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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摘录几句仔细理解一下。 上贴中的混乱逻辑摘录几句如下: 1、假设在一个平坦的时空范围内只存在两个有小于光速的相对速度的质点A和B,A和B之间除了引力相互作用之外无别的相互作用,且引力相互作用可以忽略不计!本人假设物质的存在完全等效于其相对存在,即除了相对性物质没有别的性质。从逻辑的角度上讲这种假设是必然的结果。 2、于是我得到静止的物体只以光速相对自己运动。这种速度与一般的速度不同,我叫其为时间速度! 3、A相对A的速度只与A有关,因此可以称其为固有速度, 我的看法: 1、你手里握着一本相对论的书,这本书是相对于你才存在的?这是绝对而不是相对。所谓相对存在只可能有一种可能。臂如:我们观测到离我们地球100亿光年的星系,所观测到的这个星系的存在是相对的。为什么,因为这个星系离观测者有100亿光年,这个测定结果只能说明我们观测到100亿年前的星系了,至于说这个星系现在是否还存在,这谁也说不清,有可能50亿年前已不爆炸了,也可能10年前爆炸了。也许现在还保持着100亿年前的原状没变。这一切是都有可能的。这种情况下的物体存在才能说是相对存在。 2、3、是在同一座标系中确立物体的运动速度。物体相对于自身运动是个什么概念,即:原来一物体是静止的,在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它的运动速度是多少。我们就与这静止时相比会得到它的运动速度。我真闹不明白你的观点。这个座标系是谁选取的,它就有这样大的特殊地位。臂如说,相对于地面运动速度为10米/秒的一物体,它是速度是多少?这个速度是不是固有速度? 3、你观点是座标不能变换,惯性系不平权的。 总结:逻辑混乱。如果不信我的总结,你可再请个高人指点一二。看看结果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