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陆资讯娱乐网支付文字作品稿酬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尊重文字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激励文字作品作者的创作热情,促进西陆社区的发展与繁荣,特制定《西陆资讯娱乐网支付文字作品稿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陆注册用户中的下列对象: (1)原创文字作品的作者。 (2)翻译文章的译者。 (3)西陆组织有奖征文活动时,获奖文字作品的作者。 (4)特约作者。 第三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文字作品将获得稿酬: (1)作者为西陆资讯娱乐网的注册用户。 (2)首次发表并以西陆网的论坛为载体的原创文字作品或翻译作品。 (3)被本网站首页(http;//www.xilu.com)采用的署名作品。 第四条:基本稿酬标准: (1)原创文字作品:以1K(500字)为基本计酬单位,10元/K,不足1K的,按照1K计酬。 (2)翻译作品:以1K为基本计酬单位,10元/K,不足1K的,按照1K计酬。 (3)配有插图的文字作品和翻译作品,每幅插图0.5元,文字计酬标准同上。 (4)诗词:每20行视为1K,不足20行的按照1K计酬; (5)特约作者的文字作品稿酬另行约定。 (6)征文活动的获奖文字作品的稿酬于每次活动前另行公布。 第五条:投稿方法。将文字作品发表在任何一个西陆网站带密码的BBS上,并在标题处注明"原创",然后点击"投稿"按钮,按提示操作即可。 第六条:编辑部对决定采用的稿件,先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给作者寄发《采纳稿件通知函》,待文字作品在西陆首页发表后,即付稿酬。 第七条:稿酬的支付方法: 当符合支付稿酬的文字作品在西陆首页上发表后,自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以邮局汇款的方式,按照作者指定的地址、收款人汇出稿酬。 收款人在大陆以外的地区或国家时,请指定国内的代收款人。 第八条:西陆网对已经支付稿酬的文字作品享有如下权利: (1)编辑权。 (2)直接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表的权利。 (3)另行制作图书或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时,稿酬另行约定。 第九条:转贴的文字作品不予计酬。 第十条:剽窃他人文字作品投稿的抄袭者将予以点名批评,一年内不再录用该网名所写的稿件。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西陆咨讯娱乐网负责解释。 转自 西陆文摘[xlwz.xilubb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