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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理论中,电磁波根本不需要媒质来传递这个波动,电磁振荡波动自发激励前方产生电磁振荡波动。声波则是物质分子的波动运动,其媒质是物质分子,声波无法在真空中传递,因为没有媒质。 不要提出以太概念来,首先,传统的机械以太已经被物理界彻底否定掉了;其次,新概念以太全部缺乏实验的验证,纯属想象出来的东东,而且并不是电磁波的媒质。所以,你们不要拿以太来说明电磁波的媒质问题。 正因为电磁理论这点不同于传统波动理论,电磁波也就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的波动,所以,声波不具有光波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可以和相对性原理结合,形成光波具有相对于任何惯性系都不变的速度的结论。而传统波动理论中的传统媒质,是无法与相对性原理结合的。 黄德民说电磁波理论中没有涉及到参考系,于是认为只适用于光源参考系。你这个观点,起码与“电磁波理论适用于一切惯性系”这个观点属于一个级别:猜想级别,因为你无法证明。你无法用一个猜想级别的结论来推翻另一个猜想级别的结论。然而这种层次的思考已经上升到了哲学的范畴,是一种信仰了。你信你的,我信我的,就是如此而已。也不要用大炮之类的传统经典力学中的概念来比拟电磁学概念,都是无用功啊,怪不得黄兄总是无法理解光速不变原理,就是因为脑子中装了太多的经典力学概念及其应用了,无意识就会使用这些概念,当然无法理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