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我药疗与“发物”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09 10:00:16 / 个人分类:中药OTC安全使用手册 查看( 7249 ) / 评论( 0 ) / 评分( 0 / 0 ) 化学工业出版社最新图书《中药非处方药安全使用完全手册》 高益民主编 我国民间一直流传着,某些食物是发物的说法。在有病或吃药时,总是要问清楚哪些食物是发物不能吃,也就是说“忌发物”。中医对于发物与疾病的关系十分重视,并认为人得病时,发物是不能吃的,否则不利于疾病的痊愈和康复。 然而对于发物的确切定义和究竟哪些食物属于发物,哪些病忌哪些发物,吃什么药忌哪些发物,并没有详细的记载,而且看法也有所不同。但总的概念是属于中医饮食忌宜的范畴,且以食品的四气五味与疾病的症状和所用药物的性味极其相关,两者必须和谐统一相辅相成为宜,食品的性味与证治相背为忌。 一般认为具有“辛散升发动风”的食品即为发物,例如民间常说的羊肉、鱼、虾、鹅肉等是发物。秦伯末老中医曾说“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的芥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的可能,俗称发物”。实际上发物是泛指食用后能引起旧病复发,新病加重的食物。包括易于引起过敏的食物或吃了含叶绿素的蔬菜在日光照射下发生植物日光性皮炎,对于过敏体质者来说也应算是发物。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 1、性温易于引起发热的食物如:薤白、韭菜、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鹿肉等。其中羊肉在《本草纲目》中记载其“味甘,性大热,热病及天行病(传染病)、疟疾病后食之,必发热致危;狗肉味咸性温,热病后食之,杀人”。意思是热性病或疟疾,病后吃羊肉,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2、性升发易动风(热)的食物如:鲤鱼、鲫鱼、虾、蟹、鹅、鸡肉、鸡蛋、香椿芽等,其中鲤鱼在《本草纲目》中说“诸鱼鲤鱼、鲫鱼….皆能动风动火,不独鲤也”,意思是说鱼类大多是发物;虾,气味甘温“动风热,有病人勿食”;蟹,“此物极动风,风疾人不可食”;鹅,“气味俱厚,发风发疮,莫此为甚”,意思是鹅肉最易引发动风和疮痈;鸡,“勿食鸡肉,令人作痈成漏。”香椿芽在《随息居饮食谱》中说”多食壅气动风,有宿疾者勿食”,意思是椿芽(叶)吃多了容易动风,也容易旧病复发。 3、性黏腻易引起温热的食物:如饴糖、糯米、猪肉、年糕、元宵等,这类食物质厚黏腻或味甜,食后产热量高不易消化,容易壅滞脾胃气机,其中《本经逢原》中说猪肉吃了容易“助湿生痰”,意思是猪肉滋腻,容易影响脾胃消化功能内生湿热,湿热凝聚而为痰热(这里所说的痰是广义的痰,是指体内病理性产物)。 4、性寒易发冷积的食物,如苦瓜、西瓜、梨、柿、柑橙、冷饮、冰棍、冰激凌等,所谓冷积是由于寒冷引发的积滞,对于脾胃消化功能影响最大,过食生冷即可引起冷积,对于脾胃虚寒之体,服用性寒味涩的瓜果,可以引发旧病或使寒证加重。 5、性涩易发气滞(积)的食物,如莲子、芡实、石榴、葡萄、樱桃等,《本草纲目》中说:“莲子性味甘平涩;芡实甘平涩;石榴甘酸温涩;葡萄甘平涩;樱桃甘温涩。因其性涩容易引起气机不畅,气聚而成积,发为气积(聚)。” 其他尚有大热、辛热、发散的食品,多易引发血热妄行而出血,如羊肉、川椒、胡荽等。 欢迎进入北京佰瑞福世联国际中医药研究中心互动:http://www.gltcm.cn/mygroup-2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