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狭义相对性原理”、“伽利略变换”因要求无特殊参考系就必然物理错误
3.1 能证明“伽利略变换”错误的实验与理论,同样都能证明“狭义相对性原理”的错误
“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要求“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这样,一物体相对另一物体无论以多大的速度运动,两物体间的速度差与无穷大速度的比值都是零、就必然无特殊参考系;这样“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就适用它们的速度变换、无“尺缩钟慢”,即“伽利略相对性原理”是“绝对时空”里无特殊参考系的“物理规律在所有参考系里都有相同的形式”,“伽利略变换”是“绝对时空”里变换式。
不然,当运动速度值有一上限值V时,两物体间的速度差v与V的比值v/V就不是零、就必然有特殊参考系,“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就不适用它们的速度变换;即要求运动速度值有上限的“相对时空”里就有特殊参考系、就有“尺缩钟慢”。
因此,“伽利略变换”、类“爱因斯坦变换”、“爱因斯坦变换”有类似的变换式形式,运动坐标表达式分别为:
“伽利略变换”运动坐标表达式,
x’=(x-vt)F(v,∞),∵F(v,∞)=1,∴x’=(x-vt)F(v,∞)= x-vt, y’=y, z’=z, t’=(t-xv/∞∞)F(v,∞)=t,
类“爱因斯坦变换”运动坐标表达式,
x’=(x-vt)F(v,V),F(v,V)=1/√1-(vv/VV) y’=y, z’=z, t’=(t-xv/VV)F(v,V),
“爱因斯坦变换”运动坐标表达式,
x’=(x-vt) F(v,C),F(v,C)=1/√1-(vv/CC) y’=y, z’=z, t’=(t-xv/CC) F(v,C),
因此,只要把变换式中的光电磁波速上限值分别取∞、V、C,就是“伽利略变换”F(v,∞)、类“爱因斯坦变换”F(v,V)、“爱因斯坦变换”F(v,C);所以,在“爱因斯坦变换”中我们以无穷大值代换光速C就可以得到“伽利略变换”。这样,“伽利略变换”仅仅是“爱因斯坦变换”在低速情况下的近似,而不是低速情况下的“爱因斯坦变换”等于“伽利略变换”。
所以,当光电磁波速有上限值V时,“狭义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就不再成立,其就变成了类“爱因斯坦变换”;而当光电磁波速的上限值V等于C时,就是“爱因斯坦变换”了。这样在数理变换上就进一步证明了“狭义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等价并物理错误,所以,能在物理与数学上证明“伽利略变换”物理错误的例子,同样都能证明“狭义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相对性原理”的物理错误。
在“相对时空”里,当这个上限值V越大、相同速度条件下的“尺缩钟慢”越不明显、运用“绝对时空”里的“狭义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计算的结果与物理实际的偏差值就越小、理论的错误性越难被发现;反之,相同速度条件下的“尺缩钟慢”就越明显、偏差值就越大、理论的错误性越容易被发现。
那些说“相对论”是经过无数实验而验证为正确的观点,都是错误的;那些实验要么只能证明“相对论”里的其它内容正确,要么实验的设计方法与原理错误而根本不能证明“相对性原理”是正确的。
3.2 “狭义相对性原理”、“伽利略变换”因要求无特殊参考系就必然物理错误
“绝对时空”的概念是在“相对时空”概念产生之后、为了区别于“相对时空”而称以前的牛顿时空为“绝对时空”才诞生的概念。“绝对时空”里要求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时空在速度等各种物理量变化的前提下保持时空的均匀不变性、无特殊参考系,即要求时空与速度等各种物理量无关而独立存在的、无“尺缩钟慢”。
“绝对时空”在数理上要求“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无特殊参考系,所以在已经知道有万有引力场概念的牛顿(1643-1727)认为万有引力的传播速度是无穷大的,牛顿才没有否定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的“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并牛顿三大定律与此自洽。不然,发明微积分的天才数学家牛顿与相近时期发明数形结合的的笛卡尔(1596-1650)等人都会否定“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
而爱因斯坦(1879-1955)同时代的科学家们居然连牛顿与笛卡尔时代公认的“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等价、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的数学常识都不知道了,居然在否定“绝对时空”后,竟然“发展”了“伽利略相对性原理”。
若牛顿与爱因斯坦2位物理大师能在一起讨论这个问题1小时,“相对时空”马上会变成是去掉“相对性原理”后的、对有特殊参考系“洛伦兹变换”协变的“相对时空”,而不是“狭义相对性原理”与“相对时空”矛盾体的无特殊参考系的“闵时空”。
已知,“狭义相对性原理”、“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伽利略变换”、“绝对时空”四者在数理上等价,“绝对时空”里的“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的数学式为:
x’=(x-vt)F(v,∞)= x-vt,v∈(-∞,+∞) y’=y, z’=z, t’=(t-xv/∞∞) F(v,∞)=t,(时间t不随速度等物理量变化而变化)
两物体间的速度差与无穷大速度的比值都是零、“伽利略变换”F(v,∞)=1。
因此,“狭义相对性原理”、“伽利略相对性原理”或“伽利略变换”数学式构建的“数学时空”都是“绝对时空”,“伽利略变换”就是“绝对时空”里的变换式;“闵时空”仅仅是“绝对时空”与“相对时空”的矛盾体。
“狭义相对性原理”与“绝对时空”在数理上等价,“狭义相对性原理”构建的“数学时空”居然就是“绝对时空”,“狭义相对性原理”与“相对时空”矛盾,多么讽刺;所以研究物理学要研究物理概念的数理本质,而不能凭字面直观含义去判断概念之间的关系,或者说这些概念名词的直观字面含义有时反而起到误导的作用。
3.3 “狭义相对性原理”、“伽利略变换”与“爱因斯坦变换”的数学关系
“伽利略变换”是“爱因斯坦变换”在低速情况下的近似,在“爱因斯坦变换”中,我们以无穷大值代换光速C,就可以得到“伽利略变换”。
“爱因斯坦变换”F(v,C)=1/√1-(vv/CC),当以无穷大值∞代换光速C,就有
“伽利略变换”F(v,∞)=1/√1-(vv/∞∞)=1,R(v,∞)= v/√1-(vv/∞∞)= v,
所以,只要将“伽利略变换”F(v,∞)中的无限大速度值换成光速C就是“爱因斯坦变换”F(v,C);“伽利略变换”是“爱因斯坦变换”中的光速值趋向无穷大的形式、或“爱因斯坦变换”是“伽利略变换”中的光速值趋于C的形式。
因此,对运动速度上限要求不同的“爱因斯坦变换”与“伽利略变换”(或“狭义相对性原理”)不能在任一时空中同时成立,那种认为力学与电磁学中公式对“爱因斯坦变换”协变、“相对性原理”必然适用于它们的想法是错误的。
“绝对时空”与“相对时空”的本质区别在于物体运动速度值有无上限,无上限就是“绝对时空”、无特殊参考系、无“尺缩钟慢”;有上限就是“相对时空”、有特殊参考系、有“尺缩钟慢”;而不是其它人为规定或感觉,更不能在已经知道物体运动速度值有上限的物理前提下还坚持“绝对时空”,或像牛顿都已经证明“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与“无特殊参考系”对应关系了、还想着“绝对静止参考系”的事情。
在牛顿(1643-1727)时代早已经证明了的“伽利略相对性原理”与“伽利略变换”等价、都要求“物体运动速度值的上限为无穷大”才无特殊参考系的成果,但到了爱因斯坦(1879-1955)时代就只知道“伽利略相对性原理”要求无特殊参考系、而变得与速度上限之间没关系了;“狭义相对性原理”只说是“闵时空”里的“物理规律在所有惯性系(而非所有参考系)里都有相同的形式”,与速度(或加速度)仅隐约保留一点关系了。
所以,科学界即使不知道“伽利略相对性原理”、“狭义相对性原理”与速度上限之间的关系了,“闵时空”中都不能出现“狭义相对性原理”与“爱因斯坦变换”这2个“物理规律在所有惯性系里都有相同的形式”;因“爱因斯坦变换”包含“狭义相对性原理”,所以对1个、或对2个都不可能,只能是它们与“闵时空”一起都错;正确而合乎物理实际的“相对时空”里必有一种除去“狭义相对性原理”而符合物理的有特殊参考系的“物理规律在所有惯性系里都有相同的形式”表达式,那就是“光速不变”数学式、即有特殊参考系的“洛伦兹变换”。
所以,构建真正数学上自洽、并合乎物理实际的“相对时空”是不需要“狭义相对性原理”的,“光速不变”数学式F(Vg,C)构建的“相对时空”就是真正数学上自洽并符合物理的“相对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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