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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数的法律意义
[楼主] 作者:清风吹笛远  发表时间:2002/12/22 13:32
点击:214次

年龄的法律意义

负岁数(胎儿):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胎儿虽然是负岁数,但享有继承权和被继承权。
一岁:根据司法解释,一岁的人称为婴儿。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构成绑架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三岁: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一岁半后幼儿要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的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须定期体检:一岁以内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
六岁: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满六岁的人,方有权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取得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条件不具备的地区,推迟到七周岁。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幼儿(1至6岁)的,构成绑架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十岁: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
十二岁:交通法规规定,未满十二岁的人无权坐在二轮或者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上行使,但可以合法骑自行车上路。
十四岁:这是人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起始年龄。未满十四岁的不负行政和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须从轻或减轻处罚。应负刑事责任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十四岁以下的女性儿童为幼女,刑法规定,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构成奸淫幼女罪,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拐卖或拐骗未满十四岁的人,分别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拐骗十四岁以上的人或拐卖十四岁以上的男性人,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岁:这一年龄的人取得劳动的权利。法律禁止招工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特殊单位需招用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义务教育权利实现。满十六岁,犯任何罪行都须负刑事责任。
十八岁:满十八岁为成年人,根据兵役法规定,获得服兵役的义务,如果当年未征集服兵役的,二十二岁之前仍可被征集。满十八岁后,刑法上可以适用死刑,刑事程序上,司法人员对其讯问不必通知家长到场。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当事人隐私外,对十八岁人的案件应公开审理。
二十岁:婚姻法规定,女性取得结婚权利能力。男性则须二十二周岁之后才能获得(瞧瞧,女性地位多高啊!)。
二十三岁:根据法官法或检察官法规定,取得相应学历,通过有关考试和考核,可以担任法官或检察官。
四十五岁:根据宪法规定,如果具备相应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可以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您要努力哦:))
五十五岁: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女性到这个年龄应退休,男性可干到六十岁(呵呵,男同志们占便宜了)。如果你不想退休,则需要成为一定级别的干部或高级专家,这样可以继续工作到六十五岁或七十岁。
七十岁:根据我国当前平均寿命,男性71岁多,女性73岁多,所以这个年龄,就主要是颐养天年了。如果万一发生交通事故等以外,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七十岁一样最高赔偿费只计算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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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小雅无尘  发表时间: 2002/12/22 15:29 

回复:看完这个可以真正明白地活着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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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渐江帆  发表时间: 2002/12/23 19:29 

回复:真是一目了然,法律的周道竟作到肚子里了(零岁)。

负岁数、一岁、三岁、六岁、十岁、十二岁、十四岁、十八岁、二十岁、二十三岁————一不留神竟错了这多法律权项没好好用起来:(
剩下的三项——呵呵:竟有当国家主席的希望一定要把握:)
谁说中国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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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楼]  作者:清风吹笛远  发表时间: 2002/12/24 09:28 

回复:老大,更正一下,肚子里是负岁,生下来不成活是零岁,因为零岁太抽象,秀才没写:)
岁数的法律意义
 [5楼]  作者:小雅无尘  发表时间: 2002/12/24 21:32 

回复: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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