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15日凌晨3时左右,大连市公安局为了不可告人的阴谋,草菅人命,将年仅68岁的我父 马洪举(大连市一大型国有企业退休的高级工程师)活活冻死在市公安局尸检中心的冷冻柜! 最后,竟瞒着家属偷偷的残忍的剖胸开膛了!!!
此案,公安部已在2001年11月立案侦查,即:公安部公办访(2001)4250号案件。迄今为止,近 四年过去了,仍然迟迟不结案! 此案本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可公安部至今未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移交!!
案件概述:2000年8月14日傍晚5时30分左右,我父在外做生意回到家中,在去卫生间时,由于所 穿的拖鞋鞋底沾水发滑,一下子扑在了尚未用水泥固定住的 陶瓷坐便池上,破碎的陶瓷碎碴的长 尖,把我父的右臂刺伤,伤口为6x2cm(全身上下只有这一个创口)流血昏迷,我急呼120急救中 心,邻居也主动向110求救,5分钟后,110的警察来到现场,竟以“大热的天,不干血活”为由, 扬长而去!
20分钟后,120的救护车于晚上6时15分来到了现场,然而,医护人员拒绝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心 电监测,输液,包扎等等)抢救伤员,一直催要出车费300元,急着空车赶回去。我气愤的质问他: “为什么不救人?!”他理直气壮的说:“警察告诉我,这个人已经不行了。”原来,120的救护 车在赶往出事地点时,恰巧碰到110的警车扬长而回,警察与其说了那番话,我说:“警察知道什 么?你是医生,你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我呼你来不是让你看热闹的! 只要你把人拉到医院,我 给你双份的车费。”并且把装有3000元的小钱包 放在了他的面前,但见他,两只手揣在白衣大褂 的两侧兜里,站在大门口动也不动,拒绝抢救伤员!
事后,120急救中心的陈主任对120见死不救是这样解释的:“是谁先到的现场?是110!110见死 都不救,120见死就应该救了么?!”
从一开始,110与120为了《大连尸体加工厂》的尸源,而蓄意耽搁无辜伤者宝贵的抢救时机!!
正在求救110不灵,呼救120反遭趁火打劫之时,我的弟弟已经赶到。当我们姐弟把父亲从六楼的家 中抬到了救护车上,督促司机尽快赶往 就近的医院抢救,又是110再一次恶意把载有伤员的救护车 故意引到了医院的反方向:甘井子区《华东路派出所》里,120的医生和警察在里面 窃窃私语10多 分钟,当时我们与伤重的父亲被全部关在了救护车的后箱里,任凭敲窗呼喊毫无用处,人人都知道, 抢救外伤失血是片刻耽误不得的呀!
110与120一次又一次非正常的恶劣行径已经把他们不可告人的阴谋逐步的暴露了出来!
不可思议的是:110的警车在前面开路,120的救护车紧跟其后,好象没有警车的开路,120的救护 车就不认识去往医院的路似的!
晚7时10分,警车,救护车在被害人的亲属奋力抗争下,无奈的驶进了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然而, 赤裸裸的阻拦抢救又发生了: 救护车还没停稳,120的医护人员杨某快速跳下车,一个箭步冲向急救室,对着迎头而出的急救医 生常兴华压低声音急促的说:“这个人已经死了,不用抢救了,直接送停尸房去吧。” 常医生问:“有心电监测图吗?”杨某摇头:没有! 常医生又问:“有抢救记录吗”杨某又摇头:没有! 常医生不解的问:“你怎么什么都没有?”
于是,常医生组织众护士开始了紧张的抢救: 1:有脉搏(医院抢救记录为证); 2:建立三条静脉输液进路(医院抢救记录为证),并且大量的排尿:机体的新陈代谢良好; 3:大脑还在不停的活动(眼睛一会儿半睁一会儿紧闭)。 紧张的抢救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至此,按说,110的警车,120的救护车应该各奔其路回去了,可他们为了不可告人的阴谋,死死盯 在了医院的大门口,就是不肯离去!!!
悲剧,在一步一步的往下演着: 晚8时40分(入院仅仅一个半小时),医院的负责人刘科成(外科 主任)突然闯进抢救室(那天不 是他的班),命令医生和护士停止抢救,说什么“接到了上面的指 令,我来处理这个患者!”同时 命令护士撤掉了三条静脉输液,当即遭到家属的强烈反对。不得不 又连上了输液,而此时的刘科成 又慌里慌张的离开了抢救室,去了他的三楼办公室,进一步密谋罪 恶的延伸。
也就从这以后,由于在医院领导的指示压力下,急救室的医生和护士都相继离开了抢救室放弃了抢 救,而我却成了临时的抢救医生,输血输液由我来安排与护理。
晚9时30分(入院两个多小时),在医院负责人刘科成及医院的副院长(女)的陪同下,大连市公 安局法医王应力一同来到了抢救室 共同阻拦抢救。只见这位身穿休闲服的男青年,双手背在后面, 两只眼睛在我父的身上从头至脚看了一遍,再看看正在滴答滴答滴注的三路输液, 良久 ...... 然后他问我:“你们家遇到没遇到过死人?”我说:“没有!别说死人,住院也没 有过。”他点点 头,对我说:“你的父亲已经死了,你把人拉走吧!”我让他出示证件,他说没带,没有证件 我已 完全没有必要再与他辩论下去。
众所周知:人的生命活动基础就是新陈代谢,新陈代谢良好,怎么能闭眼说瞎话,妄言一个人的死 亡呢?! 再说,伤员的在生与死亡,由首诊医生来定夺,关你公安局的法医什么事?滥用职权,违 规违法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这时我对他们一次又一次故意阻拦抢救的恶劣行径产生了一个又一个的不解: 1:抢救医生抢救的好好的,为什么半路杀出医院的负责人不让抢救?他接到了谁的指令?我们家属 可是一分不少的交费的,医院没道理这样做啊?? 2: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医疗抢救,没有涉及到刑事案件,我的父亲 即没违法又没犯罪,公安局的法 医来干什么?有饽常理啊!
谁能料到啊,从一开始,我们便被卷入了多家机构默契的,野蛮的,不可告人的阴谋之中,使其成为 无辜的受害者!!
晚11时30分(入院四个多小时),大连市公安局一级警督王吉臣奉命率众近20名警力闯进医院阻挠 抢救,命令我立即把人拉走,否则不客气!我也对他说: “一.我们没有欠医院一分的抢救费,并积极的给首治医生1000元红包(后被退回); 二.我们没有扰乱医院的正常活动。我一直静静的守在父亲的身旁,仔细观察每一细小的变化,我 的两个弟弟则默默的坐在长凳子上无言无语。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对待我们!” 此时的我心如刀绞, 为什么啊,我的父亲与你们素昧平生,没有任何私怨,为什么要置他于死地啊?我又跑到医院的外 面,用手机哭喊着向大连市110总局报案,电话的那头说:“等半个小时给你回话”。
心急如焚的我在等了半个小时后仍没见到回话,再一次求救,期盼市公安局能派出警力制止,然而, 得到的答复竟然是 “你就听他们的安排吧!!”原来罪恶的根源在大连市公安局!
午夜三时左右(入院7个多小时)眼看我的父亲将要从昏迷中苏醒,心电图发生了变化,心颤振幅加 大,我激动的喊护士,可护士看也未看冷冷的说:“找大夫!”我又在医院里到处找医生, 不见影!
我又为父亲换上了三袋代血浆,可是刚换上不到两分钟,现场指挥王吉臣(一级警督)再也坐不住 了,只见他把手一挥,大喝一声:“给我把人弄走!”警察们一拥而上,我弟弟上前阻拦,却被三, 四个警察手掐脖子摁着头,反拧胳膊压在后背; 另一弟弟则被五,六个人团团围住动弹不得; 我也奔向父亲,现场指挥王吉臣握枪狠狠的顶在了我的腰上,痛的我喘不上气。眼见又冲上来四个人 ,猛的掀掉毛巾被,唰唰唰撤掉正在同时滴注的三路输液,将抢救中的我父强行拖走,此时的我欲喊 无声欲哭无泪,只觉得天旋地转天塌地陷,眼睁睁的看着我的父亲被他们野蛮的关进了白色警车里, 只听咣当一声响,车门被快速关上,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啸,警车飞驶而去, 把人关进了大连市的 郊区,大连市公安局看守所院内: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的冷冻柜活活冻死!! 最后,竟瞒着家属偷偷的残忍的剖胸开膛了!!!
这是一起众目睽睽之下的赤裸裸的草菅人命盗器官的共同犯罪窝案,迄今为止,犯罪分子依然逍遥法 外,甚至升迁,而被害人的亲属却遭到了以贪官污吏为保护伞的黑恶势力疯狂的肆无忌惮的打击报复!!!
一个完全无辜的,为企业兢兢业业一生的高级工程师就这样惨死在大连市政府的暴权肆虐中! 天理何 在啊??!
附: 1.医院抢救记录; 2.医院输血治疗同意书; 3.医院用血申请单; 4.医院抢救费收据三份; 5.两份证人证言; 6.公安局暴力抢人后扔下的名片 ; 7.被害人系高级工程师证明; 8.被害人的遗体数张照片在公安局存放(物证); 9.大连市公安局受理控告申诉答复意见书。 10.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0)沙民初字第2824 手机:13147878682 被害人之女:马秀萍 200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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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关警察什么事???
1.一起普通的医疗抢救,又不是刑事案件,为什么会有警察的介入?
2.我们姐弟总共三人,一没欠费,二没扰乱医院的秩序,为什么会有近20名警察的强行介入?
3.公安局的法医来干什么?别说我父还在生,即使自然去世,由医院定夺!
4.我父与警察素昧平生,没有丝毫的私怨,警察为什么要将他至于死地?
5.警察暴力抢人干什么?还用枪威胁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假如我父去世,医院就有停尸房,为什么把人拉到了法医尸检
6.为什么公安局在亲属强烈反对作尸检的情况下,竟背着亲属偷偷的残忍的剖胸开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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