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中科院专家点评《明确个体光子的特点及其概念》的回复 作者 曾展刚 点评明确《个体光子的特点及其概念》的信息已收悉,感谢中科院专家的关心和指导。下面分三点开展商榷内容: 一、信息提及观点 经过审阅,我们认为:对于光学的基本理论确实还在深入研究,但本文的“研究”没有给出有科学意义的见解,反而看出作者在基本概念上有很多错误。 1,光子具有波粒二象性,这是被实验证实的,没有必要用“哲学语言”来否定它。 2,对光子特性的认识,需要量子力学的知识基础,本文在经典框架下推断光子的“形状”、“反弹”和所谓“”形状变化“等性质,用经典概念理解光子的自旋,是不能得到正确认识的。 3,所谓”全面考虑物质存在三个特点的个体光子概念“既反映出对光子缺乏基本认识,也表现出方法论的错误。 二、商榷内容 (一)回复第1点 物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哲学的真理适用于物理学。爱因斯坦认为哲学是所有科学之母,这体现共识。 矛盾律也被当作一种关于认识活动的规范性规律,意为任何人不应同时断定一个命题 (A)及其否定 (并非A)。这就是说,对一个命题及其否定不应持两可之说,以免自相矛盾。(引于百度百科《矛盾律》) 在公式v=s/t中,s是被除数而不是除数,s不可以既是被除数又是除数。从这个简单实例中,可知哲学的真理适用于物理学。 光子被认为具有波粒二象性,与同一律、矛盾律有冲突的这种认识需要面对以下问题: 为什么光子具有波粒二象性? 对此感觉困惑的爱因斯坦认为自然界喜欢矛盾。 “自然界喜欢矛盾”能成为光子具有波粒二象性的合理答案吗? (二)回复第2点 1、组成电磁波的物质包括光子。对于光子的传递,必须考虑普朗克常数。 电磁波发射和吸收是不连续的、一份一份地进行,出现此现象的原因是什么?此现象与光子在介质中传递所发生的碰撞有何关系? 对此在《分析真空黑暗中光子以纵向光速c传递》一文中给出了答案。 请给出您们的答案。 希望通过比较您们的答案和笔者的答案,可以更好地揭示其中奥妙。 2、零乘任何数为零。由密度公式的变换式(质量=体积×密度)可知: 形成非零光压的光子具有非零的质量,相对应,就是具有非零质量的光子必然具有非零体积和自身形状。 低速运动的汽车在碰撞过程中会发生形状变化,以极高速运动的光子在碰撞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形状变化。 子弹射击地面会出现反弹(即反射),以极高速运动的物质的光子在碰撞过程中会出现反弹(即光反射)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难以观察或不能观察的物质,经典物理学通常会忽略其尺度。事实上,极高速运动的光子容易和与之连接的其他物质碰撞而形成形状变化,光子形状变化是解释光子波动的关键因素。将光子形状变化、能形成波动表象的主体是物质予以考虑后,光的微粒说和波动说之争是可以平息的。” 引号内文字是该文的内容。显然,笔者考虑了光子的形状变化,没有被经典概念束缚。光子在运动过程中发生的形状变化是连接光子微粒说和光子波动说的桥梁。 皮球在空气中以低速纵向运动会出现横向自旋,光子在极高速纵向运动过程中同样会出现横向自旋。要否定纵向运动的光子发生横向自旋需要面对以下问题: 如果不作横向运动,一个只是纵向滚动的球体就不会出现横向振动或偏离原方向的运动。具有横波特点、会发生偏振的光子怎样运动? 在慢镜头中,在空气中纵向运动的水珠会出现横向自旋,也会出现变形;水波与光波相似。对于此问题,这是很好的启发。 在作出“用经典概念理解光子的自旋,是不能得到正确认识的”质疑之前,请您们首先描述与此问题相关的具体细节。 (三)回复第3点 物质以一定量存在、物质存在表现一定尺度、物质存在于表现一定形式的运动过程中是物质存在的三个特点,与此相对应是物质的三个属性(质量、尺度、运动)。 全面考虑物质存在的三个特点就是全面考虑物质的三个属性。 如果说全面考虑物质三个属性是方法论有错误,那么,出现逆向的谬论: 不全面考虑物质三个属性或否定物质三个属性才是方法论正确。 三、结论 综上所述,您们对该文的质疑没有适当理据。有劳继续批评。
注:写作《分析真空黑暗中光子以纵向光速c传递》一文时, “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未获明确。“尺度确实是物质的一个属性”明确后,非零尺度的真空不能成立。与此相对应,“真空黑暗”应修改为“空间中仅有黑暗”,该文中的“在真空中” 应修改为“在仅有黑暗的空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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