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章程
(2002年7月17日制定,2007年2月12日修改 北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谊会名称: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英文名为Beijing Relativity Theory Research Federation,简称为 BRTRF。 第二条 本联谊会是由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相对论研究和爱好者根据“在 科学与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和“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提倡争论,求同存异,去伪存真,共同提高”的原则自愿结成的,是卢鹤绂格物研究所北京工作部的组成部分,也是发展中国科技事业的一支力量。 第三条 卢鹤绂先生“知而告人,告而以实,仁信也”的遗言,是本联谊会的宗旨。 第四条 发扬和光大卢鹤绂、王淦昌等老一辈科学家的物理思想,缅怀他们丰功伟绩和自立、自强、拼搏、创新的精神,激励我们后人奋发向上,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为中华民族的崛起再立新功,是本联谊会追求的目标。 第五条 卢鹤绂格物研究所是本联谊会的挂靠单位;卢鹤绂格物研究所北京工作部是本联谊会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 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马大猷教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王绶琯教授是本联谊会的科学顾问;卢鹤绂格物研究所所长、加拿大国际管理学家卢永亮先生;卢鹤绂格物研究所副所长、 美国国际管理学家卢永芳先生和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前所长郑志鹏教授为本会顾问。 第七条 本联谊会地址:北京玉泉路19号(乙)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所内;通讯地址:北京玉泉路19号(乙)27楼303室吴水清收,邮编:100049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联谊会的业务范围是围绕相对论和其他相关学科领域开展业务活动: [1] 将在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年会、会员论文评审会、“卢鹤绂论坛”、《格物》杂志、《学术动态》、《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动态》、《北京相对论研究快报》和相关的学术研讨会,交流研究成果和经验,促进科学和技术的发展; [2] 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同世界各国学术团体和个人的学术交流和友好联络; [3] 办好“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总部网站”、“研究与挑战网站”和海明博客,加强与友情网站联系,不断深入介绍国内外相对论及相关学科研究动态; [4] 编辑出版相对论及相关学科研究成果专著; [5] 表彰有突出成就和杰出贡献的本联谊会会员。 [6] 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本联谊会工作进展,以得到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本联谊会只吸收个人会员和外籍会员。 第十条 本联谊会内没有权威,更无家长,不讲学历,不论职称,对相对论及相关学科研究有兴趣并尊重他人劳动者,正式填写《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会员表》后报总部备案,经其办事机构卢鹤绂格物研究所北京工作部批准均可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 本联谊会本着“愿意参加,退会自由”的原则,接受入会者。 第十二条 本联谊会会员不缴纳会费;接受有经济条件的会员出资赞助。 第四章 学术课题组 第十三条 本联谊会成立各地联络站,负责组织会员有关相对论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受总部领导。 第十四条 总部青年工作部、规划战略部和哲学研究部(筹)、数学研究部(筹)成员,必须每年提供1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在《格物》杂志和外部刊物上公开发表。 第十五条 会员中优秀者定期在《卢鹤绂论坛》发表报告,争取有专著在国家出版社出版。 第十六条 聘请国内外有真才实学者担任总部教授级审稿人,并报总部学术委员会审批备案。 第五章 组织设置 第十七条 本联谊会领导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由总部核心组提名、会员代表会议通过,报总部核心组扩大会议批准备案。 第十八条 本联谊会领导成员无任何报酬,自愿服务。 第十九条 本联谊会领导成员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若干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在卢鹤绂格物研究所北京工作部和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学术委 员会,经总部核心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备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