕。波伏娃说她自己对声色犬马和打情骂俏有种天然的欲望,什么啊,没错啊,精彩啊,不敢啊……回过头来再看看,莫非上网就是这么个功能——既可以保持不太堕落,又可以满足女色的想法。赫赫赫赫…… 咝咝有声地做 大自然的神奇千变万化,很大程度也表现在声音上。松涛、波浪、鸟鸣、虎啸……人的心理很容易和各种声音发生切合,这就好象印象派的绘画一样,虽然只是一个画面,但它更侧重蕴涵在光影中的异样情绪。人们在声音中感受世界,丰富人生,一点一滴,自然也有其回味无穷的东西。 一只蚊子从耳边飞过,一滴水穿过铁栅栏,远处,一辆卡车碾过了水洼,溅湿了站在边上的人。这是晚上九点,雨似乎突然有所停顿,天黑着,月亮高挂,可你似乎能听见她的无声。无声也是一种声音,尽管与我无关。 城市里的声音只所以被人叫做单调枯燥,其实是因为种类太多,车声、人声、音乐声、喊叫声,因为乱,显出了俗。我是个在城市中生长惯的人,到了乡村田野,反而会有不舒适的感觉。尽管小鸟盘旋而过,清脆可人,但我却还是由衷地想念都市的嘈杂。因为有安全的感觉。 法国新小说派的作品里很容易能捕捉到声音的魅力,他们把文字变成画面,变成会场,变成一个大的光区。尽管看他们的作品,我总是囫囵吞枣,似懂非懂,但合上书,却真的还是能感觉到声音的残留。事实上,人的回忆,有多少就是和声音连在一起啊。可以记不住前因后果,但却不能忘记那一个特殊的声音。我想起小的时候,住在筒子楼里,公用厕所的水龙头总是滴滴答答,和着锈迹。看看房顶,觉得声音是从上面传来的。屋顶的墙皮脱落了,似乎被什么人刻意撕破。 因为这个,多少年听见水龙头的滴答声都会害怕。 风声意味着有身影掩藏,雨声意味着有寂寞诞生,音乐是不甘的心在寻找同情,喊叫是内心的虚妄妄图脱离。梦中的声音总是低沉的,甚至和你所梦见的人完全不符。人的声音,但凡发自肺腑,经过喉管,就不仅仅只是一道声波了。它的起伏和色彩,已经成了他本身的一部分。 尽管声音有很多种,但在所有的作品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是伍尔夫说的那句话:“咝咝有声的,极具诱惑力地做爱。”如此纯粹的肉体感觉和沉醉的气息,是文字的努力,也是声音自己的功劳! 毕竟,还有什么能比得上爱情更荒唐的呢?所以发出这样的声音,来使世界得到验证——远离情爱的空洞,抓住有形的感觉。咝咝做响,这才是我们经过千难万险,从时间的刀具中抢救出来的瞬间啊。 爱情路上的四条狗 最先登场的当然是“猎狗”了,这条看似笨拙实则心怀鬼胎的家伙用的最犀利的武器就是眼睛──不是鼻子,当然不是,因为此狗不是彼狗,在锁定目标上,人类从不会轻易用鼻子的。 首先要说明的是爱情的围猎场很大很大,猎物也足够多,但糟糕的是和食物一样,只要是好吃的东西,都会有大批的家伙蜂拥而至。我曾见过一个女孩子在某个特定的节日一口气收到了四封情书,你可以想象一下她在那种浮躁的心态下该怎样对待这些围猎者了吧,她把他们通通嘲笑了一通了后,反而对自己的魅力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她说,还会有更好的来找我的,等着吧。 看,本来也许可以很快到手的猎物就这样没有了。 此时,“猎狗”们猩猩惜猩猩,相互打赌说没有人会再去爱那个尤物,食物总是忠实于老食客,可是女人却是天生的善变。他们从此见了那个女孩不再汪汪大叫,一块香香的饽饽眼看就要被锁进深闺了。 这个时候,一批聪明的狗重新登场。他们要运用股市技巧,在女孩子初现熊迹时用爱来拉她一把,这一把可真是不同凡响,早上还在愤事疾俗的姑娘立刻因这意外的一拉而如日中天,进入了牛市。在遭受过一轮下挫后她已经明白了被猎狗追逐应该是何等荣光的事情,就像股票一样,人也需要炒作。于是,她意气风发,对“散户”们频抛媚眼。 勇敢进入第二轮的就该叫“疯狗”了。 他们整日徘徊在姑娘周围,明白无误地、口舌不停地、大肆殷勤地……用爱情的甜言蜜语、小恩小惠、出人意料、插科打诨等等等等来轰炸姑娘。和疯狗最为相象的地方是这段时间他们分不清白天和黑夜,搞不明白是在现实还是在梦境。病情加重的时候就是站在姑娘面前的时候,此刻,要是一个清醒的人正好不幸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一定会因为肉太麻而以为误入梦境狠狠掐自己一把。 疯狗们下场都不那么理想,盖主要原因就是姑娘给散户抛媚眼的意图还是为了吸引“大户,等真的目标来了,她顿时就变了脸。你看吧,此刻,疯狗们轻而易举就成了“赖皮狗”。 我有一个朋友,爱上了个女孩。用他的话说,就是绝伦盖世。追求了整整两年,可女孩有一天还是告诉他,他最好能主动离开她,她对他没有感觉!朋友说那一刹那,他只觉得头突然地那么一大,嘴突然得那么一肿,根本就不会思维了。姑娘走了,他想了半天,觉得那是她在胡说,目的是为了考验他。这样一想,他顿时就轻松了不少,立刻跑步去买玫瑰,然后把姑娘堵住使劲表白。 随后一个多月,他一天一封情书,肉麻的话写完了,就抄点爱情格言,总之,死缠烂打,外带鳄鱼的眼泪,甚至坐在姑娘门外绝食。反正弄得女孩腻烦透顶,终于恨恨地摔给他一张和别人的结婚请柬。 他终于成了一条死狗。模样不说你也能猜出个大概,精神全无,行尸走肉,最少要半年时间才能缓过劲来。 爱情路上的四条狗,构成了爱情理论中的“四狗定律”。这是我们上大学时,一个姓王的男生总结出来的。如果能被广泛认同的话,应该记他一功的。 做一个女性主义者 多年过去,人们终于将女权主义这个词过度到了女性主义。男人想当然地认为女权主义就是与男人为敌,尽管那才是开始,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多年后,女人试图挣扎发出的第一声喊叫。 夭折了。 现在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在自己的身上贴上“女权主义”的商标,即使是北大的戴锦华女士,在宣称自己是女权主义的同时,也要加上一句是“不咬人”的女权主义者。女权带给人们的想象是“荷尔蒙”的,是狂悍的,是咄咄逼人,是要一决雌雄的。类似的画面能在麦当娜的表演中看到,她把床搬到舞台的中间,她把性欲和蔑视扔到男人的鼻子底下。她那样赤裸裸地展示一切的同时,也是在告诉男人,女人也一样会愤怒和仇恨。 麦当娜的表演是激越的,且过分激越了。和时下的宝贝们所表现出来的欲望有异曲同工之处。在迫切想得到世界认同的同时,在迫切想让自己的声音得到张扬的瞬间,性别便成了她们称王称霸的唯一途径和借口,拿性别说事,拿性别开战,妄图颠覆和抨击,如此的手段,其实开始已经意味着结束。 因为这本身就不是平等的开始。 在女权的运动史上,那些为女性的政治权利、生存权利而不懈斗争过的女性是永存的,因为她们一开始就发出了人权的声音,独立自信、宽容理智,有更多选择和把握生活的能力。不要因为自己是女人而原谅自己的懦弱,不要因为是女性而给自己寻找被纵容的理由……尤其是爱,女人和男人在爱上更要平等,这样的平等存在于我们和他们的声音、眼神和心跳之中。 200年前,法国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就在她的《女权辩》中写到:“男人只要肯慷慨地打断我们的枷锁,并且满足于和一个有理性的伙伴共处……那我们也一定会真心真意地爱他们,因为我们应该学会尊重我们自己,同时也令一个高尚男人的平静心情不会受到他妻子无益的虚荣搅扰。” “做对方理性的伙伴”,这是女性200多年来对男性发出的呼吁(如果不幸有女性自己并不这样认为,那也是多年来男权社会所迫害的结果),现在看来,玛丽所希望的枷锁在表面上至少是被打碎了,不过深层的意识形态中,还有许多并不尽如人意。 也是因为这个,众多的女权主义者终于认识到这是一个漫长并且艰难的过程。或许女人和男人的区别,就造成了完全平等的不可能。有人类的社会,必然就有权利的分化。任何文化,都有它进化、发展的过程,要更新,要更加适应社会,否则,变相的扭曲只能更加残酷地伤害到女性自己。 女性主义,在政治平权基本实现的今天,这个温和的字眼终于诞生了。 做一个女性主义者,是将更多的关注,投放到女性本身身上。从女性的角度出发,研究和女人相关的社会、心理、文化等具体问题。女人们自己从自身出发,从女性的思维角度出发,向社会发出睿智的声音,并且努力形成一种思想力量,来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让整个社会为女性的思想而鼓掌欢呼。 这种思想的诞生,是为了更多更好的和男性社会做彻底、平等的、智性的交流,相信男性的理解力和希望沟通的愿望——尽管这样的愿望目前还只是女性单纯的一相情愿。但在知识分子圈中,已经有男人开始深刻地反思男权社会多年来的弊端。王小波就说过:“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应该是女性主义者”。 如此清亮勇敢的声音,带给女性的安慰和激情难以估计。我相信,穿越时光很多年后,这声音仍将会在人权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温柔摇滚 说老实话,现在的摇滚乐真的好听多了。也许和老崔们已经从男孩变成了男人有关吧。正好在我们也不喜欢愤青之后,摇滚也变得不喧嚣和愤怒了。而摇滚一旦温柔起来,天哪,真的是好听得不得了。 不过真正的摇滚迷,对温柔的声音并不满。他们渴求着摇滚带来的革命性的刺激和张扬,也许十年前,从歌手到听众都会同意,但时代变了,心情变了,现在的我,喜欢听的是汪峰新的专辑《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那样的东西。 在鲍家街43号中,汪峰的状态还是布鲁斯的,“我想在今夜的雨中睡去……晚安,北京,晚安,所有未眠的人们。”声音是故意含混的,痛楚的,能听到“撕裂的钟声、疯狂的边缘”这样的字眼,因为出生正统,他们的摇滚做得也很地道,旋律流畅而不失经典,简单而不失高贵。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听他们,在和生活完全异样的声音中寻找着某种稳妥,不过终是不行。过了年纪,没有了特别感动的理由。但是汪峰的声音是好的,足够生活化和直指内心。 不要呐喊的摇滚,因为这个,又喜欢上了零点。零点乐队的东西很男性化,他们的歌词完全是照着都市男人的心态来写的,迷乱、渴求、失望、担心和一点点的勇敢。那样的心情女人完全懂得,因为他们的音乐很温暖,正适合不想激烈的中年摇滚迷来听。“我情愿一个人梦游/云的衣袖带给我久违的自由”。唉,这岂止是男人的梦游。 歌词中有很多“游荡”、“迷幻”“梦的天堂”等这样的字眼。用淡淡的声音、平静到近乎残酷的语气唱出来,常常让我能感到似乎在守着一滴宁静的泪珠,只是守着,仅此而已。
爱摇滚,更爱现在这样的摇滚。直面欲望、平摊开来。对平凡生活中的平凡人来说,这些点点残酷、点点真理、点点告别甚至点点沉闷的鼓声就已经足够。不想要很多了,因为知道永不可能。能做的,只是“想把你的心贴进我的胸口/你残留的温柔/已经让我别无所求。” 我从没有想过能听到特别感人的音乐(这些东西对真正的高雅人士来说,可能不能被叫做音乐的),可是在温柔摇滚中有时候真的能够找到。因为孤独和孤独中的努力逃离,因为人是那么的渺小,情感是那么的脆弱,一声叹息,滑落到唇边,还未停留,已随发丝淡然离去。 能想象到在摇滚乐中听到这样的句子吗?“用你的微笑面对每次心碎/因为我们生来孤独。”(汪峰《生来孤独》)。 还能说什么呢?每个人都有离开双脚走路的那个瞬间,正所谓以梦为马。在那个时刻,所有的风声都是歌声。 真的,去听温柔的摇滚吧。很好听的。 乘他未醒…… 男人和女人,到了要上床的时候,心里一定都是充满了七上八下的忐忑。那是关系的验证,也是残酷的实战。本来好好的两个人,手拉着手,草地、公园、蓝天、白云……情话芬芳、铭心绵绵,自有一番高可上天低可入地的潇洒感。可是,终于到了那一刻,似乎是最后的崩溃,生理和心理都迫不及待地要撕碎那番平静。 于是战争开始,大幕拉开。两个人,从公园走向了酒吧,沿路是绿色的树木,不可太高,但也不能是低矮到毫无志气的灌木。树木是旖旎的那种,婆娑,有灯光,底灯,人影可以不长得吓人。女的要穿高跟鞋,踩在路上是清脆的,一声又一声,因为路面硬朗,质地较好,声音仿佛嗑大板瓜子的,喀吃,喀吃,无需说话,仔细去听,似乎竟有了羞涩和含蓄的内容。男的想,这鞋跟声要停了我该怎么办;女的想,幸好有鞋跟的声音,看来他妈的还是穿高跟鞋好呀! 一路逶迤而行,期间自有音乐做背景。夜色渐临,酒吧的灯光一定是外面要比里面亮,里面要比外面闷的。沉沉的,开始喝酒,两个人说干杯,非常五讲四美,但比一般的群众要更注意眼睛的的特写。仿佛有人在耳边悄悄告诉你,:“看着他!喜欢他!” 醉翁之意不在酒,有了第一杯,自然喜欢起来就大胆了很多。同样不用说话,但要保持住激昂的精神头儿——不可泄气,尤其不可突然冒出“真没意思”或者“这样是不是很傻”等诸如此类的败兴念头。什么都很完美,包括这一杯酒也同样是的。文明人的最大特点就是上床前一般会说:“咱们喝点什么吧?” 酒喝了,该回房间了。房间这个时候的门是很重要的,一定要在进去后轻轻关上。那份轻,要达到“不是做贼胜似做贼”的效果。因为从进门开始就应该说是进入了临战状态,声音、色彩、气味、动作,都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有错乱,必将扰乱视听! 电影一般到这个时候,就开始蒙太奇了。前戏激情,中戏缭乱。 但后戏却往往深沉。 奇怪就在这里,看过很多电影,甚至小说,都把最精彩的地方放在了后面。天还没亮,一场云雨过后的另一方(往往是男人)多是沉沉睡着,外面将明未明,一条婉约的路看上去像雾中的带子隐约在远方,女主角衣衫不整地坐起,后又站起,终于停在窗边,做若有所思状。仿佛一夜的激情不是身体上的遭遇,更是心灵的锤炼。道路那么遥远,天色那么朦胧,人儿呢?是更亲还是更远了? 谁能把握住这份刻骨铭心的收获?也许转眼就将付出撕心裂肺的代价——肉体在瞬间的亲近后,灵魂却突然陌生了起来。不过是人间又一出平庸喜剧——女主角的迷茫更深了,似乎已经感到了爱情结束后被掏空的所有痛苦! 走吧,走吧,还是走吧。走了他才会一直想着你,大宫如果和夏子结合了会怎样?卡西多莫真的爱死埃斯美拉达,不就是因为那份爱情一直是虚幻的吗? “抽象的爱永恒,具体的爱短暂。”这是谁说的话,记不住了。不过通过天没亮往往走人的细节我们应该可以断定,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即使是做情人,也会厌倦。 如要上床,也仅此一次,而且务必乘天色未亮,走人! 焦大、胡长清、婚外情和幸福 的标题,用技术术语说,简直就是要“做死”。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个什么东西,幸福的感觉是酸甜还是苦辣……如果不幸大学里有了“幸福学”,估计敢上讲台的不是超级傻瓜就是特级疯子。可在现实生活中,这个词却是无论三教九流都很能嘀咕一番的东西,即使是焦大,有二两烧酒喝喝,有薛宝钗(他嫌林妹妹太瘦)的身段一闪而过,估计也会呻吟着“幸福啊幸福”,陶醉半死。 伟大领袖毛主席说过,“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幸福,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不幸福”,“一个人幸福一次容易,难得是一辈子都幸福”。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和欲望,更有享受幸福的能力和办法。 追求幸福,是一定要和欲望挂上钩的。虽然毛主席也说过:“幸福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大胡子恩格斯更说过:“这是一个阶级的社会”。如此一来,全民追求幸福的愿望就还是分出了一定的层次。 就拿简单的婚外恋说事(本局就是这么庸俗,没办法),大官大款或者大强盗,如果想要幸福一下,事情不是很难的,胡长清、陈克杰搞个小蜜,很简单,自己不用跑,手下都能给他半妥了,他的幸福感就实现得比较轻松。如此一来,他就能放眼远望,追求更大更高的幸福——没听见他们在讲台上说什么吗:“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老百姓就不一样了,对小老百姓来说,追求幸福的欲望千万不能太强,否则就成了冒险。一般平凡人家多一夫一妻制,不小心外面有点绯闻,大到单位同事,小到老婆儿子,统统要你置于死地的嘴脸,更别说那个“她”,一小时一个电话,要你表态想她多了还是少了,你心里叨咕,思念不过是银行里的存款,今天要我支出多点,明天可不就少了许多?可是却不敢说,即使是幸福,却幸福得多么压抑! 所以,小人物的爱,停留在本能的层面上就是幸福,一旦被裹挟、覆盖,就只能进入听天由命的消极境地。 幸福到底是什么?普希金很早就说:“没有幸福,只有自由和平静。”前几天看有人采访北岛,那厮也拿这话来蒙事。人家都是诗人,而且是高山仰止的大诗人,他们都这么说了,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鹦鹉学舌吧就! 哐哐哐——能否同时爱上两个人 《周渔的火车》,北村在原著中是一个男人纠缠在两个女人中间的故事。一面是他在另个城市生活的妻子,一面是他工作所在地的情人。两个女人他都是爱的。只是每当他上了火车,从这个女人奔想另一个女人时,他的角色和心态才在调整和改变。从丈夫变做情人,或者又从情人变回丈夫。 2月24日的《21世纪环球报道》,有篇李银河女士的文章《可否同时爱上两个人》。她说:“爱只是一种感觉,如果一种感觉也会不道德,那也太苛求,太压抑了。虽说一般人都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是偏偏有一个人萝卜白菜都爱上了,难道他就不道德就不如那只爱一样的高尚了?” 呵呵。说的好! 爱——究竟是荷尔蒙的产物,还是道德和规矩的产物?其实李银河在文章一开始已经给爱绑上了残酷的链子:权利、道德以及纷繁的社会背景和要求,却单单忽视了它的生理性和心理性。尤其文章最后还比较落俗套地谈起女人是否有权利和男人一样有多爱的可能性,让人简直感觉她只是为了凑够字数,完成专栏而已。 爱这个要命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如果一定要说,而且一定要把它赤裸裸地剥离出来,撇开男人和女人的性别、撇开一切道德的东西,以至撇开所有文化、经济和其他社会背景,似乎能想象到的除了瞳孔放大和心跳加速外,也再无其他。这么一想,顿时索然无味。可能爱就是纠缠,只有纠缠在这些无谓的东西中才能显出它的缠绵、丰富和多样,也才能让人觉得有意思,正所谓玩的就是心跳! 至于一个人同时爱上了两个人,解释起来无非也就是这些纠缠多了一倍而已。仿佛一个人把属于自己的筐从一个变成了两个,筐里的萝卜白菜由物质变成了精神,由具象变成了抽象。所以周渔才有了火车,火车一开,一个筐就被撇在了那一边,她只要一门心思去看另一个筐就好了。 走在路上,脑子里难免要想着这个筐、那个筐的。所以到最后耳朵里听到的火车声音就成了“哐哐哐——哐哐哐——” 这就是能否同时爱上两个人的答案。 乡村生活的智慧 看过阿加莎小说的读者一定很难忘记书里那个一辈子生活在英国乡村马普尔小姐,她凭着一个小地方女子的见识,却破了一个个发生在都市里的、中产阶层中、有着不平凡经历的主角的案件,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人性在哪里都是一样的,而乡村,往往提供了更好的近距离观察人的机会。” 细细想来,这句话非常的精辟,这使我们对乡村生活的智慧也有了更好的注解。我们常年生活在都市里,对自己做一个城里人很感到自豪,也常会觉得自己在资讯、时尚、娱乐和知识上占有绝对的优势,如果和一农夫相遇,言谈之中,骄傲肯定是免不了的。 但我们在对人的了解上肯定不如那些农民,可能他们没有我们见过的人多,但却因为能常年近距离的观察,使他们看人的能力大大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还记得94年夏天我在宁夏沙坡头骑骆驼的事情。当时我身边有一群大学生也在那里玩,十几个人,只有三四个女生,开始分配骆驼的时候,一个姑娘感到特别的害怕,不肯上去。骆驼吐着白沫,跪在沙地上磨着牙,脖子上的一丛驼毛看上去非常的扎手,以至姑娘不敢伸出手去抓那些毛。其他几个女生和不少男同学已经被牵骆驼的人拉着开始转圈子了,替这个女生服务的老汉深知“时间就是金钱”,被这个姑娘一耽误,很可能会影响到他下一轮机会。他对不远处一个坐在骆驼上不肯走远的男同学大声说:“你下来,把这妹子扶上去。” 一语惊醒梦中人,那个男孩子神色腼腆地抱姑娘上骆驼时,再木讷的人可能都看得出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但谁能在之前想到,这个姑娘的害怕只是在等着那一抱呢? 到后来,我们玩滑沙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很是顺理成章地就坐到了那个男生的怀里,两个人共用一个滑板,从十几米高的沙坡上一泻而下。一路惊叫,更是一路的喜悦。旁观者的心似乎也随着那阵阵的飞尘而感到了命运瞬间的变化。那对男女,着实应该感谢牵驼人才是。 火烧屁股及其他 西洋歌剧和中国的戏曲比起来,最大的不同可能就是在情感处理上的不同。我正好在同一天看了一段歌剧的节选,又不小心看了一出京剧。这两样都是我不熟悉的,但好在是在电视里看的,台上的人唱一句,屏幕下面就会冒出一行小字来解释她唱了什么。 西洋剧是罗米欧和朱里叶的一段选曲,一个裸露着双肩的女人,用意大利语在高声唱着。下面的词其实不用我写,想必大家也都能猜到,风格是雪莱似的,忧郁、徘徊、斗争还有赞美,非常诗意。 女人的表情完全是西洋似的,非常的夸张——她抖肩,用大张的嘴和瞪大的眼睛来表示激动。在委婉的时候她会将脖子仰到后面去,眼睛快速地眯起来,然后嘴的形状也变得温柔了许多。她的表情仿佛充满了动作,那样的风起云涌,简直可以可武打片媲美,她的爱情是热烈的、激进的、像汹汹的大火,烤着人的意志,听众的注意力也被那尖细的声音吊得很高很高,生怕自己动作迟点,便会被那火烧到屁股。 京剧则迥然不同,同样的爱情戏,同样是女生一人在苦苦独白,却仿佛不再是火,而是树丛中的一丝光线,时不时因着风的吹动而耀到你的眼睛上。你是坐在花园里假寐的,光线一晃,便打断了你的好梦,但你仍然舍不得睁开眼睛,你的梦便在女角的一颦一眸中时断时续。她的语调总是非常的缓慢,还有长长的袖子不停地晃动着,她好象在用她的爱情来摇着你的躺椅,你深深地坐在里面,无奈地看着她,仿佛要对她说:“我也没有办法啊。” 从艺术的角度讲,用唱的形式来表达情感,好听好看可能是最主要的,为了达到舞台效果,夸张便成了基本的要素——西洋歌剧的夸张是赤裸裸的,但京剧其实也是夸张的,那是把含蓄大大的夸张了。只是人们已经习惯了在情感的表达上要优美和保持尊严,所以无论什么样的戏剧,在观众的眼里,都只是一类舞台风格而已。 对把舞台风格运用到生活中的人来说,不可避免地就会让人感到难受——宛如火真的烧到了屁股或是眼睛真被长长的水袖打到了。 脖子一说 在美国的南方,土话中把体力劳动者叫做红脖子,原因是白人不经晒,一晒就红。而脖子是体力工作者常常暴露在外的,自然就成了一目了然的那一部分。 现在人们把那叫蓝领和白领,不再说脖子了,而含蓄地说成领子,也算是一种文明。 中国人区分体力和脑力劳动者不喜欢用脖子,而多用脚的部位。什么“泥腿子”、“黑脚杆”等等。这可能跟中国一直是农业大国有关。常年在田里呆着,比起脖子来,脚醒目的程度要比脖子更甚一筹。 脖子的用处其实很大,人们往往喜欢用它来装点自己的身份,比方领结、领带,还有红领巾、项链什么的。现在的时装发展非常的快,以前只见到扣子在衣服中间,但现在已经有很多衣服的肩膀和下摆会装饰扣子。不过这都没有腰带给人的刺激大,前两天我看到一个香港当红歌星的演唱会,他是把一根军绿色的腰带系在脖子上的。 从吸引人的角度说,他做得很有水平。至少从头到尾,我一直不错眼珠地盯住他看,生怕他的裤子会在蹦跳期间掉下来。 西北人吃羊有一说,最好吃的除了羊尾便是羊脖子,一个地方肉多且肥美,另一个地方由于经常活动肉精且嫩。不知道这一尾一头和裤带脖用是否有什么巧合的相连。 男人和女人都很爱脖子,男人用领带,女人用项链。估计因为这是人身体上比较脆弱的部分,需要多加保护和珍爱的缘故。但人们也有讨厌脖子的时候,尤其是女人,脸面上装饰得再好的女人,脖子也会暴露她的真实年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常看见一些漂亮的女人喜欢穿高领衫的原因吧。 我有个朋友,爱穿西装但从不戴领带,觉得那样一来很假模三刀,白衬衣黑西装,领口总是大开着,很像一乡镇企业主。一次,去一豪华酒店,因衣冠不整给挡在了外面,他顿时火起,指着刚进去一时髦女子说:“她露那么大片肩你怎么不拦,我只不过露了点脖子而已 内有胸毛 一般来说,雄武有力的男人大多是毛多的,不是有句古话叫“好男一身毛,好女一身膘”吗?呵呵,如今后一句话已经不做数了。 现在的人们只会说女人矫情,对自己的性特征无比的在意,其实男人也一样,君不见电视广告里:女的都忙着丰乳,男的都比着震雄风。 看起来,上下侧重点不太一样。似乎女人更注重曲线,男人更注重力量。目的都是为了吸引异性,但男人相对有点那个“藏而不露”啊,哈哈。 男人不委屈?不委屈才怪,尤其是有胸毛的!那简直就是一个“重震雄风”的活广告。 说到胸,这并不是个只有女人才在意的地方,尽管男人的乳房是有点样子货,但那是也一片很有可圈可点的天地呢。 按照常识,毛多的人身体较健,所以只要别完全长成猩猩,男人如果有机会,都会很愿意将自己身上的毛展露出来的。 毛姆曾有篇小说写一女人看到旧情人的手,那上面的汗毛历历在目、清晰可辩,不由激动异常,眼睛死死盯住,很是那个那个……啊。 所以毛多的男人性感,男人也心知肚明。 因为人种不同,西方男人的体毛要多一些,胸肌发达的男人再配上毛茸茸的胸毛,那一威风,令人震惊的程度应该不亚于有一对美乳的女性。只要有胸毛,其他部分长相一般,再加上一言不发,即可成标准美男子。 相比之下,东方男人要差一点,但也有补救的办法,就是留撇小胡子。 据说林子祥之所以能当上香港的美男子,就是因为他那撇别具特色的小胡子。不过他的小胡子可不是为了补救胸毛的弱势,而是内外一致,本身就多毛(经过了屏幕,谁没看过他的裸体上身),这也再次说明了男人有毛的魅力。 当然,假扮孔武者肯定也为数不少,这就像一些动物在炫耀自己的威力时,会把毛长长地竖起来。你看当年日本小鬼子来扫荡的时候,一个个虽然只比腰刀高一寸半寸的,却都留上仁丹胡——这留仁丹胡的男人更是色厉内茬,只那么一点,还不如希特勒的一短横。 不过,小胡子男人一般来说都有点故做清高,不那么好玩。他不太爱把自己的本来面目公示于人,和圆圆脸男人相比,小胡子男人的男性意识过强,爱扮酷。就算温柔,也是别有用心。 但对男人来说,有胡子总比没有胡子强,虽然大部分人每天早上都要刮刮,但那个刮的过程也是种细细体味的过程——这和女人每月抽取卫生巾的心态很是有点相仿。 现代文明社会,要求男士刮脸。敢不刮脸的多是文艺界男性,为的是体现其特立独行的反叛精神。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讲,文艺界的男人因为有点文艺心情,心态上多少有些趋向女性化,迫不及待地留点胡须,也算是一种强烈声明吧。 可能最痛苦的是那些本来身体毛很长,但脸上却无法显山露水的男人。我曾有一同事,讲他朋友的笑话,说此公胸毛发达,长相也很魁梧,本是一性感男子。可惜的是,脸上却偏偏什么也没有,白嫩细滑,俨然女子。痛苦万分,又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一露峥嵘,无法,一次人多聚会场合,竟半开玩笑半当真地在衣服上别一纸条,上书:“内有胸毛。 女人和女人的爱情 一直很庆幸自己有那么几个要好的女友,难过的时候,伤心的时候,没有意思的时候,什么也不想做时候,心里为莫名的情感而醉心或者心碎的时候,都会想到她们。多是晚上,孩子睡了,老公不在,电视开着,灯光浅浅,找一个能靠住腰的地方,斜躺下来,拿起电话。在刚能捕捉到铃声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想象她们会说什么。开始的几句总是孩子气的夸张,如果正好闲着,调侃过后很快就会知道你要说什么,如果正忙着,她们会用尖利的、毫不客气的声音来打发你:“再见,没空!” 我喜欢听这样的声音。在所有直截了当的语气中,尖刻似乎是在验证着友谊的黏度,想试图找回点什么,又想在这样近乎做作的态度中忘掉什么。她们几乎离我都很远,除了年轻的那些岁月,我和她们没有再多的瓜葛。但当我想念友情的时候,她们却像暗夜中的花,吸引着我情不自禁地向她们靠去。 女人,不到合适的年龄,没有一定的阅历,是不会懂得欣赏同性的美的。屏弃了繁华闹市,远离了喧哗冲动,终于到了看风看雨不再心慌的年龄。仿佛水对着水,风迎着风,一个默契的眼神,一句无奈的笑声,终于明白,这个世界因为对女人的爱而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手中。 年轻的岁月里,是很难放弃男人的世界的,总想在那个天地做点什么,总想通过男人来认证什么。满脑子的自负和骄傲,满脑子的争执和纠缠,在那样的时候,其实男女并没有什么区别。 女人对女人的爱,并不多见,一旦产生,就仿佛推开门窗的刹那,风轻云淡,豁然开朗。但同时因为女人的特性,它也会是脆弱和柔韧的东西。说它脆弱,是因为它容易在关键的环节分崩离析——尤其是碰到男人的时候;说它柔韧,是因为这样的爱一旦出现,就能丰富和扩展自己作为女人的含义,几乎所有的女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最喜欢的角色,那一定是另一个女人。她对她的记挂将是一辈子的事情。 闺中女友,是伴随自己成长的那个人,小的时候,是你拌嘴的伙伴,大了,是分享你爱情的死党,人到中年,是陪你叹气、为你扼腕、替你讲笑话、让你忘记烦恼的那个电话。 只是这样的女友,仿佛沿路散落的珍珠,在你的手中越来越少。你能依稀看到她们在某个角落发着幽暗的光泽,但却渐渐无法感受到她们握在你手里时的温暖。好在这个时候,你已经有了足够的宽容和理智,你已经不想要太多,只想体味片刻的相依相偎——女人和女人的爱情。 不需要很多的话,不需要太多的故事,所有的情感,所有的叹息,都是相似的。特别的心情,早已惊鸿一瞥,在淡淡的谈笑中,深埋在了心底,流淌出来的,不过是暗夜里嘴角一抹自嘲的微笑。 家长里短、国际风云,调侃男人,指责自己。发傻的时候也会被女友狠狠的臭骂,那样的骂,似乎才是自己寻找多时的东西,心里想着以后不会再让她这样骂,忍不住又后悔打去这样的电话。但一次又一次,终了总会明白,正是知心女友的交流,让你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开阔,越来越美丽。女人通过女人的心情故事,开掘出了彼此潜意识中的情感,一个柔软的灵魂,靠着另一个柔软的灵魂,仿佛秘密通道,走得越深,你越有勇气用柔软来面对黑暗和世界。 一件耀眼的衣服,一个好玩的饰物,一段优美的乐曲,表面看来这些能让女人感到拉近的东西,其实正是女人和女人之间为寻找友情而制造的完美借口。这些道具是交往的桥梁,同时也是让女人保持适度距离的分离物——真正成熟的女人,不会再把自己象无底洞般地倾倒给好友,她只在她的旁边行走,顺便检阅着自己的心情。因为这样的距离,女人的交往一般不会拔剑弩张,她们在友情和爱慕中逡巡,在相互学习和赞美中挑剔,她们的友谊,一旦确定,很难消灭。但要保持多么的浓郁,却也很难。 屏除了性,屏除了其他的利益。女人之间的爱恋,显得更纯粹更精神。如此清淡的味道,如此温暖和惬意的感觉,是难得的境界,也是缠绵而深沉的相对。 成天招苍蝇子 在英文里,思踢瞪忑是学生的意思。要是把这几个字念成汉语,再放慢点,就能看出它其实很能代表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 上课是思,下课是踢,碰到老师,得,一瞪准忑。 这都是中学生的小智慧,可随着年纪的增大,对这些好玩事情的印象却越来越鲜活起来。还记得不少学习中的活学活用,比方班上有一个姓赵的男生是某大人物的亲戚,很爱吹牛,大家便给他起一外号叫阿Q,结果是,他在班上炫耀赵家出了多少人才的时候,被另一男生豁然打住,他喊的是:“你怎么不算姓阿的?” 人在十几岁的时候思维可能是最活跃的,正是要懂不懂的年龄,羞涩太早,油滑还不会,对自己的聪明才智又特别的有信心,所以才会时不时闪出点智慧的火花。现在的我还常会为那个时候的人们而感慨,为什么话说得总是那么透彻,而且还那么大胆? 这才十来年的工夫,同学再聚,已经全然没有了当年说话的风采。对少年的这段时光,中年人想的是怎么琢磨点小风流进去,比方流行的顺口溜是:“同学一聚会,拆散两三对”。想想也能理解,正因为要懂不懂,错过了自己喜欢的那一段过程,亡羊补牢,好歹还能捞个羊腿什么的。 因为当时流行看日本的《排球女将》,比较艺术化的女生就纷纷给自己起日本名字,一时间什么枝子、珠子的满天飞,这让男生感到十分不满,“愤青”们为打击此种不正之风,便给一比较爱打扮的女生起外号为“成天招苍蝇子”。 同学再会,“成天招苍蝇子”也在座,仍然很有风采,当年的“愤青”们却早已没有了早先的批判精神,一致恭维她这外号只是因为她有味道。一席话,竟让此女士一阵紧张:“什么味道,都能招来苍蝇了?” 植物说话 1966年,曾有一个美国人通过测谎仪发现了植物的感情,当他用火去烧树叶时,记录仪上立刻显示出了剧烈的变化。其后,有科学家开始正式研究这个课题,很快发现,植物和人一样,完全是有喜怒哀乐的。 千百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听人类自己的各种声音,痛苦和快乐,悲哀与欢欣,这些情感通过语言的表达,已经非常的淋漓尽致了。我们从电影上、书本上、还有生活中,知道了多少人类丰富的情感,在需要别人的帮助和同情时,也学会了细致地说出自己的丝丝感受。 植物不会说话,但在我们表达感情的时候常会被用来当作道具,一棵草、一朵花,一根树枝,都是被人类用来借景生情的东西。古人离别时喜欢折柳来代表依依不舍,因为柳枝的形状婀娜委婉,仿佛流水,很是缠绵。可以想见在驿道的古亭下面,一枝长长的柳枝被折了下来,在风起云散之间,这样的分别比起酒桌上的饯行多了多少雅致。 但人们不知道的是,在折断柳枝的刹那,柳树也会产生强烈的恐惧。只是因为它的无声,让人们忽略了它的感受。 最近,英国和日本有科学家制造了一种非常特别的机器——植物活性翻译机。只要接上放大器和合成器,就能够直接听到植物的声音。 当植物在黑夜中突然被强光照射时,便会发出类似人的惊讶的叫声;而缺水或是被风猛刮时,则会发出低沉、可怕和混乱的声音,似乎在忍受着某种痛苦。植物的精神生活已经被证实是很丰富的,它甚至完全能感受到伏在它身上的人的感情。 这可能也是为什么人在表达喜悦或悲痛时往往不由自主地扑向树木的原因吧。植物最直接和大地接触的品质能让人找到反朴归真的感觉,更因为它的无声,能令人感受到丝丝入扣的感动。 虽然植物给了人很大的安慰,但它们仍然只是人类借景生情的道具,人们理所当然地用自己的感情来揣度植物的愿望,花朵的馥香和叶脉的蜿蜒,变得和哲学一样寓意深远。由此想见,有话语权利的人即使怀着极大的同情,也无法真正触及到那些无声生命的内心世界 ※※※※※※ 心澄无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