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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jia:广义相对论没有将自己使用的概念表达清楚
[楼主] 作者:ccxdl  发表时间:2001/11/11 18:26
点击:371次

guojia 你说: 惯性的特征是:维持物体原本运动状态的趋势。惯性力场等同于“虚构”引力场,所以说惯性力场(虚构引力场)是为了维持物体原本运动状态趋势而产生的。这里有个问题:惯性力场是被动的力场。当物体由于外界作用(主动作用)而相对于“原本运动状态所对应的惯性系”加速运动,惯性力由此而产生(这里的“惯性系”,是原来的含义)。惯性力产生与否,决定于外界作用出现与否。要说这个“惯性力”的施力者的话,就是那个惯性系所对应的时空。所以说,在广义相对论中,时空和物体是能够相互作用的。时空通过“本地惯性系”和物体发生相互作用,这里的“惯性系”概念又有所不同了,它不是常规意义上“人为设置的、便于分析的参考系”,而是“物体具有惯性运动特征(不受外力)的时空区域”(恕我表达能力有限,本意还是无法表达出来)。 ccdl回答: 讨论到此,应该说在根本上我们没有矛盾。使大家产生争论的要点之一,是广义相对论没有将自己使用的概念表达清楚。在具体处理上,由于理解上的出发点有差异,给出的解释会有所不同。说惯性力场等同于“虚构”的引力场,只能在把物体当作为“刚体”对待或受到的作用是实实在在的均匀引力场时,这种处理方式才准确无误。对于其它类型的作用力,这种处理方式不合适。你说相对论没有涉及到宏观的现象,这是逃避反对的一种脱辞。如果广义相对论讨论的是以分子、原子为对象的物理学,而牛顿力学研究的是宏观物体,说广义相对论包容了牛顿力学,这不是在欺瞒大家了吗?我们知道,量子力学是研究微观粒子的物理学,它在宏观统计上将得出宏观物理学的运动规律。请问:根据广义相对论的分析结果,放大到宏观物体后与宏观物体的表现不符合,这难道是好的处理方式吗?可以说,牛顿力学把物体以质点来对待,引起了没有把牛顿力学吃透的人士产生了一个误解,以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这样来研究物理学。 另外,惯性力是施力者与受力者完全重合的力现象,是运动不灭的惯性表现,不可以理解成时空对物体的作用。我对你写出的“物体具有惯性运动特征(不受外力)的时空区域”的理解是:“时”指的是发生惯性力作用现象的具体时间,“空”指的是发生惯性力作用现象的物体所出的空间。显然,如果把惯性力等同于“虚构”的引力场,这个“虚构”引力场的“存在”也就与此时间和空间相关了。其它“实在”的引力场与相应的时间和作用空间相关,也是很好理解的事情。这只是把发生某个事件的具体时刻、空间位置与所发生事件的过程进行对应描述的处理方式,至于你使用的是绝对时刻、绝对空间位置,还是相对时刻、相对空间位置,在数学处理上都没所谓。当然,如果建立不了观察基准,你就只能放弃它。一旦建立了可以操作的数学模型,你就可以把时间和空间作为自变量来计算出相应呈现的事件,这就是所谓的时空对物质的作用。它不过是玩了一个小“花招”而已。举个例子:某人在某时刻被一枪打死,你可以在数学上将它描述为这个人在那个时刻所处的空间不是平常的均匀空间,而是有某种加速场使得该空间局部出现了急剧弯曲,使人体跟着变形而发生多方面的运动状态改变。真是够呛!难怪劳厄花了几十年时间才理解了广义相对论。中国的数学家华罗根并没有在数学上有特别重大的理论突破,他的功劳在于他把过去那些难懂的数学概念以大众容易明白的语言表达了出来。我最早曾考虑把系统运动力学称做真正意义上的相对论,为了避免误解,没有这么做。否则的话,有人以为我是相对论的支持者了。当然,我重点是反对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可以进行改造和增加使用限制条件,问题是没有了时空变换关系,或是将时空变换关系赋予别的物理意义,新的理论就与早期的理论没有关系了。 Mayinzuo在“拜拜”文中说“我希望那些总想自搞一套的人先要把公认的学问领会明白,……”,如果是针对他说的,那他告诉我,此话正好适合我。是不是真理,不是几个人说是或不是就决定得了。请Mayinzuo不要再弄错了,这句话适合于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如果Mayinzuo认为自己可以不受到它要求的话,那么Mayinzuo就成了“上帝”了。在讨论惯性有无对立统一性的论题上,首先我还用不到谈论它的被动与保守性,谁要想干“画蛇添足”的事情,这与我无关。Mayinzuo太过高估计自己的水平,把某些不值一谈的东西扯进来讲,在辩论中会显得力不从心的。 黄得民先生在信息上的解释是对的,要看在那种意义上去进行理解。相对论的支持者们自己在回答不了疑问时,往往是找借口进行开脱,在说出外行话后就可能引起了某些误会性质的辩论。我觉得光斑问题既然已经澄清,大家就不必在此问题上继续“抬杠”了。 Ccxdl 200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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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mayinzuo  发表时间: 2001/11/11 21:06 

回复:如此极端模糊的定义是什么水平?
(1)你在此贴又提到了我,我就再会一会你,看你是什么水平! (2)你认为自己最得意的什么定义之说:“惯性力是施力者与受力者完全重合的力现象,是运动不灭的惯性表现,”我问你:此受力者与施力者是不是同一个物体?如果是,此话“施力者与受力者完全重合”就有一个独立的涵义—-某一个物体。于是,你的此定义就可以转化为“惯性力是某一个物体的力现象”。接着,你就必须说明“此物体力现象是此物体是对别的物体作用还是此物体受别的物体作用。”如果同时是“此物体力现象是此物体是对别的物体作用也是此物体受别的物体作用。”此话就等于白说。因为此话没有任何新意,此话的涵义就是牛顿的第三定律的涵义。如此的变换花样的水平是什么水平?老调重谈。我举此一例就够了,其他的我就没有闲心去一一反驳了!还是别谈什么水平不水平了。 可能你还会挑衅说,那你怎么定义惯性力。那我就告诉你:准确的惯性力的定义:“惯性力是物体在对其合外力不为零时的力的反作用力”(去掉引力这一虚构的力的情况下)。我之所以说重力也是广义惯性力,可以举一例:静止在地面上的某一物体受地面的支撑力,而其对地面的反作用力就是此物体的广义惯性力,也叫重力。所以重力的本质就还是惯性力。爱因斯坦的对牛顿的进步实质就在于此。于是,什么空间对物质也有作用的错误思维就体现了出来。而在牛顿力学里,此情况却是以为此物体是在地面的支撑力与外力性质的引力-重力的合力为零的理解下对待的。这正是牛顿理论与爱因斯坦引力理论的根本实质区别的地方。 (3)我告诉你,你别再此讨论区再提到我。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3楼]  作者:guojia_new  发表时间: 2001/11/11 22:50 

但是广义相对论的思路是很清晰的。
ccxdl: 系统动力学理论给我的感觉是“牛顿理论的应用体系”,而不是理论的革新。不可否认,牛顿三定律还是系统动力学理论的基石。我认为系统理论是把多物体系统的组合状态--多物体体系,使用牛顿理论来进行分析、系统化的应用理论,根本回答不了诸如“为何光速不变原理是错误的”之类的问题。虽然你能够很系统地把系统动力学表达出来,可是你还是漏掉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理论的基本定律(不是定理)。而我认为系统动力学的基本定律,就是牛顿三定律,还有那个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你能够用系统动力学来解释以太问题嘛? 广义相对论考虑问题的角度比较奇怪,特别在考虑惯性力和引力的时候,看问题的角度几乎是“逆向思维”,是倒着看的。这种角度下,惯性力和引力被统一起来了,都是“虚拟的”作用力,重力(引力)就是惯性力。请详细阅读和理解下面的描述: 考察地球表面上的静止物体A,在牛顿理论中,很简单,A受到了地球引力和地表对它的弹力,A相对于地球静止。而在广义相对论中,情况不同了。广义相对论认为“引力不是作用力,是虚构的力”,于是A只受到地表对它的弹力。A在这个弹力的不断作用下,一直在进行加速运动(相对于自由落体参照系加速)。那个和A相对静止的参照系(地球表面参照系),就是一个相对于自由落体参照系加速的参照系,其内部具有一个相对于自由落体参照系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在这个加速参照系内,无论从作用力大小和方向来看,都和牛顿“重力”的大小和方向完全一样,于是把这个惯性力称为广义相对论重力(引力)。如果把自由落体参照系看成“惯性系”的话,一切都符合逻辑,自圆其说了。 你无法证明上述说法是错误的,虽然这个说法比较“麻烦”,绕了个圈子解释问题。可是这个说法把“引力”和“惯性力”统一起来了:引力和惯性力本质上是同一作用力,两者唯一的差别就是:名词不同。引力在这个说法中,变成一个虚构的作用力,和牛顿理论中的惯性力一样的虚假;同样也可以把牛顿理论中的惯性力看成引力,因为在这里引力和惯性力一样,是虚构的,不存在施力者。而地球的存在,仅仅决定了其周围空间内,自由落体是什么样的形式,而没有对周围物体施加任何作用力。地球如何决定其周围空间自由落体的形式,是问题的关键。从数学上可以找到一个方程式来描述这个决定方式,但仅仅是“描述”而已。可是“决定的机制是什么”、“为什么如此决定”,广义相对论没有回答,或许是我知识不够,没有理解。这个说法需要用到逆向思维方法,把相对于地球静止的参照系看成是一个加速参照系。理解了这点,就可以想通整个说法了。爱因斯坦是怎么想到这个说法的呢?等效原理给了他决定性的启发。 GUOJIA
[楼主]  [4楼]  作者:ccxdl  发表时间: 2001/11/12 00:02 

回复:哪个唯我独尊者,你以为你是谁?
哪个唯我独尊者,你以为你是谁? 首先,不是我请你出来插话的!你自己跑出来参与讨论,又想以一种教训别人的方式发表自人为是的话。我不想说你是什么什么,不过你以为谁会怕谁,这不是太小孩子德性了吗?奉劝你不要强加于人,好好看看你写了什么东西: “惯性力是施力者与受力者完全重合的力现象,是运动不灭的惯性表现,”我问你:此受力者与施力者是不是同一个物体?如果是,此话“施力者与受力者完全重合”就有一个独立的涵义—-某一个物体。于是,你的此定义就可以转化为“惯性力是某一个物体的力现象”。接着,你就必须说明“此物体力现象是此物体是对别的物体作用还是此物体受别的物体作用。”如果同时是“此物体力现象是此物体是对别的物体作用也是此物体受别的物体作用。”此话就等于白说。因为此话没有任何新意,此话的涵义就是牛顿的第三定律的涵义。如此的变换花样的水平是什么水平? 这是你根据自己的思维得出的推导结果,不是我的论证结果。你说准确的惯性力的定义是:“惯性力是物体在对其合外力不为零时的力的反作用力”(去掉引力这一虚构的力的情况下)。这与我给出的惯性力定义在结果上完全是等价的含义。要点是,你认为引力是虚构的力,但大家并不认为引力是虚构的力。 你之所以说重力也是广义惯性力,可以举一例:静止在地面上的某一物体受地面的支撑力,而其对地面的反作用力就是此物体的广义惯性力,也叫重力。所以重力的本质就还是惯性力。自己想想吧,如果没有实实在在的万有引力,假定各个物体都是用胶水粘起来的,地表面的物体能对地面产生压力吗?地面又用得着以弹力形式去支撑它们吗?自然世界根本不会是现在这样的表现情况。我不想与你争论这些东西,我在一年前就表示过不会对牛武青先生的文章发表任何评论,我是说到做到这一点的。不过,对牛武青先生在BBS论坛上做的大量工作,我向他表示感谢!从此开始,我可以不再过问你的任何言论,这是在我看了你上一贴子中的其它某些内容作出的选择。但如果以为是怕了你,那你就又想错了。 Ccxdl 2001年11月11日
 [5楼]  作者:mayinzuo  发表时间: 2001/11/12 05:51 

回复:你写那些胡说八道的长篇大论,自有公论。你以为你是谁!你无礼在先。
 [6楼]  作者:dyn2000  发表时间: 2001/11/12 09:07 

回复:呵呵,又来了个相对论痴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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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作者:捍卫相对论  发表时间: 2001/11/12 12:26 


 [8楼]  作者:梁彬彬猪狗不如  发表时间: 2011/06/0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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