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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涉、破坏、封杀科学探索就是犯罪行为[原创] 30、作者:东海闲人 于 2005-05-22 12:59:30.0 发表 这里是潭里唯一不用担心被删的地方了* *****回复:参加学术讨论只要不是污言秽语,讨论科学那怕说错了也是在研究科学,何必删贴呢?任何人如果犯鼓动封杀科学探索、禁止科学探索、干涉科学探索、破坏科学探索、打击科学探索等等均应该属于“反科学”的犯罪行为。因为无正当理由的删除科学探索的贴子就是封杀科学上的创新和发展,这是一种反对科学发展观的、反对科学探索的、反对科学创新的犯罪行为。“新华网”上本网页本身就注明是“科技探索”,你不让网友们在这里探索科技的用意何在?科学只是探索性的研究,新华论坛在这里提供的就是探索、研究、讨论、推敲、质疑、纠正、创新与发展科学的合适地方。 什么是“科学”?那些所谓的反伪斗士们唯心地、想当然地、错误地认为,科学就一定是神圣的绝对正确的真理。其实,科学仅是一个中性词,“科”是指分门、分类。如:物理、化学、数学、医学、心理学、唯物学、唯心学、天文、地理、生命学、气功学、演说学、历史、超越已知能力现象的研究、宗教信仰的探索、缘份现象探索、巧合现象研究、探索寻找外星人、探索寻找野人、克隆技术研究、进化学研究、质疑进化论的研究、政治学和经济学等等等等,每一个学科均不存在“褒义”与“贬义”之分,科学也不具有任何政治特性。“学”是获取知识与技能的过程。“科学”只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可见“科学”是指各个“学科”,“科学知识”是指在各个学科上学得的知识,“知识”是已经“知道了的认识”,知识与技能也叫“学问”,“知识”就是通过边“学”边“问”取得的,“学”是“学习”,“问”是“疑问”就是怀疑地问。学后问,问后再学,学后再问,问后再可学,学后再可怀疑地问,……,循环不息。这表明了“学无止竟”,也表明了任何“科学知识”不可能会是终极性的真理,因为科学知识总会留下一些疑问。所以说“科学”就是各门学科在“知识”上的“学问”,这种科学上的学问一定包含着有疑问的学问。可见,科学并不表示十分的正确性,科学知识只是在一定的时效内是正确的。 什么是真正的“伪科学”?伪科学是指那些假科学、非科学、冒充了“科学”的不科学内容。科学理论上的错误,科学实验中的出错,只要这些“科学错误”和“科学出错”还没有能力“冒充”成为“权威”认可的“科学”,就还不能过早地“宣判”称作“伪科学”。因为科学工作者(科学家)在研究探索科学过程中,成功的次数少,而失败的次数却非常的多。这种失败的原因就是他在科学理论上还存在着错误,或者是他在科学实验中的某个环节出错了。例如:爱迪生经过上千次的失败才发明了电灯;著名化学家欧立希经过做了666次实验才找到了合理的配方,才成功发明了药物666粉。这说明了爱迪生在研究电灯的时期就有过上千次的错误,仅最后一次的科学实验才可以说是完全正确的。如果当爱迪生造成第900次错误的时候现代中国式的“反伪斗士”变成那时候的“权威”下禁止令“永远停止这种劳而无功、浪费人力、浪费物力、只见失败、不见成功的(伪科学)研究和实验”的话,那末我们现在还只能用“煤油灯”。所以我说,任何人鼓动封杀科学探索、禁止科学探索、干涉科学探索、破坏科学探索、打击科学探索等等均应该属于“反科学”的犯罪行为。 只有那些不是真正搞科学研究的所谓“反伪打假”者,才不明白真正从事科学工作的人们其实经常在犯“科学理论上的错误”和“科学实验中的出错”。爱迪生如果不经过上千次的失败,就无法从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总结到经验和教训,也就不会有那最后一次的科学成功“终于发明成功了电灯”。所以,就算是错误的科学理论、出错的科学实验、看不惯的学说、理解不了的研究项目等等,均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伪科学,因为科学工作者所存在着的理论错误,只要还没有“权威”误认是“定律”、“定理”、“真理”;那末这个“错误的科学理论”还只是停留在这个项目研究者个人所自认的科学定律、定理、真理上;这就是说没有得到“公认”科学项目和没有得到公认的科学理论,它不仅还没有危害性,而且还存在“也许”是真“科学”的可能性,因为还在研究和探索中的科学错误均还没有“定型”,一般均会向正确方向发展和改变。失败是成功之母,大部分科学上先前的错误是具有很高价值的经验和教训,这反而是决定新科学必然会成功的宝贵财富。 只有已经被权威失误地“确认”成为了科学上“定律”或“定理”的“科学理论上的错误”和“科学实验中的出错”才是真正的“伪科学”,这些已经写入到学生们每天读的教科书中的伪科学定律和伪科学定理就具有特别巨大的危害性,只有这种已经“定”了“型”的伪科学就必须反对并集众力必须把它彻底推翻。反伪求真就是要反对这种“定型”了的具有巨大危害性的洋人伪科学。可见,“伪科学”只有从教科书的“定律”“定理”中才能找到。脱离了教科书的均不是真正意义的“伪科学”,只能算是科学错误、出错科学,“伪气功”和“邪教”等根本就是与科学没有关系的骗术而已,把没有混入教科书没有冒充成“定律”和“定理”的骗术当作“伪科学”来“反”是很可笑的,这也说明了“反伪斗士”们根本就不懂“科学”是什么性质的概念。 那些所谓搞着“学术打假”伪劣的“反伪斗士”们,不仅不明白那一些才是真正的伪科学,他们把看不惯的几门“学科”称“伪科学”,他们把看不顺眼的研究称“伪科学”,他们把不对自己口味的项目称“伪科学”,他们把自己不感兴趣的实验称“伪科学”,他们把自己觉得反感的科学工作者所研究的均称“伪科学”,他们把自己理解不了的事实称“伪科学”,他们可以凭自己的唯心思维随便说出“伪科学”; 所谓“学术打假”的“反伪斗士”们,他们也搞不清什么样的才是“反科学”,他们把质疑科学权威称“反科学”,他们把质疑权威所确认的“定律”或“定理”称“反科学”,他们把不合他们观点的理论称“反科学”,他们把反对他们搞假“学术打假”的称“反科学”等等。其实真正的“反科学”就是鼓动封杀科学探索、禁止科学探索、干涉科学探索、破坏科学探索、打击科学探索等等的均应该属于“反科学”的犯罪行为。 从事科学上的探索性研究,是很容易出错的,就算出错了的科学理论也只是错误而算不上“伪科学”。当还没有研究清楚的出错了的科学理论,(当然是在没人发现出错情况下)被权威因失误当作是科学的“定律”或“定理”,到后来又证明所谓的“定理”“定律”是错误的时候就成了真正的“伪科学”,这时就必须推翻。但由于研究这项“出错”了的科学工作者,也不能说是对科学犯罪了。如有网友说得好“爱因斯坦他并不是有意要欺骗我们”一样,相对论不久被彻底推翻后,爱因斯坦他还可以是“科学家”,只是一个犯下严重错误的科学家。这如打败仗了的将军也应该称为“将军”的道理是一样的。这就是说,只要不是故意去科学上出错,只要不是故意去搞出“伪科学”,如是故失性的搞“伪科学”不仅不是犯罪,而且是应该支持去搞故失性的“伪科学”。让扩大科学爱好者们不要怕在科学上出错,大胆地去探索科学真理。前提就是只容许“故失性”,不能容许“故意”出错,因为故意出错就是破坏、捣乱、欺骗。 而所谓“学术打假”的“反伪斗士”们却常犯干涉、破坏、封杀科学探索的罪行。建议国家尽快研究立法:设立“反科学”的罪名,也就可以法办严打那些反对中国科学创新、反对科学发展观的、反对科学革新的犯罪分子,因为只有他们是中国科学发展的拌脚石。只有尽早清除这些反科学的拌脚石,中国科学的发展和创新就可以早日真正赶上和超越世界先进水平。 濮青松 2005年5月26日于(新华网*科技探索)回复(东海闲人); ************************************************************************ 隆重再次推出反伪求真惊世新型科普文著 http://bbs17.xilu.com/cgi-bin/bbs/view?forum=puqingsong&message=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