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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粒子也应有外部动能和内部内能之分,只不过它们的结构更复杂,其内能难于用一个公式概括罢了。对于光子能量,将其分为动能和内能,并不是一事一议,比如在推导运动电荷质量增加公式时,我也是同样处理的。现将推导过程贴出,请指正。
黄德民
以下内容摘自《论物理现象的本质——物质作用论挑战相对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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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子的质量与运动电荷质量增加
我们知道,当物体受到光线照射温度升高时,物体的能量增加了。此时,严格说来,物体的质量也增加了,只不过这种变化非常小,用一般的方法难于测量出来罢了。对于这一点,爱因斯坦也是认同的,他曾在《物理学的进化》一书中明确作过论述。这样,我们或许能够形成这样的认识,只要物体吸收光子,物体的质量就增加。
但物体吸收光子后,有时表现为内能的增加,有时表现为动能的增加。上面提到的物体受到光线照射后温度升高,实际上是物体内能的增加。既然当物体受到光的照射,在其内能增加的同时质量也增加,那么当物体吸收光子,光子的能量不是转变为物体的内能而是物体的动能时,物体的质量是否也相应增加呢?或者反过来说,运动物体的质量增加是否也是因为吸收了光子的缘故?
一直以来,用来验证质量增加的物质都是带电粒子。因为目前我们所拥有的能使物体加速到超高速的手段只有电磁场。不管是电场还是磁场,其能量本质都是电磁能量,也就是说其能量本质是光子。如果“只要物体吸收光子质量就增加”的观点成立,我们相信,导致这些运动电荷质量增加的原因不在于物体运动速度的增加,而在于物体在吸收光子能量的同时也吸收了光子的质量。物体吸收光子是物体质量增加的本质原因,质量增加是物体吸收光子后的直接结果,速度增加只不过是物体吸收光子后的一种外在表现罢了。
在电磁场中,电荷之所以被加速,是因为受到了电磁能量的作用。由于电磁能量的本质是光子,因此,形象点说,电荷之所以被加速,就是受到了电磁场中光子的推动。电荷在吸收光子能量的同时,也结合了光子的质量。这就象空中的橡皮泥被一颗又一颗子弹连续击中会不断加速,同时因子弹留在橡皮泥中,橡皮泥团的质量会越来越大一样。电荷受到一个又一个光子的冲击而不断加速,同时,因光子留在电荷中,电荷的质量也越来越大。最终,运动电荷成了由电荷和众多光子组成的“组合团”粒子。这个“组合团”粒子的质量肯定要比原来电荷的质量大。
事实上,只要假设光子的质量不为零,并考虑光子对电荷的作用,即可导出运动电荷质量随速度增加而增大的公式。
大量的事实证明,光子的能量为mc2,其中m为光子的质量,c为光子的运动速度(暂时考虑光子以光速常数c运动)。既然光子的运动速度为c,故对应的动能为mc2/2。光子除了平动动能外,还具有振动能。光子的能量由平动动能和振动能这两部分组成。光子的平动动能是光子外部运动具有的能量,光子的振动能是光子振动具有的能量。mc2中除去平动动能以外,剩余的能量则为光子的振动能,大小为mc2-mc2/2= mc2/2。
这里考虑的是光速为c时光子的能量,但光速并不永远为c,也常会有所变化。当光速变化时,光子的平动动能也相应变化。对光子能量变化的问题,我们将在“光谱频移的本质”这一章作专题讨论。这里,我们仍考虑光子的能量为mc2。
假设电荷在吸收光子前后满足:
1.质量和能量分别守恒;
2.振动方向动量守恒。
依据上述两项假设可很容易地导出电荷吸收光子前后质量变化关系式。具体推导如下:
设电荷吸收光子前质量为M0,吸收光子后质量为M;吸收光子前电荷静止,吸收光子后速度变为v。
由光子的振动能为mc2/2可知,光子的最大振动速度为c。只有振动速度最大时,对应的振动动能才代表着振动方向的全部能量。此时,依据振动方向动量守恒的假设有:
mc=Mu(其中u为“组合团”粒子最大振动速度)
则:u=mc/M (5-2)
依据质量守恒的假设有:
m=M- M0 (5-3)
光子被电荷吸收后,其能量转化为组合团粒子的平动动能和振动能,依据能量守恒的假设,组合团粒子获得的平动动能与振动动能之和应与光子原有的能量相等,故:
mc2=Mv2/2+Mu2/2 (5-4)
上式实际上意味着光子有部分振动能量转化成了“组合团”粒子的平动动能,因为振动方向应用动量守恒定律,说明光子振动方向的能量并没有全部转化为“组合团”粒子的振动能,多余的能量通过(5-4)式转化成了“组合团”粒子的平动动能。
将(5-2)式、(5-3)式代入(5-4)式并化简得:
= (5-5)
由此得到了电荷吸收光子前后的质量关系式。
对比(5-5)式和(5-1)式,就会发现,我们推出的公式与相对论的质量增加公式完全一样。这说明,完全可以用吸收光子的观点来解释运动电荷的质量增加,一切支持相对论质量增加公式的实验均支持我们导出的公式。
既然用相对论的观点能够解释运动电荷的质量增加,用吸收光子的观点也能解释运动电荷的质量增加,究竟哪种解释更符合事物的本质呢?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过,物体只要吸收了光子,其质量就增加。相对论认为,速度增加是物体质量增加的本质原因,当物体的运动速度增加时,物体的质量就增加。但物体的速度增加并不是质量增加的必要条件,受光、热照射的物质,其质量同样也增加,可它们并没有表现出整体的宏观运动,只是温度升高。对这种现象,相对论就无法解释。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在于相对论对质量增加的解释没有真正触及到质量增加的本质。
不过,也许会有人不同意笔者的观点,他们会认为相对论也能解释受热物体的质量增加。当物体受光、热照射温度升高时,虽然没有表现出整体运动速度,但物体内部的分子、原子或电子的运动速度其实是增加了,这些粒子由于运动速度的增大,质量相应地增加,因此整个物体的质量也就增加了。
不错,这确实算得上是一种解释,但它似乎过于牵强。因为相对论质量增加公式是一个普适公式,没有人指明它只适用于微观粒子而不适用于宏观物体。如果相对论质量增加公式只适用于微观物质,那它究竟适用于哪一级微观物质呢?因为微观物质有很多层次,分子之下有原子,原子之下有中子、质子、电子,再往下还有夸克。也许物质本来就是无限可分的,基本粒子之下还有更基本的粒子,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相对论质量增加公式只适用于某一物质层次而不适用于另一物质层次呢?宏观物体是由为数众多的微观粒子组成的,怎样才能确定这些粒子各自的运动速度从而弄清它们质量增加的情况呢?若这些微观粒子的质量增加情况不清楚,又如何能说可用它们的质量增加来解释整个物体的质量增加呢?由此可见,用物体内部微观粒子运动情况的变化来解释物体的质量增加是牵强的。
而用吸收光子的观点来解释物体的质量增加则更为清楚、明了。因为,光子自身有质量,物体吸收光子,光子留在物体内,物体的质量自然会增加。至于光子的能量到底是转化为整个物体的动能还是转化为物体内部微观粒子的动能,都不影响我们对质量增加的解释。
由此可见,尽管我们推出的质量增加公式与相对论质量增加公式在形式上一样,但两者的含义却完全不同,它们的主要区别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1.相对论认为,运动物质的质量增加是由时空作用造成的。本文的分析和推导表明,运动电荷质量增加是由于吸收了光子的缘故。用电磁能量加速的物质,表面看来,加速前后,物质的质量发生了变化。事实上,物质自身的质量并没有变化。加速前,物质和光子是分开的,此时的质量,仅仅指被加速物质自身的质量;而加速后,物质和光子是结合在一起的,此时的质量实际上是物质和光子的共同质量。由于人们只注意到了被加速的物质,而忽视了光子的存在(或者说只看到了光子的能量而忽视了光子的质量),感觉似乎是加速前后物质的质量发生了变化。其实,物质的质量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不过是质量的主体。如果非要把物质加速前的质量说成是物质的“静止质量”而把加速后物质的质量说成是“运动质量”,则一定要注意,质量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化。
2.相对论认为其质量公式适用于所有运动物质。而本文推导的质量增加公式只适用于用电磁能量加速的物质,不一定适用于其它物质。除电磁能量外,宇宙间还有其它形式的能量(如引力场等),它们也可以用来加速物质。由于这些能量的基本单元不一定是光子,故用它们加速的物质,其质量增加情况未必符合用吸收光子这种观点推导出来的质量增加公式。
3.相对论认为,光子的静止质量为零。本文的基本观点是:光子的质量是恒定不变的,其大小与光子的运动速度无关。对光子而言,并不存在静止质量和运动质量之分,这两种质量完全是一回事,相对论所说的运动质量其实就是光子的静止质量。如果把光子的质量人为地划分为静止质量和运动质量,然后再寻找所谓的静止质量,必定是徒劳无益的。
4.相对论质量公式表明物质的质量增加与其运动速度是密切相关的。本文的分析则表明,物体质量的增加与其运动速度的增加没有本质上的、必然的联系。在运动电荷的质量增加中,粒子质量的增加与其运动速度确实有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但这种联系不是必然的,同样也会出现物体的质量增加而速度不变的情况。从理论上讲,物体只要吸收光子,其质量必然增加。但物体吸收光子后,光子的能量并不一定转化为物体的动能(即转变为物体速度的增加)。物质的类型不同,吸收光子后,光能转化出的能量类型也不同。有时,光子的能量转化为物体的动能,如电子等带电粒子吸收光子后,速度会相应增加;有时,光子的能量转化为热能,如阳光照在物体上,物体因吸收光子温度升高,但其宏观速度无明显变化;有时,光子的能量会转化为化学能,如紫外线照在蛋白质上;有时,光子的能量会转变为生物能,如阳光照在绿色植物上。不论什么物质,只要它吸收了光子,不管光能转化为何种能量,物体的质量都增加。由此可见,物体吸收光子才是导致其质量增加的本质原因,只有当光子的能量转化为物体的动能时,物体的质量增加才与速度增加之间有相应的联系。
5.相对论认为物体的质量与速度之间存在着绝对的联系,不管这种速度是物体自身的运动速度还是与观察者之间的相对速度,物体的质量与速度之间的关系都严格服从相对论质量增加公式。该公式表明物体的质量增加是一种运动学效应。而本文的分析则表明,物体的质量增加是一种动力学效应,质量增加公式只表明物体吸收光子前后的质量变化关系,不表明物体的质量与速度之间一定有一一对应关系。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物体的质量不仅不会象相对论所预言的那样因观察者运动速度不同而不同,甚至与物体的“绝对运动速度”也没有必然联系。相同的物体,速度高的,质量未必就大;速度低的,质量未必就小;即使速度相同,其质量也未必相同,如两个原本相同的物体如果温度不同,其质量也不一样。
6.相对论断言有静止质量的物体其运动速度不可能超过光速。而本文的分析则表明:用电磁能量加速的物体其速度确实不能超过光速,因为它们是靠光子推动的,其速度自然不可能超过光子本身的运动速度——光速。这就象用马拉车,车的速度不可能超过马的速度一样。但这种“不能超光速”与相对论所说的“不能超光速”含义是不同的。一是这种“不能超光速”是指被加速的物体其速度不可能超过用来加速该物体的光子的速度,而不是指不能超过光速常数c。若用来加速物体的光子速度本身就是超光速常数c(如引力场中光子的速度)的,则被加速的物体其速度也是有可能超过光速常数c的;二是如果用来加速物体的能量不是电磁能量而是其它形式的能量(如引力场能量等),物体的速度还是有可能超过光速c的;三是物体的运动速度与观察者的运动有关,当观察者运动时,观察者观察到的(表观)速度完全可以超光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