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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新卫设计的问题,就是要说明从该途径来看相对论是不自洽的。你往往不从他提出问题的途径分析问题,却从另外的途径来分析,即使得出的结论是相容的,又有什么用呢?
【【【沈Reply: 如果作为考试,可以“不从他提出问题的途径分析问题,却从另外的途径来分析”,但是对于学术问题,本人也不会容忍“不从他提出问题的途径分析问题,却从另外的途径来分析”这一做法。】】】 [[[[[[[SHEN REPLY: 我怎么没有从他提出问题的途径分析问题?事实上,黄新卫提出的问题有很多,我已经都一一指出了他的问题的症结所在。他关于利用相对论个别的不完整的效应结论(同时又忽略或者不懂相对论其他效应结论),来一知半解质疑相对论,我都一一指出其问题所在,然后我又给出完整的相对论解释来说明他的问题为什么是空穴来风。 我宣布胜利,是因为我认为黄新卫先生本人已经失去讨论价值,失去对我的价值,失去对他本人的价值,失去在这个网上对他人的借鉴价值。这些我前两天都已经说过。]]]]]] 要知道,“只要有一种途径或方法得出的结论与用其它方式得出的结论不相容,则该理论就是不自洽的”。你并没有从他所提的角度来解决问题。 [[[[[[SHEN REPLY:我不但指出黄新卫途径中所包含的错误,而且修补其中的错误(我上面所提出的我的“完整的相对论解释来说明他的问题”其实是完全的沿着黄新卫途径而做的)。你之所以有以上误解(“你往往不从他提出问题的途径分析问题,却从另外的途径来分析”),大概乃是因为你只看到我利用“沿着相对速度的力不变原理”来解决黄新卫的电梯问题这一个事实。实际上,黄新卫提出的问题有很多,对于其他问题,我可以说都是沿着黄新卫途径给出完整的相对论解释的。 即使是电梯问题,除了“力不变原理”外,我还多次给出利用广义相对论来解决的思路(主要是必须考虑引力场本身的场能量所附加在电梯上而带来的微小附加引力)。因为黄新卫本人不懂关广义相对论,所以利用高中学生都能证明的“力不变原理”来回答黄新卫先生是最方便理想的做法,但这让HUDEMIN产生误解(“你往往不从他提出问题的途径分析问题,却从另外的途径来分析”。 与黄新卫先生的讨论,已经没有价值了,因为我们的讨论总是在原地踏步走。他只懂得抓住相对论个别效应,略去其他连带的效应,这就叫做执迷不悟。黄新卫先生当然也会认为我执迷不悟,但是至少在黄新卫先生的几个原始问题上,我看到了他没有看到(或者忽略)的因素。]]]] 比如,不管你如何证明“力不变原理”怎么正确,但这只是一条途径。并不表明从“质量增加导致引力变化”的途径来看,就不存在矛盾,否则也就不叫“自洽性检验”了。 请你三思!还是好好解决问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