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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 光速不变原理“被证实”之说的荒谬性 贵州省平坝县第二中学(陈诚) E-mail:dd8185@126.com 引言:相对论实际上已经被诸多有识之士论证为是一种“似是而非(好像是对的实际上并不对)”的理论(参考文章见笔者“《相对论原理》的谬误”等),其中的“质速关系”、“时间概念”、“钟慢尺缩”、“速度变换”等理论曾经困扰了我国(甚至世界)物理界多年直到今天。实际上,相对论之所以成立,“光速不变原理”乃是其重要理论支柱之一,重新确认“光速不变原理”则意味着诸多有识之士(包括本人)的“倒相”努力将前功尽弃!! 应该说,冯劲松、刘武青在物理理论和物理实验上有他们的独到之处,值得学习,但这并不意味他们什么都正确,本文在此是对事不对人,望冯刘二朋友谅解。 《冯劲松成果再次被中科院刊承认》(作者刘武青)一文中有如下内容: 《光的本性》一文,利用了光量子的数形结构,证明了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原理不再是一个假设,而是一个被证实了的客观实在。即由频率和波长的乘积定义的光速与光源和观测者的相对运动速度无关。 分 析 评 述 按《广义宇宙相对论》理论,无论是“光量子”还是光子,它们实际上都是物质粒子,只不过结构层次不同而已(“光量子”由多个光子组成)。不难推理,组成“光量子”的光子通常情况下它将不可能是静止的(实际上并不存在绝对静止物质),也就是说,任意物质都具有“运动的绝对性”一面。不过也应该看到,任意物质它也具有运动的相对性一面,也就是说,任意物质运动的规律,它都要通过指定参照系以后才能进行描述,或者说,不指定参照系的任意运动状况如静止、直线、曲线、恒速、加速等都是不存在的(即任意运动状况的描述都是相对参照系而言的)。既然任意运动状况都要相对参照系而言,那就不难想象任意恒速状况(比如传统意识中的光速C)就不可能相对任意参照系都是恒速30万公里!! 最简单的例子是,如果光子相对任意参照系都以恒速C运动的话,那么甲光子相对乙光子的速度也应该是恒速C(因为理论上没有理由可以限定物质光子不能视为参照系)。现在,假设某方向的光源由一前一后的甲乙两个光子组成,如果甲光子相对光源为恒速C时,则不难推理乙光子相对光源和相对甲光子将不可能同时为恒速C !! 上述矛盾结果是把光子看作物质粒子来推理的,显然,认为光子不是物质粒子时,这便将会与《广义宇宙相对论》中光子的粒子性理论相矛盾。而如果仅仅认为光速是频率和波长的乘积时,则不难想象这种乘积不过是一种计算后的理论值,众所周知,理论值与真实值是有原则区别的,或者说理论值通常只能近似反映真实值(即理论往往并不能百分之百反映实际),实际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 相对论之所以认为“光速不变原理”成立,应该说,其更多的猜想是认为存在绝对真空环境。有关“真空”问题,即是否存在绝对真空环境问题,实际上人们已经争议了很久,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得出公认的结论。不过,现代物理的很多结论都表明任意真空环境实际上都不是“绝对空无一物”的。辩证地说,绝对空无一物的环境并不存在(相关内容请参看笔者《再议“物质守恒律”》),故“真空不空”结论是成立的,同时,仅存在某纯净物的环境至多只可能是暂时性的某特殊环境。既然真空不空,因此,“真空中的光速”也跟光在其它介质(水、空气等)中类似,即这不过是光在某种介质中的速度而已,而人们已知的情况是,光在不同介质中的速度是不同的,所以,真空中的光速也跟其它速度类似,是一种有大小有方向的物理量,即真空中的光速实际上也是一种矢量,它至多不过是比常规速度大得多故而显得很特别而已。所以,至少“真空中的光速c(恒速30万公里)”存在着来源不清嫌疑(没有绝对真空环境,并且通常不存在绝对纯净介质环境,哪来的恒速30万公里?即光速在任意环境中并非绝对不变)。 由于不存在绝对真空环境,所以不难想象任意光源周围都存在着已知或未知物质粒子(比如中微子,还有理论中的“引力子”等,《广义宇宙相对论》常提到引力子,但引力子是何物该文却没有作更详细的解释),因此光子在运动过程中将不可能不与任何物质粒子发生任何力作用,如摩擦碰撞作用、引力作用(光线弯曲现象应该就是引力作用现象)等,既然光子的运动过程存在摩擦碰撞、引力作用等现象,则光子运动瞬时的加速减速现状自然就在所难免,因此,“频率和波长的乘积”至多反映的是一种平均速度,而不是光子运动的瞬时速度!! 综上所述,既然光子不可能相对任意参照系都是恒速的,并且“频率和波长的乘积”至多反映的是一种平均速度,那么“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原理不再是一个假设,而是一个被证实了的客观实在”又从何谈起呢??? 所以,仅仅由上述推理便有 结论:“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原理不再是一个假设,而是一个被证实了的客观实在”之说是荒谬的!!(西陆陈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