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曾说过,西方净土有“两种往生”。一曰“化生”,二曰“胎生”。
既有“两种往生”,则有“两种回向”:
其“化生”者,以“善根”回向;
其“胎生”者,则以“善行”回向。
这一重要结论是有弥陀大愿可作依据的!
比如弥陀的“摄生三愿(即魏译第18、19、20三愿!而与之一一对应的还有吴译本的第4、第7和第5愿!)”,就都属于“正信即生”之“愿”,又叫“摄化生愿”!!!
若将魏译之“三愿”与唐译之“摄生三愿”稍作比较即可明知:
正信即生的“摄化生之愿”皆以“善根回向”,而与其“此世所修善行(在娑婆所修之善行、功德)”无关!弥陀三愿悉皆如此,无一例外!!!
换句话说就是,其“往生(化生!)”完全是靠“善心(善根!)”而与其“此世所作善行(‘善行’是指在此娑婆世界修福、修慧、修诸功德等一切‘善的行为’!)”无关!这就是“众生不因此世所作善行得生彼国”的真实之意也!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处所说的“得生”者,乃是专指“化生”!!!
但!不能以“此世所作善行”而得“化生”,并不表明“于此世修诸善行者”就绝对不能“往生”!事实上,“于此世修诸善行者”还是可以往生的,弥陀的“摄生第四愿”——即吴译大经第6愿——就是专门解决这一问题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吴6愿”是紧跟在“吴5愿”之后的,它是上承“吴5愿”之意而由“吴5愿”引申出来的。实际上,吴译第5、第6两愿所说的,正是弥陀为那些“宿世为恶”、没有“宿世之善根”、因而初闻佛名未生正信者所指出的两条具体之“出路”!
其第一条是:经过“反正自悔过,为道作善,便持经戒”等“善行功德之修持”,积集了“善根”,出生了“正信”之者,即可靠“善根回向”而“得生”,进入“正信即生” 者之行列!
换句话说
这些人必将得“化生”!皆属于“善根回向”之列!!!
其之所以“得化生”,靠得完全是“善心(善根!)”!!!
而与其“此世所作善行”并无直接之关系!!!
这就犹如一个工厂,我们所要的唯是其“产品”!所以,只要其产品合格就好!!!至于其生产过程如何,采用什么工艺,使用什么原料等,都与我们的要求无关。而弥陀之“救度”也是这样!!!
弥陀所关心的,唯是其有没有“信心”,只要众生有信心就好!信心圆满就更好!!!至于其信心由何而来?是“闻名”、“念佛”,还是“称名”、“修诸功德”?以及念佛之多少等,则是不予考虑的。
其第二条出路是:经过“反正自悔过”——“用我故为益为善(为道作善、持戒布施等!)”等“善行功德之修持”后,仍未成就其“善根”,仍未出生其“正信”者,则不得不从“正信即生”的原则要求上后退一步,退而考察其“用我故为益作善(为道作善)”的具体之过程!若其“作善之过程(善行!)”是努力精进的,而且达到了弥陀于该愿(吴6愿)之中所提出的种种要求之者,则仍然可以“得生”!!!
不过,由于其“往生之条件”是在“正信即生”的条件上后退了一步的,所以其往生之果报,也须从“化生”的地位上后退一步——即由“化生”而降为“胎生”!!!
显而易见,对于此类众生(胎生者!)而言,弥陀还是允许其“以此世所作善行”而“得生”的!!!
须要特别特别地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只要稍微看一下“吴6愿”和《称赞净土佛摄受经》中的“念佛往生之条件”就不难发现:
1、念佛(包括“称名”)者并不是“必生”!!!而是“可生可不生”!!!!!
2、念佛往生的条件还是很苛刻、很严格的。绝对不是道绰、善导所
说的那样“下至十念、一念”即可,也不是随随便便、轻忽随意地念上“十声”、“百声”、“千声”、“万声”,乃至“乃至十万声”便可,而是必须如理如法地念(要如法“思维”而不是“口唸”!),且须达到规定之要求 (要“念念不断,念念不杂,念念是佛”!)和规定的“念佛之时间(要若一日夜、乃至若七日夜地念,要一心不乱地念!)”者,方可往生!!!非则的话,则不能生!!!
由此可见,欲以“很少的善行功德”而得生,即便是欲得“胎生”也是不可能的。这就叫作“非少善行(包括功德、福德等)者当得胎生”!!!
换言之即是:“多善行(即多功德、多福德等)者,才当得胎生”!!!
当然了,念佛往生也并非善导等所规定的那样“苛刻无边”!即完全没有必要一直念到命终之一念!!而是只要“少则一日夜,多则七日夜”即可!!!
3、念佛(“称名”!)即使“可生”,其所依据的理论之基础也只能是“弥陀的摄生第四愿(简称‘弥陀四愿’!)”而绝不是弥陀之“本愿(魏译18愿)”!这是因为,“本愿之称名”是道绰、善导者流通过“篡改佛经”而人为制造出来的!是“无中生有”的!!!因此,中国的“本愿念佛理论”和日本的“本愿法门”等所鼓吹的“称名必往生,依佛本愿故”无疑是个彻头彻尾的异端之邪说,是完全错误的!故须反其意而用之,将之改为
“称名(包括念佛!)可往生,依佛四愿故”
方能客观反映如来之本意!!!
大家都知道,《弥陀经》是用来解释《无量寿经》的,是以《无量寿经》和“弥陀大愿”为其理论之依据的。既然《无量寿经》和“弥陀大愿”都有“两种往生”、“两种回向”,那么,本经自然应与之相应。
本经第16自然段说得就是“正信即生(善根回向得化生!)”,第17自然段则是“念佛往生(善行回向得胎生!)”。而“非少善根诸有情类当得往生”的这一重要结论,正是对第16段中所说的“化生”之因缘的最后之总结。但这一结论却并不适用于第17段中所说的“胎生”者。这是因为,“胎生”并不排斥“少善根”,但却不允许“少功德”!换言之,“少功德”者是根本不可能往生的,无论是“化生”,还是“胎生”!!!
由此可见,有些它宗之祖师攻击净土法门的“正信即生”之原则,说弥陀本愿之“十念”是“惟愿无行,不得往生”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哦!!!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本经之秦唐二译在“善根”和“善行”问题上的异同之处。秦译本说:
不可以少善根 福德 因缘得生彼国。 而唐译本则说:
生彼佛土诸有情类,成就无量无边功德,非少善根诸有情类当得往生……
前半句“生彼佛土诸有情类,成就无量无边功德”之含义,我们过去已经解释过了,今不重复。现在专门研究一下其后半句:
我们知道,玄奘大师是专门为了解决对“经典翻译”之“疑”而去印度留学的。而在留学回国之后却惟独重译了罗什所译之《弥陀经》。
在这句话里,玄奘大师只保留了“少善根”,而删去了“福德”、“因缘”之字样。那么,玄奘大师为什么要删除“福德”和“因缘”,这两种译法那一种更接近于如来之本意呢?!我认为,答案显然是后者。其理由有三:
其一是:中国有很多种佛教经典,都是经历过反复多次之重译的。而重译之结果,往往是“后后胜于前前”,这是中国译经史的普遍之规律!而本经之情况,我们也曾做过几次评论了,总体来说,我认为是完全符合这一规律的。
第二条理由是:有梵文原本的《弥陀经》及其英译本等可以作证!
(此“译文”详见于《台湾现代净论坛》“净土典籍及考辩”栏目上发表的温金柯先生的论文——「少善根」與「生彼國」)
毫无疑问,梵文原本之中根本就没有“福德”、“因缘”之字样!
而这一证据则是绝对可靠的!不容置辩的!!!
第三条理由是根据法理进行判断:
其一:文中之“因缘”,应该指的是“闻法之因缘”!而闻法之“因缘”本属于“善根”之范畴,它是由“善根”来决定的!
换言之,有善根者必有闻法之“因缘”,而无善根者则无闻法之“因缘”!
经云:“若人无善本(“善本”即“善根”),不得闻此经”即是铁证。
其二:“福德”与“功德”一样,同属于“善行”之范畴,而非“善根”!!!
而若加入了“福德”二字,就等于是加入了“善行”!
比如“持戒修福”,“修福慧”,“观经三福”等无一不是“善行之修持”而非“善根(善心!)”也!
是故,此举显然是混淆了“善行”与“善根”之概念!!!而“非少善根(善心!)者当得化生”与“非少善行(福德!)者当得胎生”,这两种意思是不容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