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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应给青蒿素研究成就者更多利益 下一主题:《前沿科学》:挑战光速不变假设...
 [3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5/05/06 06:57 

也为早日倒相;再请恕我直言:

也为早日倒相;再请恕我直言:

正如捍相者所问:难道百年以研究与发展相对论的工作都白做了?
您所做那些工作,难道不是因没找到相对论的谬根而都白做了吗?
还是先找找爱氏,对相对光源介质观客者这三个老实验的误解吧。

例如在证明光速相对光源不变的双星实验中的C+V=C含乎数理吗?
又如在证明光速相对介质不变的以太实验中的C+V=C不因V=0吗?
再如在证明光速相对观者不变的频移实验中的C+V=C真的成立吗?



※※※※※※
请别轻信我所说的,也别坚信您所学的,更别迷信书所写的;只信亲眼能见,与亲手能算,及亲自能验相统一的事实。
 [32楼]  作者:jiuguang  发表时间: 2005/05/08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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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3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5/05/11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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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楼]  作者:jiuguang  发表时间: 2005/05/11 23:47 

两束光最后是同向传的,不论是干涉仪还是光纤干涉都是如此。只要在这一段两束光的光速相同,相位差就不会变了,也就是说测到的相位差与输出段光纤长度无关。

相位差与干涉条纹移动无实质差别,但要写论文的话还是应该准确。我想我要说的更清楚也很困难,既然不是本质的问题就先不讨论了。

 

[楼主]  [35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5/05/1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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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楼]  作者:明学  发表时间: 2005/06/27 10:42 

回复:HDM\YANGHX等
1:相对论的光速不变是指真空中的光速不变。如果涉及到介质则另当别论。 2:即使实验证明有一些干涉效应(我认为肯定有),那也属于SANC效应。不能证明光速不变的假设是错误的。 3:光速不变的前提是:真空,如果不是真空,则哪个光速不变显得毫无意义。

※※※※※※
明学达观
 [37楼]  作者:wendekui  发表时间: 2005/07/23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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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楼]  作者:和满  发表时间: 2005/07/31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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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楼]  作者:wendekui  发表时间: 2005/08/01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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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0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05/08/02 17:39 

您看东西能不能看仔细点!!
这里的速度既不是借助地球的公转速度,也不是借助地球的自转速度,而是直接推动装置上半部分让其运动对应的速度!!
请问您看了原贴没有???????????
 [41楼]  作者:wendekui  发表时间: 2005/08/0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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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楼]  作者:thlw  发表时间: 2005/10/03 20:20 

回复:实用性
不同条价下的光谱议:电`磁`光`热`流动等条价下的不同结果。探索光和电子云关系。深入了解事物的本性。光在物质是间接传播的话,不同方向的光应该有影响。
 [43楼]  作者:thlw  发表时间: 2005/10/0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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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楼]  作者: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05/11/1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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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楼]  作者:漆亚平  发表时间: 2005/12/02 16:29 

陈老師欢迎用他的测单向光速的波长/周期法做实验否定光速不变。证实光速不变要做无穷多个实验,否定则只要一个实验。

陈老師欢迎用他的测单向光速的波长/周期法做实验否定光速不变。证实光速不变要做无穷多个实验,否定则只要一个实验。

测某光波的波速,是将它与秒的载体铯钟比较一次,再与米的载体氪辐射比较一次。光速是从同一光波经两次比较的结果中求出的,每一次比较过程都与光速无关,更没有用波长的均匀性和各向同性。而且要用波长非均匀(波长随地点变化)的光波来检验单向光速的均匀性(光速不随地点变化)。单向光速的均匀性和各向同性可通过改变实验装置的位置和方向来检验的。
用铯钟和氪辐射米先测出地面某原子跃迁光波(激光)的周期和波长,再用铯钟(秒)和氪辐射(米)在地面测出来自高塔(引力小)同种原子跃迁光波(可将地面实验后的激光器搬到塔上)的周期和波长,由于引力不同测得高塔来的同一激光器的波长会不同于地面的,周期也会不同于地面的。对比高塔来的光波的(波长/周期)与地面同一光波的(波长/周期)可检验陈老師预言的真空中不同引力处的光速相同。证实此预言要做无穷多个实验,所以陈老師不愿做此实验,他年纪大了也无精力和财力(退休了不能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来做此实验,但否定的实验有一个就行了,许多网友精力旺盛,也有条件做此实验。
若是不换高度仅在地面上改变实验装置的位置和方向,则能检验相对论的光速不变,也是用一个实验就可将相对论否定了,是扬名世界之处,至少跟开文迪许齐名。若有人真肯动手做实验,陈老師愿无偿提供咨询和具体的设计,而且实验成果他不署名。他感兴趣的是有没有人用他的方法和光速不变能否被推翻。
 [46楼]  作者: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06/02/1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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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楼]  作者:szshanshan  发表时间: 2006/02/1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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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楼]  作者:shinealley  发表时间: 2006/10/07 12:56 

回复:光速不变的原理是没有办法挑战的.光速就是不变化的.
检验光速是否可变的实验方案
 [49楼]  作者:杨升山  发表时间: 2006/10/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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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6/12/07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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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01/25 22:07 

原创:向《前沿科学》提出的中肯建议
hu1365@163.com

向《前沿科学》提出的中肯建议:任何刊物的生命仅仅取决于它的甑别力!
也就是取决于该刊物所刊发的文章是否准确、可信!
其观点可以“大逆不道”;但必须言之有理;论之有据!
当然,也可以刊发一些不十分成熟的,一时很难把握的论点;则以“一个猜想”,“一个趣闻”,“一种动态”,“一个讨论”、“一个交流”、“一个征解”、“一种说法”、“一种提议”等面目出现;仅供读者探索时参考,不作为定论,更不代表杂志的观点;只代表作者个人的看法。除此,正式录用刊发的稿件中的结论、观点(含大逆不道的一些新论点)都必须是得到该刊物的主编以及审稿者的认同,并作为该刊物的代表观点!只有这样,作者才有信心向该刊物投稿!因为作者投稿的目的就是企图讨个说法!得到认可!如果,在即使被该刊物所录用,但也不被学术界认可,也不作为晋级之用,那就毫无意义了!
这就要求该刊物宁缺不能滥! 决不能仅仅为了形式的需要。凑篇数,滥用稿件,给何祚庥之流以话柄,损坏声誉,那就糟了!要成熟一篇,收录一篇,就像诺贝尔奖那样,宁缺不滥!不定期、不限篇幅,不拘一格,不苛全责备,只强调,观点的新颖性、可信性;对其新说法证明不严的,格式不规范的,可作为“一个趣闻”来公布,供读者讨论、争鸣!这样既不埋没新灵感,又不会犯学术错误,也不失去科技杂志的谨严性的公共风格;也不给何祚庥之流留下什么话柄。同时也要有“网络版”同步发行!要与何祚庥之流一决胜负!做一个振兴民族文化的促进者!
建议者

江苏 朱顶余
星期四 2007年1月25日
 [52楼]  作者:胡言普  发表时间: 2007/03/0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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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7/03/26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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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03/28 00:56 

回复:电子气中的“驻波”就是简谐交变电流。电子气中的声波速度也远远小于光速。光子气体中的声波也远小于光速。以真空中光子气?
杨老师:您好! “光子气”、“电子气”模型在《统计物理学》中都有一套成熟的理论;都与单原子理想气体作一致的处理;金属中自由电子气中的“驻波”就是简谐交变电流。电子气中的声波速度也远远小于光速。光子气体中的声波也远小于光速。以真空中光子气为介质所传播的声波速度也象真空中的电磁波速度那样具有绝对性,即与参照系选择无关!也满足相对性原理。所以也应该像对待真空中的电磁波那样可以对其施行洛仑兹变换的方法来描述。只不过要将光速替换为声速,其余一切推导过程和结论都有效。 因为,爱因斯坦强调光速是不可逾越的速度上限。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完全雷同的平行理论体系,即应有,不可逾越的速度上限应该又是声速!而且钟慢尺缩效应也有两个平权的表达式,其一是使用了声速,其二是使用了光速。两种表达式数值不相等,但究竟选用哪一个数值!客观事实是唯一的!决不可能亦此亦彼。模棱两可。你不可能说这根尺也可能被压缩为原来的百分之八十,也可能被压缩为原来的百分之九十。要么就被压缩为原来的百分之八十,要么就被压缩为原来的百分之九十,总不能亦此亦彼,二者必居其一!但选择哪一个,放弃哪一个都没有足够的理由!但却可以统统放弃,即根本就没有钟慢尺缩效应!也根本不存在速度上限!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数学解的唯一性! 杨老师,不知您理解了我的意思么?我是不愿意信口开河的!既说出来了,就有我充分的理由!当然经过了周密的自我诘难的! 江苏 朱顶余 28/03/ 电子气中的“驻波”就是简谐交变电流。电子气中的声波速度也远远小于光速。光子气体中的声波也远小于光速。以真空中光子气为介质所传播的声波速度也象真空中的电磁波速度那样具有绝对性,即与参照系选择无关!也满足相对性原理。所以也应该像对待真空中的电磁波那样可以对其施行洛仑兹变换的方法来描述。只不过要将光速替换为声速,其余一切推导过程和结论都有效。
因为,爱因斯坦强调光速是不可逾越的速度上限。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完全雷同的平行理论体系,即应有,不可逾越的速度上限应该又是声速!而且钟慢尺缩效应也有两个平权的表达式,其一是使用了声速,其二是使用了光速。两种表达式数值不相等,但究竟选用哪一个数值!客观事实是唯一的!决不可能亦此亦彼。模棱两可。你不可能说这根尺也可能被压缩为原来的百分之八十,也可能被压缩为原来的百分之九十。要么就被压缩为原来的百分之八十,要么就被压缩为原来的百分之九十,总不能亦此亦彼,二者必居其一!但选择哪一个,放弃哪一个都没有足够的理由!但却可以统统放弃,即根本就没有钟慢尺缩效应!也根本不存在速度上限!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数学解的唯一性!

杨老师,不知您理解了我的意思么?我是不愿意信口开河的!既说出来了,就有我充分的理由!当然经过了周密的自我诘难的!
江苏
朱顶余
28/03/
 [55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7/03/31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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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7/03/31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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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04/09 09:25 

杨新铁老师是中国学术基础理论自主创新的旗手、导师和领袖!!!
谨严的杨新铁老师是中国学术基础理论自主创新的引领者!希望住在西安的朋友们多多拜访英明、伟大的杨新铁老师!在中国,据我所知,杨新铁老师最勇敢、最坦诚、最友善、最有爱心、最谦虚、最肯钻研,最肯学习,敢于创新!关心学术的发展!敢于表态!不怕出现口误!如果中国教授们都能接近杨新铁老师的德才那么中国的自主创新就有希望了!“零的突破”就不是幻想!
可悲的是:中国的知名教授如沈惠川、何祚庥之流都是中国科学自主创新的死敌、克星与无赖!他们既不接受新观点,又不面对新观点,你不接受可以,但你应该讲出你不接受新观点的理由啊?讲不出来!所以躲起来,在那里固步自封!任何理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完备的理论,所以都存在在发展的余地!为什么叫盖棺定论呢!任何人的思维都不可能完美精辟得滴水不漏!为什么要如此崇拜、迷信爱因斯坦呢?说一句不晓好歹的话,爱因斯坦也是一个从什么也不懂得吃奶孩子长大的,也不是神仙,何必要把爱因斯坦奉为神呢?这样不利于解放思想,不利于智力的发挥,也不利于理论的发展!
 [58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07/04/18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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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楼]  作者:xdanmm  发表时间: 2007/04/2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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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07/05/17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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