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来考察光源运动速度对内在光速的影响,然后看看以太又是怎样调节的,把光速调节到不变的?根据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光源运动速度对光源发射的内在光速是有影响的,即光子发射后的能量应该等于其在静态条件下(即光源运动速v=0)发射的能量与其从光源运动中获得的能量之和:,化简得:,光速加快,即也就是光与以太的相对速度变快,对于光来说,也就是以太密度变稠。以太密度变稠,带来的另一个结果是以太对光的折射率变大,折射率变大,反过来调节光速,使光速下降,这样就使得传播光速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光源运动速度对(传播)光速没有影响。
我的以太观与经典的以太观有所不同,主要有三点不同: 1,旧以太观认为以太密度都是一样的,新以太观认为以太密度处处不同,以太密度与该处的引力强度(引力加速度)相对应,引力加速度大的地方以太密度大,引力加速度小的地方以太密度小。这个观点在前面讲过了。2,旧以太观认为以太是静止的,新以太观认为以太是运动的,以太由天体所产生,随天体的运动(公转和自转)而同步同角度运动。3,旧以太观认为真空以太光折射率都为1,新以太观认为不同地方和不同角度的真空以太折射率是不同的,有可能大于是1,也可能小于1,正是由于折射率的不同,才使得传播光速保持不变。
从运动的角度来说,传播光速不变是相对以太而言的,也就是说以以太为参考系。现在我们来看看光与以太的相对速度为什么不变?这个问题实际很简单,类比一下声速就清楚了,我们说声速340m/s是声音相对空气的速度,也就是说以空气为参考系,空气可以流动,空气流动就是风,当风向与声音传播方向相同时,声音相对地面的速度变快了,但相对流动的空气(风)来说,声音的速度仍然是340m/s,一点都没变;当风向与声音传播方向相反时,声音相对地面的速度变慢了,但相对流动的空气(风)来说,声音的速度也仍然是340m/s。
光在以太中的传播也是这样的,这很好理解,当光传播方向与以太运动方向相同时,对于光来说,以太密度变稀,折射率变小,光波波长变长,光速加快(相对以太运动的那个参考系),速度为,光相对其传播媒介以太的速度为;同理,当光传播方向与以太运动方向相反时,对于光来说,以太密度变稠,折射率变大,光波波长变短,光速减慢(相对以太运动的那个参考系),速度为,光相对其传播媒介以太的速度为。
波相对其传播媒介速度不变是常识,光是电滋波,光相对其传播媒介以太的速度不变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以太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人感受不到它,连它存不存在都存在争议,更不必说光相对其的传播速度了。但话又说回来,根据经典物理学的观点,波的传播是需要媒介的,没有媒介,波就无从传播,所以假以太的存在是必然合理的选择,这无论如何比相对论不要传播媒介并强行规定光相对任何参考系传播速度为一定值—299792458m/s的做法要合理得多。根据以太的特性,合理的假设是必需的,否则研究无法进行。怎样把光相对以太的速度从理论上转换为光相对地面的速度呢?这需要计算出以太相对地面的速度,如果能计算出以太相对地面的速度,则自然而然地计算出光相对地面的速度。根据上面所述的我的新以太观与经典的以太观三点不同,可以计算出太阳与地球所产生的混合以太相对地面的运动速度为242m/s,方向逆时针方向。即白天光向东方向相对地面传播速度为,向西方向相对地面传播速度为,以此数据代入计算,迈-莫实验干涉条纹在相当精度内基本为0,与实验结果基本相符。这里计算的是太阳与地球所产生的混合以太,如果把范围扩大,很可能计算出的混合以太相对地面的速度要小得多,甚至可能接近于0,也就是说以太相对地面几乎没有运动速度,光相对地面传播与同其相对以太传播各向同性,都是。我的这个以太性方法也能解释迈莫实验干涉条纹0移动现象,虽然作了些假设,但这些假设应该说都是合理的,没有任何违反经典物理学观点的地方。与相对论的光速不变不同,这里的光速不变是光相对以太的传播速度,是理论上绝对的不变,是以太调节的结果,是以光速的变为前提的,而相对论的光速不变是光在任何参考系的速度,是实际近似的不变,是不需理由的硬性规定。
这个以太观下的光速不变新解释与古老的拖曳说也不同,拖曳说的以太没有以太密度的变化,把光速、以太密度都冻结起来,光速无需调节而保持不变,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地球宇宙中心论的翻版,此假说对一些实验观测现象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而我的理论中天体拖曳的是自己散发出的以太,不同天体散发出的以太有相对运动,可以混合,它克服了古老拖曳说的弊端,对古老拖曳说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的现象都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