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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实验事实证明:空间是连续的、均匀的、无限的、统一的,其中充满了基态场。我们无法通过分离而得到绝对真空。在此空间内的绝对运动和绝对静止都是客观存在的。光的绝对运动速度为一定值,而一般物体的绝对运动速度目前在技术上还难以测出。
二、迈克尔逊—莫雷实验和其它光速测定实验都证明了“闭路光速为一定值”;而罗默观测的木卫星周期的变化及“光行差”现象则都证明了在“低速参照系中光速的计算适用于经典合成方法”。单程光速是可变的,总有一天我们会利用单程光速的各向异性来求出参照系的绝对运动速度。 三、由上我们可以推出:做绝对运动的物体其纵向长度收缩、内部运行速率变慢的特性,其收缩率均为sqrt(1- uu/cc)。其机制是由于物体受真空场的作用造成的。最起码对于靠电磁力结成的物质系统来说是这样的。如果万有引力和弱力的本质也都是电磁力,那么其适用范围将更大。 四、斐索流水实验证明,水流对光速的拽引系数为1- 1/nn .我们用上述原理同样可以导出这一数值。并且还可以导出,在高速运动的介质中,光速的大小计算公式是 顺行光 v1 =(c + nu)/(n + u/c) ( u = 0 ~ c ) v2 =(nu - c)/(n - u/c) ( u > c /n ) 逆行光 v2 =(c - nu)/(n - u/c) ( u ≤ c /n ) 这也证明了我的时空原理的正确性。 五、关于长期以来网友们对于时空问题的无休止的争论,老马现发表如下意见: 1、空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空间是指无限大的、统一的、永恒不变的宇宙空间;而狭义的空间则是指和我们的研究对象有关的局部空间。空间是客观存在的,但我们对它的认识却是通过物质进行的。空间的性质是由物体决定的,也是通过物体表现出来的。例如山洞,如没有山,哪来的洞?再如浙大校园,如没有浙大,则哪来的浙大校园?还有“黑影子”,如周围没有光亮,那么中间怎会有黑影?但关于“空间是不是隶属于各物体”、“空间是不是随物体运动”的问题不要再争了,因为我将空间比喻成人的衣服,但也有人将之理解成是人的住房,所以实际上谁也说服不了谁! 2、关于“时空收缩”今后也最好不要再轻易用了。要用就直接说“物体长度收缩和时钟运行变慢”好了。因为既然有好多人认为:时空是不变的,时空的性质是不受物质影响的。那我们就不要再说这些容易引起争议的话了。 3、再也不要争论“空间是不是包含物质”、“有物质的空间是不是空间”这类问题了。要说就直接说“绝对真空”和“真空场”、“基态场”得了。也不要再把“物体受某种场的作用”模糊成是“空间的作用”了。空间不是物质,所以空间不可能对物体有任何作用。因定义不明确、表达不清楚而引起争论实在是浪费精力。 4、“相对性原理”只能是一个近似规律。因为任何实用参照系都不可能是一个封闭系统,里面的“不变性”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现象,适用于惯性系在各种状态下。各参照系可以彼此参照,其级别有高低之分,不可能互不相关。 5、物体的运动惯性是物体与真空场相互作用的结果。在绝对真空中,各物体互不相关,根本就无所谓运动和静止(就象鱼儿周围若没有水,又何谈悬浮、游动一样),更无所谓变速不变速、直线或曲线运动,所以又何谈惯性?其实惯性也不单是表现在物体的运动、静止上,还有它的质量、形态能够长时间保持稳定,这也是一种惯性表现。我们的物质世界所以有规律可循,从根本上讲就是因为它们受“惯性”和“线形”两大因素制约。而在“非线性”领域内,其“规律”就会变得非常复杂,甚至没有规律,成为现在人们所热议的“混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