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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时间的本质是“因果联系”——“因在果先”以及“因果循环的次数比较”(这种“比较”不一定是在主观世界中进行,完全可以是客观存在,以物理事件为标志)。在此基础上理解光速不变原理,就可得到: “光速不变”是指光子的运动与原子内部周期运动间的“协变”关系:也就是说无论何时何地,用就地的原子周期运动按规定的方式去衡量就地的光子运动,存在一种不变的比例关系。两者如果因时间地点条件而转移,则是协调地转移(“协变”),比例关系是一不变量。 基于这种理解,任何超光速或可变光速都是表象:比如youngler的天文超光速,jiuguang的GPS可变光速。或者是另外一种与上述协变关系不矛盾(因为前提不同)的“规律”(非表象)。它们间可以互相导出。这种规律是客观规律,只是看人们用什么主观创造的概念系统去反映、摩写他们而已。但它们决不因人类的主观概念系统而在物理实在上有何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