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pin在58731帖中写道:
正和与沈愽士理解的统一伽和洛的变換与光速无关,从而沒有了时空的操作定义就无法用实验测定h 或q值,成为非物理变換而毫无价值。 我祝贺正和与沈愽士的进展是基于他们统一了的伽和洛变換是物理变換,若是与物理无关的数学变換是不值得祝贺的! 按他们自己理解的变換为与光速无关的纯从几个公设得出的推论,则沒有时空的操作定义,变換中的时空只是他们头脑中想象的东西而不是可测量的物理时空,他们的统一变換毫无价值。他们说要由实验决定h值或q值,可他们的时空沒有操作定义,如何进行实验测量? 按他们自己的理解,他们的变換仅仅是数学变換,不是可测量检验的物理变換当然毫无价值。
//正和:这里面有更高一层次的逻辑。在推导统一的时空变换之前,假设存在一套自洽的时空测量方法(只关心存在性,暂时不用构造它,这是数学上常用的方法),并且在这套测量方法之下,测量结果满足“惯性系平权原理”和“时空均匀线性原理”,则可逻辑地推出这种测量方法下的时空变换为(本帖规定乘法优先于除法): t'=k(t-vx/hh) x'=k(x-vt) y'=y z'=z 其中k=1/sqrt(1-vv/hh)。 然后再来构造与之一致的时空测量方法。先假设某个对象存在,导出其性质后再依性质来构造它,是数学上常用的方法。
由该时空变换可导出速度合成公式w=u(+)v=(u+v)/(1+uv/hh),并进一步导出h是不变的速度上限。由于往返平均速度是可测的,如果不同观察者测得一种物质的往返平均速度是不变的,则该物质往、返速度均为h。证明如下: 假定在静系观察者看来,光沿x轴正向的速度是u,反向的速度是v,则光的往返平均速度是 c0=2/(1/u+1/v) 但在以速度w沿x轴正向运动的观察者看来,光的正向速度是(u-w)/(1-uw/hh),反向速度是(v+w)/(1+vw/hh),平均光速 c1=2/[(1-uw/hh)/(u-w)+(1+vw/hh)/(v+w)] 如果不管w取何值都有c1≡c0,则 2/(1/u+1/v)≡2/[(1-uw/hh)/(u-w)+(1+vw/hh)/(v+w)] 展开为w的方程得 [(u+v)/hh-(1/u+1/v)]ww+(u-v)(1/u+1/v)w≡0 由恒等可得 (u+v)/hh-(1/u+1/v)=0 (u-v)(1/u+1/v)=0 由此得u=v=h。太棒了!
如果没有一种实际物质的往返运动速度对任意观察者不变,则我们确实找不到合适的信号来构造出前面假设的时空测量方法。但是,上帝是仁慈的,给了我们光,光的往返平均速度恰恰是不变的,因此单程光速就是那个不变的h!这样,在往返平均光速不变原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逻辑地得到单程光速相等,都等于那个速度上限h,而不需要再假设往返光速相等了。有了实际物质运动速度为h,则可自洽地构造出前面的时空测量方法。就不再重复相对论的时空测量方法了。光速在第二阶段加入h变换体系,依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是在SR领域另一个巨大突破,已经超越了爱德华1965年“若回路光速不变,即使单程光速可变,可观测结论与SR相同”的成果。这得感谢shanshan、qapin等陈氏弟子的敲打,压力是最好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