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国科社区-国家科技成果网 » 专利权人的困惑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2-04-24 14:53:39
这类信件和电话,在我第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用于鼠标操作的滑动手腕托》(专利号:ZL 2008 2 0228363.0)被批准后,就陆续接到了一些,但没有像这次这样集中。他们许多是纸质传媒,也有网络公司,还有叫研究所之类的企业。口称为了把专利转化为生产力,实际上都是为了这点推广费,好像还不看重转让成功后的提成。我都回复说,不想在专利上再化钱,有些就不再来联系了。但也有些穷追不舍,三番五次来电,甚至在电话里反复说上半个钟头,我怀疑他们用的IP电话是不要付费的。 虽然我坚持不再化一分钱,但今年还是给一家报纸寄了1000元。这里还有一点不愉快的插曲。事先这家报纸给我打了多次电话,我都拒绝了。最后说今年春天西安召开《西冾会》时要找我面谈,我答应了。在《西冾会》上打电话要我去,我也去了。他们在会上是有一个摊位,没有展览什么产品,只有他们的报纸和专利资料,我看也没有什么生意。我说了我的家庭情况和为什么申请这个专利,不想再额外化一分钱。他说不相信一个高工没有这几千元钱,一味激我,使我很不舒服。回北京后,又多次给我打电话,最后说他们领导同意对我特殊照顾,只要1000元。我被逼无奈,最后说,我就拿1000元试一试吧,你们这么一个有名的单位,也不会有意骗我一千元吧,待我下星期准备点钱给你们寄。到了下星期一,他又来电话,说我这高工怎么不讲信用,钱还没寄到。对他的无理,我真的生气了,告诉他我不寄了。后来换了另一位,据说是领导,再打电话说好话。钱是寄了,换来一张报纸,上面有一块豆腐干大的信息,介绍鼠标滑动手腕托。现在半年过去了,再没有下文。 我申请这个实用新型专利,本来是为了学习专利申请方法。这简单的学会后,然后申请第二个发明专利。因为《无字库技术》已研究了近30年,我认为对国家、对社会意义重大,在网上已得到公认,甚至有人曾以此招标。它虽已基本成功,但要转化为为生产力,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而我年逾古稀,没有精力和力量继续了。所以想把已有成果,总结为专利文件存档,告一段落,希望有后来者能继续。所以我申请专利不是为了挣钱。我也知道申请专利要化点钱,但真不知道要化那么多钱,有那么多麻烦。 2008年夏,为了申请第一个专利,我到陕西省专利受理处不知跑了多少次。好在我家住西安,蹬一小时自行车就到了,初次决心也大,能坚持跑。但每次把材料从受理窗口递进去,过一会儿就被送回出来,说文件格式不标准,要改。我实在不知如何修改了。受理窗口旁边就有专利代办所的人,让我由他们代理,且保证能批准。但是代理费要1500元,如果是发明专利,还要超过3000元。他们说第一个专利应该由他们代理,我可以从中学到方法,以后就可以自己申请了。最后找到代理所所长,我强调文档已经准备好了,只要简单的改一下,要求降低代理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定为1000元。所长说,批准后,省里会奖励600元,我实际上只要化400元。一年后,专利批下来了,不但说省里没钱奖励,为了取得专利证书,还要缴登记费等295元。这些都是在申请减免85﹪得到批准后的价位,否则还要高。以后每年要缴年费90元(未减免时要600元)。这样,拿到专利证书时已化了近1500元。加上上面的1000元及一本发明人年鉴,快到3000元了。 现代人几乎人人都要用鼠标。滑动鼠标这个小发明,只在鼠标底盘上安上4到6个小滚珠,对于生产鼠标的厂家,做起来不困难,也不会增加多少成本。高级的鼠标,底盘上都粘贴4块小贴片,目的也是增加滑动性,磨损了可再改贴新的。现在改为滚动钢珠,滑动性更好,且坚固耐用,定能多卖几元钱,我想销路是会好的。不是说市场是可以培养的吗,说不定它还能普及成风。但该专利批准公布已两年了,还未投产,是因为宣传不够吗?厂家不知道吗?专利一公布,有需要有心的人都可以查到详情,我还很早就给近20家厂家发过信函。难道一定要通过中介的对口推销?半年前,也给中介寄钱了,至今还是打水漂了。他们都说该项目前景很好,都是为了骗我的钱。有一家给我电话说,现以82万元转让,问我满意不满意。这数字竟有另头,我以为已找到对口的厂家,很高兴,我说,如果真有82万,我只要10万,其余都都归你们。有10万元,我马上就可以出版我的《自然序汉字字典》了。这个数字真的列在两次传给我的文件中,该文件名叫"技术转化价位确认书",仅是他们拟的价位。 我对所有中介都说,我前期不付一分钱,但转让成功后的提成可以高过5%或10%,如果真的市场看好,这样不是更有利吗?让我先付款,即使合同中有一条"在甲方提供了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前提下,乙方未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退还前期技术对接运作费",似乎很保险。但我知道,转让失败,这已付款也是不可能退还的:不说甲方提供的前提不足,光说乙方工作已做够了就行了。 专利法、专利制度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鼓励发明创造,发展生产力。但是,搞发明,拿专利证书,推广专利技术,都是要钱的。有钱,顺顺当当,可以搞得轰轰烈烈,即使没有什么用处也没关系;无钱,即使意义很大,可以大大提高生产力,也举步维艰。记得二十多年前,就有搞汉字输入法的给我写信说,他连专利年费也缴不起了。搞发明要化钱,发明成功后还要化钱,有时甚至比研究时化的钱还大,岂不打击研究的积极性。我想,管理专利、推广专利的机构,不应该是赢利单位。如果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都由政府财政来养活,专利权人就不要掏钱了。联想到科研经费的贪污浪费(我常气愤地说他们不是搞科研,而是搞分钱),不如把部分课题费用到专利管理上。后者是见到成果才化钱,前者先给钱再去搞,那一个更好,更应该优先支持呢?不是很清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