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速“不服从“平行四边形法则””,这不过是你和爱因斯坦们的偏见。光速是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矢量,不可能不服从矢量合成规律。相对论的根本错误在于,歪曲了光速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客观事实,抹煞了矢量合成的客观规律。
2.“在作相对运动的两个参照系”中,必有一个是静止系,另一个是运动系,“相对运动”如果不相对于静止,就没有任何意义。只看到相对,看不到绝对,只看到运动,看不到静止,只看到相对运动,看不到绝对静止,都是片面地看问题,都是脱离客观实际的,因而也都是错误的。
3.我之所以“不相信真空中的光速是个常数”,是因为实际上真空中的光速根本就不是什么常数,而是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矢量。你和爱因斯坦们把光速看作是常数,完全抹煞了光速的方向性,歪曲了光速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实质,陷入了谬误。
4.所谓光速“跟观测者与光源的相对运动无关”的说法完全是胡说八道。只要观测者看到光,他必定是静止的,因而他所观测到的光速大小(注意,是光速大小,不是光速,光速大小只是光速的绝对值或模,它和光速单位矢量的乘积才是光速)总是常数。
5.光速与光源运动并非无关,而是息息相关,光速与光源运动的关系在于,绝对光速等于光源速度与相对光速之和(参阅物理真理论之三:光速的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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