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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其: 我本来就已经把E=KM作为一个公理来对待,这是最经济也最合理的解释。所谓的类比,是让人们容易进行理解,想得太“复杂”了,反而会把自己弄进“牛角尖”中去。 牛顿力学对E与M是有严格完整的定义,二者并没有矛盾。问题出在将物体当成刚体对待时,刚体怎么储存获得的能量?刚体又怎么释放能量?人们从“刚体是无论受到多大力作用都不会发生形变的定义”上,就已经知道这并不是与实际物体相符合的简单化处理方式,目的只是为了便于近似计算。把为了便于近似计算的实际处理方式当成牛顿力学的理论要求来对待,乃是对牛顿力学的严重误解。事实上,当人们把物体在受力作用下发生形变的情况考虑进去后,就成了经典应用物理学中的分析研究,牛顿定律仍然适用于应用物理学中的分析研究。稍一修改牛顿力学的应用对象具有的物理特征,就以为破坏了牛顿力学体系的完备性,这是缺乏应用物理学知识和没有将牛顿力学真正领会明白,尚处于中学生思想状况的肤浅反映。由于在低速运动或速度变化量不大的情况下,作功导致的能量转移对物体整体质量的改变影响实在太小,必须忽略不记,才有了简单化处理下的应用事例和相应的定律。 我也不是一下就推导出正确的质速关系式。我先前曾把刚体的动能公式(E=mvv/2)当成精确成立的公式,做全微分后简单地直接与dE=d(Km)=Kdm一道求解出来的质速关系,数学公式完全是另外的样子。而由刚体概念导出的动能公式让我思考了至少半年时间,才确定不能把刚体继续作为分析模型。按照刚体导出的动能公式,刚体相当于车辆“运载体”,动能相当于被运载的“货物”,二者没有内在联系。故此,我才提出“基本粒子”的能量集合体定义,实际物体则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巨大能量集合体。进而将构成实际物体的巨大能量集合体分为“内能”和“动能”两类呈现形式,“内能”又可以再分为其它的多种运动呈现形式。这样,对符合“基本粒子”的能量集合体定义下的物质进行研究时,就可以符合dE=d(Km)=Kdm的要求。 我多次推荐[法]皮埃尔·迪昂著的《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一书给你去参考,好好了解一下从中世纪到现代物理学建立起来的过程以及历史上的物理大师对物理学理论的见解与处理方法,不要把眼光只放在爱氏狭小的思想圈子中打转。中国过去的教育宣传,一个极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全面的介绍历史上各位物理学大师的思想方法,只把爱氏作为特别的人物来进行歌颂,从而使刚从学校出来的人误把爱氏当成整个物理学界最权威的人物。当以后看了其他人提出的科学思想和研究了爱氏的作品后,才发现情况并不是那样。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爱氏的思想大部分属于似是而非的奇谈怪论。 Ccxdl 2003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