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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弟子终于承认,陈氏单向光速测量实验依赖于一个“常识”——同一导线在不同方向上单向传递信号的“延时”相等,即对导线1有T1ac=T1bc,这个式子不能从陈氏实验中导出,而必须做为前提加到陈氏实验中才能推出陈氏测得了“单程光速”。(从最近帖子来看,陈氏弟子终于看懂了我的“小学数学”,不过他们是不肯承认的,而说自己一直就是这样的观点。正如他们装做自己从来没说过驻波法可测得单程光速一样。)
而对于这个各向同性“常识”,陈氏弟子或说“有大量实验基础”,或说“延时是标量”(意味着无须实验验证其各向同性)。可惜这两种说法都是胡说。没有实验能在逻辑上证明单向延时相等,单向延时也不是标量(即参照系变换不变量),否则不同参照系对“异地同时”就会有相同观点,导致同时的绝对性。陈氏弟子用“标量”概念时完全不知道“标量”的真正含义,我指出来后他们又说自己当然知道,可惜他们举出的标量例子中有好几个错误。 言归正传,“导线信号速度各向同性”是纯粹公设对象,如果千差万别的导线信号速度各向同性是“常识”,为什么更基本的单程光速各向同性不能是“常识”呢?而且不能是更优先的公设呢?? 如果以单程速度各向同性为前提来测单程速度,那么,为何要强调是在测单程速度呢?这种情况下单程速度=往返平均速度,而往返平均速度已经有相当精确的实验了。陈氏实验可不是以精度说事的,而是以能测“单程速度”的原理优势说事的啊!因此,陈氏一直是在瞒天过海,可惜连正和这一潭浅水也过不了。如果陈氏不说自己是在测“单程光速”,而是强调自己的实验比现有的(双向)光速测量法有精度优势,则我将不发一言,因为那是我有自知之明的领域;而陈门也不用在这里不断闹笑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