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评价牛顿对惯性定律的贡献A 伽利略与笛卡尔对惯性定律的贡献我们是有目共睹的,‘伽利略提出小球斜面理想实验,伽利略科学地想象:要是能找到一块十分光滑的平面,阻力为零,小车的滑行速度将不会减慢,将匀速行驶下去。结"论当一个物体在水平平面上运动,没有遇到任何阻碍时,它的运动就将是匀速的,并将无限的继续下去。"这就是伽利略动者恒动有名的惯性定律。笛卡尔等人又在伽利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如果运动物体,不受任何力的作用,不仅速度大小不变,而且运动方向也不会变,将沿原来的方向匀速运动下去。有时候,我们说笛卡尔明确的叙述了惯性定律,强调方向性。'这里不再详述,我们要说的是牛顿对惯性定律的贡献。 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运动状态为止.这是惯性定律的描述。我们知道惯性定律可以分两部分,即静者恒静,动者恒动。没有外力的时候,静止的物体将永远保持静止状态,运动的物体将永远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但是如果把惯性定律分开描述,就变成,1,物体总保持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运动状态为止,2,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运动状态为止。 在第一种描述中,就变成必须有力作用在物体上,物体才能运动,没有力的作用,物体就会静止。在这里,力是使物体运动的原因。可以说物体本身具有保持静止的性质。我们称之为惯性。这里的惯性指的是物体具有保持静止的性质。这属于亚里士多德的力学观。亚里士多德认为,必须有力作用在物体上,物体才能运动,没有力的作用,物体就会静止。没有外力的时候,物体就会静止下来。物体本身就有保持静止的性质。力是使物体运动的原因。 在第二种描述中,就变成运动不是外力的原因,运动的物体具有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的性质,直到外力改变这种运动状态为止。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这里的惯性指的是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的性质。 这两种描述中显然对惯性的理解是不同的。同时产生对力的作用认识的不同。一种认为力是使物体运动的原因。一种认为力是使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这两种描述对力的作用的理解是不同的。 如果站在第一种观点,就会得出,力是物体运动的原因;如果站在第二种观点就会得出,力是使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就会得出这是与第一种观点得出的结论‘力是物体运动的原因'相矛盾的。这样第一种观点就是错误的。就会否定第一种观点。就是说如果从结论‘力是物体运动的原因'与‘力是使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出发,就可能从‘力是物体运动的原因'与‘力是使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是矛盾的,得出另一种观点是错误的,从而否定对方。这样的话就不会把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的性质与物体具有保持静止的性质放在一起。我们很少见到说伽利略与笛卡尔把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的性质与物体具有保持静止的性质放在一起的描述,只是说伽利略与笛卡尔发现了惯性定律,运动的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的性质,速度不变,方向不变。这样的话在伽利略与笛卡尔时代很可能从‘力是物体运动的原因'与‘力是使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是矛盾的,从而认为物体保持运动的性质与物体保持静止的性质是相对立的,所以没有把两者放在一起,把两者归结为物体的同一性质。(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我们只有把伽利略与笛卡尔的全部材料找齐,才能说那个时代有没有把物体保持运动的性质与物体保持静止的性质放在一起。) 后来,牛顿到来,经过分析总结,认为物体具有保持静止的性质,物体也有保持运动的性质,这两种性质都是物体自身的性质。不受外力,物体静止的时候,保持静止,运动的时候,保持运动。运动的物体不会保持静止,静止的物体不会保持运动。运动与静止是物体的不同运动状态或说形式,不论物体是静止还是运动,物体都会保持不变。耶,对呀,牛顿灵光一现,‘物体无论是静止还是运动,都会保持不变。'中‘保持不变'就是重点,就是灵魂。运动与静止是物体的不同状态,物体保持静止与保持运动都是物体自身的性质,保持静止与保持运动中保持运动或静止不是重点,重点是保持不变,这两种性质其实是一种性质。从此后牛顿得出,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运动状态为止。 以上纯属个人猜测,不一定与事实相符。未完。 摘自缺少网作者吴兴广 参考文献:【1】《物理学中量的计算与相对论的关系》【2】《惯性2013最新认识》【3】《惯性系的任意选择》【4】《既是惯性系又是非惯性系的参考系》2013年11月5日18: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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