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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子来自“视位置”(即曾经的位置,或曰光子的诞生地),并非来自现时的位置(即所谓真实的位置,也就是发光以后的新位置)!烟花爆竹在飞行状态爆炸发出闪光,所以也有光行差现象,因为也是运动着的光源。假如在三十万公里的高空有一飞行发光体在发出闪光时便立即爆炸解体了,虽然这也是一个运动着的光源,也存在着光行差。那么这发光体临终时所闪出的光是从视位置还是从真是位置出发的?应该说,这种情况已经无所谓真实位置了!因为这个发光体已经不存在了。一秒后,地面的观察者接收到了这个闪光信号,这个闪光信号是来自光源的真实位置(现时的位置)吗? 当然不是!就是来自光源的视位置即曾经的位置或曰光子的诞生地!你还有什么不服的?请讲出来呀?
这里的法宝就是,选择观察者为静止的参照系来看待光源总是在作“相对运动”!明明那灯塔是静止者的光源,在东西方向疾驰的列车上的观察者看来也有光行差,即看上去那灯塔是在正南方向,但这已经是曾经的方位关系,此时那灯塔所处的方位已经偏向了观察者的后方!你说着列车上的观察者所接收到的光线是指向现在位置上的灯塔,还是指向灯塔的前侧?也就是说光子是沿着现在方位上的灯塔与观察者的连线飞过来的?还是沿着灯塔的视位置与观察者的连线飞过来的?如果你选择灯塔为静止的参考系来讨论这个问题,确实给人不可思议的感觉!明明灯塔的前侧并不存在着光源,这光子怎么可能是从灯塔的前侧飞过来的呢?!真的不可接受!简直是荒唐,无中生有,睁眼说瞎话!但是,如果你选择观察者为静止的参考系来理解这个事件,就很顺当了!那就相当于坐在地板上的观察者仰望高空的流星,你肯定会说流行的光是来自流星先前的位置即视位置,即光子的诞生地;流星发出光后的迁移情况与先前所发送出去的光子毫无关联!当三十万公里高的流星飞到你的正上方时发出一束闪光后继续前进,一秒后,流星早已飞到了天边;但你刚刚接收到流星一秒前在你的正上方所发出的光子。你认为这光子是来自流星的视位置即流星一秒前所在的位置,还是来自流星刚刚到达的新位置或曰现时的位置即天边?因为你所接收到的光子就是在视位置即曾经的位置诞生的即出发的!还有什么好怀疑的!但若你将参考坐标系的原点牢牢地固结在流星上,则认为流星一直处于静止不动的状态,就像灯塔那样。而观察者是在飞驰着的!就像乘坐飞驰着的火车的观察者来观察铁轨侧旁的灯塔一样。就会觉得观察者所接收到的光子总是来自现时的灯塔。而不是来自视位置。看来问题已经归结到惯性系是否平权的问题,惯性系的选择是否具有任意性?是不是只能将参考系固结在地球上!地球是不是具有独尊地位的参照物?为什么一旦将参照系固结在光源上,就觉得光子不可能来自视位置呢?而若将参照系固结在观察者上就立即认为这光子只能来自光源曾经的位置即视位置呢?惯性参照系的选择究竟是否具有任意性?平权性?这就是我们对光行差的看法发生分歧的症结所在! 一旦澄清了这个问题:即确认光子总是来自视位置!那么列车上中点的观察者也就同时接收到来自列车首尾两端同时发出的闪光信号!因为我们也有理由和权利选择列车为静止的参照系来讨论这个问题;即也有理由和权利将参照系固结在火车上,火车上和地面上仅仅是两个完全平权的对等的惯性系,两者的情况完全对称! 即使这光源是静止在地面上的,即相对于火车是向后运动着的,但只要将参照系固结在火车上,问题就告破了!那就相当于坐在地板上的观察者观察高空匀速水平飞行的超长飞机,在这超长飞机的首尾各有一个闪光灯,电路串联以保证它们同时闪光!当飞机的中点与坐在地板上的观察者正好对齐时飞机首尾同时发出短促的闪光,坐在地板上的观察者必将同时接收到这两束闪光!因为光子总是来自它的诞生地,即视位置。这当然首先要承认光速具有不变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