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关于“环球通信实验”的预言和通信 下一主题:建其您好:您既然是本论坛的版主...
思林:kqq/rr=muu/r的成立是有前提条件的。
[楼主]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2003/05/08 18:53
点击:362次

kqq/rr=muu/r式中kqq/rr是两带电体之间的库仑力,而muu/r是一个绕质心旋转体得到的向心力。这里所说的向心力是广义的力,它有可能是万有引力,有可以是库仑力,也有可能是绳子的张力。具体情况要具本分析。有可能不成立的情况为:

1、如果说两带电体是同性电荷的话,这个关系式是不成立的。因为此时两带电体为排斥力,没有向心力一说。

2、在微观的原子内部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们还没有足够的理由或实验来说明在微观原子中是成立的。

3、当两带电体的质量足够大,使其之间的万有引力不可忽略时。因为此时的向心力是由库仑力与万有引力两种力作用的结果。

所以说kqq/rr=muu/r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以成立的。一个电荷在电场中受到的力f=qE。但这仅是力的大小。有了力的大小我们可以根据牛顿的第二运动定律f=ma导出有质量带电体应有的加速度,或者说可以由其力与加速度导出其质量的大小,当然了也包括向心力。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们是否可以讲qE=ma呢?

是的,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行的。一个带电体的电荷量与场强的乘积等于带电体的质量与加速度的乘积。我们已知带电体的电量与所处的场强,我们就可以知它所受到力的大小。反过来,如果我们已知电荷的质量与加速度,两者的乘积就为其受力的大小。是什么力呢,这就是具体对待了。如果是一个带电体绕另一个带电体旋转,我们导出其向心力就是库仑力。但是,这都是在特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有此关系式。这种两等是建立在牛顿力学基础上的,也可以讲是物理导出的,是建立在一定物理基础上的原理,不是纯数学的推导。

你所提出的问题题的根源也正是qE=ma是否相等,如果说qE=ma相等,那么,kqq/rr=muu/r才能成立。如何从数学上来推算qE=ma相等的问题。在此问题上较真是没有多大实质性的意义。因为,只有知道库仑定律是建立在牛顿力学框架中,这一原理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在此问题上浪费精力。



※※※※※※
逆子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31013.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关于“环球通信实验”的预言和通信 下一主题:建其您好:您既然是本论坛的版主...
 [2楼]  作者:wbx.21  发表时间: 2003/05/09 08:15 

回复:同意

尤其是“2、在微观的原子内部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们还没有足够的理由或实验来说明在微观原子中是成立的。”这个观点。


 [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3/05/09 08:18 

谢谢您能认真细致的考虑与复回这一问题!

谢谢您能认真细致的考虑与复回这一问题!

 

但必须强调一点:这是倒相的一个突破口:

 

即您也认为解决了电磁理论中存在的问题,

爱因斯坦的狭广相对论假说就不攻自破了,

 

同理现在若用牛顿力学能够解释电磁现象,

则电磁论或电动力学是否也就不攻自破了?

 

如果您也认为是的话:那么我们就没必要在这个谁都很难、说服谁的问题上浪费精力了,而是应该集中精力解决牛顿力学的问题!如果您认为不是的话:那么我就有必要花费精力来说明kqq/rr=muu/r不成立!

 

因为在大家都对电磁观深信不疑的时,没有人相信用牛顿力学能解释电磁现象,当然也就更没人相信牛顿力学不仅能证伪并取代相对论,而且还能证伪并取代电磁论!所以要想战胜相对谬论,必须挑战电磁假说,即要么证明它是自然的真理,要么证明它是物理的谬论,否则无法取得反相或倒相的成功!因此我先回复您的《kqq/rr=muu/r的成立是有前提条件的。》这帖。

 

首先您说的

kqq/rr=muu/r式中kqq/rr是两带电体之间的库仑力,而muu/r是一个绕质心旋转体得到的向心力。这里所说的向心力是广义的力,它有可能是万有引力,有可以是库仑力,也有可能是绳子的张力。具体情况要具本分析。

因这些都是实验事实但并非都是科学事实……我暂时同意!

 

其次您说的

有可能不成立的情况为:

 

1、如果说两带电体是同性电荷的话,这个关系式是不成立的。因为此时两带电体为排斥力,没有向心力一说。

这点因是实验事实但并非是科学事实……我也暂时同意!

 

2、在微观的原子内部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们还没有足够的理由或实验来说明在微观原子中是成立的。

这点因您说的是客观事实……我完全同意!

 

3、当两带电体的质量足够大,使其之间的万有引力不可忽略时。因为此时的向心力是由库仑力与万有引力两种力作用的结果。

这点错了但因与论题无关……我保留意见!

 

所以说kqq/rr=muu/r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以成立的。一个电荷在电场中受到的力f=qE。但这仅是力的大小。有了力的大小我们可以根据牛顿的第二运动定律f=ma导出有质量带电体应有的加速度,或者说可以由其力与加速度导出其质量的大小,当然了也包括向心力。

正是因为电场强(E)与力学加速度(a)虽具体相同的单位(米/平方秒)但,而电荷(q)的单位库仑与质量(m)的单位千克之间即无数学关系、也无力学关系,所以qE=ma可能不成立!

 

再次您说的

是的,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行的。一个带电体的电荷量与场强的乘积等于带电体的质量与加速度的乘积。我们已知带电体的电量与所处的场强,我们就可以知它所受到力的大小。反过来,如果我们已知电荷的质量与加速度,两者的乘积就为其受力的大小。是什么力呢,这就是具体对待了。如果是一个带电体绕另一个带电体旋转,我们导出其向心力就是库仑力。但是,这都是在特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有此关系式。这种两等是建立在牛顿力学基础上的,也可以讲是物理导出的,是建立在一定物理基础上的原理,不是纯数学的推导。

错了!这种两等是若不能用纯数学的推导来证明就不能成立,这正是电动力学、与其相对原理、及其量子理论等荒谬假说产生的根源!

 

最后您说的

你所提出的问题题的根源也正是qE=ma是否相等,如果说qE=ma相等,那么,kqq/rr=muu/r才能成立。如何从数学上来推算qE=ma相等的问题。在此问题上较真是没有多大实质性的意义。因为,只有知道库仑定律是建立在牛顿力学框架中,这一原理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在此问题上浪费精力。

更错了!如果说qE=ma相等(应该是成立)是科学的,要说qE=ma相等(应该是成立)必须从数学上来证明qE=ma相等(应该是成立),否则无论其建立在什么理论框架中,只要这一原理在数学上不成立,该物理假说早晚都会被科学真理证伪并取而代之的,这就是我投才大量精力的原因所在!

 

换句话说: 不成立的kqq/rr=muu/r是在无数错误物理假设中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它若倒下在所产生骨牌效应足以摧毁现代学物理世界中整个宇宙,所以不仅我而且您以及大家都应在此问题上花费些精力很值得,即使最后谁能证明它确确实实成立那么让大家都能够知道:两个(经典力学与电动力学)互不相容或甚至对立的域领中的力、势、能、加速度都在什么条件下有物理关系,什么有物理关系,是什么物理关系等等不好吗?

就象大家都知道现在公认的观点是:在高速和宇观领域相对论成立、牛顿力学不成立!而在低速和宏观领域牛顿力学是相对论低级近似!鉴于这种公认的观点附不附合科学的事实!与能不能在数学上证明!您也都知道我就先说到这了……



※※※※※※
建议您即不要轻信我所提的、也不要坚信您所学的、更不要迷信书所写的; 只相信您能亲眼所见的实事、与能亲手能做的实验、及能亲自求证的实在!
[楼主]  [4楼]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 2003/05/09 16:32 

不错,电荷q与质量m之间没有直接数学关系。

是的,电荷Q与质量M之间没有数学关系,也不存在因果关系。它不象质量与万有引力之间存在的因果律一样。电荷量Q是描述物质的属性,在这点上与万有引力是等同的。

同时,你不得不承认有了物体所携带的电荷量Q就可知它在场强为E的电场中的所受到的库仑力。这种情况下电荷的加速度为a=qE/m。此关系式电荷q与质量m发生数学关系。正是运用了牛顿第二运动定律的结果。这并不是说物体具有多大的质量应对应多大的电荷量,而是与Q与M的大小决定着加速度的大小。即在作用力结果这块牛顿力学把联系起来。

qE=ma是可以证明它成立的,不过它并不是纯数学的关系,逆子也相信凡物理学中的数学关系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物理原理之上的。都不是凭空的数字关系。再着讲库仑定律不是假设,而是实验测定的结果。

思林先你的依据并不充分,寻找它们之间的数学关系的研究也没有多大的价值,再着讲你只有证明库仑定律不成立后你才有研究的必要,你能作到吗?这才是你提出的关系式的源头。我的意见是尽快收兵。对于电磁学的问题老鹤看的最远,也是务实派。不讲大而空的东东。向他看齐没错。

 



※※※※※※
逆子
 [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3/05/09 22:01 

更不错会的是a=qE/m更是不可能成立的!

更不错会的是a=qE/m更是不可能成立的!

因为a的单位是米/平方秒;

而qE/m的单位是库×米/平方秒×千克;

但不知您是怎么证明qE=ma它成立的?

另外您总劝我尽快收兵,那么您有倒相的信心吗?

在有库仑定律是实验测定的结果不假,但正负电荷不是假设?

最后送您一句恩格斯说的话:数学公式的严密性,很容易使人忘掉其前提的假设性!



※※※※※※
建议您即不要轻信我所提的、也不要坚信您所学的、更不要迷信书所写的; 只相信您能亲眼所见的实事、与能亲手能做的实验、及能亲自求证的实在!
[楼主]  [6楼]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 2003/05/09 22:03 

补充说明:qvB = m(v^2/R)
qvB = m(v^2/R)是洛仑兹力与向心力的关系。其中B与M也是没有直接的数学关系,它是应用牛顿第二定律的结果。B与M的关系也正是通过牛顿力学原理给“串通”的。

※※※※※※
逆子
[楼主]  [7楼]  作者:逆子  发表时间: 2003/05/09 22:24 

原来你是在单位制中动脑子。

这与相对论毫无关联。至此我可以这样讲,你对现有的理论不精通所致。真搞不明白纠正哪个原理。

我上贴中讲到qvB = m(v^2/R) 也是书本上常看到的,是否可以说B与M没有直接的数学关系把此原理给否定呢?无论是qvB = m(v^2/R) 还是你所提出的关系式都是牛顿力学“联姻”的结果。是建立在在一定物理原理基础这上的。你到底想说明什么呢?

莫明其妙



※※※※※※
逆子
 [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3/05/10 22:09 

逆子您好拜读了您的力作《力速度与物质的极限速率》之后深感振奋,因为可以说您离科学的原点仅差两步之遥,因此我就应邀劝您三劝。

一劝您不要相信在(科学)山重水复疑无路之时,再前进一步就能柳岸花明又一村之说,因为与您认可的将牛顿力学比做科学上唯一的航空母舰一样,柳岸花明的只能是唯一的经典力学之村落,所以只有退几步才能海阔天空山!!!

二劝您先退一步审查一下您的论题中存在的唯一一个可能是所有人都没意识到的错误并将其纠正。即:物质就是物(体的性)质不能与物体混为一谈,也就是说物与物性或物质是完全不的概念,如果在逻辑上犯了偷换概念(虽不是谁有意)的错误,当然要推出荒谬的结论,这就是相对论之所以能荒谬之极的根源。

实际上物质不仅完全可以定义为是物体固有之普遍的性质,而且这样定义就能彻底解决物质概念在哲学上与物理学上的矛盾,更重要的是这一定义的数学方程与几何图象及物理定律早以有之,只不过是由在物理学中人们始终把物质理解成了物体,才没能及时发现根本无需任何假设就能证明的科学事实。

因为无论是原子及由其构成的宇宙万物、还是构成原子的什么粒子等都是物体,而物质应该是这些完全可以抽象成仅有空间位置和质量、而没有形状和大小的理想质点所固有的基本性质,即:是行星所固有的非匀速曲线运动的转动势(u u)恒等于恒星所固有的匀加速直线作用的引力势(f m / r),也就是重新修正后的牛顿一定律(惯性定律)。

三劝您再退一步验算一下在行星结构中引力恒量(f)是随着引力中心(m)的不同而不同的引力恒量,也就是说在宇宙中并不存在物体之间引力关系的普适常数,即:根据f = u u r / m公式就能求出当质子为行星结构的引力中心时其引力恒量在十的二十八次方左右,由此在证明在原子中的所有力都是万有引力的基础上,可能会发现您的力作中还有错误。

鉴于,只要您证实了物质就是物体及其惯性的简称,与证明又引力恒量不是宇宙中普适的常数这两个结论的话您就回到了科学的原点,至于其他问题可能在您那就能迎刃而解,否则我说什么您都不能相信,所以请您先对这两个结论提出高见具体看法。

老战友思林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7410111427307